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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秦曲》第一五七章 《武经总要》的经验(5)

作者:苍穹战狼 字数:2014 书籍:定秦曲

  在《武经总要》当,因地制宜是很重要的一个观念。

  夫顿兵之道,有地利焉:我先据胜地,则敌不能以制我;敌先居胜地,则我不能以制敌。若择地顿兵,不能趋利避害,是驱百万之众而自投死所,非天之灾,将之过也。兵法曰:地形者,兵之助。料敌制胜,计险厄远近下者,将之道也。

  九地散地士卒恃之,怀恋妻子,争则散走,是谓散地。一曰:地无斗键,士卒易散走,居此地者不可数战。又曰:地远四平,更无要害,士卒不坚意而易离散,故曰散地也。兵法曰:“诸侯自战其地,为散地。”是故散地则无战。又曰:“散地,吾将一其志。”

  轻地轻于退也。入敌境未深,往返轻易,不可止息,将不得数动劳人。兵法曰:“入人之地而不深,为轻地。轻地则无止。”又曰:“轻地,吾将使之属。”吴子问孙武曰:“吾至轻地,始入敌境,士卒思远,难进易退;未背险阻,三军恐惧;大将欲进,士卒欲退,下异心。敌守其城垒,整其车骑,或当吾前,或击吾后,如之何?”武曰:“军至轻地,士卒未专,以入为务,无以战为,故无近其高城,无由其通路。设疑伴惑,示若将去。乃选骁骑,御以先入,掠其牛马、六畜。三军见得,进乃不惧。分吾良卒,密有所伏。敌人若来,击之勿疑。若其不至,舍之而去。”

  争地便利之地,先居者胜,是以争之。兵法曰:“我得亦利,彼得亦利,为争地(可以少胜众,弱胜强,乃险要也)。”又曰:“争地则无攻(敌人若已先得,则不可攻也),吾将趋其后。”吴子问孙武曰:“敌若先至,据要保利,简兵练卒,或出或守,或备或,则如之何?”武曰:“争地之法,先据为利。敌得其处,慎勿攻之。引而佯走,建旗鸣鼓,趣其所爱,曳柴扬尘,感其耳目。分吾良卒,密有所伏,敌必出救。人欲我与,人弃吾取,此争先之道。若我先至,而敌用此术,则选吾锐卒固守其所,轻兵外伏于险阻,敌人还斗,伏兵旁起,此全胜之道也。”

  武曰:“既我可以往,彼可以来,吾分卒匿之,守而易怠,示其不能。敌人且至,设伏隐庐,出其不意,可以有功。”

  又曰:“吾将固其结。”

  重地入敌已深,国粮难应资给,将士不挟,何取?

  吴子问孙武曰:“吾引兵深入重地,多所逾越,粮道绝塞。设欲归还,势不可过。欲食于敌,持兵不失,则如之何?”武曰:“凡居重地,士卒轻勇,转输不通,则掠以继食。下得粟帛,皆贡于。多者有赏,士卒无归意。若欲还出,即为戒备,深沟高垒,示敌且久。敌疑通途,私除要害之道,乃令轻车衔枚而行,以牛马为饵。敌人若出,鸣鼓随之,阴伏吾士,与之期,内外相应,其败可知。”

  围地入则隘险,归则迁回,进退无从,虽众何用?能为变,此地可由。兵法曰:“所由入者隘,所从归者迁,彼寡可以击吾众者,为围地(出入艰险,易设覆)。”

  死地力战或生,守隅则死。兵法曰:“疾战则存,不战则亡,为死地。死地,吾将示之以不活。”又曰:“死地则战,投之亡地,然后陷于地,然后主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胜败。”

  武曰:“深沟高垒,示为守备。安静勿动,以隐吾能。告令三军,示不得已。杀牛燔车,以飨吾士。烧尽粮食,填夷井灶,割发损冠,绝去生虑。将无余谋,士有死志。于是砥甲励刃,并气一力,或攻两旁(或作),震心疾噪,敌人亦惧,莫知所当。锐卒分行,疾攻其后。此是失道而求生,故曰困而不谋者穷,穷而不战者亡。”吴子曰:“若吾图敌,则如之何?”武曰:“山敌谷险,难以逾越,谓之穷寇。击之法:伏则隐庐,开其去道,示其走路,求生透出,必无斗意。因而击之,虽众必败。”兵法又曰:“若敌人在死地,士卒勇气,欲击之法:顺而勿抗,阴守其刹,则必开其道,以精骑分塞要路,轻兵进而诱之,阵而勿战,败谋之法也。”

  挂形出不胜,返亦难也。兵法曰:“我可以往,难可以退,曰挂形。敌无备,出而胜之;敌若有备,出而不胜,难可以返,不利也。”

  隘形隘形者,敌先守隘,我去之;若无守,我从之。兵法曰:“隘形者,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敌。若敌先居之,盈而勿从,不盈而从之。”

  远形力敌而战,胜败未可知也。兵法曰:“夫远形,势均,难以挑战,则不利。”

  吴子问孙武曰:“敌人保据山险,择利而处之,粮食又足,挑之则不出,乘间则侵掠,为之奈何?”曰:“分兵守要,谨备勿懈,潜探其情,密候其刃,以利诱之,禁其牧采。久无所得,自然变改。待离其固,则夺其所爱也。”

  凡谷战之兵,巧于设伏,选精锐,当前列以强弩。次以短兵,勇斗而速战。又选轻足之卒,择径升高下瞰,敌兵而战,或多建旗鼓,自高以震之。凡于山峡,卒遇敌,即急鼓噪,先使其惊乱,然后合变以击之。凡发兵深入,遇大林木,与敌分林相拒,谓之林战。以我军分为冲阵,便兵所处,矛弩为表,战盾为里。斩除草木,极吾广道,以便戟所。高置旌旗,谨饬军众,无使敌人知吾情实。然后卒吾矛弩,相与为伍。若遇林树少,则以骑为辅,见利则战,未利则止。若遇林木多,又有险隘阻,以冲阵谨备前后,更息更战,敌人必走。又林战之道,昼广旌旗,夜多火鼓,利用短兵,巧在伏,或发于前,或起于后,左之右之,以强弩。利且守险而止。

  是国之利器居多。且其人善骑而不善步,国步兵有强弩利刃之锐,足以抗之。然国之不敌者,人性习安,不若其耐劳苦于霜雪、沙碛、不毛之地;又其性不善攻,攻亦不久,惟利冲击,故前世名将必以制之,而不与争驰逐也。南之夷蛮,其性剽悍狠怒,乐为盗贼,而势不能坚;惟用标枪、旁牌、飞刀、环刀、木弩以为兵械;善为药箭,者大叫,信宿辄死;依山阻水,怙恃其险,急则窜伏,缓则钞掠;浮舡则水道多绝,陆行则险阻不进,非国之所能。击此之法,利于平地,以略诱其人,隐伏精兵,窃发而禽之。诱之术,多纵反间,出甘言重币,招使致来,则入吾计。

  故吴起,古之善将也,亦常论六国之俗不同:曰:“夫齐阵重而不坚,秦阵散而自斗,楚阵整而不久,燕阵守而当走,三晋阵理而不用。夫齐性刚,其国富,君臣骄奢而简于细人,其政宽,禄不均,一阵两心,前重后轻。击之之道,必三分之,猎其左右,胁而从之,其阵可坏。

  楚性弱,其地广,其政躁,其人疲,故整而不久。击此之道,袭乱其屯,先夺其阵,轻进速退,弊而劳之,勿与争战,其军自败。

  三晋,国也,其性和,其政平,。其人疾于战,习于兵,轻其将,薄其禄,士无死志,故理而不用。击此之道,限阵而压之,众来而拒之,去则追之,以倦其师,则可败也。皆谓揣其人性之弊,又度其国政之失,因其弊而制之,则我得其利,彼受其害,且易为之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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