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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嚣的海德拉》174·合作

作者:李宅先生 字数:1767 书籍:叫嚣的海德拉

  郑愿岂会不知道这是谁的杰作?

  郑愿苦笑,叹道:“她真的是好心计,好本事。”

  先造就一个大英雄,引来一大群仇人,然后仇人将大英雄杀死,而大英雄至死都不能埋怨什么。

  这计策难道不高明?

  就算那些仇人没用,杀不了大英雄,但大英雄也会因连绵不断的仇杀而烦恼,那么,这个大英雄就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隐居到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从此不再露面,要么变得狂躁,因狂躁而逐渐发展下去,又有两种选择。

  一种是堕落,大英雄将渐渐消磨杀气、英气、锐气,将自己的狂躁发泄在酒杯中或女人肚皮上,渐渐变成了一大酒鬼、大色鬼。这时候的大英雄,活着和死了,对你又有什么不同?

  另一种是发狂。大英雄因狂躁、自大而发狂,变成了杀人狂,那时候,不用你动手,自然会有人杀大英雄,而你顶多不过很伤心很痛苦地叹息几声,说一句“我当年捧他的时候,根本没想到他竟会是这种人。”

  这计策难道不毒辣?

  要毁掉一个大英雄,这是不是最好的办法?

  花深深冷笑道:“我们上去。”

  她看着郑愿,面上忽然现出了一种极谈极淡的微笑,她的眼中闪着坚定的亮光:

  “向你欢呼的人并没有错,他们向你欢呼,是因为你以前是大英雄大侠客,现在仍然是,有朝一日你不是大英雄了,他们绝对不会向你欢呼。”

  郑愿的眼睛也亮了。

  花深深又道;“我甚至还要感激她,因为是她为世人推出了一个真正的大英雄大侠客,我的郑郎值得受这样的欢呼崇拜。这些人,这些武功平平、甚至不会武功的人,他们欢呼崇拜的其实并不是你,而是正义、是英雄精神。”

  郑愿忍不住用双手将她的小手紧紧握住。他的手在轻轻颤抖,她的手也沁出了汗水。

  阿福忽然豪笑道:“对!兄弟,挺胸走上去!”

  阿福嫂也激动得流出了泪水:“小姐的话说得对。姑爷,你不能让这些人失望。”

  郑愿激动地望着阿福夫妇,望着自己的爱妻,忽然大笑起来:“说得好!我们一起去!”

  欢呼声响起时,秦中来的斗志崩溃了。

  他就在另一面山脚下,僵硬地站着,几乎连上山的勇气都没有了。

  他心中一片茫然。

  六年的知心朋友,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别人可以不清楚,他秦中来 不可能不清楚,也不应该不清楚。

  郑愿和他初识时,他就为郑愿绝世的神功、正直的品德和侠骨柔肠倾倒不已,他曾私下对宋捉鬼说过:“如果天下有一位大侠,就一定是小郑,如果有两位,那另一位不一定是你宋捉鬼 。”

  他还记得宋捉鬼瞪了他半晌,气得直哆嗦,但没过一会儿,又哈哈大笑,说:“那我就排到第三位。”

  他对郑愿唯一有点看不惯的,就是这小子会“勾引”

  女孩子。但事不关己,于是他认为那也无关大节,毕竟暇不掩瑜。

  事一关己,他就乱了。

  秦中来听着山顶上雷鸣般的欢呼,心里在痛苦地思索着往事——

  “那年冬天,在西湖湖心亭,好大好大的一场雪,我们划着小舟赏雪,高兴得又喊又叫,又蹦又跳,差点没把小舟弄翻··…。

  “那年他刚和全蝶重逢不久,快乐得要命,整天拉着我说金蝶如何如何美,如何如何动人,如何如何懂事,他甚至连他们小时候胡闹的事都说出来了……

  “我记得曾对他说过:‘真看不出这位花花大少,倒是位专情之人。’他大笑着说:‘不错,我今生非金蝶不娶,她是世上最美丽最动人的女孩子,是……’我打断他的话说:‘你以前的那些女孩子怎么办?’

  “他说:‘我和她们只是朋友,是兄妹、姐弟,我们之间从来没超出过这个界限。’我问他说:‘我记得你在青州认识一个小名妞妞的老板娘,在青楼中还有许多红颜知己,她们怎么办?’他笑得有点尴尬,但语气还是很诚挚,他说:‘我和她们也许比逢场作戏多一份情,但那不是至情。当然也不是虚情就是了。这份情,我会铭记在心,但她们也有她们自己的生活。…··说白了,她们……

  唉,怎么跟你说呢?——这么说吧,我绝不会和一个纯洁的女孩子作戏,就算她想,我也不会。这不仅是一份情,也是一份责任。无可推卸的责任。’他是这么说的,就是这么说的,当时他还刚认识红石榴不久,也许他已经察觉到某些东西了。

  “我笑着说:‘要是你在一个你自己不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时候——比方说,误吃媚药、醉酒——玷污了一个女孩子,你也会负这份责任?’说完我自己脸先红了,然后他就装着很吃惊的样子瞪着我,说:‘君子,我真怀疑你是不是真君子,真正的君子怎么会有这么……香艳的想法?不过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我绝对负责。’言犹在耳,我怎么就不能相信他这一回呢?

  “我记得那天我逼问得很死,似乎早就预料到后来会发生的事,我说:‘我知道你小子十句话里难得有几句真的,这次只怕是胡说。’他叹了口气,苦笑着说道:‘君子,我们是不是朋友?’我说:‘当然是!’他又问:‘我常骗老宋,是不是?’我笑,说:‘不错,老宋按说也是个明白人,一看见你他就糊徐。’他笑得更苦,说:‘那你再想想,我骗过你没有?’他以前真的没有骗过我,一次也没有。

  “他说:‘朋友相交,贵在知心。你是志诚君子,我也必须努力以志诚君子的一面面对你,否则我们很难相处下去。非礼勿动,我肯定做不到,但在你面前不说假话,却是我一直告诫自己的。’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虽在笑着,但神情十分庄重。那天我很感动……”

  秦中来 想到这里,心里的茫然减少了,痛苦却更浓了:“他也许真的没有骗我,连宋捉鬼这种嫉恶如仇的人都证实他说的是真的,我本该相信的,我的两个最要好的朋友我都不相信,我还相信谁呢?”

  这一念头地以前也转过,但偶一触及,又强迫自已转开了。只要一看到红石榴,他的心就乱成一团糟,就会痛恨郑愿。

  山顶上的欢呼如佛门狮子吼,震醒了他混饨的灵智,他这才发现,他这几个月来,已在危险的路上走了很久很久,很远很远。

  还能不能回头?

  能不能?

  他没有去观战,他不是个喜欢看人决斗的人,他甚至认为决斗是愚蠢的。

  只有白痴才会面对面站在一起,你一刀我一剑地比划。

  他从潜伏了一下午的一间阴暗肮脏的破柴房里悄悄溜了出来。走到巷子里,抻抻衣裳,掸掸灰土,然后慢悠悠地朝紫雪轩方向走去。

  他不急。

  要想吃热豆腐脑儿,你就不能急,杀人也是这个道理。

  今天晚上,他要杀掉郑愿,一文钱报酬都没有,但他心甘情愿。

  在此之前,他已杀过十三个人。最高的一笔酬金是九千两银子,最低的一笔也有五千两。

  他是一名职业刺客,以杀人为业。

  他在刺客圈中已相当著名,他的酬金之高,在天下刺客排名榜上,高踞第六位,他相信自己的排名还会再往上升一升。

  他才二十岁,他的巅峰时代还没有到来。

  今晚的刺杀,没有雇主。他杀郑愿,是为了替父报仇。

  如果一个人杀自己的杀父仇人时还要找个雇主出钱,那就太没人味儿了。

  芦中人早已将紫雪轩大门的地势勘察过了,连一块小石头,一片杂草都没放过。

  有些东西看起来不起眼,但一旦刺杀开始,就很有可能是致命的障碍。

  ——你在前冲时,脚下忽然踩着块小石子儿,就那么一点点的不如意的感觉,就可能使你的剑慢了一刹那,或是慢了一点点。

  ——你乘乱逃脱时,刚欲腾身,脚下恰有块果皮,使你滑了一下,或有一丝乱草,使你纵跃时着力不够,你就很可能被“留下”。

  认真勘察现场,是成为二流刺客必备的素质和能力。

  而能不被人注意地完成这一过程,就可算是一流的刺客了。

  芦中人是超级刺客,他坚韧的毅力、准确的刺杀部位、精确的计算和出色地把握机会的能力以及逃脱能力,使他十三次刺杀,都高奏凯歌。

  他并没有狂妄到认为自己这一次也必然成功的地步。

  所以他对逃脱方式及路线作了最精确的计算,这次不成,还有下次,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这不是刺杀,而是复仇,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恨。

  紫雪轩对面的那家酒楼仍在开业,想必老板也想趁今晚热闹多做点生意。

  现在很冷清,但一会儿就会热闹的。等到郑愿被如痴如狂的崇拜者拥到紫雪轩时,酒楼生意一定好得出奇。

  芦中人踱进了酒楼。

  “秦中来!”

  “秦中来 来了!”

  “是他,没错儿!八方君子秦中来 !”

  有一些人看见了缓缓走上坡的秦中来 ,低声议论着,但他们的议论声连他们自己都听不见。

  欢呼声响彻云天——郑愿到山顶了。

  郑愿微笑着,朝那些欢呼的人们挥着手,于是欢呼声更热烈了。

  花深深紧紧偎在他身边,她的眼中也闪出了泪花,她被感动了。

  连阿福夫妇也觉得很自豪很骄傲。

  至于盛名之下,会有什么灾难到来,他们似乎早已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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