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第69章

  《通典》谓汉末分为中、左、右。而出土文物表明,武帝时已有中尚方,所造多钟、鼎、壶等用器,宣帝初已有右尚方,三尚方之分至晚始于武帝时。魏、晋沿置,东晋仅置一尚方。南朝宋、齐有左、右尚方,各设令、丞,并造军器。梁分左、中、右三尚方署。北朝魏孝文帝改少府为太府。北齐因之,三尚方均隶太府寺。隋炀帝分设太府寺与少府监,三尚方署(隋改“中”称“内”)又属少府。唐沿置,三署令均从七品下,有丞。中尚署掌供郊祀圭璧、天子器玩、后妃服饰之制,并制造赐给百官的鱼袋;左尚署掌供扇伞车辇等;右尚署供十二闲(厩)马之辔。唐以后,金少府监亦有尚方署,掌造金银器物、车舆、床榻、鞍辔、伞扇等物。

  尚方监

  唐官署名。光宅元年(684),由少府监改置。神龙元年(705)复旧称。

  尚方剑

  帝王御用之剑。尚方,秦、汉少府属官,制造供御器物,所制剑,锐利可以斩马,号尚方斩马剑。

  尚服

  官名。战国、秦、汉有此名。主管帝王衣冠。隋文帝所设女官“六尚”亦为其一,员额三人,掌服章宝藏;辖司饰三人,掌饰物;典栉三人,掌中栉膏沐。炀帝建尚服局时为主官,辖司玺,掌汤沐巾栉玩弄;司仗,掌仗卫武器。四司各二人,下有典、掌、女使。唐承隋制,惟改司玺称司宝。五代北宋仍有司宝、司衣等名目。辽亦置,金及明初依唐制。明永乐后,女官六尚之职均移于宦官,惟司宝等仍存。隋、唐各员品级,详见“尚宫”、“尚食”。

  尚服局

  官署名。参见“尚服”。

  尚工

  官名。隋文帝所设女官“六尚”之一,员额三人,掌营造百役,辖司制三人,掌衣服裁缝;典会三人,掌财帛出入。炀帝建尚功局,主官尚功,即由之改名,辖司制,掌营造裁缝;司宝,掌金玉珠宝钱帛;司彩,掌缯帛,司织,掌织染。下有典、掌、女使。唐承隋制,惟改司宝为司珍,而移司宝之名于尚服局,以代司玺。辽有尚功。金与明初均依唐制。明永乐后,职尽移于宦官。

  尚工署

  元官署名。属内正司。仁宗皇庆元年(1312)始置。掌营缮杂作。有令、丞等官。

  尚功局

  官署名。参见“尚工”。

  尚供总管府

  元官署名。掌守护上都的东凉亭行宫及游猎供需事务。有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等官。所属有香河等处巡检司、景运仓、法物库。

  尚宫

  官名。隋文帝所设内廷女官“六尚”之一,员额三人,约当从九品,掌导引皇后及赏赐等事;辖司令三人,掌图籍法式,纠察宣奏;典琮三人,辖琮玺器玩。炀帝建尚宫局时为主官,从五品,管司言,掌宣传奏启;司簿,掌名录计度;司正,掌格式推罚;司闱,掌门合管钥。四司各二人,从六品。下有典、从七品,掌、从九品。女使若干人。唐承隋制而小有更改,尚宫二人为正五品,四司改称司记、司言、司簿(以上各二人)、司闱六人,正六品。以下典记、掌记等,分别为正七品、正八品。五代北宋仍有尚宫、司言等名。金与明初均依唐制。明永乐后,职尽移于宦官。

  尚宫局

  官署名。参见“尚宫”。

  尚牧监

  官署名。元中统四年(1263)设群牧所,掌阿塔思马匹,受给造作鞍辔之事。至元十六年(1279),改称尚牧监。十九年,又改称太仆院,后又改称卫尉院、太仆寺。

  尚寝

  官名。隋文帝所设女官“六尚”之一,员额三人,掌帏账床褥,辖司筵三人,掌铺设洒扫;典执三人,掌扇伞灯烛。炀帝建尚寝局时为主官,辖司设,掌床席帷帐,铺设洒扫;司舆,掌舆辇扇伞,执持羽仪;司苑,掌园内种植蔬菜瓜果;司灯,掌火烛。四司各二人。下有典、掌、女使。唐承隋制。宋有司寝等名目。辽亦置,金与明初均依唐制。明永乐后,职尽移于宦官。隋、唐各员品级,详见“尚宫”、“尚食”。

  尚寝局

  官署名。参见“尚寝”。

  尚膳监

  明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有掌印及提督光禄太监、总理,下设管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及各牛羊房等厂监工等员。掌皇帝及宫廷膳食及筵宴等事。清顺治时十三衙门亦有尚膳监,康熙即位后裁撤,改设采捕衙门,属内务府,后又改为都膳司。

  尚舍局

  官署名。隋炀帝置,有奉御二人,正五品,直长八人,正七品,掌殿廷陈设及出行时帐幕等。北齐时为殿中局。隋初为殿内局。炀帝改为殿内省六尚局之一。唐隶殿中省。宋仅存空名,职司归仪鸾司。徽宗时一度重建,钦宗时废,元有尚舍寺,掌行在帷幕、骆驼等,属宣徽院,有太监、少监等员,太监秩正四品。

  尚食

  一、官名、官署名。掌供奉皇帝膳食。秦官有尚食,为“六尚”之一。汉初沿置。东汉后,其职并入太官署。北魏于门下省设尚食局,为掌管皇帝膳食的官署;太官掌百官膳食,属光禄卿。北齐因之,以典御不尚食局主官。隋初,尚食仍隶门下省。炀帝建殿内省,以尚食为殿内所属六尚局之一,改典御称奉御,员额二人,正五品,属员有直长六人,正七品。又增设女官尚食等六局。唐改殿内省为殿中省,仍辖尚食等六局。宋殿中省、尚食局无实职,尚食之职归于御厨。元丰改制,拟复唐殿中省六局之旧,未行。徽宗崇宁间一度重建,钦宗靖康时又废。金、元尚食局属宣徽院。朱元璋吴元年(1367),依元制于宣徽院下设尚食局。明洪武元年(1368),改属光禄寺。旋废,职司仍归光禄寺的大官署。

  二、内廷女官名、女官署名。隋文帝于内廷置女官“六尚”、“六司”、“六典”,其一为尚食,员额三人,相当于从九品,掌进膳先尝,辖司医三人,掌方药卜筮,典器三人,管理饮食器皿。炀帝增置女官,建立六局二十四司。尚食局主官为尚食,从五品,管司膳、司酝(掌酒)、司药、掌燃料四司,司膳四人,余各二人,均从六品,以下又有典与掌,分为从七品、从九品,女使若干人。唐承隋制,品级则有提高,尚食为正五品,四司均正六品,典、掌为正七品、正八品。司膳减为二人。五代与宋女官亦有司膳、司酝、司食等名。金与明初均依唐制,设六尚局各女官。尚食局四司名称也不变。明永乐后,职尽移于宦官。

  尚书

  官名。战国时亦作掌书,齐、秦均置。秦属少府,为低级官员,在殿中主发布文书。秦及汉初与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称"六尚"。武帝时,因系近臣,地位渐高。成帝置尚书五人,秩六百石,分掌三公曹、常侍曹、二千石曹、户曹、主客曹,职权始重。东汉政悉归尚书台,各曹尚书地位更见重要,其主客尚书令至成为总揽事权的贵官。时尚书分掌各曹,官名只称尚书,不冠以某曹名义。汉灵帝任梁鹄为选部尚书,始用曹名。魏有五曹,晋增为六曹。后尚书台改名尚书省,曹改称部,列曹(各部)尚书遂为贵官。隋以后尚书为六部长官。隋、唐正三品。明正二品。清未增设外务、邮传等部,主官亦称尚书。宣统三年,始改尚书为大臣。

  尚书都令史

  官名。西晋置。西汉初置尚书,仅四曹。东汉增为六曹,每曹一尚书。另有左右丞各一人、侍郎三十六人、令史二十一人。侍郎、令史分隶各曹办事。魏、晋时曹数增加,令、仆、左右丞职务繁剧,遂增尚书都令史八人,秩仅二百石,为令、仆、二丞之属吏。梁武帝减为五人,称五都令史,始改用士人,并擢其地位,与奉朝请并列。北朝沿设,隋改都令史为都事。

  尚书郎

  官名。东汉始置。初从尚书台令史中选拨,后从孝廉中选取。初入台时称守尚书郎,次年为尚书郎,三年后称侍郎。侍郎秩四百石,主起草文书。魏、晋尚书各曹有尚书郎、侍郎等,通称尚书郎。晋时为清要之职,号为大臣之副。

  尚书令

  官名。秦、汉为少府属官。武帝用宦者,改置中书谒者令。成帝仍用士人。所掌为章奏文书,以为天子近臣,在西汉后期,职权渐重。东汉政务均归尚书台,其主官尚书令在制度上属于少府,秩仅千石,实际直接对皇帝负责,总揽事权。南北朝时,尚书台改称尚书省,尚书令日益尊贵。隋、唐以三省(中书、门下、尚书)长官为宰相,尚书令与中书令、侍中并为宰相。然唐初太宗曾任此官,故后不置,改以尚书仆射为尚书省长官。宋尚书令班次在太师之上,为亲王、使相兼官,无实职。元曾设尚书省,而未设尚书令。

  尚书内省

  宋宫廷官署名。宋太宗置。掌宫廷事务,并主管尚书省六部请示皇帝事项,官员皆由后妃充任。

  尚书仆射

  官名。秦始置,为尚书的为首之官。汉成帝建始四年(公元前29),置尚书五人,其中一人为仆射,东汉置尚书台,主官为尚书令,以尚书仆射为其副职。献帝时分设左、右仆射,历代沿置。东秩仅六百石,东汉时职权已重,禄秩仍旧。魏、晋后,令、仆(尚书令、尚书仆射)号为“朝端”、“朝右”,居宰相之任,成为贵官。唐不置尚书令,仆射为尚书省为长官。唐初任仆射即为宰相。后非加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另有敕语者,不任宰相之职。高宗时一度改称左右匡政,武则天野兽 改称文昌左右相,玄宗开元时曾改称左右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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