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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零之真爱来袭》第一百三十二章 私奔?

作者:傲望月 字数:1804 书籍:穿越七零之真爱来袭

  唐艳真的消失了,唐老大震怒之余也每天担心着唐艳的安危。

  唐淑芬已经挨了很多次批评了。她也开始有些后悔当初给唐艳出的主意。

  唐艳为了能嫁给周国梁,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了。听到唐淑芬那个提议的时候,根本就不想再去多想什么,当天要不是唐老大在家,她都想立刻拿着包袱去城里找周国梁了。

  也多亏了唐老大的阻碍才让她冷静下来。又做了王慧的工作,才寻着点门路,带上所有积蓄和几件最好的衣裳,在唐淑芬的掩护下偷偷去了市里。

  历经好一番波折才打听到了周国梁的单位所在。顾忌着将来的饭票,唐艳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采取守株待兔的方式。

  她哪里会知道周国梁一早就请了病假,好些天没来上班了。

  村儿里的流言蜚语越演越烈,唐淑芬还好点,唐老大彻底不敢出门了。

  秋收过后,天气开始转凉。

  金宝和李爱国也抓紧时间走山,找参。跟以往不同的是,金宝这些日子是除了采参,其他的像是五味子,榛子,松塔也都不少往家弄。

  他们弄回去,张诗云就带着小笙在家都给扒出来了。

  用一米高的布袋子装的松籽和榛子。一排排整齐的码在仓房里。周围都下了老鼠药。

  野味自然不用说了,但凡能见到的,能拿的了的也全部都弄回来。吃是吃不完。干脆就都制成腊味。

  这人啊,不怕穷。就怕懒。

  这不,金宝这一勤快起来,荷包也就跟着鼓起来了。

  去了两趟县城卖鸡蛋,野味,就赚了两千多块。把所有钱存到一起,加上李爱国给她的存折。

  一共有二十万的存款了。

  手里的晒干的参也存了九十多颗了。

  就这些个参的价值绝对是不止二十万的。不过,金宝现在不急着卖了。她也觉得,这个东西还是留作将来去首都卖掉是最明智的。

  不过,她可不能错过这个好机会,她必须存下一些留作将来自己用。不可能将所有的参全部都卖掉。

  打定主意,金宝更是变本加厉的要李爱国陪着她每天早出晚归。

  一晃半个月过去了,深山里已经下了第一场雪了,可山下却只是深秋。

  李爱国知道金宝一直想要买台缝纫机,特意托人从外地搞来一台。

  吃过晚饭,金宝把所有的棉花,羽绒,皮毛都拿出来堆在炕上对张诗云道:“诗云姐,缝纫机你用熟练了没有?”

  张诗云学东西是绝对的快。

  这台缝纫机,她早就用熟了。

  “我何止用熟了,你看小笙的衣服就是我用这个做的。”张诗云显摆道。

  小笙一身对襟的橘黄小褂子,板板整整的穿在身上,袖口和裤腿还分别绣上了几只小鸭子。

  “好好好,那这样。我现在的闲着了,咱们把入冬的棉被做出来,再用这些皮毛做几件大衣出来。”金宝存了整整一个大木头箱子的布匹。

  原本就学过服装设计的金宝,对这个东西还是有些兴趣的。跟张诗云商量完被子的事儿。

  李爱国和小笙被当成了模特。金宝和张诗云开始讨论起要给他们做的棉衣款式。

  金宝虽说有一肚子的创意,但此刻也没法施展开来。只能按着这个年代的样式来。

  好一顿比划,李爱国终于忍不了了,涨红着脸,跟金宝请假要回屋睡觉去。

  金宝这才意识到,李爱国的不适。

  模特,避免不了别人的手在自身比量来比量去。但李爱国这个模特是个有血有肉的模特,被自己心爱的女人酱紫对待,难免火气旺。

  第二天早上李爱国跟金宝匆匆说了几句。就离开了。

  连着三天都没见人影,金宝也不急。就耐着性子跟赵诗云一起做了四条八斤的棉被,四条六斤的褥子。本想再做条纯羽绒的被子,不过这玩意儿用普通的的布料太愿意钻毛。

  最后只能选最细的羽绒跟棉花絮在一起,做成半成品的羽绒被。

  做棉衣的时候,金宝也是将最细的羽绒挑出来跟棉花絮在一起,做成棉袄棉裤。

  金宝看着自己的杰作有些想笑。她根本不知道这样究竟可不可行,但是她就是觉得棉被和棉衣棉裤加了羽绒进去绝对会更加保暖。

  一人三套棉衣棉裤,三套外衣外裤。

  做好的棉衣都得放在炕上用桌子压上。等棉花不那么蓬了,才可以。

  汪婶闲来无事的时候过来串门,也帮忙压着棉衣。

  “看人家唐龙娶的媳妇儿真是个有福气的。赶在秋收过后,啥都不缺的时候嫁过来,我看呐,唐龙这媳妇儿是个能带福的。真好。”

  张诗云抬眼,嗤笑道:“嫂子,听你这话的意思是着急娶儿媳妇了呢!”

  “去,就拿我寻开心。”汪婶也忍不住笑起来。

  “哈哈,我看啊,没准你比我还先当婆婆呢。”

  金宝难得插一句“嗯?这是怎么说的呢?”

  汪婶一本正经道:“嗯,我瞧着就小笙这模样,将来想嫁过来的姑娘可是少不了。搞不好以后都得从村头排到村尾去。哈哈哈。”

  汪婶一本正经的胡说八大引来金宝和张诗云一阵大笑。

  金宝捂着肚子道:“原先还真没发现汪婶儿这么有幽默细胞呢。不过,你这么一说,我倒是也觉得有道理!哈哈哈哈。”

  还不等张诗云说话,小笙羞红了脸,不停地搅动着衣角小声说了句:“我才不要那么早娶媳妇儿。我要好好学习,以后要干一番事业。”

  金宝知道,小笙这是被她和李爱国影响的。

  不过,这种影响不见得是坏事。相反还是件好事儿。

  毕竟小笙成年后的年代,跟现在不可同日而语。他能有如此志气,将来也能够更早的嗅到让人意识不到的机会。

  对成长来说,有益无害。

  “小笙说的对,男子汉大丈夫,理当如此。来奖励你的。”金宝拿出一个字糖,从里边挑出来两颗奶糖递给小笙。

  “不过啊,你现在的任务是好好玩。尽兴的玩。等过几天开学了,你就没有那么多时间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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