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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谈》第3章

作者:卜伽丘 字数:3042 书籍:十日谈

  天主教会和蒙昧主义是相依为命的。它宣扬的永恒原则是:“上帝支配人的理性”。只有使人们陷于浑浑噩噩,头脑发热,丧失辨别、思考的能力,把教会所编造的一整套谎话句句都当作真理般信仰着,它才能以至高无上的神的名义,骑在人民头上任意作威作福。卜伽丘却在这里撩起了幕布的一角,让人们看到,历谓“奇迹”、所谓“圣徒”那一套,其实彻头彻尾是一个大骗局,是一场可笑的闹剧——可不是,天主教会一再煽动起宗教狂热,这“歹徒升天”不过是无数次中特别荒谬可笑的一次罢了。

  卜伽丘在其他一些有意思的故事里对封建教会的蒙昧主义继续进行批判。多数寓讥刺于笑谑,作为社会趣闻、社会话剧来谈,但是发人深思,“瘸子求医”的故事(第二天故事第一)一开始就是闹哄哄的场面,只见全城的人都在忙着把那些跛脚的、疯瘫的、瞎眼的,以至各种各样畸形残废的人都找了来,涌向教堂,他们热切地期待着奇迹的降临;原来据说有一位“圣徒”升天去了,只消碰一碰他的圣体,就会百病消除。人人都在热切地盼望着奇迹降临,谁知来了三个卖艺的小丑,说是瘸子求医,于是假戏真做,还居然惟妙惟肖,存心让人上个大当。这可犯了众怒,那个“瘸子”为此挨了一顿好揍,还险些儿送了老命。在人人都成了愚夫愚妇,都迷信奇迹的时候,开这么一个玩笑,需要一些天不怕、地不怕的泼皮精神。同样,写这么一个故事,把这宗教狂热还原为一场荒谬可笑的活剧,清楚地摊开到人们的眼前来,恐怕同样是众怒难犯的事,同样需要拿出些勇气来吧。卜伽丘是值得我们钦佩的。

  “焦炭变圣物”(第六天故事第十)讲的是一个油嘴滑舌的修道士临时编一套胡话,把一块焦炭说成当年受火刑的劳伦斯圣徒的遗物,还拿这块木炭给农夫农妇们在雪白的衬衫和面纱上大画其十字,保证他们一年之内不会遇到火灾,于是他骗到了比平时更多的捐献。这故事写得活泼、诙谐,不避琐细、不避粗俗,给人以一种亲切感,特别富于民间故事的色彩;实际上,这是作者现身说法,让“圣物”连同它的“奇迹”,在人们眼里变成了不值一钱、不值一笑的烂东西。

  有的故事揭露了令人发指的教会黑幕:修道院院长为了要奸淫教民的妻子,把丈夫禁锢在教堂的地窖里,却让他以为自己已经故世,成了亡灵,正在暗无天日的地狱里受罪,后来那女的怀孕了,又把丈夫放回“人世”,去充当孩子的爸爸,还宣称多亏院长替他向天主祷告。他的“复活”,村人们以为是奇迹降临了,因此大大地提高了院长的圣誉(第三天故事第八)。

  还值得一提的是“天使出丑”(第四天故事第二)。一个为非作歹的坏蛋,摇身一变,披上一件法衣,居然成了亚尔贝托神父。“本来是只吃羊的狼、现在竟变成了牧羊人”,而且声誉日增。他编造一套神话,把一个头脑简单的妇女骗上了手,使她还以为是蒙受加百列天侠的垂爱,不胜光荣之至。但是这个披着天使外衣的神父的奸计终于败露,他被当作一头畜生牵到威尼斯广场去示众,他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在题材类似的一组故事中,要算这一篇最叫人拍手称快了。

  全书的第三个故事“三个戒指”,显示了作者的宽广的精神视野。他把批判的锋芒转到了另一方面(就象开辟了另一个战区)。为了更好地理解故事的深意,我们不妨翻过几页,先读一下“裁判官的故事”(第一天故事第六):

  有人在酒店里多喝了几盅酒,一时高兴,随口说道:他正在喝的美酒,就连耶稣都可以喝得。这话传到异教裁判所的裁判官的其朵里,立刻成了非同小可的事件。所谓“异教裁判所”就是天主教会暗中监视人民一言一行,实行思想统治的特务机构。在故事中,那担任裁判官的神父,“不光是管着人们信主不信主,就连人们有钱没钱。他都要管到”;现在这神父打听到说那句戏言的人,又有田地,又有金银。这样好的机会岂能放过,就下一道紧急命令。以严重的罪名把他逮捕了。他污蔑基督是一个大酒徒,这还了得,足够构成把他送到火刑柱上活活烧死的罪名了。后来那人托人疏通,还“献上一大块‘脂膏’,让神父涂在眼上,也好医治修士见钱眼红的毛病”。这样,才算得到从轻发落,拘留几天后被释放了。

  这个故事讽刺了裁判官的敲诈勒索,无孔不入;只是着墨不多,就象作者自己所说的:“象蚊子那样叮人一口”罢了。但是试想,随口一句戏言,竟可以无限上纲,和洪水猛兽般的异端邪说联系起来,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从这里不是可以嗅出一股可怕的血腥味儿来吗?再说,在酒店里的一句话,立即传到裁判官的耳朵里,异教裁判所难道是天主教会蓄养的一头反革命嗅觉特别灵的猎狗吗?

  中世纪的欧洲,没有宗教自由,信仰自由,意味着在天主教会的专制统治下,没有思想自由,一切真理的探索都被宣判为异端邪说,受到了残酷的镇压。历史上的异教裁判所,罪恶累累,令人发指,岂仅是象流氓般敲诈勒索而已。这本是很值得一写的创作题材,但是在天主教会还是气焰万丈的当时,这样的题材又有它特殊的敏感性。卜伽丘下笔之际,恐怕很费踌躇,不能不有所顾虑。

  因此。我们可以注意到,“三个戒指”的故事和绝大多数故事不一样,它的故事背景不是在当时当地的佛罗伦萨,不是在意大利,也不是在欧洲,而是在中古时代的非洲;这是说,尽可能在表面上和作者当前的现实生活的距离拉得开一些,好逃避天主教会的鹰犬们的耳目。

  作者让一个住在非洲的犹太人讲一个故事:一位父亲,为了不厚此薄彼,把三个一摸一样,不辨真伪的戒指交给三个儿子。其中一个是祖传的,是族长的权威的象征,其余两个是仿造的。但是谁还能说得明白,他拿到的是真正祖传的戒指呢?结论是:

  天父所赐给三种民族的三种信仰也跟这情形一样。你问我哪一种才算正宗;大家都以为自己的信仰才算正宗呢。他们全部以为自己才是天父的继承人,各自抬出自己的教义和戒律来,以为这才是真正的教义、真正的戒律。这问题之难于解决,就象是那三只戒指一样叫人无从下个判断。

  这一段话放在故事中间,无非表明犹太人的回答十分得体,无所偏倚,不落把柄,因此他用以逃脱了苏丹设下的圈套。这就是一个人情世故的好例子,呼应着故事的开场白,所谓聪明人“往往能凭着智慧,安然渡过险境”。但是结合到当时的阶级斗争的背景,那么可以说,作者在这里转弯抹角地呼吁宗教上的宽容。如果无所谓“正宗”,自然也就不存在“异端”,思想统治,政治迫害,也就失去了神学上的根据。因此实际上,作者在这里隐隐地为思想自由的权利而呼吁。

  就批判精神而言,这个海外故事和《十日谈》其他篇幅其实是相呼应的;但是就题材的特殊性而言,则全书一百个故事中,仅此一篇而已。作者再没有就同一题材作进一步发挥;神学批判没有能提高为政治批判,——处理这样特殊敏感的题材,作者还有些羞羞答答。同样,写异教裁判所的,也只有第一天故事第六而已。这表明作者的顾虑很大,当时历史条件的还不成熟。这里是教会所设下的一个禁区,作者稍一接触,便不得不回避过去了。

  与之相反,作者不惜笔墨,一再用重墨渲染的是一组“修道院里的故事”(或者不如说,“修道院的内幕”)。紧接在“三个戒指”后面的就是“院长的‘苦修’”——全书第四个故事:一个小修士犯了色戒,本应当受到严厉惩罚。但是在他低头向修道院长认罪的当儿,巧妙地给了院长一个暗示:你别装模作样吧,你自己的手脚并不干净,你也犯了同样的戒律。他终于逃过了一顿责罚。

  在“小修女的故事”(第九天故事第二)中,那女修道院院长的形象更其可笑。她匆忙之中,拿起教士(她的情夫)的短裤当作自己的头巾,就往头上一套,来到大厅审问一个犯奸的小修女,她当着全体修女,拍手顿足、声色俱厉地把小修女骂了一顿。还口口声声非严办不可。那修女抬头一看,只见女院长的头上有两条吊抹带,不住地在晃动,心里顿时明白,那位道貌岸然的女院长暗中干的什么好事。于是用一句话就打落了她的威风:“请你先把头巾扎好,再跟我说话吧!”

  可以看得出,对于那个违反教规的小修女,作者并没有谴责的意思,因为那禁欲主义的冷酷的戒律是强加于她的。

  很有些闹剧意味的是“哑巴的故事”(第三天故事第一)。在一座以圣洁著称的女修道院里,全体修女,以至她们的院长,从下到上,串成一起。都犯了色戒,合养一个哑巴男人。修道院非但没有坏了名声,却反而让人们相信,由于她们虔诚的祷告和圣徒的恩典,修道院里降临奇迹了。

  作者写这些故事仅仅是为了博读者一粲吗?是有意卖弄低级趣味吗?当然不是。这里是作者和腐败的天主教会作斗争的另一个方面。

  欧洲人民反封建制度的斗争,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总是首先把矛头针对天主教会;而反对天主教会的思想统治,又往往通过反禁欲主义这一方式表现出来。这是因为禁欲主义组成了天主教教义的核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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