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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前要做的33件事》第23章

作者:蔡虹 字数:3124 书籍:35岁前要做的33件事

  每个人都在选择合适自己的生活方式。有的时候决定是被迫下的。例如突然有一个去外地工作的机会,一位在这个城市伤心的人会很高兴地就去了另一个城市,新地方的生活或许会带来新的际遇;而有幸福家庭的人可能不会去,为此还不得不从现在的公司辞职,而要开始麻烦地寻找新工作。

  其实你应该更主动地选择自己的方式。包括你喜欢生活在什么样的城市;喜欢一天工作7天,每天工作10个小时还是宁愿少赚一点钱,但是生活相对悠闲;以及自己最爱吃的川菜馆,是不是想去就能去、想吃就能吃上这些细节。如果你离不开家乡的几味小菜的话,真的不应该出国去,每顿饭愁眉苦脸地吃汉堡。

  城市

  我是喜欢北京的;可是很多人说北京太干燥,气候恶劣。前几年刮沙尘暴的时候的确恐怖,间隙地好了一阵儿,今年春天又开始刮起来了。我也看见有的上海人写文章说北京地方大,房子修得不高不摩登;没有可以逛的街;甚至地铁站也老土,都没有椅子。其实是有的,不过确实很少。而站在上海的大街上感觉真是很洋派的。不过北京冬天有暖气,那种舒服是阴湿的南方没法比的。江浙某名城有人花了很多笔墨赞叹他们那儿的市井小吃——盐水鸭头,滋滋有味地描述他每天悠闲地下班之后,一瓶啤酒、一盘鸭头的幸福生活,让人看了他的文章都受感染。外地的朋友来,他请别人吃这盘美味,却被鄙夷地斥之为“从来不吃有形状的东西”。可是他自己觉得幸福那就是幸福。在丽江,你会看见很多大城市来的艺术人士,就那么在古城里住下来,凌晨两点钟的时候还披着印花布披肩在石板路上闲逛。有的年轻女子甚至在当地开了一间卖工艺品的小店,就此停留下来。据说在阳朔的外来者也很多,有的年轻女孩自己就离开大城市,去那里开一间茶吧,每天悠闲地和光顾的茶客一起晒太阳。

  每个人都有自己向往的地方;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每个人又都有自己适应的地方。

  现在大部分年轻人都涌向几个特大的城市。“城市动物”们,你让他去悠闲的地方休假,他还真不习惯,就喜欢“水泥森林”。有一位朋友放弃了一个升职的机会,因为新职位要求他去外地的分公司做经理,他说怕自己离开北京以后再回来就跟不上节奏了。可是大城市生活成本很高,压力也大。有一对夫妻老家都是贵州的,大学毕业来北京工作,但是都没有解决户口问题。他们没打算在北京一直呆下去,因为北京房价太高了。打算呆六七年,赚一笔钱,到35岁左右就回贵阳去买房子、随便找个工作做。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肯定是比北京低的,但是他们可能会过得很舒服,饮食也习惯。有的独生女儿真的想跟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不愿意离开父母家两公里之内;有的小女子却从西南小城考大学到北京,再一路考研究生到了美国去。谁比谁更正确,别人难以明白,只能自己选择。

  一位歌星在电台接受采访的时候,说自己的父亲是一位外交官,后来父母亲离婚了,母亲也带着她和姐姐在欧洲各地“流浪”。所以她会说多国语言,她喜欢这样的生活。能周游世界让人羡慕,如果再能以工作的名义去到各处的话就更理想了。但是也不一定,在外游荡久了,心里就强烈地思归。一个美国人在外国工作了3个月以后,说他强烈地想念自己的美国家里的床,还有他的汽车。很多时候人们最想念的是那些看起来不相干的小东西。

  电视报道有一对年轻的法国夫妇,他们不住时髦的巴黎,而是愿意住在自己位于法国南部的小农庄里。那里风景优美而宁静。他们收养了好几个不同族裔的孤儿。他们信奉环保主义,自己发电、并循环使用水。丈夫负责打理他们的羊群,妻子就用自家产的羊毛纺织,做成纯天然羊毛披肩、袜子等产品,在互联网上销售。生意还不错,各地都有人向他们邮购。他们在自家出产的产品上都锈上小小的特有标志,听起来很浪漫吧。

  “生活在别处”现在很流行,逃离自己现在生活的城市。例如看过一本浪漫的书以后兴起的去法国普罗旺斯地方。《托斯卡那阳光下》也是一部让人的心灵暂时逃离的电影。黛安莲恩饰演的弗朗西丝是美国的一位作家,因为离婚——曾经深爱过的人居然会如此猥琐恶毒地伤害你、以及创作上也不如意,她来到意大利的托斯卡那地区旅行。一时冲动下她在当地买下了一栋房子,不过在以后的十年里,她为这个英明的决定而感谢上帝。她重新装修房子,学习烹制美食……在这般田园诗的生活中,虽然经过一些挫折,爱情也最终来到了(当然爱情是选择中最需要考虑的东西)。影片改编自美国女作家的同名自传体游记小说,曾连续两年名列《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首,小说文字细腻优美,就像一幅水彩风景画:“顺着山谷方向望去,就可以看见亚平宁山脉,下雨或者光线变幻的时候,房子的正面就会变成金色、浓黄色和赭色……”我还喜欢老电影《上帝也疯狂》,在大城市中被工作和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报社女编辑,选择了去非洲当土著村庄里的教师。电影充满了一种非洲的野性美,还有英式的幽默。

  作息时间

  香港设计师邓达智说自己每年总有两三个月关掉手机,什么生意也不管,去世界各地旅行。自己在北京开一间私立英语学校的罗勃特,他的时间表是下午和前半夜工作,后半夜和上午睡觉。每个人都有自己偏好的作息时间,小到每一天的工作时段,大到每一年有几个月工作,以及10年或者20年中有多少时间工作的规划。上班族朝九晚五,虽然乏味,却也有规律的好处。一般来说,写东西的人通常都是要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才写得出来。让他朝九晚五地坐在那里,没办法,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一些报刊记者的时间表看起来很舒服,一个星期只用去办公室一次——周五开一个选题会,其他时间都可以在外面采访或者呆在家里。

  也许很多人会说:如果可以的话,自己什么也不想干,无所事事最好了。其实也许你真的在家里呆上三个月,会腻烦不得了。一些公司实行的“弹性工作制”、或者“在家办公”听起来也让人向往。可是我的一位旧同事满怀期待地换了一份新工作,一周只用去办公室一次,结果又怀念起以前天天可以和同事见面的日子来。以前每天中午可以和同事约着出去AA制吃饭,聊聊天,有的时候还要吃一盆美味的水煮鱼,想起来都觉得幸福。

  当你真正地决定了自己想要什么以后,要做的就是努力把理想变成现实。工作不只是有薪水报酬不同,还有很多的方面需要选择。例如是需要每天规律地上班还是按任务考核、但是时间随便,如果你的效率一向比普通人都高,那么可以选择第二种工作方式,一星期可以白白多出一两天假期;话又说回来,单身汉喜欢天天去和同事见面,晚上还能直接约两个同事出去吃吃饭、娱乐一下。如果一个人总呆在家里,更懒得出门了,更觉得郁闷了。还有的招聘广告上直接写上要求——“需要经常出差”,已经去过全国差不多大多数城市而且也有家庭的人恐怕就不愿意选择这样的工作;而职场新人,特别喜欢出差多的工作,可以顺便去各地看一看。很多美术工作者都在做自己的工作室,公寓一半布置成工作的地方,一半自己住。一天工作三个小时,通过网络接受订单和汇款。而专职摄影的人靠卖照片度日,开着吉普车一出去就是半年,拍一批照片回来可以休息两个月,然后再出发。

  习惯

  我曾经的英文老师Paul说他怀念美国家乡的食物,那其实只是他们家附近街角的一间没有名字的小店,卖的一种披萨。那间店已经存在了几十年,由一个家庭打理,他从小就在那儿吃东西。每次回家还没放下包,都会先直奔那里吃饭。没想到,一向被认为食物种类贫乏而且极其标准化(如机器炸的薯条、汉堡)的美国人也有这样的情结。还以为只有生长于中国江南的周作人才会念念不忘家乡的莼菜汤,我们还有“江上鲈鱼美”的风景。张爱玲离开大陆去美国之前,特地去了一趟西湖,到“楼外楼”要了一份蟹粉汤面,只喝了她最爱的面汤而把面剩下了。出国以后就再也吃不到这样的好滋味了。

  吃,是生活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即使世界上最富有的美国人,看起来他们的娱乐内容也非常丰富,但是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美国人还是把吃看作生活的第一乐趣。何况在中国人看来他们还没什么可吃的,哪有中国菜的菜色丰富。都说理想的生活是“拿美国工资、享受欧洲假期、娶日本太太、吃中国食物”。带着辣椒酱、自制泡菜旅行的中国人现在是日渐少了,不过我还是很高兴离家两条街之内有我最爱的饭馆,任何时候想去就可以方便地去。不会像传说中的白秋练,本来来自洞庭,却嫁了一个外地的夫婿。家翁每年外出做生意的时候,会给她带一坛子洞庭湖的水回去,如果喝光了、而洞庭湖水又迟迟未到的话,她就性命堪忧了。

  情结就是一种能量,是一种动力模式,是一个根深蒂固的心理存在,是一生都在左右人的神秘力量,是驱动一个人行为的动力源泉。有时候,简直没有道理可言。生活当中还有许多细节,或者说个人难以舍弃的习惯。最好让自己生活在可以实现“习惯”的舒适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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