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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一百零五章,斩首行动

作者:万字旗下的大清帝国 字数:2700 书籍:明末无敌特种兵

  那座桥,原本是籍籍无名的小小石桥,宽不过丈余,长不过三丈,却成为明清两军反复争夺的焦点,双方志在必得,决不罢休,一拨拨的官兵冲上去,在嘶杀声中凝固成泥塑木雕,瘫软在寒冷的土地上。桥附近一段半封冻的泥浆糊糊里,则扎满了半死的双方士兵。

  毛仲在左翼,率领明军终于抢过了河,两千余明军大声呐喊着,向前冲,清军渐渐不支,向南溃退。

  吴襄长长出了一口气:“杀,杀!这回终于把小靼子们杀怕了!”

  毛仲回头叫士兵紧急调集手榴弹,军中的手榴弹明显消耗甚大,所剩几何尚不得而知,步枪子弹仅仅剩下五百余粒,不到关键时刻绝对不轻易使用。毛仲将之调集到正面的战斗部队。

  “祖大寿的部队,肯定很吃紧。”

  “靼子凶啊。”

  明军左翼,刚冲出一里多路,就遭到了清军的反击。铺天盖地的清军步骑兵席卷而来,各种各样颜色的军服,将那片云朵渲染成古怪的图案。

  “快杀!杀!”明军也不惧怕,战斗到了白热化程度,每一个士兵都看过无数的战友死伤在自己的身边,死,不过眨眼之间的事情。

  两军再次纠集在一起撕杀。

  毛仲没有莽撞冲锋,而是站在高处观察,只见清军人数密密麻麻,数不胜数,知道大麻烦来了,可惜明军部队,总共不过万人,当面的清军,怎么着也有三五万人,必定是留守在京城附近,震慑明军的主力之一,就是不知道其主将是谁。

  “将军,将军,我们的手榴弹就这么多了!”一名士兵带着十几个骑兵赶来,向毛仲汇报。

  每人携带二十枚手榴弹,总数不过三百枚,数量之少,让毛仲大为惊讶,不过,苍蝇蚊子的肉也是肉啊,他吩咐士兵,立刻上前攻击,自己也抢了五枚,纵马而前,充分发挥臂力的优势,远远地抛出去。

  正在胶着混战的部队,忽然遭遇了这样剧烈的爆炸,形势顿时改观,清军顷刻之间,损失了数百人,那些死者倒也不说,刚刚受伤的士兵,绝望地哭喊着,在血水里翻滚,使周围的清军,触目惊心。

  明军趁势冲锋,将满清军击败,清军疯狂地向着南面奔逃,明军苦苦追杀。形势根本改变。

  “这样打下去,实在太乏味了,死伤太多,划不来。应该想想好办法!”毛仲自言自语道。

  “将军,我们赢了!”几个士兵向毛仲报喜。

  “知道了!”毛仲反复思索着这个问题,满清帝国的皇帝都被自己打死了,东面的战线,又被自己的优势武器搅拌得一塌糊涂,新任皇帝到处逃窜,狼狈不堪,为什么清军的西线部队战斗力还这么强?难道他们不知道东线的局势?还是他们习惯于各自为战?要战胜敌人,尽量减少代价,也许还需要想新办法。

  特战士兵的热血,开始在毛仲的浑身血管里沸腾,他思考了片刻,就做出了决定。

  “来人!你们几个就行!”

  “将军?什么事儿?”几个亲随士兵,立刻打马冲过来。

  “跟我做点儿事情。”

  “得令!”

  毛仲带领十八名骑兵,在阵地上寻找着什么,将一名死亡的满清军的大辫子抓住,顺手一刀割掉了,毛仲将之拴到脑袋后面,“快点儿。”

  “又扮靼子啊?”

  “你小子够聪明!”

  明军两千人,已经卷向前面,其余官兵,寥寥无几,毛仲等人找到了落败的清军死伤者,很快就弄到了整齐的物件,再举起几面军旗,活脱脱就是满清贼军,毛仲在前,领着士兵转折了方向:“将军,我们就这几个人,遇见满清贼怎么办?”

  毛仲盯着那士兵:“我们不是有手嘛?”

  “哦,对对!”

  手榴弹还有三十余枚,偷偷隐藏着,这一干骑兵,飞快地在树林里闯荡着。奔驰了两刻粥之久,东转西转,终于发现了清军的痕迹,他们打着满清军的旗帜,毫不犹豫地逼近。

  清军立刻询问,毛仲也不答话,让士兵将军旗反复摇晃。不过,清军却立刻觉察了。有人大呼:“他们是明国的探子!”

  毛仲见势不妙,立刻扔出了手榴弹,轰轰几声,将清军惊退,他们纵马而前,砍杀了几个靼子兵,然后抓住半死不活的:“你们怎么知道我们的身份?”

  “你们的旗!明明打的是镶蓝旗,你们的衣甲却是正白旗的!”

  “多谢了!”将那战俘释放了,毛仲立刻甩掉军旗,带领士兵朝着前面飞奔。他也不知道自己的位置,反正只有一个念头,必须潜伏到满清军的背后,找一个机会。好好地干一票。

  “注意隐蔽自己的身份,专门偷袭敌军的主将!”

  “是!”

  满清的郡王杰书正在军中指挥,两万多步骑兵,已经集中起来阻挡北面突如其来的明军援助,前锋的挫折和战斗的激烈,让他感到了危险。所以,立刻飞报代善知道。他带着两千名骑兵,五百名步兵,火速增援前线,又指挥两翼部队向前突击,决心将明军彻底围歼。

  葛罗丹津是蒙古将领,现在担任杰书的副手,在小石桥前的战斗,是以蒙古军骑兵为主力的。号称蒙古军最精锐的部队,居然和明军部队打了一个平手,让杰书非常恼火:“快些,如果明国的朱国栋总兵带领辽东军前来增援,我们就完了!”

  “朱国栋是谁?难道他比我们满洲勇士还厉害?”几个将领不满。

  心有余悸的杰书冷冷一笑。却也不便于讲清自己玩弄空城计吓唬毛仲,侥幸脱逃的一幕,“此人是我大清的头号劲敌!有他在一天,我大清就不能一日安生!”

  “哼,郡王爷,这回我们就替您将那厮的破脑袋给您掐下来!”几个将领愤愤不平地说。

  “混帐,他要是来了,我们就只能夹着尾巴逃走了!”

  “啊?”

  正在议论着的满清军将领,带领部队继续前进,远远地,能够听到激烈地呼喊声,顿时,许多人马都激动起来。“快,快!”

  毛仲率领的部队,这时候从侧翼闯了过来,忽然透过树林的枯萎乱枝,发现了斜坡上的清军部队,马上,他就悄悄地下了马:“赶快隐蔽。”

  明军官兵,悄悄地隐藏起来。将马嚼子勒紧,惟恐其发出一点儿声息,毛仲自己,则带领五个士兵,继续向前观察,“步枪还在吗?”

  “嗯!”

  随身携带的两枝步枪,成为毛仲小部队的尖兵武器,毛仲悄悄地潜伏前进,隐蔽到了距离大路约一百多米的位置,那里的纷乱荆棘丛,成为不错的遮掩物。

  一队队清军,从那里飞快地奔驰过去了。不久,全部的人马都过去了。毛仲的手,把握着步枪,却始终没有射击。

  “怎么不发射?”几个士兵见清军走远了,才郁闷地问。

  “目标太小,都是些破兵!”

  毛仲放弃了狙杀,原因是没有看到敌人的主将旗帜,所以,他叫来了士兵,再次骑上战马。“走,追着靼子看看。”

  明军十余骑,大摇大摆地上了路,跟随着清军的队伍向前走,因为清军的步兵队伍走得不快,他们也放慢了速度。忽然后面有隐隐约约的马蹄声,毛仲立刻吩咐大家,“不要乱动,放慢速度,继续走。不要怕。”

  不久,后面的清军部队赶了上来,一看他们,有一个年轻的军官用半汉不满的杂话就问:“你们怎么不快些走?前面正打呢!”

  毛仲也学着他的腔调说:“上边叫我们巡视这一带,小心明军骑兵偷袭。”

  “偷袭个鸟儿!这儿的明国兵,哪里还能有一个活的?”那将鄙视地说着,带领人马向前走了。“快走!”

  毛仲军在满清军中混着,就跟随这帮三百多名的骑兵乱走,满清并也没有任何怀疑,估计清军中汉兵,蒙古兵,满兵和其他各族的士兵太过混杂,没有人怀疑敌人已经混进来,而且是条大鱼呢。

  毛仲跟随着满清军,若无其事地纵横驰骋,往前以至走了五六里,才到了前面一片地区,看看竟然是那座石桥,满清军已经攻过桥来,将明军正面的前锋祖大寿部队打退了,这让毛仲异常郁闷,心说祖大寿你干什么吃的,还关宁名将呢,竟然连一座小石桥都要拿不下!丢人呢!

  在石桥附近,毛仲放心大胆地过了河,只见地上的明清两国士兵的尸体,已经将河半为淤平,情势十分惨烈。前面的清军正在推进,步兵走得慢些,携带的武器主要是弓弩,刀枪,骑兵已经远远地闯到前面了。

  毛仲正在犹豫,不知道敌人的指挥官在哪里,忽然,那面有一丛骑兵从树林里冒了出来,为士兵打着主将的军旗,旗帜下数十名全副铠甲的军官,一看就知道是大鱼。

  好几个明军官兵都向毛仲示眼色,一个个激动得颤栗起来。在敌人的心脏地带猎杀敌人的指挥官,实在过于冒险。

  毛仲毫不犹豫地端起了枪,也不管对面是谁,砰的一声就撂倒了一个家伙。

  “郡王?郡王?”好多清军骑兵顿时惊呼起来,那里,簇拥下的杰书王爷,已经滑落马下,因为两只脚还别在马蹬里,无法解脱,被惊了的战马拖着,一路向前面乱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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