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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人间武圣》第一百六十一章 托塔神王观想法(求订阅!)

作者:海是水 字数:1755 书籍:我,人间武圣

  开学第一次考试的成绩,对初宜来说,如同一针强效兴奋/剂,给了她十足的动力。

  每天睁眼想的第一件事就是学习,睡前想的最后一件事,也是学习。

  不知不觉中,高二下学期的一个半月就过去了。

  又过完一周,周六要考试,对初宜来说,周日才是最放松的一天。

  即便是周末,初宜也从不把学校的作业和习题带回家,周五白天能写的,尽量白天写完,回家之前写不完,剩下的就周一再去学校写。

  本部的学生学习几乎都靠自律,老师批改作业的次数不多,要求就是在上课讲解之前做完就好。

  家里的都是额外买的资料书。

  星期天上下午,初宜各做了两套英语卷子和一套理综,中午则睡了一个长长的午觉。

  醒来后精神大好,做题的思路一直很清晰,对完理综答案,把有问题的地方都修改好,惯例用不同颜色的笔做了整齐的标注。

  几项工作都完成之后,满满当当的试卷会让初宜有一种满足感。

  除此之外,初宜还喜欢收集自己写空了的笔芯。

  她有一个小文具袋,里面装的都是空笔芯。

  沈兆庭一早就出门了,刚才打电话回家,说晚上带初宜在外面吃,还有沈靖川和沈令嘉、书晴她们几个。

  初宜就没急着休息,一边等沈兆庭回来接她,顺便又集中整理了这一周各科的错题。

  家里只有她一个人,非常安静。

  小书房的窗户开了一条缝,傍晚带着凉意的风窜进来一点点,不冷,只叫人觉得神清气爽。

  初宜的效率也出奇得高,把打印出来的错题都贴好,手写的解析也全都弄好,还不到六点。

  沈兆庭还没回来。

  刚才在电话里,他说还要开个小会,估计要六点半左右。

  初宜从书架上抽出本还没拆塑封的双语早教读物,这些早教读物的内容都不多,全是薄薄的一本,总共也就十几页。

  今天的书名叫《n》,初宜大概翻了翻,想起来讲的是一只小象和象妈妈的故事,然后就按照沈兆庭的要求,开始逐词逐句地分析。

  她现在遇到不认识的单词,也不怎么依赖单词笔了,老老实实在牛津词典里查。

  二叔说过,这样其实不算浪费时间,因为记忆有了过程,就会更深刻,也更持久。

  从一开始只知道查不认识的单词的意思,到现在,初宜自己也会去注意看似简单的句子里包含的语法,和一些常用词的生僻用法。

  沈兆庭打第二个电话的时候,初宜刚看到一半。

  “我还有一会儿到楼下。”沈兆庭说,“你慢慢下来,别着急。”

  初宜赶忙起身:“好,二叔,我去停车场出口吗?”

  “在电梯口等。”

  “我知道了。”

  等初宜上了车,才发现书晴已经在车上了,沈兆庭顺路去接的,副驾空着,他们三个人一起坐在后座,也一点都不觉得挤。

  书晴心疼地看着她:“宝贝,你瘦了好多。”

  初宜道:“其实体重只少了两斤,姐姐,我长高了,开学体检量身高,我一米六六啦。”

  书晴道:“是吗?!那你再努努力,马上就赶上我了……诶,小初,考虑来学跳舞么?”

  初宜倒没想过这个:“现在学还来得及吗?而且,我好像没有时间。”

  书晴从小学跳舞,难免有一点职业病,其实早就观察过初宜。

  她的体态很好,不光手长脚长,连脖颈也长,名副其实的天鹅颈。

  两个人经常在一块玩,书晴也知道,初宜的柔韧度也很好。

  作为一个从没有过这方面训练的人,初宜的腰和手都比正常人软得多。

  “怎么来不及,跳舞也可以是一种爱好,不一定非要学出什么成绩嘛,等你高考完,姐姐教你跳伦巴,当健身运动也挺好的。”

  初宜还从没想过高考以后要干什么,现在书晴这么说,当然很好。

  书晴在她脸颊上拧了把:“傻子,有这么开心?”

  “上学很累的。”初宜假模假样地往她肩上靠,“我也很想玩。”

  “得了吧,哪次周末叫你出来,都说没空,我看没人比你更喜欢上学做卷子了。”

  书晴的另一边就是沈兆庭,初宜不敢说出口,只能在心里想想:那还不是在二叔眼皮底下,实在是压力太大么。

  她以前就猜测过,沈兆庭读书时,成绩应该挺好的。

  但是她转进本部以后,才慢慢知道,不是挺好,而是,人神共愤得好。

  现在的正礼,不论多好的学生,在大家看来,在本部的前二十名里上下浮动,都是非常正常的。

  甚至,有时候沉思行考三四十名,也不会有人觉得他出了大问题。

  可是,正礼在沈兆庭的“统治”期间,第一名就没换过第二个名字。

  一直都是沈兆庭。

  直到现在,教她们的年纪稍微大一些的老师,都经常提起他的名字,历数他的优秀事迹。

  有一次,沈兆庭帮她把进步奖的奖状贴在书架旁的墙上,初宜问家里为什么没有沈兆庭的奖状,沈兆庭随口说一开始都收起来了,可是后来就忘了都放在了哪。

  沈兆庭是多有条理的人?怎么会把东西放得找不到了。初宜就明白了,是因为奖状太多,估计贴满墙都位置不够,他自己不上心。

  现在,她们住的地方,两边的家里,都没有一点点沈兆庭上学时的痕迹,是因为他本人根本没在意过。

  只有沈家的老宅,沈兆庭的卧室里,还有沈靖川家,才摆了几个刻着他名字的奥赛奖杯,还是沈靖川和沈家爷爷奶奶坚持要留的。

  ——

  沈靖川带着沉思行,还有沈令嘉,先在吃饭的地方等她们。

  都是一家人,整天在一起吃饭,对彼此的口味都很熟悉,等初宜她们到了,刚好开始上菜。

  这学期都开学一个半月了,这才是初宜第一次见沈靖川。

  沈靖川的左手边是沉思行,初宜在他右边的空位坐下,沈兆庭也跟着落了座。

  没多久,沈靖川也是说:“小初瘦了。”

  他有家长的样子,比书晴严肃,很快就接着问:“不好好吃饭?还是也学其他小姑娘瞎减肥呢?”

  初宜赶紧把跟书晴说过的原话又说了一遍。

  “也是。”沈靖川打量她,“是比之前长高了。”

  他脸上这才挂上初宜熟悉的温和笑容:“现在学习这么紧张,你过完年又刚住过院,天还冷,一定要注意身体。”

  “嗯,我知道,叔叔,我有好好吃饭。”

  初宜乖乖道:“早饭和晚饭在家里吃,中午在学校食堂,也跟同学按时去的。”

  沈靖川点头:“那就好。厚衣服也别太早换下来,气温还在反复。”

  “老二也挺会照顾人,听说家里厨子都雇了两个?”

  沈兆庭没接这话,道:“你凶她干什么?”

  “?”

  沈靖川愣了愣,才道:“我没凶啊?”

  沈兆庭的右手在桌上放着,食指有一下没一下地轻点,闻言也只掀了掀眼皮,没说话。

  沈靖川无辜地左右看看,开始怀疑自己,问道:“我没凶吧?”

  沈令嘉憋着笑,小小声道:“是有点凶。”

  一边的书晴拿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下:“一点点。”

  沈靖川也忍不住笑了,给身边的初宜赔了个不是:“是叔叔说话有些急了,你别往心里去。”

  初宜连忙摇头:“没有没有,我知道您是关心我。”

  这么一打岔,菜都上齐了,已经七点多,大家都饿了,开始吃饭。

  过了好一会儿,沈靖川才回过神来,放下筷子,指了指自己道:“现在是我成外人了?”

  沈令嘉道:“大哥,这么快就反应过来,您是这个。”

  他比了个大拇指。

  书晴跟着撺掇:“二哥好护小初,咱们小初真是人见人爱。”

  事实上,从刚才沈兆庭突然说了那么一句开始,初宜就有点愣神。

  听见书晴的话,她有些慌乱地低了低头,感觉到耳垂发烫,过了会儿,才悄悄看了眼沈兆庭。

  他的表情如常,气定神闲。

  “哎不是。”沈靖川又好气又好笑道,“老二,我是让小初暂时在你那住一段时间,不是把女儿送你了,你知道吧?”

  沈兆庭很少理会这种玩笑性质的话,慢条斯理地吃菜。

  沈靖川只能转向三弟沈令嘉:“你还记不记得,当初说让初宜搬过去,他还一万个不愿意,脸臭得跟什么一样?这才多久,就……”

  “食不言寝不语。”沈兆庭不轻不重道,“菜都凉了。”

  沈靖川也才反应过来,当着初宜的面说这话不合适。

  初宜确实不知道这一茬。

  原来,她搬过来,二叔是不愿意的。

  不过,沈靖川说出来了,倒也好理解。

  沈兆庭本身就是不受拘束的行事作风,即便是家里人,也没什么人随时知道他的动向。

  她搬过来以后,从一方面看,是沈兆庭对她严加管教,但从另一个角度讲,她其实是给沈兆庭增添的多余的负担。

  她们是在商场的顶楼吃的晚饭。

  吃完饭,书晴想到楼下逛逛,顺便消消食,其他人也都不忙,就都没急着回家。

  沉思行要去乐高店,沈靖川陪他去了,书晴拉着初宜去彩妆专柜试新出的口红,沈令嘉和沈兆庭两个人慢悠悠地跟在后面。

  “二哥,也让你提前体验一下。”

  沈兆庭道:“什么?”

  沈令嘉道:“有女朋友的日常。”

  “。”

  “说真的,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找对象?”

  “没打算。”

  “二哥……”沈令嘉贱兮兮道,“其实,我一直想说,如果你有哪方面的难言之隐,别遮着掩着,我高中同学有好多学医的,男科肯定也有,我……”

  沈兆庭道:“无聊。”

  沈令嘉笑了半天,表情稍微正经了点:“那你怎么办,真打算就这么一个人过?”

  说着话,两个人也走到了专柜边。

  书晴给自己涂好口红,犹不满意,又捧着初宜的脸,也给她涂。

  今天不是上学日,初宜出来吃饭就没扎头发。

  天生深栗色的半腰长发垂在背后,浓密顺滑,尾部微微卷曲,在彩妆专柜的顶灯下泛着柔和的光芒。

  书晴帮她涂好口红,顺手摸了把她的头发。

  “真好看。”书晴道,“比涂了精油都亮。”

  因为涂口红的姿势原因,两个人挨得近,书晴又好好打量了初宜一遍。

  她是长高了不少,这个年纪,五官刚刚完全长开,褪去婴儿肥,显示出向浓颜系发展的趋势。

  以前还不是特别明显,现在只是稍微涂一点口红,掩去一些稚气,就不那么像小孩子了。

  “小初真的好漂亮,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丑丑的。”

  初宜不信:“不可能。”

  两个人一起照镜子,书晴边说边比划:“真的,我十七岁那年,鼻子还有点塌,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好歹挺了一点。”

  初宜这才认真观察了下,发现书晴的鼻梁确实不算高,但也不至于说“塌”。

  书晴不知道在想什么,突然笑眯眯道:“我以前说错了。”

  “嗯?”

  “你这种,不算清纯校花挂。”

  书晴抿了抿嘴,脸上笑意更深,躲开了点,才用气声道:“是妖艳xx挂,清纯校花有什么意思,我要是你身边的男同学,铁定被你迷死。”

  妖艳后面那两个字,书晴没说出声,但初宜猜到了。

  她没被人这么说过,有点接受不了,但也不是生气,说不上什么感觉。

  想了半天,只鼓着脸说出一句:“你下次不许这么说。”

  书晴用下次还敢的表情猛点头:“不说不说。”

  书晴去结账,离开柜台之前,初宜就拿卸妆水擦掉了口红。

  不过书晴给她涂的是正红色,初宜没经验,只潦草擦了几下,没卸干净。

  她的皮肤又白,稍微涂一点东西,就特别明显。

  出去以后,沈令嘉道:“小初也是大姑娘了。”

  初宜本来就有点不自然,听她三叔这么说,回家的一路上都习惯性地抿嘴。

  沈兆庭让司机先回去了,回家时他自己开车,初宜坐在副驾。

  中控的电台开着,交通广播在播北城的实施路况。

  初宜跳了几个台,被一首放到一半的英文歌吸引住,停在了音乐电台。

  ……

  There''s ledyou

  All t I '' get out in person

  ……

  There''s you

  But I''to you again

  她出神想了好一会儿歌词的意思,听得入迷,又天马行空地想,自己现在竟然也能听懂几句英文歌了,真是进步不小。

  进了家门,沈兆庭照惯例先去洗澡。

  初宜中午洗过,但出去了一趟,还是又洗了一次。

  九点半,两个人在初宜的小书房见,沈兆庭检查她最近几天看过的绘本。

  最上面是初宜今天看的那本《n》,沈兆庭道:“之前好像讲过。”

  初宜知道。

  “应该是买重复了,不过我今天又看了一遍,发现有两个单词忘了什么意思。”

  沈兆庭坐着,初宜站在一边,俯身翻书时,半干的长发扫过沈兆庭的胳膊。

  他生性怕热,体温高,只是四月,在家里就穿上了短袖。

  初宜的手背不小心擦过他的胳膊,被高于自己的温度灼了一瞬。

  那么一点点温差,在这一小方天地里,却好像异样得明显。

  初宜觉得,她的指尖都有些发抖。

  “这个。”初宜定了定神,指著书上她圈起来的地方。

  她的指甲修剪得很干净,也不涂指甲油,甲床是健康自然的淡粉色,指骨纤细,刚洗过澡,身上带着一点湿润的气息,灯光照下来,沈兆庭能看见她侧脸上浅浅的绒毛。

  给沈兆庭解释自己理解的长句意思时,表情很认真,还有一点可能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紧张。

  沈兆庭想起她哭鼻子的那几次。

  怎么就是大姑娘了?

  分明还是个小孩子。

  沈兆庭想起在商场时,沈令嘉问他的话。

  他一向都对成家没有什么想法,有没有女朋友也不重要,目前来说,他确实没有把这件事纳入人生规划。

  但如果非要找,还是等初宜再长大一些吧。

  不然,他现在就有了女朋友,计划结婚生子,难道再让初宜换个地方住?

  今天晚上,听到沈靖川那么说,估计这小姑娘就有些伤心了。

  不然,也不会回家的一路上都那么沉默。

  沈兆庭感觉,对着他,初宜本来还是挺能说的。

  讲同学,讲餐厅,连学校外墙上的爬山虎,她都有话要讲。

  初见时显得内向,只有慢慢熟起来,才会发现,这其实是一枚小话唠。

  最后,沈兆庭无可无不可地决定,那就起码等她上了大学,可以自立,不需要人照顾以后,再考虑那些事吧。

  作者有话说:

  对不起对不起,今天晚了,评论区留言给大家发红包,晚安~

  歌词是引用的《 the Stars》,很适合秋冬的夜晚窝在被窝里听,推荐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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