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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蛊毒》第36章

作者:吴学华 字数:2877 书籍:湘西蛊毒

  1992年7月的一天,黄昏。夏日炎炎,市局单身宿舍迎来两名新住户。

  赵向晚左手提着开水瓶,右手端着个搪瓷脸盆,脸盆里装着洗漱用品、拖鞋,胳膊上还挂着一个网兜,里面是几件换洗衣服。

  季昭两手空空,身后跟着笑容满面的季锦茂和一个拎着大包小包的保镖。

  季锦茂有心要帮赵向晚分担一些手中物品,但却被她拒绝。赵向晚不喜欢旁人碰她的东西,这点和季昭有点相似,因此季锦茂很习惯,一点也没觉得被拒绝没面子。

  正是下班时分,市局单身宿舍来来往往的年青人很多,目光都被漂亮白皙的季昭所吸引,开始打听起来。

  "这个漂亮小伙是谁啊?新分来的?"“我见过他,是重案一组的刑侦画像师。”

  "画像师不应该在刑事技术科吗?怎么还能专属重案一组了?""这你就不懂了。我听说啊,这个画像师来头不小,不占编制,是许队专门挖来的人才。"

  因为在翁萍芳被杀案、湛晓兰失踪案中立了大功,季昭这个重案组编外人员在市局小有名气,认识他的人不少。季锦茂有点担心这些议论影响到儿子的情绪,紧张地盯着季昭的一举一动。然后他欣慰地发现,季昭只要待在赵向晚身边就自在悠然,不管外面多吵闹,都不影响他的心情。

  季锦茂终于放下心来,转念又想到了什么,快步走到季昭身边,悄声提醒:“你去帮赵向晚提东西啊。”哪有让小姑娘左手右手拎着行李,男孩子空着手在旁边晃的道理?

  季昭听到这话,抬起一双黑骏黔的眼睛专注地看着季锦茂,似乎在问:为什么?

  季锦茂第一次接受到儿子如此专注的目光,心情激动得要命,恨不得叫得全世界都听到:我家儿子肯听我说话了!他的自闭症好起来了,他听得懂我的话!

  但熟悉季昭个性的季锦茂努力压制住这份激动,生怕惊扰了他的思绪,引来他的反抗,微笑着解释:"女孩子力气小,拿不了重物。你是男人嘛,要帮忙的。"

  季昭若有所悟,长腿一迈,两步便站到赵向晚面前,伸出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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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什么?”

  【我帮你拿东西。】小云雀有点兴奋地在树枝上蹦蹦跳跳,似乎觉得可以帮赵向晚做事是件很开心的事。

  赵向晚摇摇头:"不用。"

  眼前季昭穿着白衬衫,衣领、袖口一尘不染,那双手修长纤瘦,肌肤白得像玉一般,哪里像是个干活的人?

  【我来提。】

  季昭依然执着地伸着手,小云雀也在叽叽喳喳地叫着,模样可爱又趣致。

  赵向晚有些无奈地笑了笑,将手中红色塑料开水瓶递过去:“行吧,那你拿这个。”季昭倒是没有关注东西是轻是重,高高兴兴双手捧住,仿佛拿着什么宝贝一样。

  赵向晚看他一身打扮如贵公子一般,却捧着个廉价的塑料开水瓶,那种浓浓的违和感令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容似穿透乌云的阳光,灿烂而明媚。

  季昭被她笑容所感染,也跟着笑了起来。咧开嘴,露出六颗雪白的牙齿,那双漂亮的眼睛微微下弯,弯出美丽的弧度。

  季锦茂眼眶一热,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他转过脸去,悄悄压了压湿润的眼角,在心里默默地念了一句:谢天谢地。

  星市公安局临街,住宿区位于办公楼北面,中间有一道小门相连。

  何明玉今天与赵向晚约好,在宿舍等了半天没人来,便顺着路寻过来。一眼看到赵向晚与季昭相对而立,傻乎乎地笑着。

  两个同样身材修长的人,笑得像两个孩子,似乎什么阴霾都没有,一切都那么美好,这让每天都在与重案、罪犯打交道的何明玉也开心起来,挥舞着手臂,提高音量喊:“向晚,季昭——”

  赵向晚从这明媚温馨的氛围中抽身而出,冲何明玉挥了挥手。何明玉跑过来,冲季锦茂点了点头:“季总也来了?”季锦茂抱了抱拳:“以后,我家季昭就拜托你们了。”

  何明玉与赵向晚交换了一个眼神,笑了起来:"季总太客气了。托您的福,咱们市局的伙食水平大幅度提升啊。"

  季锦茂笑眯眯地说:“小意思,小意思。如果后勤方面还有哪些用得着我老季的地方,只管说。"

  何明玉连连摆手:"不用不用,市局后勤科其实还挺好的,只希望……季昭能

  够习惯集体生活吧。"

  也不知道季锦茂和季昭是怎么想的,放着豪华别墅不住,非要和赵向晚一起来宿舍楼里挤单间。单身宿舍楼条件有限,像季昭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能适应?

  何明玉带着大家来到单身宿舍楼。

  这是一栋七十年代建的五层砖混小楼,单面走廊,楼梯间位于中间,卫生间、洗澡间、开水房位于走廊两端,水泥墙面、简单的水泥栏杆,红色坡屋顶,两面山墙爬满了绿色青藤,远看去很有时代感。

  何明玉住二楼,靠近楼梯间,她带着赵向晚来到自己的宿舍,帮她安置好个人物品,指着床边书桌对季昭说:“开水瓶就放那里吧。”

  季昭依言放下。

  季锦茂越看越欢喜,为自己做的这个决定暗自庆幸。得亏把季昭丢到重案组,他现在除了不会说话之外,从外表看上去与常人已经无异。

  何明玉知道赵向晚家中并不富裕,早早就帮她领取单位统一发放的床上用品,军绿色床垫,浅蓝白格子床单上铺着米色凉席,看着简洁而素雅。

  赵向晚看着眼前干净整洁的宿舍,冲何明玉笑了笑:"谢谢师姐。"

  何明玉嗔怪地看了她一眼:"你跟我还讲客气?我们可是出生入死的好战友。"

  赵向晚想想自己从参与第一起无头女尸案起,就与重案一组的所有人结下深厚友谊,大家一起面对凶悍、狡猾罪犯,一起搜寻蛛丝马迹,和战友的确没有区别。

  季锦茂在一旁说:"季昭的宿舍在哪里?"

  今天他可是专门送儿子来过集体生活的,吃的、穿的、用的,准备了一大堆,就怕委屈了季昭。只是……看到这简陋的宿舍,他有一种不妙的预感。

  何明玉道:“许队、彭局都和后勤科打过招呼,考虑到季昭的特殊情况,给他安排了一个单间。现在清退出来的单间只有两个,一个在三楼,和祝康隔壁;另一个在二楼,就在我们这间宿舍旁边。你们想要住哪一间?"

  季锦茂谨慎地询问:“有什么区别呢?”

  何明玉解释说:“我们这栋单身宿舍吧,一共五层,是男女混住的。不过女同志的卫生间、洗澡间在二、四楼,男的在一、三、五楼。季昭如果住三楼,可能生活方便一

  点,祝康是我们重案组的,就住隔壁,有什么事可以找他。季昭如果住二楼,与我、赵向晚隔壁,但是上厕所、洗澡的话得去一楼或者三楼。"

  七月天气炎热,宿舍楼连个独立卫生间都没有,季锦茂有些打退堂鼓,小心翼翼地看了季昭一眼:"儿子,要不……我们先回家吧?等我帮你盖栋楼再来。"

  赵向晚似笑非笑地看了季锦茂一眼。

  季锦茂被她这一眼看得有点心惊肉跳,努力描补:“季昭从小身边就离不开人,其实他小时候也是跟着奶奶在农村里长大的,也不是不能吃苦。现在嘛,家里条件好了,就从来没有住过集体宿舍,那个……"

  不等季锦茂说完,季昭伸出手,轻轻盖在赵向晚手背之上。

  【我住你隔壁。】

  触感轻柔,赵向晚并没有被冒犯的感觉,反而有一种被信赖的温暖感。赵向晚抬眸看向季昭,轻轻点头:“好,那就住我隔壁吧。”

  目光落在季昭与赵向晚相触的那只手上,季锦茂嗅到了一丝恋爱的甜美,哪里还敢说别的?立马指挥保镖把季昭的物品安置在隔壁。

  季昭对零食不感兴趣,吃东西不挑嘴,但他绘画的家伙什实在是太多,画架、画夹、画具、颜料……零零总总摆开来,床上铺牛皮凉席,床头摆电扇,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屋子差点被填满。

  一边安排,季锦茂一边摇头,嘴里嘟嚷着什么。何明玉凑近了只听到几个字:“不容易.…天太热……空调……"

  空调在九十年代绝对算是个新鲜玩意,何明玉在四季大酒店是感受过的,夏天凉意袭人,让人舒适愉悦。听到季锦茂这么大一个老总对公安局单身宿舍表达不满,不由得扑哧一笑:“季总,您要是觉得咱们这里条件太差,就别让季昭住这里了。"

  季锦茂慌忙摇手:"不不不,我没有嫌弃的意思。就是心疼你们这些警察,居住条件太艰苦。"

  何明玉丝毫不觉得条件艰苦,她是工人家庭出身,家里四姐妹,一家六口挤在单位分的筒子楼里,四姐妹一张大床睡了十几年,直到她考上大学才拥有自己独立的一张床。大学毕业之后分配到公安局,两人一间宿舍,吃穿用都不用自己操心,真心实意觉得好。

  她打趣了一句:"季总,由奢入俭难

  呀。"

  季锦茂小心翼翼地看了赵向晚一眼,怕她嫌儿子娇气,忍着心疼一拍胸脯:“没事!我家季昭能吃苦,我放心得很。"说完,匆匆带人离开,就怕多看一眼,会舍不得。

  何明玉带着赵向晚和季昭熟悉水房、厕所、洗澡间,又领着他俩参观篮球场、小食堂、小卖部,两人正式开启寒假集体生活。

  一大早起床,赵向晚、何明玉叫上季昭围着小操场跑步锻炼,洗漱完毕之后一起去食堂吃早餐。事实证明季锦茂的担忧没有必要,季昭适应新生活非常好。他穿衣、吃饭都不挑,喜欢独来独往,赵向晚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心情愉快、情绪稳定。

  早餐是简单的稀粥、包子、咸菜,季昭与赵向晚面对面坐着。

  季昭吃饭的动作优雅而缓慢,引来旁边不少目光。没办法,实在是长得太过漂亮,太招眼了。赵向晚与何明玉看着季昭那张脸,也感觉心旷神怡。难怪古人说:秀色可餐,这话用在男人身上也一样。

  “何明玉——”

  随着这一声喊,何明玉条件反射站起来,大声回应:“到!”

  许嵩岭身后跟着祝康、刘良驹、朱飞鹏,表情严肃:“赶紧吃完,有紧急情况。”

  赵向晚放下碗筷,跟着站起。有新案子了!

  重案一组全部就位,听许嵩岭介绍案情。市局接到报案,一名男子说朋友喝醉之后吹牛,一年半前杀了一个人,埋在城北郊区小河边。

  许嵩岭严肃地说:“不管是酒后吐真言,还是胡乱吹牛,涉及杀人案都不能掉以轻心。朱飞鹏,马上传唤这名声称杀人的嫌疑人,让赵向晚、何明玉参与审理过程。祝康、艾辉、黄元德,立马带人到河边搜寻。"

  所有人都行动起来。

  季昭没有听到自己的名字,略显茫然地看着赵向晚。赵向晚拉了他一把:“你跟着我吧。”

  目前还没有画像工作,季昭一个人落单了也不好,不如就跟着审讯这一组,说不定还能多懂一点人情世故。

  醉酒男子名叫谭学儒,外形斯文清秀,二十七、八岁年龄,宿醉刚醒,人还有点迷糊,突然一群警察找上门,吓得酒意全无。

  听说昨晚一起喝酒的朋友,一大早跑到公安局报警,坐在审讯室里的谭

  学儒哭笑不得:“警察同志,我那是吹牛,纯粹就是吹牛。朋友们总说我手无缚鸡之力,说我书生气太浓,我就是吹吹牛。"

  朱飞鹏并没有因为他的解释而放松警惕:“你交代的细节很清晰啊。”

  谭学儒眉心跳了跳:“我,我那就是看侦探电影看多了,随口说的。酒喝多了上脑,吹个牛也能抓起来?太夸张了吧!"

  朱飞鹏看一眼坐在一旁安静做笔录的赵向晚,没有丝毫放松:“把你昨晚说过的话再详细讲述一遍!”眼前谭学儒推脱得太过干净,反而令人怀疑。

  谭学儒有些无奈,摊开双手:"警察同志,醉话嘛,睡一觉起来就忘记了,我哪里还记得?"

  朱飞鹏冷笑一声:“看来,你需要提醒一下。”说罢,命人将举报谭学儒杀人的那名男子叫了进来, “你来告诉谭学儒,他昨晚到底说了些什么。”

  一看到眼前穿件棕色皮夹克、剪着寸头的年轻男人,谭学儒瞳孔一缩:“钱勇!我们是朋友,你怎么跑到公安局举报我杀人呢?"

  钱勇撇了撇嘴,面露不屑:“谁跟你是朋友?你连未来丈母娘都敢杀,谁敢和你做朋友?”他一说话,便露出一口因为长期抽烟而造成的大黄牙。

  谭学儒牙槽紧咬,脸部肌肉显得很僵硬:“我,我就是吹牛,你也信了?”

  钱勇转过头看着朱飞鹏,讨好一笑:“警察同志,就是这个姓谭的杀了人,埋尸枣河边。那个……我举报是不是有功?有没有奖励?"

  朱飞鹏丢了一枝香烟给他:“你再详细说说,如果谭学儒杀人属实,给你颁一个好市民奖。”钱勇接过烟,拿到鼻子底下闻了闻,一脸陶醉。

  朱飞鹏严肃提醒:“室内不许抽烟。”钱勇这才依依不舍地将烟夹在右耳之上,开始复述昨晚谭学儒讲过的话。

  谭学儒是农村孩子,家里父母生了七个,他是老四。高中毕业之后,在星市一家皮鞋厂当推销员,因为长相斯文、谈吐有礼,很受女孩子青睐。先后谈过几个女朋友,但都因为他家里穷、负担重而分手。

  钱勇在皮鞋厂当工人,和谭学儒是老乡,两人时不时在一起喝个小酒、打打小牌,算是说得来的朋友。只不过钱勇没什么文化,谭学儒时不时言语间流露出一丝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令钱勇心中不

  喜。

  昨晚天冷,谭学儒叫上钱勇,在他的出租屋里做了两个小菜,一起吃饭喝酒。酒过三巡,钱勇将话题引到男女话题上。

  "还是兄弟你有福气,谈了那么多个女朋友。"谭学儒喝得差不多了,叹了一口气:“谈得多又有什么用?没一个肯嫁给我。”

  钱勇好奇地问:“你跟我说说,这些女人你都上过床没?”

  谭学儒听到这个问题,顿时来了兴致,开始滔滔不绝地吹嘘自己上过的女孩,那真是燕瘦环肥、各有千秋。

  钱勇一直单身,越听心头越热,凑近了问他:“这么多女人,你觉得哪一个最风骚,哪一个最来劲?"

  谭学儒眼中闪过一丝眷恋,有些神秘地说:“要说办那件事最爽、最舒服的,你想都想不到,其实不是我哪一任女朋友,而是我前任丈母娘。"

  钱勇瞪大了眼睛,半天才说出一句:“丈,丈母娘?”那不得已经四十多岁?放着年轻漂亮的小妞不要,偏爱半老徐娘,谭学儒的口味这么重?

  也许是因为压抑太久,在这个寒冷的冬夜,几杯小酒下肚,谭学儒打开了话匣子,该说的,不该说的,全都说了出来。

  两年前,谭学儒谈了个女朋友,名叫虞初晓。虞初晓性格活泼开朗,父亲早逝,与母亲相依为命。虞初晓的母亲魏清婉在省机械厂工会工作,四十刚出头,但保养得当,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

  虞初晓中专毕业,在省机械厂财务处上班,工作轻松、收入稳定。虞初晓的父亲曾经是省机械厂的工程师,死于工伤,厂里对她们母子照顾有加,不仅分配了一套两房一厅的房子,抚恤金也给了不少,因此虞初晓母子生活相对优渥,至少在谭学儒看来,实在是条件太好。

  城里人,有住房,中专学历,每个月收入近一百块,还有各种福利待遇——拥有这些条件的虞初晓是谭学儒能够找到的最好对象,因此谭学儒对虞初晓刻意逢迎,处处讨好,两个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开始谈婚论嫁。

  虞初晓性格单纯,因为父亲在自己小学时便已经离世,家中只有母女二人,缺乏父爱,对温文体贴的谭学儒印象很好,决定结婚之后便告知母亲魏清婉,商量第二天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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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机械厂是湘省大厂,以生产重型施工机械为主。九十年代大兴土木,施工机械销量极好,因此省机械厂的效益很好,每年一到过年过节都会发钱发东西,小到肥皂、牙膏、汽水,大到成箱的带鱼、水果、米面油,应有尽有。

  谭学儒一走进省机械厂的生活区,便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富足愉快氛围。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轻松愉快的笑容,打招呼的时候说的话语也令人羡慕不已。

  “带鱼吃完了没?我告诉你一个办法,用油煎了之后封在玻璃瓶子里,娃娃们带到学校去当零食吃,味道好得很。高蛋臼,听说还能养头发,小孩子长身体多吃点好。"

  “唉呀,上次发的苹果还没吃完呢,又发了一箱桔子。我们家是双职工,根本吃不完!”

  “是啊,你说水果又不能当饭吃。好在我家小子嘴馋,每天上课的时候往他书包里塞三个,现在总算是吃得差不多了。”

  谭学儒听在耳朵里,记在心上。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和虞初晓结婚,住到省机械厂来。他老家是农村的,家里兄弟多,也不在乎什么倒插门,只要让他住到这个单位来,每天就有吃不完的米、面、水果,多好啊。

  魏清婉早早准备了一大桌好菜,等着女儿的男友上门。

  一开门,魏清婉的目光便在谭学儒身上快速走了一圈。小伙子个子中等,长相清秀,虽说只是高中毕业生,但眉眼间看得出来有几分书卷气,如果只是看他的模样,的确很难猜得出来是个农村娃娃。

  可是,还是能看得出来一些与城里小伙不一样的地方。

  蓝色衬衣衣领因为浆洗过多而泛白,衣袖边沿有些磨毛,裤脚有点短,刚刚盖住皮鞋鞋面,走动间露出浅色的尼龙袜子,一看就很廉价。

  魏清婉心中一突,可是她聪明地没有多问什么,微笑招呼谭学儒坐下。

  魏清婉是本地人,父母都是退休工人,条件相对不错。丈夫去世之后旁人也介绍过几个,但她眼光高,一个都看不上,慢慢也习惯了一个人的自在生活,没有再婚。

  谭学儒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魏清婉这样的女性。

  魏清婉虽然年过四十,但肤白貌美,长腿丰胸细腰,整个人散发着一股浓浓的成熟女性韵味,让谭学儒的心漏跳了一拍,局促地端坐椅中,一动不敢动。

  br />谭学儒的拘谨倒是给魏清婉留下了好印象,给他端茶倒水,随口问了几个问题。"家是哪里的?父母还在吗?兄弟姐妹几个?""皮鞋厂的收入稳定吗?你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单位有住房吗?如果结婚将来住哪里呢?"

  每个问题都精准击中谭学儒的弱点,他的额头开始冒汗,回答问题也变得有些结结巴巴。“阿,阿姨,我是农村人。现在红星皮鞋厂当推销员,是,是临时工,按照销量提成,每个月差不多四十多块钱。单位没有分房子,暂时在外面租房住。我,我是真心喜欢初晓,我想和她结婚,请您同意。"

  虞初晓拉着谭学儒的手,声音清脆地宣布:“妈,我爱他。农村人怎么了?我爸也是农村人,还不是一样当上了工程师?我想和他结婚,我相信他会给我幸福的。"

  魏清婉看着女儿,半天没有吭声。

  虞初晓看母亲似乎不太满意自己的男友,便跑到她跟前撒娇,拉着她的胳膊左右摇晃。

  “妈~爱情是神圣伟大的,不应该掺杂世俗金钱。学儒虽然只读了高中,但其实他在高中的时候成绩特别好,他还是语文课代表呢。主要是因为家里穷所以才没有继续读大学,不然依他的才气、文笔,肯定能当上一个了不起的作家。"

  谭学儒被虞初晓夸得有些脸红,但却莫名地有了一些勇气,抬头诚恳地对魏清婉说:“阿姨,我家里穷,可能帮不了我什么。但是我愿意为初晓努力,一定让她幸福。您就同意我们吧。"

  魏清婉叹了一口气,没有再继续为难谭学儒,招呼他坐下,还倒上度数低的米酒,好饭好菜地招待他。

  谭学儒第一次吃到香酥鸭、八宝饭、话梅排骨、黄金虾球,简直惊为天人,看魏清婉的眼神里多了一份崇拜:“阿姨你的手艺真是太棒了!我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魏清婉笑了笑,往他碗里夹了不少菜:“喜欢就多吃点。”自家女儿从小到大捧在手心里疼爱,没想到却看上个农村来的临时工,唉!

  谭学儒觉得自己第一次上门表现得十分优秀,与未来的丈母娘也谈笑风生,想着与虞初晓的婚事肯定没有问题,侃侃而谈。

  吃完饭之后,谭学儒再次提出与虞初晓领证结婚,魏清婉却明确表明态度:"对不起

  ,我家初晓从小娇生惯养,你现在条件太差,我不放心把她交给你。这门婚事,还得从长计议。"

  谭学儒一听就急了,恨不得给魏清婉跪下来:“我是真心爱初晓的。”

  魏清婉性情柔和,说话也细声细气,但她一旦做出了决定,不容更改。

  “我相信你是真心的。但爱情可以不考虑世俗眼光,婚姻却不行。我家初晓工作单位稳定,收入还不错,又是中专毕业,依她的条件在我们省机械厂找一个大学毕业生绰绰有余。初晓的爸爸是农村人,我也并没有看不起农村人的意思,但是初晓爸爸是当时机械厂唯一一个京都理工大学机械系大学生,很受单位重视,住房、职称很快解决。可是你呢?临时工、收入低、没有房子,空有一颗爱人的心,是没有用的。"

  谭学儒脆弱的自尊心再一次被打击到,脸胀得通红:“我还年轻,我能创造更好的条件。您要是嫌弃我学历低,我,我去读夜大,努力提升自己,行不行?"

  魏清婉笑着点头:“那好,你既然有这样的志向,我支持。等你掌到大专文凭,我就同意你们结婚。"

  这一下彻底将了谭学儒一军。

  自己有几斤几两,谭学儒非常清楚。他在虞初晓面前说什么语文课代表,成绩优秀,那都是吹牛的。他之所以没有参加高考,家里穷只是其中一个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他基础太差,数学、英语差到只有个位数,压根考不上。

  不过谭学儒喜欢文学作品倒是真的,伤痕文学、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他看了不少,《当代》、《十月》、《收获》、《萌芽》、《今古传奇》……各种文学杂志他都爱看,因此养出来一份独特的文秀之气。

  在魏清婉面前夸下海口说读电大,但是谭学儒太知道自己的底子。1980年开始夜大流行,不少年轻人晚上读书、白天上班,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拿到大专文凭。可是从1985年开始,1986年开始,夜大并入成人高考,全国统一考试,由教委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和评分标准,这样一来,想要拿到文凭就难得多。

  谭学儒严重偏科,只有语文成绩能看,但是数学、英语、理化全都一团糟,再努力,也通过不了统一招生考试。

  可是牛皮已经吹出去,谭学儒没办法和魏清婉拉脸,只得讪笑着胡乱应承了几句,便离开虞初晓家。

  r />听到这里,朱飞鹏鄙视地看了谭学儒一眼:“就因为魏清婉不同意你和虞初晓结婚,所以你想杀了她?"

  谭学儒苦笑一声,没有说话。

  钱勇却嘻嘻一笑:"警察同志,比这个离谱多了。你以为谭学儒杀人是为了和女友天长地久?根本不是!他那是对未来丈母娘因爱生恨,羞愤杀人咧。"

  做笔录的赵向晚抬起头,板着脸说:“不要胡乱下结论,描述事实就好。”赵向晚的严肃让沉浸在“检举有功”喜悦中的钱勇收敛了许多,咳嗽一声,继续讲他的故事。

  离开省机械厂生活区之后,谭学儒对虞初晓说:“我觉得你妈妈可能看不上我,我知道,从世俗的眼光来看,我的确配不上你。可是……初晓我是真的很爱你,我舍不得你。我会努力读书,但是书本知识丢了那么多年,我不敢保证一定能通过成人高考。"

  男友的温柔小意让虞初晓很感动,一再向他保证,绝不退缩,哪怕谭学儒不继续读书也绝对不会嫌弃他。如果妈妈不同意,虞初晓就和她冷战。

  接下来的日子,虞初晓为了表达自己的决心,索性搬到谭学儒的出租屋,两人如胶似漆,好得跟一个人似的。魏清婉眼看着女儿越滑越深,心急如焚,却又可奈何。她只有这一个女儿,平时娇宠无比,没想到在选择对象这件事情上两人有了分歧。

  过了一段时间,魏清婉忽然单独找到谭学儒,整治了一桌酒菜,请他吃饭,与他认真谈了一次话。

  说到这一次谈话,谭学儒的眼角泅出浅浅的胭脂色,呼吸变得粗重起来。就连朱飞鹏也察觉到了他的异样,扫了他小腹一眼。

  谭学儒紧张地夹起腿,生怕被人发现了什么。

  朱飞鹏冷哼一声,对钱勇说:“也不用太详细,你就简单说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说了什么要紧的话。"

  钱勇只得跳过细节:“谭学儒吹嘘了半天,说魏清婉虽然徐娘半老,但皮肤细滑、体态丰满、玲珑有致,说话软和。她说家里只有一套房子,如果谭学儒和虞初晓结婚难道住家里?她也是个女人,又是死了丈夫单身多年的女人,看到他和初晓亲密心里头也不是滋味。谭学儒说魏清婉那些话完全就是挑逗,撩拨得他春心萌动,后来酒一喝胆子就壮了,不知道怎么的,竟然和她滚到了一起。"

  这个

  .…

  赵向晚与何明玉交换了一个眼神。何明玉冲季昭方向挑了挑眉。

  赵向晚这才留意到季昭听得有滋有味,那双黑而亮的眼睛里写着“兴趣”二字。小云雀在枝头跳来跳去,模样很兴奋。

  【皮肤细滑、体态丰满、玲珑有致——这个描述很有点人体速写的感觉。我觉得我能够画得出来。】

  【什么叫挑逗,什么是春心萌动?】【滚在一起是什么意思?是打她吗?】

  赵向晚感觉脸有点发烧,平时不管听到什么荤话都泰然自若的她,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不该让季昭参与审讯过程,完全是教坏了小朋友。

  偏偏季昭还未知欲很强,凑近到赵向晚身边,盯着她微晕的眼角,继续追问。【为什么一定要结婚?结了婚为什么一定要住在一起?】

  赵向晚感觉今天的审讯给季昭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此前虽然也有些关于男女之事的案件,比如翁萍芳被杀案,赵青云作为幽会情人被查。但那个时候季昭自闭症表现严重,根本不愿意接受外界信息,只对赵向晚的指令有感,因此大家都不觉得尴尬。

  但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季昭越来越有烟火气息,越来越接地气,不仅会听赵向晚的话,也开始对外界事物感兴趣。今天钱勇的话,激发出对男女之情的关注点,开始产生无数个“为什么”。

  赵向晚瞪了他一眼,压低声音:“安静点,正在审案子呢。”

  季昭内心世界的小云雀翅膀耷拉下来,有些无精打采。他感知到了赵向晚的回避,闷闷地回应了一声。

  【哦.…】

  季昭低下头,零乱的刘海遮住眉眼,高挺的鼻梁弧线极美,长长的眼毛眨呀眨,似鸦羽一般,乌黑细密,在眼睑处投下一大片青影。

  画面太美,赵向晚有些心软,悄悄伸出手,右手指尖在他手背上轻轻触了触。

  睫毛抖动了一下,忽然扬起,季昭那双黑似黑玉的眼睛亮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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