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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似水年华》第3章

作者:于金雷 字数:3081 书籍:追忆似水年华

  彤云的桌子上已经有了鲜红怒放的玫瑰,彤云每次总是不情愿地嘟着嘴把它拿进房来,我们在窗子边看到那个男生颓丧地低头走过窗外,一张白净清秀的脸,我知道他不会是彤云喜欢的类型。

  周末的时候,我通常喜欢呆在寝室里看闲书。那时可以不读英语,在我看来是最快乐的事。事实上经过半个学期的努力,我的英语发音已经开始纠正过来了,并且可以比较迅速地阅读一篇英文文章。一切也因为好奇去参加过几次活动,但总有无所适从之感,周围的人都笑着闹着,我却无论如何也不能笑得那么开心,好象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一样,心里寂寞的很。有时我接到电话。在他北方的一所大学念书的杨文常常打电话过来,那时在我绝望自苦的时候,他总是说,在我心里,你是最好的,你是我心中的白雪公主。那时我就会打他一拳,说你又讽刺我。每次他打电话过来,总是乱七八糟地说些学校里的人和事,还加了一种夸张的语调来渲染,要把人笑死一样。我也会把一些烦恼告诉他,大家相互嘲笑几句。每次通完电话心里都是很轻松的,不愉快的事情便也忘记了,于是,在周末的夜晚,我有了一种隐隐的期待,这种期待是可有可无的,实现时多了一分惊喜,反之也不会太失望。有的时候,也会收到他的信,他的信总是让我忍俊不禁,比如:

  禾子:

  我现在坐在学习的天台上一边吃棒棒糖一边给你写信,偶尔可以抬起头来看云,记不记得我以前常买棒棒糖给你吃,什么时候回请我呢?

  假期的时候我去了跟你说过的我早已景仰的高校,远远看到它的校我就一阵激动,我张开双臂,向它奔去,嘴上说,我来了,我来了!我扑倒在它门前,如果没有人看见我真恨不得亲吻它的台阶,一群学生从我的身边走过,全都趾高气扬,目不斜视。男的象刚学会打鸣的小公鸡,女的象刚学会下蛋的小母鸡,我爬起来拍拍屁股,头比他们昂的很高地走了。不解恨,我又狠吃了一顿“唰唰锅”,想着把它吃垮了算,直到发现被吃垮的人是我为止。第N次吃的时候我想起了你,要是你在我的身边就好了,我可以揪着你的小辫子,看你被烫得吸气还敢不敢犟嘴。

  不要太想我。

  或者:

  禾子:

  我每天六点钟起床,八点钟上课,中午十一点半下课,去一食堂吃饭,一点半上课,四点半下课,七点钟自修,十一点睡觉,我的生物钟比瑞士手表还精确。好不容易泡了次图书馆,对座的女生老是抬起头痴痴地看我,我被她看得灵魂出窍,魂飞魄散,只好哀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差一点就质问她还懂不懂一点矜持,含蓄和羞涩,愤愤然回寝室揽镜自怜,才惊觉自己已是形容枯槁,面如死灰,胡子象春天的野草一样疯长,痘痘也生计勃勃。任意在我的脸上安家。呜呼哀哉!我为我一大哭。我曾经狼一样狂野闪电一样明亮的眼睛呢?我老虎一样威猛兔子一样矫捷的身材呢?我愤怒,我怨恨,我悲哀!

  有一天,还意外地收到了高中时一位女同学何宁的信,信中她先是淡淡地叙及她的情况,然后问我现在过的怎么样了,然后说起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有多美好,一件件的事都历历在目,后来有时就会接到她的信,每次都满满地两大张,她说在大学里时常回忆起高中时代,那时学习很苦,但现在想起来也是有滋有味,她说,你还记得吗?那时,下了晚自习我们会一起到操场上奔跑,边跑边叫,痛快的发射心中的烦闷,我们会精确地计算时间做事,把它掐得严严实实。

  我不知道她何以会突然和我联系,并且突然怀旧起来,难道她过了一年的大学生活咀嚼出了高中时的余味,并且,她小心翼翼地回避过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和她曾经的矛盾。

  我和她原本可以称得上是很好的朋友的,我们住在同一间寝室的上下铺,她的成绩不错,而我在班上是中等水平,我喜欢没日没夜的把能够借到的书都借来读,白天在老师的眼皮底下用课本挡着看,晚上被窝里打着手电看,书里面的世界对我而言是一个多么玄妙的世界,我走进去就浑然忘我,就在那时,我读到了《平凡的世界》和《人生》,深深震动。功课对于我是不喜欢的,我觉得它们对我是一种束缚,我不明白它们对我的价值,我背了又背,磨破了脑筋到底有多大意义,但是我知道一件事情,我要考上大学,即使只是为了安慰母亲。

  每天当我从书里清醒过按理,面对成山的课本,我都会心烦气燥,无从下手。看书的时候,就常常把头探过窗外看云,看它们或是静静地守侯,逐渐变换容颜,或者不安分地游动,从这头到那头,它们把太阳的光都遮住了,投下一层层的阴影在地上,你要是走在路上,可以看到它的影子迅速地滑动,你还来不及移动脚步去追赶呢,它已经滑到了对面的波心。

  我看得出神,何宁就会来劝我说,禾子,不要看小说了,考上大学再看吧,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

  我说,说实话,我并不想考大学,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压抑了我的天性,我宁愿背一个包去流浪,去我想去的地方。

  何宁说,你有做梦了,看小说看得太多的缘故,那都是不现实的,就凭你这样,你能够去哪里?你还是打起精神来读书吧,我们这个穷地方的人要想出人头地,可还是得念书。

  我说,我可不想出人头地,我只想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

  何宁说,相信我的话吧,你一定会受不了那样琐碎的生活,每天为了一日三餐忙碌,为和菜农争几分菜价争的面红耳赤,算得滴水不漏,整一个庸俗的小市民样儿。

  我沉默了,我一向崇尚浪漫和自由的,可洒脱也是要用物质做底的。我不能象想我会去做一个杂货点的柜员,每天打着毛衣吹着闲话从早到晚就等着下班,回去再骂丈夫和孩子,或者是象其他处于社会底层的劳动妇女一样每天脏头垢面地为生计奔波,含辛茹苦地把孩子拉扯张大,告诉他他是我生活所在。可是每天枯燥的生活对于我来说如同炼狱,上着、课,我的心还在外面游移,外面有多好的阳光,为什么我要被困在这里呢?

  一天,我在路边地摊上淘到几本旧书,书页已经发黄破损,但我还是读得津津有味,可是当我外出一趟回来,放在桌子上的书不见了,我心里急的很,教室里人很少,何宁也在,就问她有没有看见,她说没有,过了两天后,有人悄悄告诉我说她看见何宁去过我的位子,我气急败坏地去找她,她承认了,不过,她说她已经把书毁掉了,她说,禾子,我都是为了你好,你不能够再这样沉没下去了。我当时正因为书被毁了痛心,心里很生气,口无遮拦地说,你以为自己是谁?救世主吗,这么好管别人的事情,我最看不惯你这脾气。何宁也生气了,她说,我都是为了你好,你怎么这么不识好歹。我说,我自己的事,我自己承担,你凭什么要为我做主!

  那天我们吵的很厉害,话都说的有些尖刻,何宁说,佟禾,说实话,我看不起你,你有什么,除了一个不切实际的头脑。我说,那你呢?你更可怜,连自己的思想都没有,书柜里的寄生虫而已。何宁说,我不跟你计较,你是没了妈的人,缺乏调教。这句话说出来,我们都楞住了,她也知道我最忌恨别人提到这个的。可是她却说了出来。我终于忍不住哭了,她也哭了,裂痕就这样横在我们之间,等我们眼泪擦干,友谊也就这样流走了。

  后来她考上了大学,临走前,她托人把那几本书带给我,我才知道她原来是藏起来了,她确实是一片真心为我好,可我忘不了她说的那些话,我认为她一定是那样想的,所以才会不假思索地冒出来,这些话才是她的真心,所以也没给她只言片语,我们就这样失去了联系。

  现在再倒回那段时光,是想重温那一段友情吧,细细想起来,她确实是一个好女孩,待人热心。诚恳,虽然有时会热心地过了头,倒让别人觉得不可思议,常常是别人的事她都要当自己的事去办的,只要别人找她,事无巨细,她都会答应下来,也不管她是否真的有这个能力,有的时候答应了又办不成功,倒弄得别人说她逞能,有时候我会劝她省省,她说她不好推却啊,人家找她是看得起她。

  我给她灰心也只是重提过去那段融惬的时光,好象经过时间的过滤之后,记忆中只有愉快和美好,而芥蒂是不存在的,我们都想用那段回忆来拴连起彼此,好让过去的时光重来。

  :

  第三章

  有的时候,我会在黄昏时分去江边,黄昏,是学校里最镛懒的时光,是一天紧张之后的松弛,还带着些对夜晚兴奋的期待的,它的兴奋没有了夜色的掩盖,显得朦胧和暧昧。鸟群在半空中低旋,是将归未归的意思,广播里响的是柔和的音乐,如小溪流水般的舒缓。做事似乎都慢了半拍,自行车的轮子是缓慢滚动,好浏览一路风景的,大家晃悠悠地到食堂吃饭,不用象中午放学时一拥而上,还可边走边议论一些无关紧要的新闻,顺便看看路边新开的花。男生们光着膀子抱着球从操场回来,尘土滚了一身,脸还兴奋的通红。这样的场景,它可以让你联想到所以和青春有关的美丽的字眼,纯洁或是宁静,张扬或是激情,还有温馨。

  黄昏的时候的讲水是橙红的,空气也是,江对岸的景物清晰可辩,还可看到依稀的远山,深秋的景色一片柔和,旁边的田里有枯黄的衰草,芦苇也是软软地搭在岸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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