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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道夺天》第二百二十九章 震撼全场

作者:落情泪 字数:2826 书籍:灭道夺天

  天色大黑,走近至丈内,仍难分辨面貌。

  但炼魂真君的目力超人一等,在一丈左右便已看清对方的面目五官。

  “飞天……天……狐……”炼魂魔君的骇极惊叫,比魔笑更刺耳难听。

  厉叫声摇曳,人已像漏网之鱼,眨眼间便选出十余丈外。妖魔这一辈子,这次可能是逃得最快、轻功发挥到颠峰的一次。

  王树公子快速地窜起,站稳一看,眼前空荡荡,那有半个人影在。

  “什么?飞天狐?那有什么飞天狐?”他大声叫问。

  他看不到炼魂真君,仅看到从远处飞奔而来的三位同伴锦衣大汉而已。

  飞天狐!

  大内曾经派出血滴子到天下各地搜索,好几年毫无线索的飞天狐。

  武昌三霸天搜捕山东逆犯余孽,失败两死一伤,办丧事的那一天晚上,总督府左近的浙江督粮道刘钊仁的大宅内,失窃了大批珍宝金珠,整府翰香阁的藏珍化为乌有,现场留下了用刀刻的飞狐图案。

  天下间最神秘,最不可思议,最可怕的江洋大盗飞天狐,今晚出现在九江。

  当阳楼的右面江州老店,是本城的老字号旅舍,拥有十余间独院,专作为招待贵人的下榻处。

  最后面的一栋独院戒备森严,住了一批贵宾,即使是负责招待的店伙计,未经召唤也严禁接近,任何陌生人也不许进人前面的院子。

  已经是五更天,天快亮了,小厅中灯火通明,首脑人物正在秘密计划,在座的就有脸色不正常的王树公子。下首,有嘴唇肿起老高、神色懊丧的炼魂真君。

  上首那位虬须戟立,相貌威猛的锦衣人,正是名震天下的三条龙之首,狂龙陈百韬。有些胆气不够的人,被他扫一眼也会心胆俱寒手脚发僵。

  “不是在下怀疑道长的目力。”狂龙对炼魂真君颇为客气,不像他那宝贝儿子玉树公子那么狂傲:“以在下的相貌来说,黑夜中一瞥而过,这不是常易被人误认是飞天狐?道长不能仅凭看到满脸毛大鼻子,就断言是……”

  “陈施主,不是大鼻子,是尖鼻子,贫道看清了的,那的确是一个可笑的尖鼻子。”炼魂真君改正狂龙的话,说话有点漏风:“而且也不是一瞥而过,而是面面相对近在眼前。”

  “一个先入为主,被吓破胆的人,眼前发生错觉是可能的。”狂龙这几句话就不怎么客气了:“飞天狐只是一个飞贼剧盗,对管闲事毫无兴趣。”

  “陈施主……”

  “道长就不必强词解说了。”

  “令郎在丈外便被打飞,就足以证明……”

  “老道,你不要危言耸听,胡说八道。”玉树公子暴躁地说:“你已经吓破胆,眼中出现错觉,你心中正在,最好有人教训我玉树公子,所以真以为在下被打飞。哼!在下是被你的魔笑乱了心神,脚下打滑一时失去控制,才收不住势滑跌出去的。”

  “算了算了,不管是不是飞天狐,反正多派些人留心迫查,大家不可掉以轻心就是了,好在飞天狐并不对咱们构成威胁。”狂龙阻止两人争论,目光落在儿子玉树公子身上:“倒是你,儿子,你和纤云小筑的小结怨,委实有点失策。”

  “可是,错不在我……”玉树公子急急分辩。

  “儿子,你到今天还没成熟。”狂龙不住摇头:“并不是我们对纤云小筑的人有所顾忌,而是获得一位朋友,总比树立一个强敌有利得多,你不觉得与纤云小筑的人结怨,会分散我们的精神吗?是否会妨碍我们的工作呢?”

  “这……”

  “呵呵!听说纤云小筑出来行道的姑娘,几乎全是国色天香的美人。”右首一位中年文士笑说:“秉忠贤侄人间美丈夫,绰号叫玉树公子。公子风流,对美女的鉴赏力独具慧眼。以贤侄的名气,武功、人才,能与纤云小筑的姑娘,结为挚友,对日后工作之难行,必将大为有利。”

  “算了算了,不要鼓励他在声色犬马上出人头地。”狂龙含笑阻止中年文士大发谬论:“别忘了,他是有家室的人,风流浪荡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儿子,你说那丫头挡住了你七剑?”

  “是的,爹。”玉树公子脸一红:“每一剑皆被她在危机间不容发中闪开了。”

  “她美不美?”

  “这……天太黑……”

  “下次留神。”狂龙不啻鼓励儿子在女人身上下工夫:“我知道你的胃口特别,不妨多费些工夫。”

  这家伙其实年仅五十出头,正是春战鼎盛的年代,年轻时就是一个色中之魔,过去三十年来,不知为争夺女色沾了多少血腥。目下有儿有女,嗜好仍然强烈,只不过略知收敛,不再明目张胆胡作非为而已。

  中年文士敢在这么多人面前,鼓励玉树分子向纤云小筑的姑娘下工夫,就是针对这双色父子所下的对症下药。

  狂龙这句暧昧的话,引起一阵怪笑。

  “飞天狐不会影响我们搜捕的工作,针云小筑的小女人也不足为害。”狂龙等笑声停止之后再发话:“杨老头一家与智清和尚都死了,下一步必须快速进行。”

  “不能再利用五爪蛟了。”中年文士说。

  “我知道,五爪蛟其实不知道雷霆剑的下落,他怕死而贪婪,乘机利用我们替他锄除异己,清除雷霆剑残留的势力。”狂龙不住冷笑:“我想,他也明白我们的用意也在杀鸡警猴。诸位,互相利用对我们是有利的,五爪蛟死心塌地为咱们效忠,尤其对我们有利,必须继续利用他,替他培植实力,也等于替我们自己增加实力。他是不敢有异心的,正是最忠实的好鹰犬。”

  “也好,可是,长上,杀戮太多……”

  “宁可错杀一百,不可走脱一个疑犯。”狂龙眼中煞气慑人:“宁可我负天下人,不许天上人负我。曹孟德之所以为曹孟德,就是因为他有这种英雄襟怀。”

  “长上的意思……”

  “明日长岭之行,必须一举铲除天地会余孽。”

  “可是,追魂一剑吴会昌,与天地会沾不上线毫香火,如果找他……”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狂龙沉声冷笑:“五爪蛟就可以证明他与天地会有关连,也可以证明他与雷霆剑沾亲带故,哼!廿年前他在江湖称雄道霸,就是有名的富豪。他宅中的地窟藏珍价值巨万,他半件也不带不进坟墓……咦!外面是什么声音?”夜深更阑,天寒地冻,门外院子里禁止任何人走动,除了风声,那有丝毫异响?

  但十几个高手中的高手,确有几个人听到了异声。

  “是野鼠求食的吱吱声。”一个三角脸老人说。

  “也许是狐狸。”一个大马胜中年人接口:“冰冻狐狸解冻狼。此城地近庐山,城里狐鼠多得很。”

  九江城有狐,并非奇事。京师帝王之都,居民数十万,宅中有狐狸的人家比任何城市都多。

  “会不会是飞天狐?”中年文士惊跳而起。

  灯火摇摇,眨眼间,厅中除了伏案发抖的炼魂真君之外,所有的人皆形影俱消,应变行动之快,令人叹为观止。

  搜遍整座独院,毫无所见,一场虚惊,这些高手中的高手,被飞天狐的名头弄得心中忐忑不安。

  第六章

  庐山向东北伸出了一条脉,那就是天花井山。

  天花井山是庐山的末支,形成一连串山岭冈阜。东北行一支叫乌稍岭、丫髻山。丫髻散出九条支脉,稍大的是凤凰、栗树。长岭。

  长岭支脉向西途磨刀涧,从府城东人城,尾端尽于城西的湓浦港。

  磨刀涧东北一带山坡,建了不少大户人家的名园别墅,是有名的富豪缙绅城外玩乐区。

  追魂一剑吴会昌,既不是缙神,也不是名流,他是颇有名气的江湖大豪;一个毁多于誉,并不怎么季人望的大豪。

  九江城内城外,京师来的办案人员大捕疑犯,闹得满城风雨,草木皆兵,腿快的先一步逃之夭夭,于外埠避风头,腿慢的大遭其殃,死亡与失踪的人日增。

  人人自危,追魂一剑也不例外。他家大业大,想逃也逃不了。

  但他并不怎么害怕,因为他的事业在外地,与本埠的江湖豪强没有利害冲突,与五爪故或者雷霆剑,也只是点头之交,平素并无往来。因此,他相信这次可怕的风暴,不会波及他追魂一剑。

  当然,他不至于愚蠢得毫无应变计划。他在江湖称雄多年,自然有几个朋友,其中不乏有过命交情的知交,消息是颇为灵通的。

  可是,狂龙的搜捕计划,只有中枢核心的少数人知道,执行的人根本不参予决策。到了本地的人手,更是一无所知,不可能提前获知行动的细节。

  五更三点,天将破晓,奇寒彻骨,全城仍在沉睡中,城郊也一片死寂。大冷天,勤快的农民也不见出外活动,这是农暇的季节。

  道上如果有人行走,必定是问题人物。

  小径沿溪右岸上行,左面是凋林密布的山坡。一个穿了老棉衣像个农民的人,手点罗汉竹制的问路杖,迈开大步往上走,口中呵出的雾气阵阵冲出,说明这人赶路赶得急,很可能衣内已在出汗。

  前面里余,路旁出现一座歇脚亭,亭内有人,但赶路的人如不接近至五步内,决难看得到亭中的人。

  山坡并不峻陡,山脊顶也不高,半山以上是不凋的松林,枝头积雪未解,人行走其中,不可能无声无息必定擦撞着校杆,校头的积雪也必定纷纷下坠而发出声音。有时一阵稍猛的罡风掠过树梢,积雪也会掉落。

  一个内穿蓝色紧身衣,外穿老羊皮袄,像个村夫的壮年大汉,手中挟了一根斑竹手杖,以相当快速的脚程,在仍的凋林中纵高纵低,居然没发出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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