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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长歌》第七百零八章大道尽头,书写长歌(终)

作者:青峰雨亭 字数:2110 书籍:大道长歌

  雇佣鬼怪的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之后安以农在外游历两年,跑遍大江南北,所过之后皆有小鬼迎送。

  以至于这片土地上渐渐有了某种传言, 那曾雄踞一方的鬼王寻了一个人类做伴侣,还成了言听计从的妻管严。

  “也不知是个怎么样的绝色美人, 能引得这个几百年不动凡心的雄主沉醉温柔乡, 还做下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

  “传闻是个男子。”

  “什么?绝无可能!……他有龙阳之癖?”

  外界的纷纷扰扰没有影响到顾正中和安以农, 甚至也没影响到那些被驱使的手下。

  其实他们觉得被雇佣还挺好的, 好些被遗忘的孤魂野鬼都因此收到了香火吃到饱饭,满足温饱之余,还能得到纸扎的小别墅、纸扎的美衣、纸扎的宝马……

  有一说一, ‘夫人’提供的纸扎物真是漂亮又实用, 花样还多, 短短两年这些祭品就已占据鬼界奢侈品市场的半壁江山。

  就连一些已经小有名气的厉鬼艳鬼都闻名而来:“钱不钱的无所谓,我们主要是想要感受一下工作的滋味。……对了,那套兵人攻城套装/彩妆组合纸扎还有的对吧?”

  为了搞这些‘香火用品’,安以农还专门办了一个线香作坊和一个纸扎物作坊, 为所在地的一些孤寡老人和‘命硬’的人提供工作。

  线香作坊里头打磨木浆的工作因为水磨的存在变得很简单, 纸扎物则都是安以农亲手设计,吃喝玩乐无所不包。

  其制作的各种产品,除了远销鬼界内外, 还有多的卖给人类。

  正经主人顾正中都没想过自己下属会沉迷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甚至到了不可自拔的地步。

  “大概因为我有丰富的应付宅男宅女的经验吧。”安以农微笑道。

  除了这个,安以农还找了几个家里有黏土矿的富户,与他们合作开发铅笔, 又合作改良了纸张。

  铅笔和铅笔书写专用纸横空出世, 几个商户相互牵制, 铅笔和纸价格也卖得便宜。

  至于安以农,他拿了一次性的专利费,又得了名气,自己还用上了铅笔,一举三得。

  两年游历结束,安以农要按照约定去京城的国子监。他将自己一路游历的事情重新整理过,将可看可读的有趣篇章另外修订成册,编成《万里锦绣》自费印刷出版。

  书册中还夹杂了十多副插画,都是安以农用现代素描的绘画方式绘制,工人雕版印刷,再另外上色,所以立体感很强。

  他带着几册精装版和收集来的好墨上京拜访国子监几位老师。

  已经二十二的安以农头戴布巾,身着细棉,腰上只坠着一枚玉佩和一把代表君子之器的佩剑,清朗如月,让人一见到就升起几分好感。

  “学生拜见老师。”他是国子监的学生,称他们为老师更亲近。

  这几位师长中原本有几位对他出门游历的事情颇有微词,然而与他交谈完就放下了芥蒂——这学生倒不是走出去闲玩的。

  待回去看完这本游记,更觉惊艳。无他,安以农这书实在作得妙趣横生,一个小故事接着一个小故事,既能体现当地风土人情,又极具趣味性。

  这些故事或新奇,或惊悚,或绮丽,或梦幻……让人欲罢不能。

  那一天,国子监几位老师难得‘戴’上了黑眼圈,几人相视:“莫非你也?”

  好么,都点灯熬夜追书了。

  “咳,这学生,倒也说得上文采风流。”

  后来祭酒大人一来,脸上还带了淤青,他用袖子捂着脸:“一时不慎磕碰了。”但事实是,他与家中妻子抢书,还抢输了。

  这本书拿起就放不下,简直魔性。

  那之后,他的这本游记果然风靡都城,甚至有家长买来给孩子做睡前读物。

  凭此一书成名后,安以农在国子监再一次进入高三预备阶段。

  系统加强过他的魂体,他的记忆力和领悟能力远超常人,加上人又勤奋,所以安以农三个月就从乙班进到甲班。

  不过甲班中也都是各地选出来的尖子,安以农在其中一直居于中流。

  若是灵感来了,他的文学才华也会爆发一下,那些文章就被贴出来。每每这时,安以农都要躲在自己屋中,或者快步走过展示栏:同窗彩虹起来让人无法招架,羞耻度爆表了。

  除此之外,安以农的骑、射、算、琴、棋、书、画也有可圈可点之处,尤其是算、琴和画,更是受到祭酒大人的认可。

  “然而美中也有不足啊。”

  “什么不足?”

  同窗笑着看了安以农一眼:“以农贤弟这般风雅俊秀的才子,往日出行都有人掷香帕鲜花,偏偏屋中没有美人添香,可不就是不足?”

  “然也,然也。”众人知道安以农脾气好开得起玩笑,都拿他打趣。

  “浩然兄此言差矣,”安以农举着书转身,“我怎么就没有美人添香呢?我的美人正在我的屋中呢。”

  众人一听就笑得更欢了。

  国子监一向是双人一屋,安以农的屋子除了新婚的室友、必要的东西,也就剩下一缸鱼了。

  “你要说你屋中的几尾金鱼,美则美矣,奈何不是人啊,不能为你暖床叠被。假使那鱼儿真能跃出池子化作美人,这身冰肌玉骨,以农贤弟也不敢消受不是?”

  说罢又是一阵‘你懂我懂’的放肆大笑。

  安以农笑着摇摇头,他心说冰肌玉骨凉凉的摸起来才舒服呢。

  可惜了,已互通了心意的心上人却生怕靠近了损他的寿,几年下来也就是发乎情止乎礼的程度,偶尔被他亲一口称一句‘先生’,都要手足无措。

  这么有趣可爱的人,怎么他下属就畏他如畏虎狼呢?

  在国子监,安以农的私生活已经成为一个话题。

  除却少数天资出众的少年举人,国子监大部分学生都已娶妻生子,安以农这样到了婚龄还是单身的才是少数。

  一开始他们以为他这是待价而沽,空着妻子名额等着和高官联姻,可是安以农哪儿只是不娶妻?他是完全不近女色,也不近男色,日子过得和清修的道士一样。

  这件事很多人都来问,安以农这么告诉他们:

  “人生七十古来稀,即便我能活到七十,也要减去十年体幼十年老弱,如此就剩下五十年。这五十年还要拿走一半睡觉和休息,这就剩了二十五年。”

  “短短二十五年,除去读书求学,还要施展抱负,偶尔还要出门踏青游玩,自己用尚且不够,哪儿还有时间娶妻生子?”

  他的歪理说服了不少人,安以农日子顿时清净许多——他们终于不会时时好奇他的性取向和性需求了。

  不过每到旬假(每十天休息一天),他的同窗还是会很积极地拉他出来,办个诗会聚个餐都是常有的事。

  这天他的室友又将他拉出来参加聚会,两人一直玩到天黑。此时街上已经没有行人,只有一轮圆月挂在空中。

  “其实在那里睡一宿,第二日一早回去,老师也不会说什么。”室友喝了点酒,走路都摇摇晃晃。

  “一身酒气去上学,即便老师不说,其他人也会说。”安以农摸着墙根走,他得小心点,不要碰上巡逻的士兵。

  本朝有宵禁,被抓住半夜出行溜达,就算不坐牢,教育一番不可避免。

  “来来,跟我来。”和第一次违反规则的安以农不同,室友是个老油条,他熟门熟路。安以农在他的带领下翻过几个小巷,很快就到了国子监后门。

  “刘伯!”室友压低了声音。

  没一会儿,一道窄小的小木门就被推开,出来个提着灯笼的老伯,他锐利的目光一扫两人,嘴里嘀咕着:“一到旬假就这样。”

  “刘伯,给你带了只烧鸡。”室友摸出个油纸包,一股烧鸡的香味就飘出来。刘伯表情和蔼了一些,伸手接过烧鸡,正要说什么,突然飘来一股恶臭。

  顺着气味来源处看,只见小巷里出现一个推着板车的人,车上放着几个大木桶,在清冷的月光下艰难行走着。

  “晦气,是夜香郎。”

  夜香郎就是半夜来倒马桶的人,因为工作后沾染气味,并且气味甚大,所以被人看不起,是这个城市里身份较低的人。

  室友即便醉酒状态都要捏着鼻子避让,可见这个气味的浓烈。安以农也退到门里,他准备回去好好洗个澡,去去身上的酒味。

  “陈二,你小心点搬,别倒出来。留了味,我就找别人倒。”身后传来门口老伯捏着鼻子的怪声。

  陈二?安以农下意识回头。

  小灯笼照着那个男人,但是隔了这么远,看不清他的样子。

  “放心吧刘哥,我会很小心的。”倒夜香的男人点头哈腰,唯唯诺诺。

  “以农,怎么还不走?”前头的室友喊他。

  “哦。”安以农暂时放下心里头的疑惑,顺着小路往寝室走。

  第二日他还是想着这件事,他觉得那个男人就是凑巧叫了陈二,姓陈的那么多,谁都能叫陈二。

  辗转一夜,第三日他还是去问了守门的老伯。

  “陈二啊?具体我也不知道,只知道他是个外乡人,有个赌棍儿子,整日游手好闲,前段日子才被人打断腿。不过他工作倒还仔细。怎么,是这个人有什么不妥?”

  “哦,没什么。”安以农摇摇头。

  “宿主,你怀疑他们是原主的父亲和表兄?”系统冒出来。

  “只是想确认一下。”

  又过九日,这个月的第二次旬休,本地的学子都家去了,外地的学子也出门走走散心。安以农一早就出了门,他按着问过来的地址,一路朝北。

  京城大致可以分四个区,东边是王侯高官的住宅区,西边则住着豪商,南边是普通老百姓,北边是贫困区。

  陈二就租住在北边,那边房租低廉,三教九流最多。

  安以农特意在脸上粘了胡子,然后走入北边人员最混杂的区域。

  一跨入北区,就好像跨入了另一个新的京城,整洁的街道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早就碎裂看不出原样的路面,路面还流着污水。

  此外,街道两边少有商铺,都是一间间破旧窄小的房子,鱼鳞般密密麻麻挤在一起。

  街上的人也比外面多很多,身上的衣服打着补丁,不过脸上倒是带着笑,可见对未来还是充满了期待。

  “小孩,问你个事。”安以农拦住几个在路上跑的孩子,他拿出一包麦芽糖,“倒夜香的陈二是哪家?”

  “您顺着这条路走,第三个巷子右拐,第二家就是。您找他家倒夜香么?可得小心些,我娘说他儿子不学好,招惹了恶人。”几个孩子在麦芽糖的诱惑下七嘴八舌就把地点说了,还吐出一些八卦。

  安以农谢过他们之后就去了陈二家。

  他看到一个有些破旧的三合院,院子里晒着衣服和一些干粮,三面都住着人家。

  “你找谁?”一个坐在院子里洗衣服的妇人问。妇人旁边放了很多盆衣服,都是青灰色系的,看起来她是帮人洗衣服的。

  安以农环视一周,忽然在西厢房的门外看到一个躺在躺椅上的青年,胡子拉碴的,皮肤蜡黄,椅子边上放着一根拐杖。这个青年正一脸凶恶地看着这边。

  陈家那个侄子,安以农第一眼就把他认了出来,虽然他看起来简直糟糕透顶,每一根发丝都写着落魄和艰难。

  几年前这两人搜刮了家中所有值钱的物件跑了,剧情里更是把粮食拿光,如果原主是个没什么运气的人,或许等不到逃荒他就会因为饥饿死去。

  那个时候,这两个人应该想不到如今自己的境遇。

  一个是赌徒,因为欠债被打断了腿,一个和夜香为伍,还要时时遭受威胁,只为那‘传宗接代’的侄子。

  “你找谁啊?”洗衣服的大娘又问。

  “抱歉,走错了。”安以农转身离开,他没有幸灾乐祸也没有同情,只有得到某个答案之后的平静:求仁得仁,如此而已。

  “真是个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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