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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渺进化》第三章.出山遇险

作者:郡王星主 字数:26857 书籍:飘渺进化

  湖上果然起了大风,果真刮来一阵浓雾,什么都看不清楚了,什么也听不见了,刚才还在呼唤返巢的那些鸟儿们同时闭嘴,死一样的寂静中,极为响亮的异声突然响起,使人的心里狂跳不止。

  天地仿佛瞬间变冷,阴冷,心里充满一种说不出的恐惧,仿佛正有一种弥天的危险快速迫近着,令人心惊胆战的异声越来越大。四周弥漫着黑色的浓雾,什么都看不清楚。但郭大民对这里十分熟悉,快步而熟练地跨过地上每一个小坑,跳进浓雾瞬间不见。

  郭大民已进入一个彩色的似乎由光组成的通道。

  这两三年来,每天晚上他都会做同一个梦:不知怎么跑到了宋朝与金国的时候,每次都被一个人杀了,却不知人家为什么要杀他,一露面就被杀,倒霉透了。

  虽然经过不断的实践与努力,后来成功避免了被那个人立即杀害的命运,有了继续的、以前没有见过的情景,梦里出现了其它人,时间也还是宋朝与金国的时候,结局却也依旧是被人杀,那些人完全不拿人命当回事。

  有了持续的梦中经历,执著的他不断锻炼身体,习练武功,学习相关历史知识,梦中情景不断发展。

  直到前天晚上,他终于摆脱了所有蛮横杀手,似乎到达一个长久安定的境界,看起来这个梦中的游戏已经全部结束了。

  说来凑巧,前天的时候,这个折磨他两三年的噩梦游戏似乎全部过关了,昨天的时候,接到了大学的入学通知,而父母又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奖金,三喜临门。

  有钱,有时间,就可以到祖国各地旅游去了,查阅《火车时刻表》的时候发现竟然真有那个地方,是个山区小站,于是今天他带上了那个睡梦游戏的过关必备物品及参考资料,迫不及待来到这里,想好好享受高中生活的最后一个暑假,顺便探访梦境。

  这个梦境居然而显然是真的,在火车上就发现所有同车的人都很熟,他们的动作与谈话自己早就预先知道了无数次,下车之后更是如此,周围景色都很熟悉。

  年轻的冲动下,大民兴奋地按照梦中所示,进入了这个透明而彩色的扁圆形通道。

  心在不停地剧烈跳动,腿有点软,身子轻漂漂的,脑子有点乱,有点晕,但是很兴奋,很激动。

  不时有各色光云从通道壁上各种莫名形状的结构中涌出,从前边向后边浮动。

  根据多少次的梦中经验,那种灰黑色的光云是不能碰的,纯黑色的可以,其它颜色的则都可以,这些都可以增加力气。他展开双臂,有选择地尽力移动着,熟练拥抱不同光云,而那些被他拥抱的光云也似乎真的可以提供神秘的能量与气力,竟然往他的身体里渗透。

  “今天是8号,不到一个月就开学了,不知道大学是什么样子的?”这个想法在脑海中闪了一下。

  他不知道,这就是他在这个时代的最后一个想法。这个扁圆形的通道,是许多科学家梦寐以求的时空隧道。年轻的冲动,是引诱他的魔鬼。

  雾散的时候,郭大民的身影又出现了,月光下,原先的湖却成了一座山,但他一点也不惊异,熟练跑到山脚下,坐在一块大石头后面,背靠另一块石头歇息,抽出一柄短剑,将另一柄短剑连鞘拿着,不时在牛仔裤上擦擦手上的汗,极力控制呼吸,耐心等待着。

  梦里,不是这么累。

  金国中都,敕建供奉堂。

  士兵们整齐地站在街道上,长长的队伍望不到头尾,戒严。

  百姓们在道路两边观望,商贩们自觉地把货物挪出宽大的街道,贵族也不能在街道上行走,没人出来捣乱,也不会有人出来捣乱(除非是宋国人,这是大金国供奉堂),大家看着街道上站岗的士兵,看着供奉堂,议论纷纷,不知道这次又发生什么事情了。

  听说上次是有人盗窃了医学院里的穴道铜人。

  自从得到南蛮子的穴道铜人,皇上将铜人身上的穴道描绘成书,所有人都可以学到脉络知识,铜人就再也不是国宝级的东西了,平时摆在太医院的大堂上,随便参观,唯一的用途可能就是医学院学子们的考试用具,又重又大,还不值钱。真奇怪,连那东西都有人偷。

  从医学院毕业,惯例用铜人考试针灸,穴道的位置被牛皮掩盖,只有熟练掌握穴道位置的人,才可以一针就扎在穴道上。扎十针,最少也要七针扎中,这是医学院的毕业成绩。是不是哪个豪门贵族的子弟学习不好,偷走铜人,避免考试?这个说法得到周围百姓的广泛认同,在场的贵族很不高兴,不过话说回来,除了这个原因,谁会偷那东西呢?

  一辆豪华的马车出来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供奉堂主的马车,是皇上御赐的。

  大金国朝廷供奉不是官员,是高手,这些高手平常分散在各地自行修炼,每三年在泰山聚一聚,切磋武功、交流仙法、调解事端,通常以渡过劫了的高手为堂主,这些高手不久即将飞升成仙,基本上不会在俗世乱来,除了**子弟,平常没什么事情,有时间有空闲帮助皇上治理好国家,让百姓生活得更好一些。

  朝廷供奉,这是几乎所有人艳羡的身份地位,许多人削尖了脑袋想进入供奉堂,可不是高手根本就进不去,而心态不好的人是无法成为高手的。

  这些高手是皇家认可的,江湖与朝廷并不是对立的,朝廷希望世道平静、社会安定、国家强盛、百姓安居,江湖也是如此,因为江湖实际是百姓社会的一部分,谁不希望自己的生活更美好一些呢,总不至于为了极少数害群之马的**官员而对朝廷失去信心、仇恨自己的国家吧。

  皇上对供奉堂的人拉拢有加,不仅建了专用的庭院,还给了随时可以进宫见驾的金牌,钱财物品更是赏赐不断,每个皇帝都是如此。

  供奉堂的人却不见得一定会帮助每个皇上。修道之人,尤其是渡劫之后即将成为仙人的高手,不在乎俗世浮华,很在乎积累功德,皇上不代表功德,百姓代表,因此供奉堂是否帮助皇上,全看这个皇上是不是好人、是不是真的为国家为百姓好。

  如果碰到不在乎百姓的皇上,供奉堂就全体隐居,最多由堂主出面奉劝两句,皇上不敢强迫供奉堂辅佐,因为供奉堂里全是高手,都有自己坚定的信念,逼急了?刺杀狗皇帝!

  现在的这个皇上专心为国,因此供奉堂的人也全心辅助,前后几位堂主都是如此,多次联手打败南蛮子的侵扰,多次平灭内部的叛乱,几十年下来,国家安定强盛,百姓富足。

  今天,是现任供奉堂主的长真道人最后一次进宫建言,任期满了,下个月就举行泰山大会了,要选举新堂主了。金国的修炼者有自己的聚会,每三年举办一界,泰山,类似传说中的华山论剑。

  “说不说刚才发生的事情呢?还是过些时候调查一下再说吧,原委还不清楚。”长真道人在思考着。

  刚才,一道奇异的光亮在金国上空闪现了一下,究竟是什么,怎么回事,却谁也说不清楚,事前没有预兆,发生的时间太短,事后了无痕迹,非修炼高手甚至不能察觉,功力高深如长真者,也只能察觉有一股强大的力量碰触了大金国的土地,大概方位知道,具体在哪里就不知道了,不是陨星,“是不是神仙下凡?”这个想法在长真心中一晃而过。

  金国蛮夷有供奉堂,大宋国自然有与其相对应的制衡机构,与金国供奉堂那种自由散漫不同的是,大宋国的高手全是在职官员,为首者的官职是:金门羽客。

  在文明的大宋国,没人愿意当野蛮嗜血的兵,当将军不如当儒士,军队很缺人,因此哪怕是死囚,也只要加入军队就没事了。允许犯人加入军队是国家的需要,那些杀人犯、纵火犯、强奸犯什么的,在大宋国的地面上自然是不允许他们任意妄为的,在敌人的地面上却是鼓励的,因此,犯人进入军队,不仅是补充战斗人员的办法,也是提高军队战斗力的举措。

  没有政治权力的死刑犯都可以选择是不是为国家效力,其他人士就更别说了,普天之下莫非王臣,在大宋,无论你的身份、地位、职业,所有人都是国家的资源,只要还活着,就首先是大宋的子民,就有义务为国家办事。

  金门羽客由皇上任命,通常是各修炼门派之主、有大贡献者、朝廷重臣,具体什么人看皇上的意思,如果皇上要修炼,那么金门羽客就是某门派之主,如果皇上要丹药,那么金门羽客就是某位有大贡献者,如果皇上要江湖干点什么,金门羽客就是某朝廷重臣。

  金门羽客张海涛在闭关,准确地说,正在出关。

  闭关是修炼名词,是指修炼者隔绝尘世,进入山洞或密室之类清静而安全的地方,专心修炼。修为通常在辟谷境界以上,因为辟谷意味着人的身体可以直接与自然沟通能量,可以不吃饭而自饱,如果闭关者不能辟谷,也就是还需要喝水吃饭,那就需要有道侣帮忙解决饮食问题,也就意味着修炼被打扰是不可避免的。

  张海涛没有这样的问题,他早就达到了辟谷境界。

  轻微抖动了一下身子,慢慢加大呼吸,慢慢地活动各个关节,睁开眼睛,看着身边略有些腐朽的桃木剑,他知道,这次闭关大概经历了十几年。

  摇了摇头,刚才神游太虚的时候,有股力量擦身而过,吓了他一跳,那股力量速度奇快,直奔金国,是好事还是坏事呢?

  “多少年了,每次以为金国要完蛋的时候,倒霉的却总是大宋,但愿这次例外,那些混蛋供奉堂的人,现在忙作一团了吧?自己应该去凑个热闹,身为大宋国金门羽客的我……十几年过去,金门羽客这个职位肯定换人了,应该先去朝廷报到,然后伺机去金国捣乱。”

  看着自己以前的随身兵器雷击桃木剑,捣乱计划立即涌现脑海:先去抓些野兽和妖怪,潜入金国,找到那股力量与金国的接触点,在那附近大批量投放,造成天降灾祸的样子……。

  远处有宿鸟惊飞的声音,不久传来轻微声响,一个穿着古装的人背着一个大口袋,跑到郭大民藏身不远百米处,似乎察觉到他在这里,用山东口音喝道:“噫,什么人。”

  大民斜依在山石上,懒懒而平静地说道:“看看你后面吧。他们快追上来了。”

  这已经不是现代了,根据梦中的经验,这是宋朝与金国对峙的时代,这里是金国。

  如果能分清楚梦境与现实,如果没那么冲动地进入那个时空隧道,如果现在就能想到他已经回不去了,他就绝对没这么潇洒了。碰到如此熟悉的情节,自然只有习惯性做法,根本想不到其他什么,似乎一切仍在梦中。

  穿古装的人一愣,忙伏身在地上听了一听,狠狠道:“先毙了你这厮。”飞掠而来。

  郭大民没理会他说什么,更没理会他有什么动作,继续慢慢说着:“现在走,还来得急,我可以帮你挡住他们,你先走吧。”

  那人已至藏身石旁,速度奇快,听到这里停了一下,随着衣服的响声(又在给大民鞠躬),道:“感谢兄台,不知兄台…”

  将左手连鞘短剑向那人掷去,郭大民道:“接着兵器,应敌去吧。”

  黑暗中,那人却一把抓住,眼力明显不错(这么多次,他没有一次失过手),抽出宝剑的时候照样赞道:“好一柄短剑。还是刚刚打造的。”

  郭大民加快道:“你拿着这把剑杀回去,后面只有两个骑兵,杀了他们,然后便快回来,不久前边将有两个军官,四个武士挡路,你我二人要倾全力解决他们,现在你快去杀敌,不要啰嗦。”

  那人迟疑片刻,随后躬身一拜道:“即去。”

  卸下身上的大包裹,往来路快速奔去。

  大民探头望着,虽然看了无数次,但这次却是实战呵!此时的郭大民似乎勉强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当时没工夫想其他的,只不由小声道:“嗯,自然要等着你,马仔。”

  看了看手表,一分钟左右,那边隐约传来人声,三分钟左右,一条黑影如蜻蜓点水般跃至近前,正是那人,这时候也没有其他人,双手捧剑躬身道:“今仗先生利剑,得以……”

  大民打断道:“这把剑你先留着,现在什么都不要说,抓紧时间休息,不久还有人来。”

  那人又偷偷看了一眼他的那个包裹(每次都是这样,改不了的臭毛病),见包裹依旧在那里,绳扣也没有动过,便躬身道:“是。”转身坐在大包裹边。

  大民向前走到树林旁,端详着环境,从怀中拿出一根绳索,低低绑在树林旁的两棵树上,形成一个简易的绊马索,又在索边挖个小坑,坑外放了一块石头,看看表,五分钟准确过去,便站直身形对那人道:“喂,休息好了吗?”

  那人一直在看着,琢磨着,这时一跃而起。大民指着右侧约五十米外的一个模糊黑影,背书似的:“看到那个土丘了吗?你藏在那里,那六个人来后,由我去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一旦你听见我仰天大笑,便要立即从他们的后面奇袭,你会点穴吧?”

  那人沉默了一会儿,道:“勉强一试。”

  大民心中暗自从一数到七,然后两人的声音衔接起来,语调依然像是在背书,道:“那就好,一定要先灭掉那两个军官,然后是其余武士,一定要速战速决,明白了吗?”

  那人思索了一下,道:“明白了,先生大笑之时,吾从后掩杀,先点倒两个军官,再点倒其余武士。”

  为了坚定他的战意,大民补充道:“如果不能点穴,就杀了他们,你去隐藏。”

  那人躬身道:“是。”转身遁去。

  在昏暗的夜色中,大民低头仔细看了看表,不由自语道:“两分三十二秒。”从兜里掏出一根烟,点上火,慢慢抽着,笔直地站在那里等待。

  远处有马蹄声隐约响起,越来越响。

  右手慢慢从腰间抽出短剑,缓缓举起,突然快速砍下,“当噗”一声,脚边落下两只都已断为两截的箭。

  郭大民笑了一下,在梦里已经砍这两只箭六、七百遍了,闭着眼睛都行,没想到力量还挺大,双腿弯曲准备下一个动作。

  一匹马脱离马队急速向前,星光夜色中勉强辨认出马上的武士身体有些向前右方倾斜,右手高举着一把刀,从前方朝大民的右后方冲来。

  不到四米的时候,武士向上微微举刀,准备挥刀砍大民的脖子,显然武士久经阵仗,刀马娴熟,时间拿捏得十分准确,刀锋直取,似乎他和大民一样,也练了无数次。

  大民自然不慌不忙。在武士即将向下挥刀之际,迅速向右侧跳跃,象立定跳远,随即又象弹簧一样向左后侧弹回,身体、手臂和短剑几乎形成一条直线,在半空中转体90度,眼盯武士,面带微笑,嘴叼香烟,向武士左肩膀所处方位倾全身之力刺去。

  战马的马头紧擦郭大民的背后而过,武士吃了一惊,急忙收刀勒马,没见过这种奇怪装束的人,更没见过如此不要命的,但也知道自己这一刀落空,不由向左猛拉缰绳,意图掉转马头,凑手展开下一次攻击,却突然发觉奇装异服向自己左侧合身刺到,虽说是左肩膀的部位,自然也要躲开,本能地向右前侧伏身躲避,却忘了左手仍然紧勒着缰绳。

  战马受到大民第一次跳跃的惊吓,又受到缰绳的胡乱制约,前蹄上扬站立起来,嘴里嘶鸣不已地将武士掀翻过去。

  马上武士正向左侧圈马,这时只好本能地抓紧缰绳,无奈身体正不由自主地后仰,他知道这样的动作在马惊的时候很危险,于是左右脚急忙甩镫准备应急,但大民已经扑到。

  说时迟,那时快,郭大民和武士的战马配合得天衣无缝,受惊的战马把武士摆成了一个倒吊着的活靶,武士则惊恐无奈地看着短剑**以前是左肩膀、而现在是心脏的那个部位,发出一声惨叫,被大民撞了出去,至死仍紧紧抓着缰绳。

  扑到武士怀里时,大民用肩膀熟练地将武士狠狠撞出去,自己横卧在那匹兀自站立的战马马背上,然后双手使劲前推马鞍,同时双膝用力一顶,从即将侧卧倒地的战马身上脱离开来,慢慢走回到原先那个地方,依旧笔直地站在那里。

  梦中,只这个动作就不知道试验和练习了多少次,开始的时候怎么也打不过,只有这样才成,还要十分准确无误方可一击成功,卖油的老头(卖油翁)说的好,熟能生巧,没什么。

  战马在立起来的时候,被武士紧抓的缰绳以及武士被撞下马后那百多斤的份量,带动得站立不稳,这时又受到大民的手推膝顶,再也无法保持平衡,侧摔下来,压在死去武士的身上,嘶叫着要起来,却被身下的武士死死抓住缰绳,一时起不来了。

  其它的马蹄声嘎然而止,就在大民身前十米左右,马嘶声混合在一起,人影晃动,混乱的足音随即响起,似乎是在下马。

  左手握拳放在嘴边,郭大民的右手快速将剑横亘在咽喉处,剑身暗抵在左拳。

  “当”的一声,一个铁制围棋子落在脚边。

  灰暗中隐约现出四个身形。

  郭大民自然知道,那是两个军官和两个武士,还有两个武士绕到左右两侧去了。左手张开,顺势夹住嘴里依旧叼着的烟,狠吸了一口,让红红的烟头照亮他的眼睛,长长的烟柱随后喷出,右手持剑,先分别指向左右两侧,然后再指向前面的那四个人,喝道:“汝等何人,如此大胆,不怕受到天谴吗?”

  梦中感觉不到对方的力量,刚才抵住剑身的左手有些疼痛,心剧烈地跳着,这个时候有些后怕了,原来他们这么大的力量,但大民知道这时候不能犹豫,必须继续而熟练地和他们玩下去,否则就会被杀,这次不是在梦里,如果被他们杀了,恐怕是真的死。他怕死。

  嘴里的亮光将他的脸恐怖地凸现出来,又依稀有白烟从鼻内、口中涌出,奇怪的香味。四人当即止步,当听到天谴之语时,更有人身形顿时一抖。

  郭大民继续微笑着,叼着香烟(已经是烟屁了,正发着最后的回光返照),同时悄悄从腰间取出一个筒状之物对着他们,仰天大笑,手指微微按动,将一条笔直而强烈的白色光柱直打在前面那四个脸上。埋伏之人自小丘后迅疾奔出(刚才的笑声有些颤,应该不影响实战效果吧)。

  那四人突然被一种奇异的光柱笼罩,眼前一片光芒,什么也瞧不见了,脑筋混乱之极。手足无措之际,耳边听得左侧传来一声惊恐叫声,随后再无声息,一个武士登时拜倒,以头抢地不知说些什么。

  普通到极点的现代科技产品,手电,就这么让他们害怕吗?

  看起来是的,他们每次都这样动作,神色十分慌张古怪。

  可能因为是一拨的,那人的反应明显比这些官兵强,这时如飞而至,伸手点倒一个军官,骤见强光耀眼,也不由一呆,随即猛醒,点向另一个军官。

  后来他告诉大民,当时他也有些迷糊,但由于先前曾与他有过接触,还给了短剑,因此对他的交代还是比较印象深刻的,没有当场跪拜,所有动作几乎都是下意识完成的。

  这个身材稍高的军官正值脑筋混乱之际,余光瞥见另一个军官倒下,惶恐不已,不知同伴是受到天神责罚,还是正在跪地礼拜,心悸下,也不由伏身欲拜,突感背上一疼,吃了一惊,浑身一颤,本能地回头望去,眼前却仍然一片光明,什么都看不清,但眼角依稀发现有个人影。

  那人见没点住穴道,再次伸指,点中。

  接下来就简单了,早已跪地磕头的武士和依旧傻呆呆站在那里的另一个武士似乎已经不知躲闪和招架,很容易就被点倒。

  郭大民立即把手电发出的光柱指向左侧,照在开始时欲从左侧掩至的那个武士的脸上。

  这个武士早已跪地,紧闭双目,两手合十,正在喃喃自语,当感到有异样强光照在自己脸上的时候,大叫一句什么,当即趴在地上,看样子是要叩头,但随后被那人点倒。

  那人又随光柱朝右侧掠去,表情很激动很混乱。顺着光柱一看,开始时欲从右侧掩至的那个武士早已被绊马索绊倒,摔在小土坑中,摔倒时,脑袋又不偏不倚碰到预先放在那里的大石头,还在昏迷中。于是顺手点穴。

  那人回身跑来,向郭大民拜倒,口称上仙,手有些哆嗦,很激动。

  这么多次了,大民对他哆嗦的频率都了如执掌,关掉手电筒,插入腰间。

  那人激动道:“唐庆拜见上仙!”

  虽然早就经历过无数次了,这时依旧有些得意,尤其这次是第一次真正地身在其中,而对方的力量又这么大,大民不由有些兴奋,急忙道:“知道,知道,你快起来,快起来,起来好说话,要不然我不好办,你快起来。”

  唐庆站起来,从腰间摘下短剑,双手捧过头顶,躬身道:“今日多蒙上仙赐以宝剑…”

  接过短剑,大民勉强故做矜持淡淡道:“这些人几乎都是你打的,我是恰逢其会,也没做什么……”

  唐庆又欲跪倒,却又被熟练搀住,急忙惶恐道:“上仙何出此言?今日若非……”

  郭大民连忙摇手笑道:“不是,不是。是这样的……”忽然想到,这话不在计划中,那就绝对不能说。心神急忙回到经验里,努力平静下来,背书般道:“算了,说了你也不明白,先看看他们再说,你把那两个也弄到那里。”

  走到战俘们面前,唐庆将另两武士也提了来,都坐在地上,当然有一个是躺在地上的。

  众战俘瞪着大大的、无神的、迷茫的眼睛,群体仰视着。

  大民没说话,站在那个被点穴两次的军官面前,微笑地看着他。

  军官冷冷看着,眼神里只隐约有一丝恐惧,问道:“请问适才发光之物是什么?”

  大民知道这个军官叫耶律阿朵,功力很高,唐庆根本没有点中他的穴道,他只是装做被制而已,一直在怀疑大民的身份,只稍微有些害怕,但一言不合就会冲过来把大民杀死,便将东西掏出来,微笑道:“就是它。”

  耶律阿朵道:“能看看吗?”

  大民点头笑道:“自然可以,不过这是上天之物,你可能功力不够,拿不住,要是你愿意,就来拿吧。”

  军官站了起来?唐庆不由退后两步戒备,不是被自己点中穴道了吗?怎么只片刻便又能站起来?

  大民倒不惊讶(早知道是这样,多少次了,只有开始几次他能成功,后来就从没成功过),把东西径直递了过去。

  这个古怪装束的人一直在看着他,见他站起来也不吃惊,仿佛早就知道他没被点中穴道的样子,脸上还带着一种很知道他似的笑意,将那个小棒子向他递了过去。阿朵心中也有些发怵。

  这小子只略微迟疑片刻,便冒充很聪明地拔出随身配剑伸过来,道:“请放剑上。”说完还聚集全身功力,盯着大民的眼睛,稍有不测就会杀过来。

  大民依旧在微笑,不漏出自己的任何意思,轻轻将手电筒放在宽铁剑上,却不立即放手,拇指悄悄推了一下上面的按钮。

  “啪”的一声,铁质剑尖上爆出一簇蓝色光花!

  一股神秘的力量将军官打了出去。

  那不是手电筒,是很象手电筒的电棒,也就是能够电击的那种,是早就为他准备好的,两年多一直没离开大民的身边!

  军官躺在一丈开外,浑身酸麻,这次是真的不能动了。

  郭大民依旧微笑着,走上前去,将他的铁剑拿了走,并将他怀中的暗器一点不剩地翻出来,然后转身搜查着其它人,甚至某武士密藏的袖箭、某武士藏在靴中的匕首乃至内衣领子里的几枚铁棋子,也都被轻车熟路般拿了出来。

  看着如此熟练而精确的动作,众人眼中透出越来越深的恐惧,尤其是那个刚醒过来的。

  大民走向唐庆,不说话,径直从唐庆怀中取出三枚金钱镖。

  唐庆刚要有所表示,大民就严肃地将食指竖在嘴前:“嘘,别说话。”

  众人敬畏的眼光中,大民走到众马匹前,径直从其中一匹马的马鞍下抽出一个口袋,把所有的武器放在里面,然后走近众人,道:“所有的事情我都知道,当然,你们也可以说说你们的想法,我不**,给你们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机会。”

  一指唐庆道:“唐庆把天圣铜人从金国皇宫盗了出来,这个穴道铜人本是宋朝的,是五十多年前,也就是宋朝天圣年间的医官王惟一所铸,宋朝送给金国的。”

  唐庆躬身无言,脸上显示其心中惶恐不已。

  一指众武士道:“你们是金国皇帝的贴身护卫兼什么谋克的军官,奉命追缴”。

  指着一个武士:“你叫耶律宗奇,你有什么话说?”

  武士坐在地上不能动,但勉强躬着身,似乎是想跪下的样子,轻声道:“是,小人奉命追缴大金至宝。”

  又指着另一个武士:“你叫完颜扎克,你有什么话说?”

  武士也躬身道:“是,启秉上仙,您听这个人是山东口音,是我们大金国人,他不爱国,是叛徒的行为。”

  摇了摇手,大民打断了他,然后指着又一个武士:“你叫李素坚,该你说了。”

  武士躬身道:“是在下,上仙知道,这个铜人是以前宋蛮子被打败之后,宋蛮子皇帝送给我们大金国的,就算他是潜来的宋蛮子,也公然违背了他们皇帝的意思,是不忠的行为。”

  大民断声喝道:“你说完了吗?”

  武士栗然息声。

  指向剩下的武士:“你叫西缠冲,也说吧。简短些。”

  武士躬身,想了想,小声道:“上仙,在下听说宋蛮子也讲究忠君爱国。”

  郭大民瞪了他一眼,吓得武士低头不语。一指被点了穴道的军官,道:“你们俩是军官,你叫…叫什么来着?那…天(说的时候一定要突出这个“天”字,还要拉长音)…告诉了我之后,我总也记不住,干脆,叫你们军官甲和军官乙好吗?哦,对了,你叫呼延挺,对吧?”

  众人闻听是老天爷把他们每个人的姓名告诉他的,尽皆更加诚惶诚恐。

  呼延挺不由点了点头,随即发觉一定要说些什么将自己冒犯上仙的罪责推卸掉,适才手下的做法就很不错,当下道:“是,吾等奉大金国皇帝口谕前来抓贼,不想冒犯上仙。”

  大民摆手止住他的话。一指遭受电击的那个军官,笑道:“你自然是叫耶律阿朵了。”

  身材较高的耶律阿朵勉强要翻了个身,给上仙跪下,但立刻就发觉全身发麻,依然动弹不得(上天之物岂是他这种凡人随便拿得的),不由颤声呻吟道:“小,小人得罪上仙,罪,罪该万死。罪该万死。还,还望上仙…”

  明显已树立自己的权威,大民得意打断道:“我此来只为了化解你们的冲突,你们要知道……”

  天亮了,未来时代的喏大一片湖水,在这个宋朝与金国的时候变成了一座二百多米高的小山,山腰间垂下一条白色的丝带,那是一个小瀑布。

  周围依旧是绿草、树林,缓坡不见了。

  左手执烟而吸,右手半瓶矿泉水,大民坐在山脚的一块石头上,腿上放着一本厚厚的书。

  众战俘及唐庆则盘腿坐在四周,他们的头盔和帽子放在旁边,露出光光的前部头顶,旁边的头发打成了辫子,有点象清朝的头型,身着各式古装,穴道早已解开,但依旧目瞪口呆地听着大民神侃。

  每个人的表情都不一样,痛哭的,没表情的,颓废的,思索的,还有不时提问的。

  走近一些就可以听到。

  郭大民斜睨那个痛哭的武士,道:“鼻涕流下来了,擦擦吧。”

  那武士带着哭音,顺嘴响应道:“后,后来呢?”

  其他人不禁莞尔。

  痛哭武士愣了一下,也露出微笑,辩解道:“小人问的是慈禧那个老婊子的后来。”……

  又到了晚上,山脚下竖起一个大帐篷,一个武士在小瀑布形成的池塘边洗剥着猎物,另一个武士在做饭;帐篷里,两个武士、两个军官和唐庆盘坐在一起讨论着什么。而大民则背靠着他的大背囊酣酣入睡,大概是太累了。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打哈欠、伸懒腰、睁开双眼。

  见唐庆和两个军官依旧在讨论,不由愣了一下,想起昨天他已经亲身到了这里,大民激动了一下,笑问道:“怎么啦?”

  昨天晚上睡得很好,没做梦,可能是昨天太累了。再说都亲身到这个时代了,自然就不做这个时代的梦了。

  三个人全都跪了下来。

  唐庆道:“得闻上仙为吾等凡人预衍未来,小人们都得到了极大的智慧,脑筋豁然开朗。适才吾等正在探讨有关如何才能达到出凡入圣的境界,还请上仙不吝赐教。”

  大民想了想,记起下一步该灌水了,便从大背囊里拿出功法书,道:“我们这里不讨论仙界的具体情况,如果你们以后可以修炼升天就自然全知道了,现在说了,会扰乱你们的心。”

  众人皆称善。

  大民摆手让他们坐下。

  这时一个武士进来献上早餐和茶,并报告说,经过协商归还的铜人已经被连夜送返京城,随后也坐在那里。

  众人一起,聚精会神地听着大民一边吃喝,一边念由各种真言、秘术以及功法组成的大杂烩。(费尽心思搜罗来的)

  毫无例外的,大家听得一脑子污水,怎么也不得要领。

  念完后,郭大民自然而故作高深地微笑道:“这都是我平日搜集来的一些基本方法,可能不适合你们,不过你们可以借鉴一下。其实我们讲究的是科技水平,你们讲究的是功力功法,不一样。我这次下来,主要是看看凡间是否有可取之处以供上界之用,反正你们升天之后就全明白了。”

  众人晕晕散去,只觉太阳穴依然往外跳,机缘不够?智慧不高?

  接下来的日子里,大民有条不紊地按计划进行,使他们坚决地认定自己是从上界而来的使者,根据梦中的经验,只有这样才能保命,最后还能收个能干的马仔唐庆呢!

  开始的时候他们也问一些比较难回答的问题,但大民都应付自如。

  早就知道你们要问这些问题,也早已回答过这些问题很多遍,知道这些答案天衣无缝,实验了无数次,这次只不过是实战而已。比如:当对大民吃饭以及方便等产生疑问时,回答:既然是下凡为人,自然就要吃人饭,落人屎,说人话,否则还算是人吗?人能吃肉,为什么我不能?做人还有禁忌吗?

  当对大民的武功、法术以及其它各种能力提出疑问时,就说:我在上边只是玩,不管什么时候什么事情,只是玩,这次是我第一次下来,和经常下来的老子、观音他们不一样,他们都曾经系统学习过,后来他们见我老玩,不学习,才让我下来游历人生,是来吃苦的,如果当时我学习了,我就不下来了,还在上面玩呢。

  十几天后,大民自知没有什么可以告诉诸位的了,该是最后那个主意的时候了,便在这一天下午,宣称自己在这里停留的时间太长,此地山神已奉命催促,因此即将周游天下,体验民间疾苦以复上命云云。

  众人听后亦不敢挽留,于是商议暂由两名军官和唐庆陪大民说话,其他人驱骑行猎,为晚上的送行宴会做准备。

  说句泄底的话,这位上仙实在是有些馋。

  第二天早上,郭大民向军官要了这个帐篷以及有关生活用具,还有两匹马。众人帮他把东西收拾好,置于一匹马上,然后洒泪拜别,跪地目送。唐庆却不见了。

  大民自然知道他在哪里,转过山去,一直走出两里左右的样子,旁边有个小山。有些笨拙地下了马,招手向山上喊道:“唐庆,下来吧。”在未来的时代,大民没亲自骑过马,只在梦里骑过。不过梦里的感觉与亲身经历不同,在这个宋朝与金国的时代,象这样能自己下马就不错了。

  一块山石后闪出一人,正是唐庆(他每次都藏在那里,没办法不知道)。

  脚不沾尘般跑下山来,从怀中取出一本书,神秘兮兮地跑到大民身前,躬身施礼后,双手将那本古籍上捧至大民眼前,道:“上仙,此乃小人家中祖传,据说是先祖在郦山山洞里找到的,一本久已失传的古书,献给上仙,请上仙一定要收下。”

  大民看了一眼书的封皮,想了一下,道:“人间失传,但天上并未失传,我曾经见过这本书,据说这里面详述了三大在人间久已失传了的轻身之法,分为…龙跷、虎跷和鹿卢跷三个部分,对吧?”在梦里,曾经当场翻阅过,虽然下场不怎么好,但也毕竟知道了这本古书的内容不是。

  唐庆慌忙跪倒,口中称是。

  喂喂,这可是古书呀,传说中的武功秘籍呵!大民暗中努力按捺住逐渐激动的心情,继续道:“当时他们对我说,这本书在天上没用,也没让我看,现在我下界游历,应该用得上,你这份心意我收下了。”顺势将书揣入怀中。

  唐庆面上露出乞盼之情,道:“乞禀上仙,小人先父原是宋国的一名军官,流落至此,自从先父去世之后,两个兄弟也失散了,家中只有小人一个,没什么可挂念的。恳请上仙带小人一同去游历天下,只要能为上仙牵马坠镫,每日收拾帐篷,小人就心满意足了。”

  大民“哦”了一声,故意不置可否。

  唐庆见状,鼓足勇气继续道:“上仙法力高强,原也不用小人在旁边惹厌碍事,但小人心想,上仙初到凡间,一定有不习惯的地方,小人正好伺候上仙,为上仙跑腿打杂,干点琐事,也免得上仙多费口舌,对付地方上的俗人和……”

  大民打断道:“可是我只有两匹马,其中一匹马还需要驮着辎重,没有多余的马给你呀。”

  唐庆满脸激动道:“小人跑起来快逾奔马,只要上仙肯收留便成。”

  点头,肯定点头。

  于是大民踌躇满志骑在马上,唐庆喜气洋洋相随,主仆二人慢行而去。

  目的地:附近县城。

  任务:搜集钱财宝物。

  策划人:郭大民。

  执行人:唐庆。

  当初唐庆跑来的方向,也就是他们现在的背后,有些丘陵土山,有森林,比较容易行走,可是不能朝那边走。在梦里,那些森林里有老虎,大民打不过老虎,唐庆也不是武松。

  他们前方的山大多是石头山,山间勉强有几个平缓些的条纹,这些条纹就是路了,十分不平整,到处是杂乱的石头,大山石与小碎石混铺在地上。大民一边与唐庆闲聊,一边注意地面上的尖锐与凹陷,尽量不让马匹受伤。

  “您晓得,自盗了铜人之后,小人就专走人们不常走的路,生怕被截住,真不晓得那些人是怎么探察到的,若非上仙出现,小人非被前后夹攻不可。”唐庆道。

  大民道:“是啊,开始的时候我也在琢磨,我这是在哪里呀。哎,对了,你以后别叫我上仙了,人多嘴杂,你就叫我郭大民好了,要不就叫大民也成。”

  唐庆应道:“是。”

  后来他告诉大民,当时他心里在想:上仙给自己起了一个化名,郭大民?郭?有国必有城,有城必有郭,那为什么不姓国呢?是了,上仙是宋国还是金国?郭字用得恰当。大民?哦,意喻民之大者也。自以为理解了大民,并感觉到这个上仙对他的亲近,产生一种受到重视的荣誉感,心中不由有些沾沾自喜,再次应道:“遵命。小人称上仙为…主人。”

  大民突然想起一事是必须要问的,否则唐庆可能还会找麻烦,便问道:“唐庆,你为什么要盗取天圣铜人呀?”

  唐庆有些诚惶诚恐地答道:“启禀上…哦不。启禀郭…启禀主人。是这样的……”

  唐庆的祖上原是郦山附近的一个樵夫,有一天在岩壁上砍倒了一棵大树,却发现树下是一个从来不知道的山洞。在山洞里得到这本书之后,因为不认字,所以一直不知道书里写的是什么,不过根据山洞里的布置,估计这本书是一个宝贝,便藏在家里,秘而不宣。

  后来到了唐庆祖父那一辈,识得字之后,才知道书上记述的是什么,但依书练功的时候,却发现书上经常讲到有关穴道和经脉的知识,而问了很多医生之后,却发现那些医生所述不很一致,家里又没钱买这方面的书籍,以至无法全部习练成功。

  恰逢金宋两国交战,宋国战败后,向金国贡献这个天圣铜人,其祖父就在运送铜人的途中,借机对照着铜人草绘了一张穴道图,被发现后,力战重伤而逃,回到家中将草图传给唐庆的父亲后,不几天就死了。临死的时候叮嘱他的父亲,一定要一览穴道铜人的全貌,如果有机会,就把铜人运回宋国,立功吃俸禄。

  唐庆的父亲按照草图练成了书中所述的第一部轻功,也就是鹿卢跷,但由于草图上所绘的穴道不全,也不详细,因此无法继续下去,可由于他父亲已经练成了鹿卢跷轻功,可以日行一千夜行八百的,奔跑的速度极快,所以参军后在军中立了功,当上了军官。

  后来宋、金两国又打了几仗,唐庆父亲所在的那支部队被调往前线,他父亲念念不忘穴道铜人,便在两军交战之时乔装混入金国,要找机会一览铜人全貌,这期间娶妻生子,有了三个儿子,唐庆是老大,有两个弟弟。

  仗着卓越的轻功,他的父亲在金国搞了不少钱,生活也逐渐安定下来,便请了先生教唐庆兄弟识字,并买了全套三卷的《铜人腧穴针灸图经》,亲自教儿子们在家练功。后来有一次,唐庆的父亲在出去搞钱的时候受了重伤,临死之时,让唐庆照顾兄弟们,想办法练好书上所有的轻功,然后将铜人送归大宋,谋取个一官半职,立功吃俸禄。

  唐庆三兄弟长大成人之后,便一起潜进金国皇宫,将铜人盗了出来,可是随即被发现,混战中兄弟们失散无踪,不知道两个兄弟现在怎么样了,他自己逃到这里遇见了上仙。

  唐庆交底了,来历、祖先、出身什么的都说了,他的内心认可大民了,这就行了。

  其实这个故事都听过不知道多少遍了,也早知道要练武功就必须知道穴道和经脉的知识,这时又听了一遍,大民照旧道:“哦,不就是人身上的穴道嘛。你父子的牺牲和风险可够大的,等以后安顿下来,我也练练你给我的这本书,再找个机会禀告上天,让上天允许你和我一起研究人身上的有关穴道。”

  唐庆大喜,跪答道:“多谢上仙。上仙对小人太好了,小人愿终身侍奉上仙,旦有驱策,万死不辞。……”

  大民压抑着得意,摆手打断道:“不要这么说,也别再叫我上仙了,咱们接着上路。”

  唐庆磕了三个头,站起来,依旧牵着马在后面跟随,表情显示他似乎暗下了什么决心。

  没事了,唐庆绝对忠心了,等的就是这个表情,连皇宫都能进去,自己以后再也不怕没钱了!大民感到很高兴,长时间持续的兴奋。

  当时确实没有多想什么,这里的空气很清新,闻着就使人十分精神,对前途充满盲目的乐观,甚至可以这么说,大民根本没想过以后会怎样,如何才能回去,梦里没有回去的方法,还以为只要睡醒就行,全没想过自己已经在这里睡过觉却没回去。

  哪个孩子不愿意整日玩耍,哪个孩子不愿意春游,可能大民一直被家长老师管得很严,现在终于没人管了,回家?潜意识里就自行回避了。如果说冲动是魔鬼,那么再加上盲目,就是瞎眼的魔鬼了,这个瞎眼的魔鬼还偏好四处游荡玩耍,唉。

  不同形状与大小的山,全是石头山,不同的宽窄与高低山腰,左侧与右侧轮番出现沟壑,深度普遍在二十米以上。越来越难走了,大民的脚从马镫里拔了出来。

  梦中经验:如果把脚放在马镫里,由于脚经常乱动,马匹会因为马镫的袭扰不专心走路,经常会打个趔趄掉下山去,没办法跳开逃生。而如果不用马镫则没有这种事情,马不会掉下山,只是没有马镫无法平衡。大民把腿曲起来,大腿平放在马背上,膝盖并拢,小腿夹着马肋骨的上端,姿势虽不好看,倒也平稳。

  旁边近十米深的沟壑里不时出现狗撵兔子,那些狗挺凶的,可以把追到的兔子撕扯得很零碎,应该是野狗,见到他们的时候大多远远看着,唐庆明显不在乎这些沟壑的高度,他对沟壑里的大狗比较有兴趣,时常向那些大狗扔石头,还时常作出要下去奔袭的样子。

  这些狗很奇怪,不叫唤,却不约而同跟着他们一起走,有一只还不时跑到前面去,不久又跑回来继续跟着。总共七只,彼此倒也不打架,眼睛紧紧盯着二人,明显想干掉他们。

  转了好几道弯,前面出现一个大缓坡,还出现了一些树,地面也开始出现比较大面积的草,石头见少,野花见多,与狗群的垂直距离减少。要是唐庆不招惹它们,可能它们就不会如此了吧!对于狗,尤其这种面露凶光的大狗,还是一群,大民的身体与心里都有些哆嗦。

  在梦里,大民见识过这些狗,多少次了,它们一直没能上来,按理说应该不害怕了,可梦里体会不到各种细微之处:狗群的喘息声,唐庆与他自己的呼吸声,微微吹过的小风声,走路的脚步声、马蹄声、草香、花香、夏季所特有的暑气味道,一切的一切都使大民的感觉十分混乱,全然没有梦里的那种安静与纯粹,似乎是个全新的经历。

  好玩、刺激,走了许久。

  大民欣喜地看到山路又开始狭窄,又开始往上走了。这些路也曾走过许多遍,只不过马不象梦里那么好骑,即使不跑,慢慢走,马背却还是一起一伏的,大民的脚又不敢放进马镫里,辛苦颠簸中,山壁斜伸出的树枝也总妨碍前进,只有小心拨开这些树枝才可以继续前行,虽然有些麻烦,却是他以前从没体会过的一种寻幽探秘的感觉。

  山路曲折反复,景色雷同,不知走出多远,也记不清接下来要干什么了,这里没什么宝藏,更没有阿里巴巴的藏宝山洞,连当地的人都没有,全是破山石和树枝,没劲,新奇感逐渐消失,春游者有些累,脑子有些麻木。

  旁边传来一种奇怪的声音,好象是个蜜蜂,蜜蜂?不!是牛蜂!大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不妙,梦中经验:应该事先拿着枝杈很多的树枝,这时应该一下子将这个牛蜂拨打到地上,然后唐庆灵巧地加上一脚。可现在他的手里什么都没有,牛蜂已到近前,即将蛰到他的脸!

  比马蜂胖,比马蜂厉害,蛰到以后,将使颧骨肿大好几天,严重影响视力,梦里没感觉,现实中肯定很疼。大民的手立即疯狂挥舞,幸好手背碰到了牛蜂,一下子就把它扇到了身后,他迟疑着回头张望,不会反冲回来吧?太可怕了,怎么会把它忘了呢!

  马嘶叫一声,开始狂奔,马惊了,牛蜂叮咬了马屁股?来不及后悔,来不及多想,什么都来不及。大民的脑子很乱,本能地伏身蜷缩在马背上,头往马鬃里扎,眼睛紧闭着,左右的胳臂紧紧抱住马脖子,一起用力尽量平衡上身,膝盖死命向内顶住马的脊背,脚也全力抠住马肋骨。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让牛蜂蛰我的颧骨呢!不会追过来吧?”没办法了,听天由命了!

  唐庆好象叫了几声什么,没听清楚,一切都被大民甩到后面。

  前面会陆续有三条路,郭大民梦中一直走的路是在右边,通往一个县城,他可以在县城里利用唐庆发财,生活很好,中间及左边究竟如何现在忘记了,只隐约记得走那两条路十分危险。

  不知道惊马走了哪条路,睁眼之后,大民断定不是右边的:“那条路我熟,现在这条路几乎没怎么走过,不能再往前走了,谁知道前面有什么,牛蜂应该早就被我甩在了后面,我要下马,我强烈要求立刻下马!”

  仿佛有上帝听到了他的心愿,前面竟真的出现了一个小草丛,仿佛垫子,大民的心使劲跳了一下,叉开腿,双手用力推按马镫,以体操鞍马的动作脱离开去,落地的时候脚和腿有些软,重重摔在地上,惯力使大滚了几下,地面不平,石头硌得大浑身生疼,小臂及肘部擦伤,衣服没破,有些脏,全是尘土与杂草。

  看着伤处,不知道自己该哭还是该笑,在疲劳与伤痛的持续打击中,庆幸与后怕一起来凑热闹,身心一起在哆嗦着,大民慢慢挪向附近山石。“要回去,回到岔路上,一定要走右边!”这个念头在他脑海中闪现。不过,现在,哎呦,太累了,休息先,等唐庆来了之后,找到马匹再说。

  没带创可贴,没带黄连素,药品及辅助医疗用品都没带,谁能想到自己会忘记那个该死的牛蜂呢?谁会想到马会惊呢?现在受了伤,看起来只能自行恢复了,但愿不会感染或破伤风。靠在山石上。大民闭目喘息着,胡乱想着。

  耳边来路上传来轻微的脚步声,还有奇怪的喘息声。

  大民睁开眼睛,不是唐庆,是大狗!

  一条大狗,可能就是狗群里总是跑到前面去的那条,张着嘴,舌头垂涎三尺地吐在外面,距离三米左右看着郭大民,浑身没有肥肉,全是精瘦肉,矫健地挪移,在试探。

  大民愣愣地看着它,眼睛有些虚,看不清楚大狗的具体样子与动作。

  片刻之后,醒悟般拔出短剑:左手正握,在腰间预备戳刺;右手反握,抬到头旁准备剁扎。姿势蛮时髦的,可糟糕的是两条腿,脑子想跳起来的时候,双腿却用不上劲,一下子没起来。

  “可能刚才太累了,现在还没有恢复。”

  “可能不是,估计是吓的,这是慌张害怕的必然反应。”

  “应该不是吓的,一条破狗有什么可怕的。”

  “很镇静地拔出了短剑,很冷静地摆好了姿势,应该不是吓的。”

  大民的心在狂跳,脑子在乱想。可眼睛也逐渐恢复了正常的聚焦,清楚地看着大狗。

  大狗没有立即过来咬,喉咙里发出呼噜声,嘴角有白沫。

  “坏了,难道是狂犬病发作?不行,现在的姿势不行。”大民下意识察觉到了这一点。于是,左手抬起来准备砍切,右手挡在腹部左侧准备穿刺,屁股蹭着后面的山石。他终于站了起来!

  只是腿有些哆嗦。靠在山石边,盯着大狗。

  大狗的喉咙里仿佛有痰,一直在呼噜。大民会意这是种威胁,也仿照着发出类似的呼噜声。别说,这种呼噜声还真给人力量与勇气,他的腿不那么软了,身上也仿佛有劲了,一股敢于作对的情绪诞生了,而这时的大狗却不呼噜了,仰天长叫了一声。

  哇靠!是狼!传说中的狼!

  不知怎么,可能是被吓到极点而爆发吧,大民突然变得十分凶狂,狼还没有叫完,他就朝它冲了过去:宰了它,拼了!

  没有什么姿势,没有什么招式,大民的双手在前面胡乱而僵硬地挥舞。

  大灰狼不敢与他正面为敌,扭身就跑,动作很快,也蛮灵活的。

  大民的脑子似乎很清醒,但仿佛管不住身上的其他部位,没有停下,依旧朝前冲,竟呈追杀态势!

  下意识追出去百多米,仿佛习惯了这种紧张而危险的环境与气氛,大民放慢了脚步,手臂的挥舞也可以控制了。大灰狼依旧有些挑衅动作,但追过去它就跑,大民就呸了一声,停下脚步。

  狼是群居动物,以前在电视里见过,它们会群体攻击,这个吸引注意,其他从旁边及后边偷袭,要么咬腿,要么咬脖子,眼下这群狼一共有七头,趁现在只有这一头狼,应该立即消灭了它,可是人类是跑不过狼的,它好象在引诱,它们想打伏击?食肉的动物都会打伏击,狼也肯定会,现在我应该立即找个不被它们围攻的地方,树!对了树,狼不会上树!

  大民朝周围晃了一眼。可惜,周围没有树。这里依旧是石头山的山腰,全是石头,所谓的路也不过是稍微平坦些的山坡,唯一可以攀登的山石就是草丛旁他刚才依靠的那块。不到一米五,估计没什么用。

  大民回头看了一眼,那只狼似乎想偷袭,大民现在一回头,正好把它吓住了:身子一顿,还往旁边蹿了两尺左右。

  不害怕了,大民轻蔑地笑了一声,忽然想起不知是谁曾说过:狗怕人扔石头,狗怕人蹲下又突然站起来,狗怕人拿棍子。狼是狗的祖先,狼也应该怕这些,虽然这里没棍子,但有石头,遍地石头,大民再一次发出类似狼的呼噜声:“小样的,看我怎么收拾你!”右手的短剑交到左手,伏身拾起一块半斤左右的石头,翻身向大灰狼甩去。

  要是以前练过飞刀就好了,保龄球也行,要是以前玩过任何投掷类游戏就好了。

  石头,那块石头,竟然距离狼身边两米左右飞了过去。而他与狼的距离也不过十几米。

  怎么扔的!大民被他自己的准确度吓了一跳。

  狼也明显吓了一跳,石头刚一出手,它的身子就塌了一下,眼睛随着石头转,石头落地以后,它还特地跑过去闻闻。气死我了!

  大民又抓起一块石头,朝狼扔了过去,眼看着又偏离了不止一米。鉴于大灰狼会自行躲闪,也就不瞄准了,反正瞄得再准也打不中,还是以数量取胜吧。这里这么多石头,要是能造个墙就好了,陷阱也行。

  要是有枪就好了,弓箭也行。

  要是会飞就好了,轻功也行。

  盾牌、机枪、武功、大力水手的菠菜?

  胡乱想着,大民不停地扔着石头,虽然没有一块打到,可不管怎么说,成功将大灰狼阻挡在十米外。

  “主人,您没事吧?”

  突兀传来的声音吓了大民一跳,随即惊喜道:“没事,唐庆。”

  唐庆的速度真快,话刚说完,他已经跑到了大民的面前,抬手甩出一个大石头,正砸中刚要逃跑的大灰狼的脑袋,一下子就将大灰狼砸倒在地,躬身施礼道:“没保护好主人,望主人责罚。”有些喘。

  大民急忙把他扶正,笑道:“什么责罚不责罚的,来了就好。”见那个大灰狼没怎么动弹,还在那里趴着,估计是打死或打晕了,心里立刻安稳许多,问道:“这只狼挺好玩的,死了?”

  唐庆立刻躬身道:“死了,主人,此狼是您的宠物?”

  大民一愣:什么意思?摇头道:“不是,嗯,当时没什么事干,等你,闲着无聊,就逗弄逗弄,解闷而已,哎我说,我那匹马惊了,跑掉了,你那匹呢?就是驮着帐篷的那匹?”

  富人养狗,说不定仙人养狼,唐庆怕那些狼是大民养着玩的,现在听他这么说,放心了,道:“适才主人的马匹狂奔而去,小人在后面追随,辎重马匹也在跟着,只是小人不知道主人走了哪条路,就一条条试探了一下,找到了这条,就追上来了,不知道那匹马跑到哪里去了,小人这便去找。”

  侧眼看了一下那只狼,估计真死了,一直没动弹。大民点头道:“行,那就辛苦你去找一下,哦对了,顺便把那些狼全宰了吧,省得它们在这里残害生命,这个给你。”说着递给他一柄短剑。

  唐庆又急忙躬身,接过去,转身跑了。

  别说,古代人的礼节虽然多,看着也别扭,很不习惯,可大民现在有点喜欢了:“那匹狼这么轻易就被唐庆打死了,唐庆对我这么恭敬,我很得意,说不上自豪,很高兴。”轻飘飘走到那匹死狼旁,狠狠地踹了一脚:这个混蛋!

  狼的身子动了一下,吓得大民急忙跳到旁边。拔出另一把短剑的时候,才醒悟狼确实死了,没有复活。刚才的动作是因为他踹了它,它的肢体受力产生动作。

  还没摸过狼呢!大民蹲下去,右手攥着短剑虚指狼的咽喉以防万一,左手小心地摸了摸,毛有些粗硬,推搡狼皮的时候,发觉表皮有温度,里面是滑的,可以摸到狼皮下的肌肉群,狼皮与狼肉之间有空隙,产生许多褶皱,估计这匹狼以前挺胖的,现在变瘦了,还是突然变瘦的,可看它刚才那种矫捷的样子,怎么也想不出它肥胖的样子,右手的短剑轻轻扎了扎,有一种软软的阻塞感,又在顺势划了划。哇噻!这可能就是切肉的感觉吧。

  在家的时候,大民没怎么做过饭,更没切过肉,唯一的杀生行为就是打过鸡蛋。鸡蛋与肉都应该是荤的,可感觉不一样,绝对不一样!他摸着狼,体会着温软的感觉,随后右手短剑轻轻地点下去,轻轻剁着、划着、感受着,慢慢加大了力量,一不小心,捅破了,有血漫了出来。

  蘸蘸狼血,也是红的,好象有些发污,可能划破它的静脉了。短剑凑到鼻端,淡淡有股腥味,可能所有的血都有腥味吧。以前大民没闻过血液的味道。左手揪起狼皮,右手短剑找到了刚才划破的地方,他又想知道狼皮下面是什么样子的,想知道血流完了的情形。太好奇了吧!

  “不要说我残忍,对现在的我来说,这好象是一种带有危险的游戏,潜意识里,这是电脑游戏中杀死怪物之后得到的战利品;不要说我脏,这匹狼的毛色不错,不仅干净,还闪着亮光呢;不要说我恶心,学校里上过生物课吗?做过生物试验吗?都差不多。”

  短剑很尖,很轻松就扎了进去,可短剑的刃部却不锐利,不利切割。大民的双手用力攥着短剑,平着挑起狼皮,把这匹狼整个挑了起来,一种成就感油然而生。

  狼很重,他的手有些抖。先前被扎透的窟窿越来越大,血沽沽地往外涌,原本干净的狼皮被污染了,红色的液体顺着狼身向下淌,差点沾到裤子上。地上出现一滩血迹,越来越大。他有些害怕了,血迹形成的小水潭快碰到他的鞋了。

  迅速将狼放到旁边地上,他抽身跑到比较高的地方。裤子和鞋没有沾到狼血,短剑上全是血,手及剑柄上也沾满了血。红红的有些发黑,滑腻腻的,还稍微有点粘性,开始是温的,被小风一吹就凉了。大民打了个冷颤,急忙把短剑扔掉,双手**地上的薄土中搓动。

  土,尤其沙土,是可以起到清洁作用的,可这里的土太少了,入手全是石头。

  石头也凑合了!大民努力搓着,手掌的血见少,露出本来肤色了。跑到先前下马那里的草丛边,草也是可以清洁的。捋下一大把草,仔细搓动,直到手里的红色全部变为草汁绿色才罢休。哎呀不好,还有一把短剑在死狼那边。站起来远远看了看。

  还好,短剑没被他扔到血潭里。现在血潭的直径已经达到一米左右,狼有一半的身体浸泡在它自己的血里,短剑离血潭大约一尺,满身红色,仿佛血潭的孪生兄弟小血潭。

  大民的心里有些哆嗦,一阵阵感到有些冷。低头见手上虽然没了大片的血迹,可指甲缝等细微的地方还是黑红色。

  太可怕了,太残酷了!自己刚才中邪了,居然做出虐尸这种不可想象的事情,双手刚才还沾满了鲜血!

  他的腿又有些软。

  有什么呀,又不是我杀的,我只不过给它放了放血而已,又不是故意的!大民呆呆地看着那滩血,心里一直为自己辩解。

  过了半晌,可能是渐渐觉得已经适应了,再看他的指甲缝,也不觉得格外恐怖了。短剑已有一半落入血潭,就走过去,努力抑制住心里的种种不良反应,伸手拣起短剑。

  感受着短剑上有些冰凉的滑腻,红色的液体顺着短剑向下流。“血液也是液体,只不过是红色的而已!”他仔细看着那一滴滴落在地上,手上虽然又沾了血,可是却已经不在乎了,没什么特别的想法了,甚至还故意捻了捻血珠。

  短剑插到地上,来回插,几下就将血迹摩擦掉了,只有把柄处还有些顽固分子。把短剑平放在沙土比较多的地上,用脚踩着来回搓,也是几下就将血迹摩擦掉了。又拔了些草,他的理智强大了许多:“外在的污染而已,俺的心灵是纯洁的,擦手!”

  这里没人说他,更没人笑话,可能这才是真实的世界吧。

  干净的短剑插回鞘内,找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来等待唐庆。望着周围干净的山,干净的石头,大民的心里也干净了许多,再看到血潭也没有什么想法了,回想刚才产生的恐怖印象,顺手拾起一小块石头,发狠般朝血潭那边扔了过去。

  血潭溅起一小片血珠。

  距离近五十米呵,没想到扔得这么准!他又打了个冷颤,有些惊讶地站了起来。

  四顾无人,他又拣起一块石头,朝死狼扔了过去!

  石头距死狼三米左右掉到地上,刚才是怎么扔的?以前他没怎么扔过石头,大概最多三四次,在他的意识里,扔石头是危险的,万一砸到人,就是个灾难,即使没砸到人,砸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

  “老师会说,家长会骂,同学也会认为我低级。可现在不一样了,这里只有我一个,还是在古代,谁也不认识我,我可以妄为!刚才就扔了许多石头,现在自然还可以扔石头,随便扔石头!”还是古代好啊,空气清新,没有污染,人口还少,这么长时间也没人,咳嗽了一声,竟然听到山谷间隐约传来回声!

  他乐了,轻轻唱了一首歌,周围没人,太阳温暖地照着,小风轻柔地打着招呼。他的声音越来越大,他不停地拣石头,不停地扔,随便扔,不停地唱歌,随便唱,大声地唱,大声地笑,大声地骂人,随便骂,心中充满了自由的快乐。

  不知不觉中,唐庆回来了,驮运辎重的马匹被他找到了,衣服有些撕破,交回短剑的时候,他说他杀死了那群狼。兴奋中,大民没怎么理他,继续沉浸在自由的兴奋中。

  唐庆在旁边待了一会儿,自动请缨前去寻找那匹惊马。大民点头,继续扔石头。右手扔累了左手扔,左手扔累了右手扔,没什么目标,四面八方随便扔;继续大声地叫,大声地笑,大声地唱。

  好象把他所有会唱的都唱了。肩膀也疼了,两个肩膀都疼。腰也酸了。躺在地上,大民望着蓝天白云,感到很舒服,身下的石头提醒他现在不是梦,是实实在在的现实。摸着石头,感觉着它们的硬度,慢慢沉浸到一种从没有过的感受中,好象他很熟悉周围所有的石头,好象可以化身成为这里的空气笼罩着这里。这里的一切都是他的。

  可能这就是归属感吧。地面的微微颤动以及越来越响的马蹄声告诉他,唐庆回来了,找回了那匹惊马。大民急忙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尘土。

  唐庆骑着马,在离他五十米左右的地方下马,牵马走过来,躬身道:“主人,马找到了,咱们是继续走还是吃了饭再走?”

  对对,也该补充补充了。大民有些饿了,道:“先吃饭,吃了饭再说”。

  唐庆道:“辎重马匹驮着些干粮烤肉,只是有些凉了,小人重新烤烤,请主人稍待。”

  那些金国人给了他一些烤肉,当初他们拾掇猎物的时候大民不在场,不知道他们怎么扒皮放血的,现在正好是个机会。指着那匹狼道:“不吃那些,吃这个新鲜的。”

  唐庆有些迟疑地劝道:“主人,狼肉有些粗硬,还是山鸡兔子比较好。”

  大民摇了摇头,递给他一柄短剑,道:“没关系,凑合着吃,我还没吃过大灰狼呢。”

  唐庆接过短剑躬身而退,把马放养在那个小草丛附近,回身走向大灰狼。

  看着他恭敬的样子,大民一下子就意识到:自己再也不是要上大学的小孩了,是大人了。

  大人,定义很模糊,也很清晰,在他的概念里,大人,意味着不上学,有工作,有钱,有时间,什么都知道,可以骂人,可以干任何事,比我自由,懂得很多,成熟,有内涵。

  现在,他也是大人了,再也不是学生了,再也不是小孩了:“我不用上学了,在这个时代,我知道的比他们任何人都高级,我有时间,我可以随便骂人,我很自由,我是唐庆的主人,只要我驾御住唐庆,我就可以有许多钱,就可以干任何事,我是大人,近乎为所欲为的大人!”

  唐庆拔出短剑,**先前往外汩血的窟窿,转头问道:“主人,您要狼皮吗?”

  大民愣了一下。狼皮?记得一次晚上回家的时候,有个外地人在兜售羊皮,雪白的羊皮要好几百,不知道这个狼皮值多少,毛色不错,手感也可以,只是沾上血了,咳,洗掉不就行了。点头道:“要。”

  唐庆抬手将狼尾巴砍了下来,放在旁边,然后用短剑在狼身上划,斜斜地划,再从后面绕回来。狼的血没怎么往外流,可能刚才流干净了。用脚踩住,抓住狼皮使劲往外分,不时将短剑伸进去划两下。

  远处看不清楚,大民迟疑片刻,下决心,走过去。

  狼尾巴整体不大,毛茸茸的,几乎全沾上了血水,大民忽然想到,毛笔中的狼毫笔是不是用狼尾巴毛做的?要是那样,就应该留着它,以后找人做些狼毫笔,应该也挺值钱的。伸手掐着没沾上血水的那一点,大民拣起狼尾巴,放到外围一个石头上。

  扒皮,好象撕裂般的拔皮。是个比较完整的狼皮,露出里面红色的肢体,好象生物书上的肌肉标本图。唐庆站起来,将狼皮放到外围一个石头上,有些不好意思道:“主人,狼皮没拔好,不是一体的,以后小人给您拔个整的。”

  大民不由自主点了点头,转身走到旁边,坐在山石上,仰头看着蓝天。刚扒下来的狼皮上几乎全是血水,一点不象他想的那么干净,如果不是早有思想准备,刚才唐庆扒皮的动作就让他吐了。早就不想要什么狼皮了,连看都不想看了,还是蓝天白云好,可以抚慰异常波动的心灵,可以缓解他持续想吐的恶心。

  唐庆跑到辎重马那里,拿回来一葫芦清水,慢慢倒在肢体上。血潭立即变大了许多,血水四溅。唐庆不在乎,继续冲洗,然后把肢体摆到一个大石头上,转身去找树枝了。

  不能吐,说什么也不能吐!大民仰望蓝天,努力不回想刚才所见。

  是不是仰着头容易使人吐呢?怎么这股劲总过不去呢?低下头,正好看见自己又沾上了血的手,虽然刚才是掐捏狼尾巴,只沾上了一点血,可指甲缝里的那些红痕在强烈地提醒着他:该吐了!

  忍不住了,实在忍不住了,大民吐了,畅快地吐了。

  唐庆急忙跑过来问道:“主人您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

  瞥见他身上的血迹,大民急忙挥手阻止他继续前进,努力道:“没事,我没事,哇!”

  肚子里没什么可吐的,吐出来的酸水在引诱着他继续吐!

  移动脚步走到旁边,看着唐庆关切的样子,大民苦笑道:“没见过这么血腥的,忍不住,没事,一会儿就好,没事,哇!”

  不行了,不能再看唐庆了,也不能看这个环境了。大民醒悟过来,立即走到远处,抬头看天,让圣洁干净的蓝天白云镇压呕吐的反刍,看起来,低头容易吐,抬头不容易吐。

  唐庆没过来打扰,不知他在干什么。大民深呼吸,抛开一切,尽量将自己融化在蓝天里,自我催眠中,继续仰着头,努力寻找早先那种自由时的感觉,嘴里小声反复强调着:“大人,我已经是大人了,自由的大人,为所欲为的大人。”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传来“噼啪”声,唐庆找来树枝,开始烧烤了。

  大民缓缓低下头,没事了,再看到手上的红色也没事了,这些都是外在的污染。远远见唐庆坐在一个火堆旁,火堆旁边竖立着Y型的树枝,另有一个直的树枝穿着两个狼腿,一端在Y型树枝上,一端持在唐庆手中,把狼腿凌空架在火上,随着唐庆的翻动,树枝带着狼腿慢慢地在火上滚动,狼腿的表皮都有机会感受火的热情。

  架在火上的那两条狼腿都是前腿。没什么,这有什么呀,没吃过肉吗?屠宰场应该也是这么弄的,只不过这次是自己看着拾掇的,这么想着,眼睛注视着狼腿,大民冷静地走了过去。

  就拿狼腿当火腿吧,火腿应该是猪腿,都是腿。刚想到这里,就看见了旁边连着后肢的狼的残骸,还有一堆内脏,忍不住他又吐了。与前次不同的是,这次一直有个强烈的意念在鼓励着自己:“一定要坚强,一定要勇敢,一定要坚强,一定要勇敢”。

  抬头见唐庆看他的眼神有些怪异,大民忽然想起了一个台词,摇手道:“没事,我吐啊吐的就习惯了。”

  刚说完,心中竟泛起一丝好笑。“身在如此血肉模糊的悲惨场景中,我怎么忽然觉得好笑呢?回想到周星驰的《大圣娶妻》?这么多年过去,早就没什么感觉了,自己怎么了?”刚有这么个意识,一股冷意从头顶灌下来,大民不由打了个寒颤,心中奇迹般没有了任何感觉,所有不良反应都消失了,异常冷静地看了看架在火上的两个狼前腿,又看了看地上的那些残骸,再转头看了看沾了血的狼皮,没吐,不仅没吐,而且没有任何刺激性的感觉。仿佛它们都是电影中的一个情节,看着很近、实际离得很远,看着很脏却与他没多大关系:“它们是脏的、我是干净的。”

  麻木了,给自己造了个壳,关闭了心灵的窗户,许多类似的想法在大民心中一闪而过,仿佛有人在嘲笑或是在评定。

  不知怎么,想偷笑。不管怎样,再也不怕这些了,值了,这可能就是成熟的标志吧。朝唐庆微微一笑,大民随口道:“没事了,习惯了。”

  狼腿上被唐庆用短剑划了许多道,唐庆盯着烤狼腿,没有看大民,只点了点头,表情有些古怪,好象是想说话却不知道说什么。他的身边有碗水,是盐水,他不停地用一个带有树叶的小树枝蘸着水往前腿上刷水,也就是把盐刷在狼腿表面的那些缝隙中。

  大民走过去,坐在唐庆身边,也盯着烤狼腿。

  一股烤肉的香味浓烈飘出,大灰狼前腿肉串整体锃亮,一滴滴的油顺着狼腿掉到地上,大股大股的烤肉香味喷薄而出。他的唾液分泌立时增加许多,咽了一下,问道:“什么时候能吃?”

  血腥?什么血腥?残忍?什么残忍?当饥饿的人体会到这些肢体与残骸都是食物的时候,都是寻常肉类的时候,他朝残骸伸出了手,道:“怎么不烤后腿呀,后腿比前腿大,两个前腿不够吃,再加个后腿。”举起短剑,一下子竟砍掉了一条狼后腿。

  不对,他没这么大力气呵!这只后腿肯定是早就与残骸分离了,大概是唐庆特意放在那里的。刚才没注意,确切地说,没敢仔细看。

  唐庆急忙过来拿起后腿,道:“主人您别动手,这种粗活小人来,这两个前腿是为您烤的,等烤好了,小人再烤这个后腿。”

  大民道:“那你要等到什么时候啊,这样,咱们俩一人一个前腿,边吃边烤,等吃完了,这个后腿也差不多了,这多好。”

  唐庆立即道:“不不,主人,还是您独自享用前腿,狼肉本就粗糙,后腿更是粗韧难嚼,还是小人来,小人已经习惯了,小人不饿。”

  大民有些好奇:“前后腿的肉质不同?还有这个说道?那就更应该试试了,别争了,咱们俩一人一个前腿,然后一起吃这个后腿,哎我说,你能不能现在就烤这个后腿?到时候就能前后腿一起品尝了,要不然,等后腿烤好的时候,前腿的滋味都忘了,就不好比较了。”

  唐庆愣看着他,吧唧了几下嘴,道:“主人,还是您先用这两条前腿,等您用完了,后腿也烤好了,小人给您留些尝尝。”

  同甘共苦,最好能成为好朋友,好兄弟,这是好人聚义的传统办法,只有坏人才独自享受下面的贡献,许多都是这么写的,大民看过。既然唐庆是他的手下,那么自然他是主角,唐庆是配角。身为主角,就要有主角的觉悟和做法,大民是好人。

  好人道:“这怎么可以,一起吃前腿,一起吃后腿。”

  唐庆伏身道:“主人,小人实在不敢当……”

  好人立即打断道:“难道你不想跟我同甘共苦?”

  当兄弟们与你谦让的时候,一定要果断,一定要显示出自己真心让利,只有这样才可以打动他们的心,只有这样才能增进感情,几乎所有书上都这样说。“现在我必须抓紧唐庆,刚才我呕吐了好几次,万一唐庆认为我软弱可欺就坏了。”因此,有些软弱的好人斩钉截铁道:“别说了,就这么办了。”

  唐庆果然深受感动,跪伏在地说出许多表忠心的话,还眼泪汪汪的。

  大民很高兴:即使刚才的呕吐使唐庆有了什么不良想法,现在也应该没事了。

  许多地方的表皮焦了,表皮下面一厘米左右熟了,可再往里面的那些却没熟,每次只能用短剑将烤好的表皮附近割下来,继续烤里面的,无法切出大块。狼肉确实粗糙,每一口都要仔细咀嚼好一阵子才可下咽。少许的盐味使嘴里的肉越嚼越没味,也弄的大民越来越饿,恨不得吃生肉。

  以前吃过烧烤,可这与想象完全不一样,太难吃了,或者,是因为唐庆的烧烤水平有限?可能是肉里的血水没放干净,烤好的狼肉有些腥,刺激得牙龈有些痒,很想向狼那样咬个什么东西,可刚才咀嚼狼肉消耗了大量的力气,太阳穴旁负责咀嚼的肌肉有些无力的酸软,吃累了。

  这几种感觉来回冲击大民的心情,一种从没有过的不耐烦浪潮一直在上涌,终于忍不住了,道:“不烤这破狼了,太难吃了!”

  唐庆急忙道:“主人,小人去拿那些烤好了的,稍微热一下就好。”他指的是那些金国大内侍卫兼猛安谋克们送给大民的,全放在辎重马上。当时他们打了许多鸡和兔子,还有只鹿。在家的时候,大民没吃过鹿肉,因此先前他们在询问他吃哪个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鹿,不吃其他曾经吃过的,所以现在剩下的只有鸡和兔子。

  在家的时候,大民很少吃兔子肉,现在正饿的时候,虽然有兔子肉,可不如鸡来得熟悉,刚才的烤狼给了他一个教训,不要在自己急用的时候试验不熟悉的东西。点头道:“对,拿那些鸡,我觉得我一个人能吃两只。”叫化鸡的做法在脑中闪现,许多书里都说那样做出来的东西很好吃,肉很嫩,要不是这里的沙土太少,正好用这个糙狼试一试。

  狼腿烤得很烫,唐庆把帐篷粗布垫在手里,将树枝上的狼腿扯下来,换成五只鸡。见先前穿狼的树枝不够长,只能穿四只鸡,大民从火里扒拉出块比较大的石头,把剩下的那只鸡放在火红的石头上,唐庆翻弄树枝,他翻弄石头上的鸡。

  碰到略有些发红的石头,鸡迅速焦化,大民的动作被迫加速,忙得不亦乐乎,阵阵香味传出来,在咽下第十一次口水的时候,不能继续加热了,石头上的鸡已经焦黑一片了,开吃!

  即使糊了,鸡肉也比狼肉好吃,不仅嫩,还没有那么重的血腥味。这只糊鸡的表皮很烫,里面还是温的,吃着第二根鸡腿的时候,大民忽然想到现在是夏天,那些烤好了的这些鸡和兔子应该不会很凉,也许不加热就可以吃,但愿它们不会迅速变质。看看手里几乎只剩骨架,叫道:“唐庆,好了吧?我都吃完一只了。”

  那四只鸡都在树枝上流着油,一看就烤好了。唐庆道:“主人,烤好了,稍微凉一下就可以用了。”举起树枝,绕过火堆,将树枝的另一端加在Y型树枝上,一边继续转动树枝,一边呼着气吹。

  不好!他吹气的意思大民明白是想让鸡凉得快一些,“可您老人家这么个吹法也太不卫生了,即使现在是天快黑了的傍晚,我也看见有许多唾液飞出了他的嘴,落在了第一只和第二只鸡上!”估计他也馋了,也早就饿了。大民急忙走过去,把架在Y型树枝上的那一端拿在手里,很费劲地用短剑将最远离唐庆的这只鸡从树枝上拔了下来:“说什么也不能让他的口水玷污了它!”

  坐回到火堆旁,另一支短剑也**鸡身,左右对称着将鸡支撑在膝盖中间,悬在身前,大民摘下鸡腿,道:“唐庆,那三只都是你的。”

  唐庆似乎点了点头,传来清脆的汩汩吞咽声,不管他了。大民一手一个大鸡腿,左边咬一口,右边咬一口。多亏有刚才那只糊鸡垫底,才能从容品尝到这么美味的烤鸡。

  干掉鸡翅膀的时候,大民的肚子不那么饿了。唐庆的吃姿完全显露了出来:先把所有的鸡腿都吃了,然后是所有的鸡翅膀,现在正就着树枝吞咬鸡胸脯,可能觉得温度降下来了,伸手将一只鸡摘下来,象吃玉米一样来回啃着。朝大民走来,有些不好意思道:“嘿嘿,适才饿得够戗,现在好多了。”

  后者微微一笑,点头道:“我也是,太饿了,从来没这么饿过。”张嘴咬下最后一块鸡胸脯,继续道:“够吗?不够再到辎重那边拿,我已经饱了。”

  唐庆点头道:“够了,够了,现在就已经不饿了,吃完就饱了。”

  忽然间,大民感到了与唐庆的亲近,好象在与同学另类郊游。理智告诉他,唐庆是他的手下。以前读过的告诉他,唐庆是朋友,或者,兄弟。咬了一口鸡脖子,扯下一大块鸡皮,道:“别吃鸡屁股,那玩意儿致癌,对身体不好。”

  第二天,主角和第一手下说笑着继续前行。

  不一日,走出群山,来到平原地带。

  在马上长舒了一口气,远望正在田野中耕作的农民伯伯,大民道:“终于见着人啦。”

  唐庆在旁边走着,应声道:“是,这几天确实没瞧见什么人,这地方太荒凉了”。

  经过几天的以马代步,大民已初步习惯了马背上的颠簸,见远处有些人,便双脚踩镫站了起来,傲然四顾,准备叫唐庆施展一下,最好是到什么县城之类的地方了,然后拿着好东西返身回家冒充阔佬财主,道:“唐庆你看,那边的人在干什么呢?”

  唐庆闻言,立即拔腿跃上辎重马背,朝主角的手指方向暸望,脸色微变道:“好象是一批流民在围攻一个村子。”

  大民不由坐回马鞍,勒马看着唐庆,问道:“什么意思?怎么回事?”

  唐庆跳下马背躬身道:“小人去打探一下。”说完急奔而去。

  呆坐在马背上,望着唐庆的背影,微小汗珠布满额头,主角的心中一阵慌乱,颇为后悔,自己来到这个时代,只是想来看看,朦胧感觉是个机会,但究竟是个什么机会却说不上来,似乎只想渡个愉快的暑假,把这两年的梦亲身体验一下,还可以让唐庆为自己多弄些钱财物品,都是古董呀,应该很值钱的。

  可是如何回去呢?回到自己的时代,回到自己的家呢?

  难道就呆在这个时代了此一生吗?从没想过。

  当时我太性急了,眼下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只想到自己的知识在古代有大作为,只想到有了唐庆这个超级飞贼大马仔就可以不愁钱财,却没想过来这里的风险?

  为什么会忘记了那只该死的牛蜂?

  为什么自己没想到返回去,走自己最熟悉的那条路?还傻呼呼的一直走,一直顺着这条自己不熟悉的道路走,看,现在完蛋了吧?

  无法存档,无法读取,这是在现实,不是游戏。

  咬手,疼出汗,没回去,这不是在梦里,看起来是真的回不去了。

  混蛋呵!走这条路竟能碰到农民起义?

  这可叫我怎么办呀,天哪!

  亲身来到这个时代后,这是主角第一次完全醒悟并认真考虑自己的处境。

  忍住眼泪,大民在心中快速盘算:不行就回头走,躲开这里,可那样的话,自己就显得太胆小了,还上仙呢!唐庆会怎么想?要考虑到辛辛苦苦在唐庆心中建立的形象,要是把唐庆弄没了,人生地不熟,没钱没力气,连说话都听不太懂,那可真是完蛋了。

  权衡着,发觉保命最要紧,却不能立即逃走,万一唐庆发觉是假上仙,恼羞成怒要杀自己呢?可绝对打不过他。左右为难中,他咬着牙,使劲抓着斜插在腰间的短剑和电棒,仿佛抓到了一丝力量,擦了额头上冒出的冷汗,牙缝中蹦出:“靠,拼了。”

  唐庆很快就跑了回来,站在马前躬身道:“启禀主人,这个村子叫铁匠村,开始是有十几个流民进入铁匠村偷东西,被抓住后,有几个被铁匠村的人打死了,逃出来的不知从哪里纠集了三百多人,正在围攻铁匠村。”

  大民忽然灵机一动,故意慢条斯理地问唐庆道:“什么叫流民呀?是不是就是土匪呀?”

  唐庆依旧躬身道:“启禀主人,所谓流民就是到处流浪的老百姓,他们在自己的家乡没法活了,就出来逃荒。”

  大民接着问道:“这么多人,他们都是一个村的吧?”

  唐庆应道:“不一定,两股流民碰到一起就合成一股,所以流民的人数会越来越多,这股流民的人数不很多。”

  他的表情显示他有些想法了,但大民没理他,继续慢悠悠问道:“哦,那么这个所谓的铁匠村,是全村都是铁匠呢?还是这个村的村名就叫铁匠呢?”

  唐庆的腰有些直,答道:“这个村子的名字叫铁匠村,全村大约有一百户,只有两户是铁匠,村中还有一户据说是猛安谋克,估计这批流民得不了什么好。”

  “咦”了一声,大民问道:“对了,什么是猛安谋克?我记得耶律阿朵他们就是这个。”孙子,我是在你落难的时候出现的,还救了你,你怎么也要照顾一下我的情绪吧?

  唐庆果然又躬了身,道:“他们是合扎猛安,就是金国皇帝的侍卫亲军。猛安谋克一般都是将领,带着兵驻在一起。村里的这户,估计是女真军户,就是在有战事发生时去打仗的女真人,虽说他们女真军户现在不那么横了,但家里怎么也有几个兵,应该打得过这帮流民。”

  在马上,大民遥见流民已攻入村庄,似乎正在巷战。村民一百户,按一户四个人计算,四百村民与三百流民打架,四百村民中肯定有妇女小孩,人数虽多但比不上流民精锐,不然也不会被农民打进村子,而流民嘛,应该是农民起义军。在他的印象里,官兵是打不过农民起义军的,便对唐庆道:“你看,好象他们已经打完了,你再去看看?”

  唐庆施礼,转身奔去。

  心中稍安,估计没事了。大民忍不住有些想笑,对自己充满佩服之情。真是聪明,危急时刻居然想到了这个拖延时间的好办法,不行就拖时间,再不行就趁双方缠斗的时候直接冲过去。

  唐庆不一会儿就回来了,躬身道:“启禀主人,他们现在正在攻打主首的家,寨使也在那里正在作战,弓手已经死了。”

  还没打完?大民顺势问道:“什么煮熟?”

  经过这几日的接触,唐庆知道这个上仙主人十分不了解人间的事情,表情似乎有些不耐烦,但也解释道:“主首就是负责管理这个村的头目首领。”

  大民道:“哦,就是村长的意思吧?”

  唐庆琢磨了一下,道:“是,就是村社之长的意思。这个村子比较特殊,一般村社分为两类,一类是民户,就是普通的农户;另一类是军户,这两类通常并不杂居,但只要有猛安谋克,就有寨使,也就是猛安谋克协助主首…村长管理的一个职位。”

  “但愿他没看出我在拖延时间,是不是太没信心了?”大民勉强轻笑一下,道:“估计是这个军户冒称猛安谋克,想借着协助管理的机会贪点好处。”

  唐庆也有些笑意,但有些装假,似乎是在敷衍,道:“是,估计是这样。”

  这些天一直在一起,起码也有些交情在里面,应该不会自食其言废了我这主人的名分,毕竟,在他的心目中,我是上仙呵。大民接着问道:“你刚才说死了的那个人是…”

  唐庆道:“哦,那是弓手,就是负责村社治安的人。”

  大民道:“如此讲来,是因为流民进村偷窃而引起的械斗,那流民究竟为什么要成为流民呢?在家里呆着不好吗?到处乱跑。”

  唐庆的态度有些嚣张了,道:“那原因可多了,兵役、税收、丧失土地、想要拓耕又因为没钱而四外打工,还有就是奴隶逃亡。”

  大民一愣,这次是真的有了疑问,道:“啊?还有奴隶?封建社会了,怎么还有奴隶呀。”

  可能是问话的态度有所改变,唐庆想了一下,躬身道:“金国建国初期经常掠人为奴,后来连年打仗,战败者自然为奴,以致奴隶很多,通常是贵族的。这些奴隶如果遇到好主人还行,要是遇到坏主人,那就经常会发生逃奴的事情,这都是过去的事情,现在只有北方边境上还在不断地减丁和掠奴,不过虽然朝廷早就宣布将奴隶全部提升为平民,可听说还有些有权势的不愿意放免为良,至于您刚才说的什么会,小人驽钝,不知其详。”

  估计时间拖得差不多了,不能太明显。大民目视铁匠村方向,从兜里慢慢掏出一只烟,用打火机点燃,按住短剑,呼出一股白烟,道:“好了,我大概明白了,咱们过去看看,顺便帮帮忙也行,如果他们蛮不讲理,那咱们就不理他们,让他们自生自灭也好。”催马前行,唐庆牵着辎重马紧随其后。

  两人匀速向前,直奔铁匠村。大民的手里出汗了。

  铁匠村外一片狼籍,远处有许多骡车围成一个大圆圈,骡马在里面,车在外面。在骡车与村庄之间,女人孩子们聚在一起哭。田野中散布粗树枝、棍棒以及锄头铁铲等东西,有一些人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显是死了。

  看着两匹马和两个男人,女人们哭声渐小,眼里透出戒备的目光:骑在马上的小伙子(就是大民),一脸粉嫩,显是从未经历风雨,养尊处优已久,看他头发甚短,估计是一两个月没刮头的游方僧人,穿一身奇怪的猎装短打扮,身子在马上略有些摇晃,似乎不怎么会骑马,双肩背个怪异的包袱,腰间斜插两柄短剑和一个小棍子,双手放在短剑的剑柄和小棍子上,嘴里叼着一根短短的小白棍,并不时地从嘴里和鼻子里涌出白气,微笑地四顾看着。而跟在后面右手牵着另一匹马的那个人则两眼滴溜乱转,显得十分精明,身型匀称,动作灵活,似乎是贴身护卫一类。

  她们聚拢成一团,惊疑不定地看着,好象都是些女人和小孩子。大民不由微笑起来,信心十足:直接过去就行。谁知道却见:从妇女和孩子们聚拢的中间,竟又站起十几个精壮的男人,不由吃了一惊。

  两个壮汉快速在前面封住了路,其余似乎要分散包抄过来。坏了,后面是不是也有人?随即发现这些壮汉的身形都有点摇摇晃晃,仔细一看,身上也都绑着浸血的布条,大民不由心中一宽,原来他们是伤员,估计还是重伤员。

  脸上使劲做出笑意,见他们的眼神似乎也有些发虚,他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干脆采取怀柔的策略,那应该就没事了吧?糊弄过去再说。摆手让唐庆去叫他们的头领过来说话。

  唐庆躬身应“是”,转身一窜,飞速赶至众人面前。这小子的速度比十米冲刺还快。

  见了唐庆的速度,那些壮汉的身形也都停顿了一下,脸色似乎有些骇然或疑虑。待听得唐庆来意之后,那些女人的哭声便又响起。大民更加放心,原来真是强弩之末,外强中干,那还怕他做甚。只不知自己能否摆平这些壮汉,他们都比自己壮很多。

  女人们凑到了这些男人附近,似乎在吵闹,似乎有什么问题,看起来他们之中有分歧,是不是可以利用呢?只不知他们之间的矛盾是什么,否则似乎可以用挑拨群众斗群众的招数让他们内讧。正在想着,有个男人分开众人,挺了挺胸,跟着唐庆走了过来,其余的人似乎有些犹豫,但也随后跟了上来,看起来他们统一思想了。

  马在不停地骚动,大民的双手胡乱控制着缰绳,却无法使马安静下来。

  在路上多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唐庆知道他初入凡尘,马术不行,便赶紧跑过来,左手一把抓住马的缰绳,让马安顿下来。

  大民长嘘了一口气,强笑着对唐庆道:“看起来,我还是不太会骑马。”

  唐庆随口安慰道:“多练几日就好了。”其实当时大民的心里在骂他破坏了冒充惊马借机逃跑的后备计划。

  大民的右手按住短剑,左手暗中掏出电棒,试了试,却发现居然没有电了。节骨眼上,那人已然走到近前,大民只好在马上向右侧那人微微探着身,尽量做出和蔼的样子,笑问道:“你们是哪里的人呀?都是干什么的呀?”声音有些颤。

  那人迟疑片刻,双手抱拳道:“我们是河东北路太原府的,到这里来投亲,也是回家。”

  大民道:“哦,太原府,太原,是山西的?那你们到这里来投亲…,也就是说,你们有亲戚在这个村里?”拼命掩盖着声音的颤抖,没成功。

  那人抬头,双目直盯在大民的脸上,怀有敌意的脸上有一丝疑惑浮过,随之而起一种戒备的神色,粗声道:“我们的父辈以前就住在这个村里,后来随军到了外地,现在我们回来了,却发现别人占了我们的家,还把我们的人杀了。”

  看着他理直气壮的样子,大民顺嘴问道:“住在这个铁匠村?那你们都是铁匠的后代吧?”声音好多了,只尾音还有些抖的意思。

  唐庆一呆,那人也有些意外,居然躬身施了一个礼,答道:“是的,我们祖祖辈辈住在这个村里,家家都是铁匠,所以这个村至今还叫铁匠村,村里至今还有认识我们的人,今天早上我们进村去打听,结果有好几人被杀了,我们要抢回我们的家,杀光村里那些流民!”

  感到一丝冷气,大民心中不由一动:这些壮汉虽说都受了重伤,却已经包围了上来,自己只有唐庆一人可以与之对抗,要采取怀柔的策略,就要实在一些。他们的女人与男人的比例明显不对,应该有许多男人依然在村里打架,他们这么壮,普通村民应该是敌不过的,且听他们的话茬似乎稳操胜券,那么自己……破釜沉舟就这么办,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递给唐庆一柄短剑,断然道:“你去看看,有可能就帮助他们一下。”做了决定,声音也不颤了。

  唐庆愣了一下,躬身应是。

  态度恢复了从前的恭敬?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大民十分关切地小声叮嘱道:“小心些。”

  唐庆感动地点了点头,又犹豫片刻,转身飞奔而去。

  马旁壮汉面色有些激动,躬身作揖道:“孙天宝多谢大师仗义相助。”随即跪倒在地,双手支撑在地上,看意思是准备磕头。

  大民强笑了一下,这是不是领导人的初步本领呢?或者应该培养一下自己的人格魅力?这个古怪的想法闪了一下,大民心中依然有些忐忑,不知这个赌注是否正确,也分不清楚谁才是真正的农民起义军。跳下马,要扶起他的时候,眼角瞥见许多人还在围上来,当下就不真的扶了,把手虚放在他的胳膊上,低头微笑地看着他。

  近五秒钟之后,也就是所有人都看到那人在不停地叩头之后,大民才蹲下来,右手依旧暗扶藏在腹部的超硬短剑,和那人脸对着脸,努力带着笑容,很亲切地问道:“我今日游历到此,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听你所言,铁匠村应该是你们的,你们的人都受伤了吧?重吗?可要好好地养伤啊。”

  那人回道:“是,有许多人受伤,但都是轻伤。”说着一回头,向已经临近的众人高声道:“快给恩公磕头。”

  众人起先不放心,围上来准备侧援,却见护卫进了村子,而他们的首领随即跪倒磕头,那个小伙子愣了一会儿就蹲在首领的对面,微笑而谈,心中肯定早已断定大民是好人,待听得首领口称恩公,便全体跪倒叩首不已。

  大民笑了,急忙伸手相扶,心里依旧在狂跳,好厚好结实的肌肉呵!掺起众人的首领,道:“让大家都起来吧,好说话。”

  首领点了点头,众人皆起间,大民更亲切追加道:“你们的伤怎么样?重吗?感觉怎么样?一定要好好养伤啊。”随便找个人就慰问一下,开始的时候是走几步就找个人慰问几句,后来,功力明显提升,一步之内慰问数人。

  礼贤下士?不,这应该叫领导视察。天哪,刚才还在害怕,现在竟然在慰问当地受灾群众!看起来是个当领导的材料。大民心里乱想,嘴角流下了些不明液体。可能说话说多了吧,顺手擦了擦。

  起义军民的眼泪差点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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