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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火之园》第11章

作者:月上小生 字数:3006 书籍:焰火之园

  发出一声惨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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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跳跃的羚羊

  更新时间2011-6-15 23:05:27 字数:3277

  就凭惨叫声,我也能辨别那是不是老林,他的声音是如此的低沉沙哑,像一面捶破了的鼓。你的声音很有磁性很男人,很多女生这么说。我有意无意的吹捧一下老林,其实我也搞不明白这话算是吹捧还是揶揄,就那么随口一说,没经过大脑。

  你以为这是我愿意的吗,就是因为练习跑步,淋雨感冒,发了高烧烧坏了嗓子,就成这样了。那你应该很痛恨跑步了,它毁了你的嗓子,它是你的仇人,但是我看见你还是每天都在跑步,从没间断过,你又不是职业运动员。你不知道生命在于运动吗,我喜欢跑步,烧坏嗓子也没有关系,那只是一次意外,不是还说我的声音有磁性吗,看来还因祸得福。

  老林在清晨里跑出来,带着轻快的脚步声。他短而卷曲的头发像狗皮膏药粘在圆脑门上,国字脸型,晒得黝黑的皮肤,高大却瘦弱的身体,远看上去就是一个非洲的长跑选手。他穿着一件棕黄色的T恤,棕黄色的短裤,黑色的长跑鞋。以他固有的节奏在跑动,不是那么快也不是那么慢,上肢小幅度的摆动,大腿提起腾空,小腿摆动,脚掌落地。重复向前。

  一只羚羊从树林里面窜出来,以非常轻快的步子朝山丘上跑去。长长的向后弯曲的犄角,亮棕色的皮毛,流线形的健美身体,灵巧而细瘦的腿弹起,腾空,很轻易的挣脱了地心引力,向前奔跑。风梳理着它细细的绒毛,一长条漂亮的褐色斑纹,长而敏锐的耳朵收集旷野中飘来的声波。它立在山头,警觉而淡然的眼神向四处眺望,重又开始轻灵的奔跑。

  一个同学走了,老林的眼睛有些发红,像刚哭过。我有些想笑,又尽力憋住不笑,腮帮子却充气鼓了出来。之前还在吼“喝一杯麻辣麻辣的酒,唱一首麻辣麻辣的歌。”转眼就“借酒相送,送不走泪眼朦朦。”他的情绪变化够快,像个小孩子。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安慰的话不宜太多,我只好扯点别的,说:“我们高中同学有几个在这个学校里?”

  他点了点眼角说:“还有几个吧,我不是太清楚,懒得管这些鸟事,管好自己就行了。”

  “其它同学呢?都到哪些学校去了?”

  别看他嘴上很烦,我相信他还是很关心同学的。他把一米八几的大身板往床上一躺,黑口黑面的,加上皮肤本来就很黑,活像一只黑猩猩。他对着天花板说:“他们一群鸟蛋都在航河学院,改天去看看他们,吃吃饭。”

  我穿了件半新不旧的浅色薄外套,和老林一起去了航河学院。和老同学联络一下感情是很重要的事,相当于在银行里存点钱,困难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用,如果不巧碰到银行倒闭,那就再说了。航河学院离我们的学校较远,隔着一条江——这是一块长江中下游的冲积平原,本来连成一块的市区被滚滚而来的江水冲成了三个镇,形成一个‘品’字。我们在上面那个‘口’里,他们在左下方的‘口’里面,我们要从上面的‘口’中跑到下面的‘口’中,还要费些气力。

  坐了很久的车才到达,航河学院校区很小,只有几条河,一只没有舵的生满铁锈的航船,同学却有好几个,一见面就打开了话匣子,纯粹吹牛皮,谈话不谈心。一个同学说:“我们去了庐山,由学校派一艘豪华轮船拖过去,由长江顺流而下,两天两夜就到了。其实我只要坐一条小木筏子,带点干粮在身上,一样可以到达,只不过花的时间会长一点。”

  “那可就大不一样了,坐筏子游长江,一个大浪打过来你就等着喂白鳍豚好了。”

  “白鳍豚已经灭绝了,难道你不知道吗?何况白鳍豚也是不吃人的。喂扬子鳄的可能性倒是有,不知道有没有灭绝,也许快了吧。”

  “剧毒河豚都有人吃,别的就更不谈了。鳄鱼皮鞋很有市场。那不是每天都可以上庐山玩,一定比毛主席去得还多,去了几次?”我转换着话题问道。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以为不要钱啊,要门票的。我们在清早的时候偷着上去了三四次,景色很漂亮,也很凉快,真不愧是避暑胜地。”

  老林,你还会打篮球啊。那是,很简单的,多玩玩就会了,比跑步更有意思一些。跑步也是很能锻炼体能的,对打篮球很有帮助,我更喜欢跑步,一直向前奔跑,没有目标,没有目的地。打篮球就很有目标,篮筐就在眼前,想尽办法把球投进去就对了,投进一个一个的球,取得一场一场比赛的胜利。但我觉得人生更像一次长跑,没有目标的长跑,只是在尽力向前,越过那些障碍,躲过敌人的追捕。是的,就像长跑。

  他穿着篮球服,英武的摸样像极了战神阿瑞斯,不知道阿瑞斯的出生和大猩猩有没有什么关系,那些神话中的传说看来是无史可考了。想想可笑,本来就都是杜撰的东西,哪里能考得确切。在篮球场所有打球的人眼里,他就是一只大猩猩,他用长臂硬吃篮下无人能敌,而且他还会投三分球,会跨下运球变速变向,再一个转身甩开所有防守他的人。他几乎无所不能,得分犹如探囊取物,在别人脑袋上扣蓝更是稀松平常的事。他的防守也很不错,经常有抢断对手的好戏,而且热衷于封盖,盖起别人的帽来就像是用一只巨大的苍蝇拍去拍死一只苍蝇。

  显然,他是我所见过的篮球打的最好的人,简直就像电视里所见到的剃着光头,黝黑的皮肤上布满文身,个性张扬的职业球员。护士小姐,能不能搞台电视来看看,这样待着很无聊的。请不要说“搞”这个字眼,太难听。好吧,电视呢?没有。她扭头招呼别的人去了,不想理我。

  看他打球真是一种享受,而我和他在一起打球,基本上就是做看客当观众。他的球鞋竟然瘪了,鞋底的气垫给一枚钉子戳破了。没有气垫,这鞋子便什么也不是了,他一生气就把鞋子脱了,扔到天上,砸下来一架飞机。扯掉篮筐当成项链围在自己的脖子上。他的作为够张扬,但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张扬的人,只是一个喜欢张扬给别人看的人。

  凭心而论,老林是个颇有运动天赋的人。也许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在运动方面显得出类拔萃。你父亲喜欢运动吗?喜欢跑步和打篮球吗?做农活也算运动吗,如果算的话那他每天都在运动,至于喜欢不喜欢我就不知道了。他不知道什么是篮球,当然就谈不上喜欢打篮球,他只喜欢打我,只要我犯了什幺小错,不合他的意,他就发狠的打我。他打我,我就跑,他跟在后面追赶,我就更加拼命的跑,一直往前跑。所以你才这么能跑,原来是你父亲逼出来的,一位并不专业却很严厉的长跑教练。他大笑,哈哈哈哈。你母亲呢,她不会劝架吗。

  老林的眼神悲伤了起来。枪口下的大猩猩,眼神里当然有凄楚。我母亲在生我的时候去世了,难产。我想我父亲是因此才不喜欢我,因此才恨我,他看我的眼神是那样的复杂那样的不平静。这不是你的错,你也不愿意发生那样的事。是的,我当然想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一个温暖幸福的家庭,我父亲一直是单身,他一定很爱我的母亲。你父母的故事,上一代人的情感,一定很特别。平凡的生活,平凡而又不平凡,他的情感都尘封在他含蓄的胸怀里,我没有走进过,我们之间有鸿沟,无法逾越的鸿沟。父亲很关心我,不然就不会有现在的我,一头受伤的狮子,在坚强地生存。

  而我看见一头不快乐的羚羊,在旷野中奔跑。它在期盼些什么,又在逃避些什么,有敌人在追捕还是有亲人在召唤。夕阳下,它是一个闪光的奔驰着的点,那么的自由又是那么的孤单。前面有一片沼泽地。

  说起打球他就滔滔不绝,他给我讲三步上篮的要领,“传球要又平又快,还要隐蔽,才不容易被抢断。传球时不要看人,就是所谓的‘nolookpass’。”他拿起篮球做了个要背后传球的姿势,头转向另一侧,我怎么学都不太像。

  “我是踢足球的,篮球打得不好,可是我能踢出贝克汉姆那样的弧线球。”

  “吹牛,球怎么能踢出弧线呢,我还真搞不懂了。”他一脸困惑的样子很有趣,感觉比笑容来得还精彩,不过他是很少笑的,所以他笑起来是什么样子是否精彩没人知道。权且就当困惑是笑容,总比板着脸面无表情要好。

  “就是用脚内侧来撮球,力不通过球的中心只是和球成切角,使球在飞行的过程中产生回旋,和空气摩擦形成弧线。这涉及到空气动力学原理,叫做‘伯努利方程’,我物理没学好,讲不清白。”

  我们只是纸上谈兵,比划比划。“把你那凭空捏造的弧线球丢到一边凉快去,我要出去买球鞋,这回要买双名牌好鞋,起码要对得起我这双脚。没气垫的穿着不舒服,有气垫的又容易破,真是麻烦,她又说没有空,要不你陪我一起去看看。”

  老林用请求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坐在他面前的是一位球鞋专家。我笑他看错人了,说:“我对球鞋不懂行,还是回寝室凉快去。你自己去好了,我还要留一点饭钱。或许你更需要买双长跑鞋。”

  “没追求,像牙刷一样的家伙,简直就是块床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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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寅吃卯粮

  更新时间2011-6-16 23:21:05 字数:2620

  寝室里弥漫着烟味,一进去就被呛的喉咙痛,根本睡不了,我于是就到老林寝室去睡,顺便把室友讲的几个经典荤段子重叙一遍,也许是他的欣赏水平高些,笑得在床上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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