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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眼之咒》地狱之门第四章沙漠野狼

作者:春早看斜阳 字数:1734 书籍:鬼眼之咒

  在C市呆了两天,和一支12人的队伍会合后,组成了4辆越野车的车队,一路浩浩荡荡往藏边驶去。韩莉莎坚持不再住旅店,专门捡荒僻无人之地露营。这当然不是由于需要大清早满大街找我这个原因。显然,这些人的身上或者装备之中,有不可露白的“料”,多半是枪械之类。

  我离着这女人远远的,在火堆旁坐了下来。摸出烟来点了一支。尼古丁随着清冷的空气进入肺中,又缓缓被吐出来,一阵晕眩感从脑中升起,香烟带来的麻醉让我的心情格外郁闷。

  韩莉莎显然不准备放过我独自在星光下享受孤单的乐趣,以女人特有的八卦问道:“帅哥,能说说,你女朋友是怎么受的伤?”

  我嘴角抽搐了一下,这女人是故意的吧?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我声音干涩地说:“你们不是调查过我么?你这是想嘲笑我还是怎么滴?”

  韩莉莎说:“切,谁调查的那么细啊?就是冲着你是秦金生一系这茬。不过我看你的样子,也就是个怂包。”

  我一下子暴了:“我特么还就是个怂包了,有种你别拿我的朋友来威胁我!”

  韩莉莎瞥了我一眼,说:“杜枫,就你这样儿,我还不值得拿你朋友威胁你呢。什么江西派,脓包派吧?”

  我扔掉烟头,向着这女人直蹦过去,计划下一刻就掐死她。

  韩莉莎飞起一脚,直接把我撂到地上,用脚踩着我的脸说:“告诉你,杜枫,我早看你不顺眼了,一天到晚象个瘟鸡似的,你给我精神点。要不是你还有点用处,我特么早把你扔山沟里了!还标榜什么江西派?姑奶奶我还是黄金家族之后呢。”

  我给她一脚给踹得脑子清醒了点,愣了愣,心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好男也不跟女斗,我说:“放开我。”

  韩莉莎伸手拍拍我的脸,放开了脚。

  她的脚一放开,我冲着她就是一个野牛撞。这女人没防备,一个趔趄,仰面往地上倒去。靠,小爷我虽然是个怂包,今天也要叫你摔个好的!

  好个韩莉莎,就要倒地的一刹那,她一个铁板桥,膝盖一弯,居然生生地弹了起来。

  我乘她没站稳,连人向她再次扑了过去。

  韩莉莎叱道:“杜枫,你抽什么风?就凭你这点蛮力,也想跟我斗?”

  我扭着她的肩膀,咬牙切齿地说:“你丫就是个粽子,小爷我今天也要把你咬下块肉来。”

  突然,我胸腹间一阵剧痛,然后慢慢软倒在地,手脚无力,一动也动不了了。

  韩莉莎喘了口气,嘴里骂了声“疯子”,坐那儿盯着我看。

  我身子不能动,只拿眼睛瞪着她,毫不示弱。

  这女人忽然笑了笑,说:“不错嘛,这才有点血性的样儿。”

  我的气也泄了。都这样了,不泄也得泄。我气喘吁吁地说:“你会点穴?”

  韩莉莎娇笑道:“这不是点穴,这是封住气血流通,蒙古武士就是这样对付不听话的畜生的。”

  好吧,我是畜生。不过早晚得把你这个武士摔一跟头。

  我说:“你是蒙古族人?黄金家族不是姓孛儿只斤嘛,你怎幺姓韩?”

  韩莉莎挑了挑眉毛,说:“谁告诉你我姓韩了?你们汉人真是自以为是。此汗非汉人姓氏韩信的韩,在阿尔泰语系中,汗是部落成员对首领的尊称,最早出现于3世纪鲜卑部落,鲜卑语称可寒。可怜你们没文化,满洲人没落的时候,给登记成了这样,你以为我愿意啊?”

  额,我们没文化?好吧,你祖宗要是识字,也不会汗韩不分吧?再说那个什么汗,也不会直接用来当姓氏吧?也不嫌招摇。

  我说:“我的本事你都见到了,我没你想的那么有利用价值。”

  “杜枫,我们要的,不是你的身手,而是你的人。江西派传承了几百年了,守着一个什么样的秘密,你应该比我清楚。要解开这个秘密,少了你可不行。”

  要我的人?都说了我没利用价值嘛?我有点搞不懂。对了,她要的,多半是我的玉佩吧?

  我说:“我能问一下,你们去那棱格勒峡谷干什么?那地方和玉佩到底有什么关系?”

  韩莉莎弯腰从我口袋里摸出香烟,侧着头,拿起根燃烧的木柴点着了火,说:“我说过了,到应该告诉你的时候,你自然就会知道。”

  靠,这么拽?我也懒得再问,小爷我还没兴趣知道呢。就冲你们做事不择手段的,反正不是干什么好事!

  三月的戈壁滩,远山残雪未融,近处寸草不生,风吹过来,挟裹着漫天的黄沙,连眼睛都睁不开来。此时已近午夜,气温低至零下20度,如果没有篝火,我们俩早就没了说话的闲情逸致。

  即使她长得不错,秀色可餐,我却给她揍得凄惨,没了再谈下去的欲望。

  好不容易手脚恢复过来,我硬撑着站起身,拍拍屁股,回头往自己的帐篷走去。无意间,我瞥了一眼夜色下的戈壁,然而就是这一眼,让我猛然间呆了一呆。

  十几步开外,两点绿幽幽的反光,让我栗然而惊。自从看到过噬月祖虫之类的东西后,我对于绿色的光芒比较敏感,恍惚之间,怀疑又一次身处异度空间。

  然而随即便反应过来,这里可是戈壁滩,再多的虫子,也会被风给吹没了。这两点幽光,绝对不是荧火虫,而是动物的眼睛。

  韩莉莎也在那边站了起来,低声说:“是沙漠野狼!”

  他大爷的,刚刚离开人烟之地,才进入戈壁,好死不死的就碰上野狼了。我很清楚,生活在戈壁滩上的野狼,体形小,耐力强,能忍受长期的饥饿和干渴,可以适应食物匮乏的严酷环境,但也因此而更加凶残。这此动物通常以狼群的形式出现,在戈壁和沙漠边缘地区活动,捕食能够找到的所有动物,自然也包括人类。

  “Get up hurry up(快起来)!”韩莉莎用英文喊道,神情中没有紧张,反而有点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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