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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贵与安娜》第25章

作者:六六 字数:3076 书籍:王贵与安娜

  钱是没有的,只剩一把傻力气了。

  他们爱情的起点,我猜想是一个唱戏一个伴奏。起初秦社长是杨家的座上宾。秦社长醉翁之意不在酒,打着团结进步的旗帜老慰问隔壁的邻居。不晓得对家的公子爷是不谙世事,还是装作不知,总之搞起了夫人外交。再后来就亲热到大家常可以在半夜九点以后还闻到琴瑟和谐。秦社长是那个拉胡的,杨太太是那个唱戏的,拍巴掌请好的便是须发斑白的公子爷,窗外映出的景象却也其乐融融。我之所以说半夜九点,并非笔误。那个娱乐贫乏的年代,大家都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原始生活,哪里有什么灯红酒绿?大人们夜晚惟一的乐趣就是几家搬个凳子,搭个凉床,打着蒲扇侃大山。小孩子就坐在凉床上玩"你拍一,我拍一,一个小孩坐飞机……你拍十,我拍十,十个小孩打倒蒋介石"之类全国通行的游戏。间或听见噼里啪啦用扇子驱赶蚊子的声音。这还是漫漫夏夜。若赶上冬天,大家听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虹云的新闻之后,就拉灯上床睡觉了。通常不过八点。

  革命形势在大院里变得异常尖锐起来。秦社长根正苗红,年富力强,要想搬倒这棵常青树实非易事。有敌对派便想着从生活作风上把他彻底斗倒,再踩上两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进而达到占山为王的目的。回顾历史,也许无数政治斗争的背后都掩藏着羞于示人的私欲吧?前人的经验总结就是,把敌人打倒的最佳途径不是从经济上整倒你,便是从男女问题上搞垮你。这两样都是踏上一只脚就永不能翻身的,比以政治名义整垮要厉害得多。很多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不久又都登台了,却没听说哪个贪污犯或流氓能平反的。那个继任的社长便是组织了一班人马,历尽千难万苦,搜集证据,蹲点跟踪,终于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冬夜里牺牲了革命小将的睡眠时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捣奸夫淫妇的销魂窟,将两人赤条条堵在床上。周围见证之男女贯穿大院各个等级。有看热闹的,有无限同情的,有幸灾乐祸的,还有心怀鬼胎的。我父亲说,当时有人半夜敲门拉他去看热闹,被我父亲婉拒。以父亲的话说:"太残忍。"我不敢追问什么是他心中的残忍,是他心中的美丽的最终倒塌,还是惨不忍睹的凌辱?

  凌辱在各人眼中也是不同的。我非常欣赏当年杨太太面对众人亵渎的注视时的镇定。她坦然地裸露着皎月般的身躯,丝毫不去阻挡那班野兽贪婪的眼神的侵略,只高傲地昂着头,以平日里回复大家问候的平和语气说了一句:"天冷,让他穿上衣服吧。"记住,在这关键时刻,她要保护的竟是身边那个令她终生蒙羞的男人。我觉得这时候与其说是野蛮对爱情的凌辱,不如说是杨太太悠游的神态、无所谓的态度对众人长期侦破工作取得辉煌战果的羞辱。

  风月(3)

  毕竟,无论那年月人性如何泯灭,这帮人里的大多数还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反对派头头虽尝到胜果,却没有享受到从心理上重捶敌人的快感。媾和男女在这场战斗中明显占了心理优势。沉静片刻,反对派头头挥挥手说,让他们穿上衣服。

  这场活生生的智擒荡妇的戏竟被大人们津津乐道了好几年,可见当年的生活有多么无聊。每当他们一说到这出戏的时候,便口沫横飞,眉飞色舞。这也是为什么故事发生的时候我

  虽是个孩子却也至今印象深刻的原因。小时候一直鄙夷故事里的那个荡妇破鞋,还跟着大家往她头上挂过又臭又烂的球鞋,往她身上扔过石子,仿佛有宣泄不尽的革命情绪。我曾向母亲兴奋地大谈又去扔石子了,母亲顺手抽了藤条来揍我,并厉声呵斥说,再去就打断我的腿。吓得我自此与杨太太保持距离。已是黄昏的母亲现在跟我说,从杨太太出事的那天起,她就心生敬佩与同情。女人,其实只是男人世界里你死我活斗争下的牺牲品,却要背负许多无力承受的东西。

  杨太太就这样默默承受了。她每天依旧高傲地去上班,越发与这个半人半兽的群体保持距离。即便在大家找话题斗争她的时候,风度也依然超群。更想不到的是,被捉奸在床后不到几个月,大家就看见杨太太挺着一个骄傲的大肚子在大院里来回走动。常有人猜测,这孩子是不是那晚……?我想,当年的杨太太被腹中生命的喜悦冲昏了头,满脸的幸福叫人妒忌,哪里在意别人看她的眼光和对腹中孩子出处的猜疑?也正是在她孕育生命的时候,她那短命的公子爷适时去世了。我不相信那位老爷像别人说的那样是被她活活气死的,要气死早死了。当年的捉奸就发生在他的家里他的床上,而他却躲在楼下的书房一直不照面。想来是心知肚明的。

  杨太太独自一人抚养这个所谓的遗腹子。孩子长大了,活脱脱就是一个秦社长的翻版,想赖账都不行。她依旧住在秦社长的对面。只是当年的秦社长已经被贬为秦编辑了。秦编辑原本没资格住这代表地位的小洋楼的,怎奈人家政治级别低而军事级别高,就凭十几岁闹革命的资历,别人也奈他无何。一个奇怪的景象就这样诞生了:情妇与情夫隔门而望却鲜有言辞,情夫眼见自己的骨血满地乱跑却不能听见他开口叫父。我想,秦编辑对杨太太是矢志不渝的。可偏偏他的原配竟也是个倔主,经历了夫君偷情,被捉,降职,孽种出世,情敌面对面,依然可以不屈不挠地死守家庭;既不公开表示支持,如希拉里,也不暗中倒戈,如王熙凤。虽然窝心,却窝囊地挨了几十年,直至那小孽种都成人了她才撒手西去。

  我从此不再相信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有美好的结局。原本苦难一生的爱人,经历无数风雨,现在相干人等都如鸟兽散了,应该有个大团圆了吧?否。那半个世纪的恋人直到现在都门对门地住着,互不叨扰。以前老头清醒的时候兴许还无言地传达几个眼神,现在他迷糊了,便仿佛真成了两陌路。

  想起翻炒这个故事,是因为前些日子,我去食堂买大馍,正撞见不远处两个欢喜冤家聚头。那是傍晚时分,天际一片绚烂的云霞将整个西天燃烧得火红。老头还是摇晃着走,杨太太迎面过来。我听到她用黄鹂般清脆的京片子招呼着往昔的爱人:"瞧呀,您的鼻子都流出来了,别感冒喽。让我给您擦擦吧。"说完,用小手巾悉心擦去老头儿都快流进嘴里的稀鼻涕。

  老头傻笑着,也许早已不记得眼前的女人曾和自己相傍缠绵过,既不道谢,也不见当年柔情万种的眼神。正当老头继续迈步的时候,杨太太温柔地拉住他的胳膊,又说:"您的鞋带儿散了,别绊着自己。等等,我给您系上。"语毕,俯身蹲下,挽起垂在耳边的一缕发丝随手绾在脑后,以免挡住视线。老头困惑地低头看看腿边的女人,突然间,似曾相识的眼神在他眼里迸射出清晰的光芒。一点心疼,一点内疚,一点期待。只须臾片刻。那女人并不曾看见。

  我看见了,看见了当年那一抹风月。

  半晌贪欢(1)

  老婆回娘家了,要去一个月,刚走。确切地说,是被他连哄带架给劝走的,说得还在情在理:"好久不看咱妈了,想啊,你替我回去孝敬孝敬。"说老实话,他是感到厌倦得不行。每天固定的时间起床,看固定的一张蓬头垢面,吃固定的食物,散步走固定的路线,每周固定的时间做爱,完事后固定地抽一支烟。那种ROUTINE的感觉不是在杀人,而是在慢慢地剐,剐得他有血流不出,有泪无名流。闷到极点的时候,真想冲那张精品玻璃茶几一拳砸下去,听尖利的爆裂声,看手掌上的血,剧痛一下。那也是快感,好过每天麻木到懒散,像被温开

  水慢慢煮死的青蛙。老婆要再不离开一阵子,他就得疯了,没准儿哪天压不住心头的渴望,突然蹦一句:"我们离婚吧!"

  老婆走了。飞机上天的一刹那,他竟然冒出个恶毒念头--万一飞机不小心掉下来,他顷刻间就是个自由的鳏夫了。念头一出,他就冲自己吐吐沫,骂自己真不是个东西。老婆再不好,也是直系亲属了,即便是离婚也比咒她死强啊!何况老婆实在是说不出有什么不好。

  以前通常是下了班就回家上网,等吃现成的。老婆临走前,忙活到大半夜,做了一冰箱的菜,还按先吃后吃的顺序排好、贴上标签,满足地叹口气自我欣赏着,说:"至少能管十天的,你就只受二十天的罪。"呸!总共就享三十天的福,还被她克扣去十天。

  不理她,自己出门找食去!

  楼对面一排小饭馆,随手推开一扇门都有半老徐娘涂脂抹粉难看得像老鸨一样迎上来,堆着媚笑打招呼:"老板,搞两个小菜?"他怎么听都像电影里的"客官,这里的姑娘可标致啦!翠花,上酒!"

  他点了一荤一素一冷盘,一盏汤,一包烟和一瓶啤酒。

  这季节正是啤酒抢滩的时候,弹丸小店里居然站了一窝推销不同品牌啤酒的小姐,一色的短裙盖不住裤衩,身披绶带,就他这一瓶啤酒的生意都快打破头了。真是百样米养百样人,一瓶啤酒提成不过毛把,都能如此卖力,可见生活没他过的那么简单。他要的啤酒叫"零点",以前没喝过。不过,在他眼里,有酒就是享受的标志。至于是XO还是二锅头,没什么区别。区别还是有的。零点小姐在推销那瓶毛把利润的啤酒的同时,顺便也推销了一下她那肉奶奶的大腿,就差贴着他的根了。他觉得都有些肌肤之亲的嫌疑了,不买过意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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