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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情郎》24 二十四.君臣

作者:郑媛 字数:3987 书籍:薄情郎

  贞治二年,西胡祭司出身最后又被贬为庶民的蔚蓝,因救回大都督常宁立下赫赫之功,按例计功行赏。

  华帝不顾众臣反对,晋升蔚蓝为正四品太医院院使,择华都近郊一块依山傍水之地建造府邸,赐名“敕造蔚院使府”。

  皇榜一出,举朝震惊。

  然而更令文武百官震惊的,还是皇榜旁的另一纸文书。

  “太医院广征女官吏目,通医理,能吃苦,可耐劳。”

  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字迹隽秀清丽,笔锋却有着不可磨灭的苍劲,显然是出自女人之手,却无法忽略清秀中蕴藏的霸气。

  征女官,这是闻所未闻的事。不仅是挑战古老的教条,更是挑战历史。

  皇榜周围给围得水泄不通,众人议论纷纷。

  停在围观的人群旁的马车忽然伸出了一双纤长的玉手,青葱五指,缓缓撩开了马车窗口处的帘子。

  人群中有人回头,看到那如玉的手,不由得扬长了脖子去望,看看是谁家标致的姑娘家。然而待到那帘子完全被撩起,众人先是失望,继而抽气。

  好俊的少年!

  一双秋水莹莹脉脉含情的桃花眼,一袭正红的低领轻袍,一点诗意的殷红朱砂。鼻梁高挺,薄唇如樱,笑得妖异,宛如妖精。

  妖精目光缓缓掠过那两张皇榜,嘴边的笑容愈发深浓。

  “师母,好久不见呢。”

  离得近的几个人听得清楚,露出疑惑的表情,那少年又是对着喊谁师母?

  然而少年已经放下了帘子,马车便毫不停留地往城门外驶去,留给临沂一个渐渐远行的背影。

  “你刚在临沂的时候说了什么?人太多,我听不清。”赶了一天的路,夕阳已拢近黄昏,前面赶车的崔值偏着那张猥琐至极的脸,问道。

  “没什么。”傅怀歌以手托腮。

  手肘下正是北华的地域简图,从复州绕开秦酒酒所在的楼安,取道临沂,临沂过了,便是华都。郑瑞现在没什么用,但不代表以后不会有,因此傅怀歌将秦酒酒留在郑瑞身边,算是卖给郑瑞一个好。

  而方才,在临沂,她只是看到了那张皇榜,正是出自她师母的手笔,手笔中隐约有她的影响。

  任用女官,是她曾经提议过的。

  蔚蓝在被贬去乌山之后,并非安分地养老归终,而是每日上山采药。自古深山出英雄,天降野兽、英雄救美的肥皂剧一再上演,而阮真修与蔚蓝,不过是众多肥皂剧中,略带抽风的一种。

  不想阮真修也不是英雄,而是糟老头。

  阮真修救下了误入乌山平常人根本无法靠近的深处的蔚蓝,两人你来我往,奈何妾有意而郎无情。

  蔚蓝每日的采药工作换成了每日勇闯深山,每日玩遇上野兽淡定的等英雄现身的把戏。稀奇的是阮真修整日吹胡子瞪眼的念叨冤孽冤孽冤孽啊,却是每日必到,美人必救,救完了还好心的给人家送到山腰的木屋上。

  久而久之,傅怀歌也潜意识地认定蔚蓝做师母了。

  蔚蓝医术极高,比槿悫只怕不相上下,傅怀歌那满身给龙须鞭打出来的狰狞伤口,一部分给蔚蓝的药膏磨平了,剩下的疤痕却像她缠着阮真修的毅力一般,坚不可摧。

  无奈之下,蔚蓝只好拿墨笔、金针给傅怀歌背后刺了一条红莲锦簇的金蛇,三角头型,典型的毒蛇象征。为此傅怀歌跟蔚蓝争执好久,她其实是喜欢狐狸的。

  傅怀歌手肘衬着脑袋,想着自己离开乌山的时候,蔚蓝因为逼婚不成,好几天也没再颤过来,更别提送她了。没想到再次见面,会是以这样一个身份。

  懒洋洋地换了个比较舒服的姿势,惬意地抽出身下的芙蓉扇着风。

  芙蓉已经修好了,扇出的风不温不凉。这要多亏了赫连长生,虽然说走就走,却帮她将扇子修好了。

  芙蓉的材料难寻,更别提去乌山寻阮真修帮忙修理。然而赫连长生竟真的给她修好了,扇身如鸽血一般闪烁着诡异的光芒,几处接口明显有修补的痕迹,却不是用白竹,而是用了上好的羊脂玉。

  扇面镶着金边,洋洋洒洒地四个大字,苍劲有力——人淡如菊。

  傅怀歌一阵嗤笑,人淡?如菊?扯淡。

  翻了个身,傅怀歌整个人趴在了软垫上。神兽大人睡在一边,粉红的屁股随着马车一晃一晃,一下没一下的贴着傅怀歌的脸。傅怀歌闭着眼,中指冲着神兽大人那粉屁股一弹,迅速收回。

  神兽大人一个激灵惊醒过来,爪子揉了揉自己的发烫屁股,又回头瞟了瞟“睡着”的傅怀歌,将信将疑地躺了下去,继续睡。

  不多时,傅怀歌半眯着眼,伸出中指,对准神兽大人。

  不料神兽大人早有准备,猛然一回头,一双狐狸眼死盯着傅怀歌那弹指未遂的动作。

  神兽大人裂开白晃晃的一对龅牙,那意思很明显:小样,给我捉到了吧?

  傅怀歌看了看自己的手指,指尖一绷,中指一送,正好弹得神兽大人一个趔趄往前倒。

  傅怀歌轻飘飘地一吹自己的手指,挑了挑眉:捉到又如何?

  神兽大人抱头一阵哭喊。

  马车停了下来,崔值掀开车帘钻了进来,“你们又在吵什么?”

  “往后你得叫我爷。”傅怀歌坐起身子,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崔值伸手向傅怀歌的额间探过去,傅怀歌一纸扇子拍掉他的手,道,“你只是本少的小厮,明白了?”

  “为何是小厮”

  “本少喜欢。”

  “我为何还要跟着你?”

  “本少喜欢。”

  “为何是爷?”

  “本少喜欢。”

  还有什么比这四个字更有权威的?崔值朝缩在角落的神兽大人努努嘴:瞧你丫认的主子。

  神兽大人给瞪了回去:干你丫的卯事!

  “崔值啊。”

  “嗯?”

  傅怀歌支着下巴,盯着崔值,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总喊你崔值也不行,把你那催字去掉吧,叫仁直如何?”

  崔值眼底闪过一阵黯然,那副猥琐的模样忽然变得有些低沉与伤感。

  傅怀歌怔了怔,恍然明白,眼前这个汉子也曾是不愁吃不愁穿生活逍遥的大少爷,自打跟了自己,除了含情楼里逍遥快活了一段日子,其余的日子里尽心服侍自己,做下人的粗活,也没听他如何如何的抱怨。

  自己离现代的那个家已十几年,思家的乡愁开始还不咸不淡,后来就少得可怜,如今丝毫不剩。

  但崔值毕竟不同,疼了他二十来年的父亲先是死得不明不白,接着又被赶出崔府,离乡离家,受着通缉追捕。现在自己还要剥夺他的姓氏,的确是很伤人。

  傅怀歌的眼里有些微微的湿润,倘若崔值知道了自己到今天这个地步,全是拜他那个爹所赐,还会不会这般珍惜这个崔字?

  “就叫仁直吧,挺好的。”崔值忽然朗声一笑,道。

  傅怀歌吸吸鼻子,笑道,“好。”

  “快到华都城北门了,我出去加紧赶路。”崔值边说边掀帘往外走。

  “崔值。”傅怀歌唤道。

  “什么?”

  “你想不想拿回城主府。”

  傅怀歌语气淡然,眼里却是星光点点,如洗净过的明珠,一瞬间就能叫人沉沦进去。

  崔值愣在马车门口,半晌,揉了揉脑袋。这个动作有些憨傻,却是最淳朴的表达。

  “不了,我弟他挺好的。”崔值笑道。

  ……

  “爷,到了!”

  正在小憩的傅怀歌陡然被原先的崔值,现在的仁直的那声“爷”给吓醒了。

  傅怀歌揉揉有些惺忪的睡眼,摆着一副还未睡好的懒散样子,道,“到了就进去。”

  “进不去。”崔值接过话。

  “嗯?”

  傅怀歌掀开车帘,走了出去,十几只长矛尖顿时寒光凛冽地刷向自己。

  在华都的城门口闹事,这还是极少会发生的事。城内有些百姓觉得新鲜,便纷纷凑到城门口看热闹。

  “爷,他们要通行令,否则不放行。”矛尖堆里的崔值无奈道。

  被十几只长矛尖指着鼻子,傅怀歌却岿然不动,先是扫了一眼城门上贴着的她的画像,随后居高临下的俯视眼皮子底下那些辛苦举着长矛的守卫,嘴角挂起了浓浓的笑容。心里嘀咕,到底是活在都城里的人,眼品就是比外乡的要准。自己都站那画像对面了,还没人拿着画像来对比。

  可见那些守卫的眼品高啊,高到能发现那四不像的画像压根就不像她傅怀歌。

  守卫长手握佩刀,紧紧盯着傅怀歌丝毫不见惊慌失措的脸,心中微寒,这等气质,这等雍容的笑容,绝不会是一般人。

  那些举着长矛的守卫的手隐隐有些发抖,脸色也不太好看,有些咬牙切齿的意味在里面,显然是上举这个姿势太吃力。

  守卫长看在眼里,有些着急,围观的百姓越来越多,这样僵持实在有损皇家的颜面。

  “放下。”守卫长一声令下,那些守卫立马收矛,向后退一步,手臂酸痛,却不敢吭声。

  “辛苦。”傅怀歌手握香扇,笑道。

  守卫长寒着脸上前,道,“阁下若是不清楚入城的规定,我可以……”

  “不必。”傅怀歌打断他的话,“本少什么都没有,但城,本少是要进的。”

  话音刚落,傅怀歌将神兽大人扶到肩上,腾身而起。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中,那身影在夕阳的映射下折射出一团暗金色的光芒,却如势不可挡的早阳,破晓而出。

  城墙上弯弓待发的弓箭手不料这一突变,立即举箭射向凌空的傅怀歌。

  城墙高耸,傅怀歌身影只腾到了一半,面对逼射过来的弓箭,依旧笑容不减。

  只见她唰的打开芙蓉扇,上身扭动,带动全身疾速一偏,手中的芙蓉一个横扫,划出一道弧度优美的风刃。

  啪啪啪啪!

  弓箭应声一一崩裂开来,弓箭手被贯力带动向后连退几步才站住脚。

  城里围观的老百姓只看到傅怀歌腾起的身子,却看不到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惹得城门守卫一个个被唬得惊在原地。

  因为不知道才更好奇,人群顿时开始骚乱起来,那些百姓纷纷向前拥挤,拦路的守卫压制得有些吃力,开始呼唤守卫长增援。

  守卫长盯着傅怀歌不急不慢落下的身影,额间冒汗,急忙吩咐一旁的守卫道,“去帮忙压制百姓,千万别放出来了,赶紧将这事禀告守卫统领大人。”

  “是!”守卫领命立即退开。

  刚落回原地的傅怀歌便被崔值抓着低声追问,“你在做什么啊!那可是杀头的死罪啊!”

  傅怀歌拂开崔值的拉扯,歪着头,眉如弯月,笑靥如花。“本少知道。”

  “那你还做!”崔值恼怒地再次扯上傅怀歌的袖子。

  傅怀歌再次拂开崔值的手,“本少喜欢。”

  崔值一阵语噎。

  两人就这般站着,下面长矛直指,上面又换了一轮弓手,长弓待发。两人却旁若无人的对视,前者桃花眼眼波荡漾,后者一副悔不当初扼腕长叹吾命休矣还不想就此认命的颓然表情。

  “守卫统领大人——”

  通报的守卫那个“到”字还卡在喉间没出来,只听一声洪亮的怒喊,方才拥挤凑热闹的百姓立即散开让到了一旁。

  “哪个王八羔子敢在老子地盘上动土!”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好霸道的气场!

  枣红色的骏马越过守卫的人头奔驰而来,挟起阵阵劲风,啸起旁人的衣袂。

  落地时那马扬起硕健的蹄子,整匹马形如弯弓,在空中定格呼啸。

  马背上的男人不过三十来岁,满脸络腮胡,脸颊给占了大半,只看得清黝黑的脸上,一双鹰眼锐利如炬,披袍擐甲,铠甲上闪烁着金属的独有光泽。

  寒光乍起,那人手臂肌肉绷紧,勒紧马缰,黝黑的纹理顺着淌汗。

  马蹄刚落地,男人身后的谋士装扮的人赶着驴子追了上来。驴气喘吁吁,仿佛随时都要断气中路,却一直一瘸一拐地小跑到了男人身旁。

  谋士装扮的人坐在驴子上,抹了几把汗,胡乱的将粘在脸上的湿发往后一扒,严肃地道,“大人,错了,是‘哪个王八羔子敢在老子的地盘上动粗’,‘的’是强调这地盘是您的,动粗比动土更具有文雅涵义,来,您再来一次。”

  那谋士细心解释着,守卫长跟着抹汗,上前一步单膝跪地,道,“下官无能。”

  “大人再来一遍,这次可千万别错了。”谋士仿佛没看见守卫长,继续道。

  马背上的男人点点头,“哪个王八羔子敢在老子的地盘上动粗!”又是一阵猛虎咆哮般的怒吼。

  吼得四下俱静,百姓大气都不敢出。

  偏偏此时传来了一声突兀的笑声。

  笑声如银铃一般,好听,温柔,轻挑,还很……不屑。

  男人透过自己的络腮胡看着傅怀歌,傅怀歌笑吟吟地回望。

  啧啧,好多的胡子。

  啧啧,好黑的皮肤。

  啧啧,好俊的功夫。

  啧啧啧啧。

  傅怀歌心底的赞叹完毕,轻轻的吸一口气,胸腔仿佛气囊一般渐渐隆起。

  只听傅怀歌再提一口气,运足内力,吼道:“哪个王八羔子敢偷老子的枣红爱马!”

  这一吼中气竟比马背上的那个人吼的声音更加洪亮更加振聋发聩!

  老百姓惊了又惊,纷纷捂耳散开——还是不看热闹了,这热闹不要钱却要命啊……

  唐毅乍一听眼前这娘们一般的少年的一声怒吼,差点从马背上栽了下来,然而看到自己□□的枣红骏马,再看看了有些紧张的谋士,只片刻便反应过来了。

  众守卫往旁边小小的挪了几步。

  那骑驴的谋士也往后挪了驴步。

  “好小子!有胆识!老子就是偷了你爱马的那个王八羔子!”唐毅拍马朗声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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