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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大事记》第二百零三节 往事(4)

作者:西疯马 字数:1816 书籍:官场大事记

  往事(4)

  当然,最终,罗淑琴既没收庞勇强的钱,也没给他任何一盘录像带。

  庞勇强挟着包,与方杰一起下得楼来,走过学校大门口时,还主动掏了一支烟散给守门的老王,小县城嘛,谁跟谁还不认识?

  这时,学校操场上恰好隐隐传来一阵放电影的声音,开演了。这是学校专门为师生们组织的一场露天电影,学校周围的住家也纷纷赶来观看。

  庞勇强问:“老王头,咋不去看电影呀?”

  老王就着庞勇强递过来的火点上烟说:“正值着班哩,没这福气。”

  ……

  当晚,原本罗淑琴也是准备带着晶晶去看电影的,庞勇强一来,她没了心情,就陪着孩子在家玩躲猫猫。

  正玩着,门铃又响了,她走到门边问:“谁呀?”门口有人说:“嫂子,我,庞勇强,刚才把东西忘你家了。”

  她扭头望望沙发,发现那里确实有一支黑色的皮夹,落在了椅垫的下面,浅浅地露出了一个角。她走过去拿起来,将门微微打开一点递出去说:“这是你的。”

  再想关门时,却被庞勇强伸出的一只脚抵住了。然后,一双大手直接捂住了她的嘴,将她往里推,一伙人随即硬闯了进来。

  连庞勇强在内,来人一共四人,分别是庞勇钢、方杰和猪头。进屋后,庞勇强问:“嫂子,小晶呢?”罗淑琴大声回答说:“到外面看电影去了。”

  此时,小晶不过五、六岁,正和妈妈玩躲猫猫,这会儿就躲藏在客厅的食品柜里。

  他蜷缩着、一声不响,正等着妈妈找不着自己放公鸡呢。

  庞勇强再不废话,一挥手,猪头就将罗淑琴紧紧按在了沙发上。剩下几人,开始在电视柜里认真翻找,将所有录像带均装进了一只大袋子里,又将刚刚带来的一些录像带整齐地码放在原来摆放有录像带的地方。

  罗涉琴发现,今晚这几人,都带着手套,心里就隐隐有了一种不祥的预兆。

  电视柜翻完,庞勇强指挥说:“再去看看书房和卧室,不要遗漏了。”

  罗涉琴大声说:“你们倒底要找什么?我们家没你们要找的东西,快走!”

  庞勇强不理她,罗涉琴担心儿子在柜子里蹲不住了,万一发出声响就要被这伙人发现,于是厉声喝止道:“请你们赶快离开我们家,晶晶马上看完电影就要回来了,你们可不要吓着孩子。”

  庞勇强笑笑说:“我们不着急,正好了,就在这儿等着小晶回来吧。”

  罗淑琴的心在往下沉,苦苦思索着对策。

  猪头这时涎着脸笑着对庞勇强说:“强哥,闲着也是闲着,我带她进去……”说着就看了看卧室。

  庞勇强一笑说:“放屁,她好歹还是我大嫂,再说了,这边让你们戴手套,那边你把你那玩意儿泄出来,给他们日后留下证据。你是不是大脑注水了?”

  猪头想了一想,佩服地笑笑,没再说什么、一双手却闲不住,隔着衣服就想吃罗涉琴的豆腐。

  罗涉琴猛地站起,“啪”地打了猪头一记响亮的耳光,大声叫道:“晶晶,你可千万别回来啊!妈妈永远爱你。”

  就在猪头一愣神之机,她迈过茶几,冲向了客厅外的阳台,毫不迟疑地飞身跃了下去。

  随着沉闷地一声响和几只花盆落地的声音,庞勇强和猪头跑过去向下一看,罗涉琴已经静静地躺在了五楼下的水泥地面上。

  庞勇强十分懊恼,狠狠跺了猪头一脚,招呼另外几人说:“快走,罗涉琴跳楼了。”

  几个人飞速下楼,从宿舍区外围墙一处堆着半墙高的红砖处,踩着红砖,轻松地跨过了墙头栽有碎玻璃碴子的围墙。

  外面早停着一辆解放牌卡车,之前,他们就是踩着卡车的蓬布跃过墙头由此进入学校的。而这一堆砖的位置,早已是他们之前就已标记好了的。

  ……

  当晚,警察找到了小晶晶,他一直蹲在柜子里,浑身在不住地发抖,双腿麻木不能动荡。他断断续续地说:“庞叔叔来找我妈妈……庞叔叔和好几个叔叔来我们家……庞叔叔带了好多钱来我们家。”

  现场留有庞勇强和方杰的痕迹,可守门的老王证明,早在当晚八点电影开演时,他们俩就已经出校了。至于他们出校后的去向,则有另一证人也说得很清楚。

  一位在当地摆烧烤摊的、叫钱老三的个体户作证说:“当晚八点半左右,我刚刚出摊,他们就在我这儿吃烧烤,一直吃到十点多钟。”

  这是第一次的询问笔录,当时,下面还有着一段对话。

  问:“你说的‘他们’,都是哪些人?有庞勇强没有?”

  答:“他们有胡子、地瓜、……”他尽可能详细地说了一通,然后说:“一开始,他们来的时候,我不记得当中有没有庞勇强了,反正我是没看到。当时他们人很多,足有十好几个。不过,在后面结帐时,我是见到庞总的,还吃了他一根烟。”

  后来,做了第二次笔录,钱老三的证词变为:“当晚八点半左右,我刚刚出摊,庞勇强他们就在我这儿吃烧烤,一直吃到十点多钟。”

  至于那第一份笔录,后来也同样奇怪地消失了。

  而罗涉琴的死亡时间经确认后,刚好是八点半左右。

  从学校到钱老三的烧烤摊,从时间上来讲,即便是骑摩托车一般也要五、六分钟,何况是走路!因为有学校的门卫老王作证说:“当晚,庞勇强和方杰是走路出去的。”这样的话,要是真的是他们两人作案,完事后再离开,最起码,也得要二、三十分钟才能走到。

  这样一来,时间上就对不上号了。

  而常识又告诉我们,一个人,是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地方的。

  随即,庞勇强等人的嫌疑均被排除。

  最后的结论是:罗淑琴在丈夫车难死亡后,精神极度悲伤,情绪消沉,一时想不开,寻了这条短路,认定是自杀。

  罗淑琴的父母再一次从省城赶来,他们在草草料理完了女儿的身后事后,没在当地更多地停留,带着小晶,离开了陇江县回到省城。

  之后,小晶随了外婆的姓,一开始改名叫范忆,后来觉得太过直白,改为了范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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