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 第25章

  当其与余下的命题‘第一’~P (H J F‘ò

  πρω~‘)

  相联结时,根据第三个不可证明的式,我们将有综合的结论所以,H [ J F‘非第二’。“

  〔~P 此处古抄本作第一个(πρω~π)

  (命题)

  ;科恰尔斯基氏作:论H J F J F式的(~ ρπ)

  (命题)

  ;手抄本作:(命题‘第一’‘~ òπρω~γ’)。

  又,H J F E J F H J F H E Jρós=由变项表达的式。

  〕H E J① 还有另外两段关于显示法的篇章;《前分析篇》30a15—14及30b31—40(这个提示我得之于W。

  D。

  罗斯爵士)

  ,但都是有关模态三段论的图式的。

  让我

  -- 101

  19。显示法证明A 98

  们从第一处开始,它这样说:“如果A属于无一B,B也不会属于任何A。

  因为,如果它应属于某些,如C,则A属于无一B就不是真的;因为C就是B的某些分子。“

  ①E前提的换位在这里是用归谬法加以证明的,但这个归谬证明基于Ⅰ前提的换位,而Ⅰ前提的换位是由显示法证明的。

  用显示法证明需要引入一个新词项,叫做“显示词项”

  (exposed

  term)

  ;它在此处,就是C。

  由于这段文字的隐晦,这个C的恰当的意义以及这个证明的逻辑结构只有用揣测来得到了。

  我将根据现代形式逻辑试着对这问题加以解释。

  我们要证明Ⅰ前提的换位律:“如果B属于有些A,则A属于有些B”。

  亚里士多德为此目的引入一个新词项C;从他的话中,可知C包含于B之中也包含于A之中,由此我们可得到两个前提:“B属于所有C”及“A属于所有C”。

  从这些前提,我们能用三段论(用Darapti式)推出结论“A属于有些B”。

  这是亚历山大提出的第一个解释。

  ②但这个解释是可以反驳的,它预先假定了Darapti式,而这个式是还没有被证明的。

  因此,亚历山大宁愿采取另外一个不是基于三段论的解释;他主张词项C是一个由知觉提供的单一词项,而显示证

  ①《前分析篇》i。

  2,25a15〔据W。

  D。罗斯校正〕。

  ②亚历山大32。

  12,“如果B属于有些A,……令它也属于C。

  令它(C)是有些A,这些A也是B所属于的。

  令C整个地包含在B之中且成为B的一部分,而B表述所有的C。

  因为说一个东西被包含在另一个东西的全部之中,与说另一个东西表述它的全体,这是完全一样的。

  然而C是一部分A,而B同时整个地被包含于A之中。

  如果它整个地被包含,那么A表述所有C。

  然而C是B的一部分,因此,A将表述某些B。“

  -- 102

  09第三章 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系统

  明在于一种知觉的证据。

  ①无论如何,这个被迈尔承认的解释,②是没有《前分析篇》本文的支持的。

  亚里士多德并没有说过C是一个个体的词项。

  况且,一个用知觉作的证明并不是逻辑证明。

  如果我们要逻辑地证明前提“B属于有些A”可以换位,而证明是借助于第三个词项C来进行的,我们就必须找到一个联结上述前提与含有C的命题的断定命题。

  当然,简单地说,如果B属于有些A,则B属于所有C并且A属于所有C,是不真的;但稍微修改一下这个蕴涵式的后件就容易解决我们的问题。

  我们必须在后件之前加上一个约束变项C的存在量词,“有一个”。

  因为,如果B属于有些A,这里总存在一个词项C,使得B属于所有C并且A属于所有C。

  C可以是A和B的共同部分,或包括在这共同部分中的一个词项。

  例如:如果有些希腊人是哲学家,这里就存在着词项“希腊人”与“哲学家”的共同部分,即“希腊哲学家”

  ,并且显然,所有希腊哲学家都是希腊人,而所有希腊哲学家也都是哲学家。

  因此,我们可以陈述下列断定命题:(1)如果B属于有些A,则有一个C使得B属于所有C

  ①亚历山大32。

  32,“但是更好和更适宜的有关的显示法将表明,在这里证明的获得是通过感性知觉而获得的,而不是靠所说的式,也不是靠三段论。

  显示法的式得之于感觉方面,而不是得之于三段论的方式。

  某些人从感觉方面所取的C构成A的一部分。

  如果B表述可感觉的和单一的C,构成A的一部分,并且C作为B的一部分也包含于其中,那么C就成为两者的一部分,并且包含于两者之中。“

  ②《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卷iia,第20页“所以论证不取决于一个三段论,而取决于明晰性的提示。”

  -- 103

  19。显示法证明A 19

  并且A属于所有C。

  这个断定命题是显然的。

  而且(1)

  的换位也同样是显然的。

  如果有A和B的共同部分,B必定属于有些A。

  因此,我们得到:(2)如果有一个C使得B属于所有C并且A属于所有C,则B属于有些A。

  也许亚里士多德直观地感到这些断定命题的真,虽然他没有能够明显地加以塑述;并且尽管他没有看到所有导致这个结果的演绎的步骤,他却抓住了它们与Ⅰ前提换位的联系。

  我将在这里作出Ⅰ前提换位的完全的形式证明,由断定命题(1)

  与(2)开始,并对它们运用某些命题逻辑的定律和存在量词的规则。

  亚里士多德一定知道下面的命题逻辑的断定命题:(3)如果p并且q,则q并且p。

  这就是合取式的交换律。

  ①应用这条定律于前提“B属于所有C”以及“A属于所有C”

  ,我们得到:(4)

  如果B属于所有C并且A属于所有C,则A属于所有C并且B属于所有C。

  我们应用存在量词规则于这条断定命题。

  有两条这样的规则;两者都与有关的一个真蕴涵式相联系来陈述。

  第一条规则读作:在一个真蕴涵式的后件之前允许加上一个存在量词,把出现于后件中的自由变项约束起来。

  由此规则得到:(5)如果B属于所有C并且A属于所有C,则有一个C

  ①① 见《数学原理》第16页,断定命题P3。

  2。

  -- 104

  29第三章 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系统

  使得A属于所有C并且B属于所有C。

  第二条规则读作:在一个真蕴涵式的前件之前允许加上一个存在量词,把出现在前件中的自由变项约束起来,只要它不在后件中作为自由变项出现。

  在(5)

  中,C已经在后件中约束起来了;因此,根据这条规则,我们可以在前件中约束C,从而得到公式:(6)如果有一个C使得B属于所有C并且A属于所有C,则有一个C使得A属于所有C并且B属于所有C。

  这个公式的前件与断定命题(1)的后件相同;因此,由假言三段论定律得出:(7)如果B属于有些A,则有一个C使得A属于所有C并且B属于所有C。

  从(2)将A与B交换,我们得到断定命题:(8)如果有一个C使得A属于所有C并且B属于所有C,则A属于有些B。

  而从(7)和(8)用假言三段论我们可以推出Ⅰ前提的换位定律:(9)如果B属于有些A,则A属于有些B。

  从以上所述,可见Ⅰ前提的可转换性的真正理由在于合取式的可交换性。

  属于A和B两者的个体词项的知觉可以直观地使我们相信这个前提的可转换性,但对于一个逻辑证明来说是不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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