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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文选》第33章

作者:陈云 字数:2936 书籍:陈云文选

  全党严守党纪是革命胜利的一个重要条件。

  二、用纪律保障党的意志和行动的统一。

  党的纪律规定: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为了保障党的意志和行动的统一,也是为了保障党的组织的统一。

  纪律是我们的重要武器、维护党的统一,不靠刀枪,要靠纪律;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端正路线和方针、政策。

  社会情况复杂,各人看法不同,党内有争论是正常状态。必须用纪律来约束党组织和党员的行动。

  三、党的纪律是统一的,必须无条件遵守。

  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无特殊人物,无特殊组织。

  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必须成为严守党纪的模范。要特别防范高级领导人破坏纪律的行为,如张国焘(注「张国焘(一八九七--一九七九),江西萍乡人。一九二一年参加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曾被选为中共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一九三一年任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书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副主席等职。一九三五年六月红军第一、第四方面军在四川懋功地区会师后任红军总政治委员。他反对中央关于红军北上的决定,进行分裂党和红军的活动,另立中央。一九三六年六月被迫取消第二中央,随后与红军第二、第四方面军一起北上,十二月到达陕北。一九三七年九月起,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代主席。一九三八年四月,他乘祭黄帝陵之机逃出陕甘宁边区,经西安到武汉,投入国民党特务集团,成为中国革命的叛徒,随即被开除出党。一九七九年死于加拿大。--第88、139、196、295、342页。」)。

  不愿意遵守纪律的党员,害怕铁的纪律的新党员,尽可出党。

  个人对组织,少数对多数,下级对上级,全党对中央,服从是无条件的。组织、多数、上级、中央的决策正确时,自然要服从;如不正确,或不完全正确,怎么办?在行动上必须服从,同时应该按党章规定的权利,提出建议,或保留自己的意见。

  在革命成败的紧急关头,对错误领导者进行斗争是必要的,但仍须遵循党章的规定,采取合法的手续(如遵义会议注「遵义会议指一九三五年一月长征途中,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贵州遵义举行的扩大会议。这次会议集中讨论和纠正了军事上的错误,从组织上结束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在中共中央的统治,确立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新的中央的正确领导,使红军和党中央得以在极其危急的情况下保存下来,并且在这以后能够战胜张国焘的分裂主义,胜利地完成长征,打开中国革命的新局面。--第36、197页。」)。对危害党的阴谋分子的斗争,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特殊的措施,但仍应遵守党内斗争的原则(如长征中对付张国焘注「遵义会议以后,一九三五年六月红军第一方面军与第四方面军在四川懋功(今小金)地区会师。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一、四方面军会合后战略方针的决定》,即“集中主力向北进攻,在运动战中大量消灭敌人,首先取得甘肃南部,以创造川陕甘苏区根据地”,否定了张国焘提出的向川康边境退却的错误主张。但是,张国焘拒绝执行中央北上抗日的方针,并要挟中央南下,甚至企图危害中央。为此,中央决定率领红军第一方面军一、三军团继续北上,迅速脱离险区。十月胜利到达陕北。中央为了挽救张国焘,曾于九月十二、日作出《关于张国焘同志的错误的决定》(当时只发中央委员),要求他改正错误。但是,张国焘坚持其错误主张,擅自命令红军第四方面军南下,并公然另立中央,分裂党和红军。一九三六年一月二十二日,中央政治局作出决定,除电令张国焘立刻取消第二中央外,并在党内公布了一九三五年九月十二日的决定。朱德、刘伯承、贺龙、任弼时等,以及红军第四方面军的广大干部、战士,同张国焘作了坚决的斗争。一九三六年六月张国焘被迫取消了第二中央,随后与红军第二、第四方面军一起北上。同年十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一、二、四方面军三大主力在甘肃会宁地区会师,长征胜利结束。--第197页。」)。当然,叛党投敌者不在此限。

  即使党员个人(或下级组织)意见正确,工作能力强,地位比较高,资格比较老,都不能作为不服从纪律的借口。

  四、纪律是自觉的,又是强制的。

  既知重要,就必须遵守,凡入党者都应有此自党性。坚定的革命者视纪律为自由。

  纪律有强制性。不自觉遵守,必须强制执行。明知故犯者,要给以处分;情节严重而不愿改正者,应开除出党。

  为维护党的铁的纪律,每个党员、每个组织,都应该自觉自愿地接受其他党员和上下周围组织的监督,同时诚恳虚心地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强调纪律并不妨碍党员、党组织应有的权利。

  党内有发表意见的自由。

  在决议作出以前,有争论的自由;在决议作出以后,有保留不同意见的自由(但行动上必须服从)。

  每个党员、党组织都有权上诉,直至中央。

  纪律与自由,是矛盾的统一。无产阶级政党应该是一个最有纪律的党,也是一个最讲民主、最讲自由的党。

  中国共产党经过将近二十年的斗争,已经是一个成熟了的党,广大党员对党忠诚,有高度的觉悟,因此,铁的纪律能被有效地执行。

  *注「这是陈云同志在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五期学生毕业大会上的讲话要点。」

  党员对党要忠实(一九四○年)

  党员对党要忠实*

  (一九四○年)

  前几天,有两个知识分子新党员分别来找我谈话。他们已经在一个学校毕业,不久将出外工作。第一个同志说:“有三件事过去没有向党报告过,今天临走时必须向你说一下。”接着他说了三件事,都不是严重的政治问题,但过去都未填在入党志愿书上。第二个同志也报告了一件他在党内从来没有说过的事情:某年在某地方为了“饭碗”问题加入过国民党,但是既未开过会,亦未领过党证。我问他为什么入党时和入党后不说呢?答复是,说了怕党不接收为党员,怕不准在党的学校读书。他们在讲完了过去的隐瞒之后,都表示:现在一切话都对党讲了,对党没有一点亏心的事了,痛快了。

  我听了之后,认为他们临走时能把隐瞒的事讲了出来,总算向党讲了老实话,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我原谅这些党员的幼稚,但同时不能不指出,党员对党隐瞒应该向党报告的事情是极端错误的。我们共产党不允许党员有这样的行为。为了使他们自己认识这个错误,我要他们个人写一个对党的声明。

  这一类的隐瞒,在党员中特别是新党员中还有没有呢?过去有,现在也有,而且还不少。

  最普遍的情形是:家庭社会地位确实是大地主、资本家或者父兄在旧军政界服务,但是在党表(注「党表指党员、干部情况登记表,其中包括入党志愿书。--第200、291页。」)上一概不填,只写家庭社会地位是小资产阶级。有些人在社会上有过各种职业,但党表上填得非常简单,甚至有的不是工人却在党表上填着“无产阶级”。为什么隐瞒呢?就是因为说了这些怕入不了党,怕在党内受歧视。有人填“无产阶级”是想在党内吃得开。

  所有这些隐瞒都是错误的。从根本上说,这种行为都是非无产阶级思想的表现。严格地说,这种人,做一个光明磊落的共产党员,还是不够格的。他们设想隐瞒之后就可不经详细考察而入党,但没有想到,详细考察每个党员的社会出身和家庭背影,这是党所必需做的,即使你入党时瞒过了,如果后来被发现,就要经过更详细更严格的考察。发生这样的问题,主要应由对党隐瞒的人自己负责。每个党员应该相信,党在考察党员时主要是观察党员的政治立场和对党的事业实际表现。党也懂得,在反动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中未尝没有革命的子女。

  另一方面,应该承文化部分党的工作人员中也存在着缺点。他们选择新党员对象时,只要“纯洁”分子。他们对于家庭社会关系或本人社会经历较为复杂的分子,就不敢介绍入党。结果是,学校和单位内年幼的纯洁的人一批一批入了党,长胡子的就吃不开。甚至有这样的怪现象:儿子入了党,父亲还是非党员,而儿子的思想又是在父亲的影响下进步的。这些做党的工作的同志不了解,我们所说的纯洁,主要的不是年幼龄轻、没有社会关系、单纯的纯洁,而是指在复发动荡的环境中忠心为共产主义坚持奋斗的纯洁。

  我们共产党是言行一致的政党,而且只有共产党才能言行一致。我们共产党内也不允许有对党言行不一致的党员,不允许任何党员对党讲一句假话。我们绝不能像剥削阶级政党那样,党员可以说假话,鬼话连篇,欺骗人民。如果我们的党员也染上了这种恶习,那末,我们党内的互相信任就不可能建立,党的意志的统一和铁的纪律也就不能建立,共产党将不成其为无产阶级有组织的队伍,也决不能被人民信任而成为人民的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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