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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荒野》第一百六十七章 沙漠绿洲

作者:短歌重行 字数:2175 书籍:征服荒野

  不过,不管条件怎么艰苦,饭该吃还是得吃,路该走还是要走。

  楚歌再次钻进了沙子底部,在两部汽车的中间,找到了那只可怜的骆驼。

  骆驼做到了它能做的一切,然而在大沙暴的面前,仍然脆弱无力,楚歌找到它时,它已经窒息而死,楚歌简单的表达了哀悼,随即拔出小刀,嗖嗖的剥掉了骆驼皮,使得它回归自然母亲怀抱的速度,又快了一些。

  钻回地面,楚歌把骆驼皮切成了一条条的,连成了一根坚韧的兽皮绑带,把4个水桶捆好,背负在背上。

  剩下的一些大块些的骆驼皮,被艾达做成了几个皮带,三人各自系了一两个在腰上,形象就更加惨不忍睹了。

  不过楚歌很满意,他看了看三人的行头,大手一挥,喊道:“出发!”

  在沙漠中跋涉,最大的危险就是迷失方向。

  只要方向不出现问题,一时的缺水,缺食物都可以忍耐,但如果迷了路,在茫茫的沙漠中,那就百分之百的活不下去。而且其中大部分人并不是饥渴而死,而是被绝望活活的逼疯致死的。

  曾经不止一次的,人们在距离沙漠绿洲边缘,不到1千米的距离上,找到了迷途者的尸体,他们中的许多人,身上还携带着足以支持一天以上淡水,有些人只要再翻过一座沙丘,就能看到绿洲,然而他们失去了希望,选择一头栽倒,再也不起来。

  幸好三人中有楚歌这样的人型GPS电子地图,这才让三人少了辨认方向的麻烦。

  这里距离目的地还有1700公里的距离,三人就算体力超群,但这儿毕竟是沙漠,每天跋涉50公里已经是极限了,即使最顺利的情况,也需要1个月的时间才能抵达目的地。

  在大漠中跋涉1个月,食物肯定不够,即使能打到些猎物,但维生素肯定无法补充,此外还有其他一些不可预知的风险,所以从这里直接走直线去目的地,显然是很危险的。

  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走曲折的路线,从一个个沙漠绿洲,甚至是沙漠聚集点中曲折前进了,楚歌回忆了一下撒哈拉沙漠的详细地图,率领夏暖和艾达,向着最近的一处沙漠绿洲走去。

  说是最近的,实际上距离也超过了400公里,而且方向是东北方,而楚歌的目标是在东南方,用了8天的时间,三人才来到这里,而距离目标的直线距离,只缩短了一百公里左右。

  沙漠绿洲非常难得,需要种种机缘巧合,才能在茫茫的黄沙里,生出一片能存续淡水,能生长植物,并且不会被风沙掩埋的绿洲,这些绿洲在沙漠里零星的分布着,经常能够存在数百年以上的时间,不仅养育了相当多的沙漠物种,甚至孕育出了一些专属的生命。

  楚歌三人站在一块沙丘顶端,眺望着300米外的绿洲,绿洲并不很绿,其中仍然有大量灰色的沙土滩涂,不过密密麻麻的矮小绿植生长在上面,还是显示出了这里绿洲的身份。

  最显眼的,是绿洲中一弯月牙形的湖泊,湖泊细长,像美人微笑时弯弯的双眼,清澈的湖水在沙漠中由其显得晶莹,楚歌觉得,这个湖泊如果是在中国,一定会被文人骚客们取上一个类似于“平湖秋月”,“美人眸”之类的骚气名字。

  不过这里是非洲,朴素的非洲劳动人民,给这片绿洲取了个名字,叫吐吐哈里绿洲,这是当地土著的音译,意思就是,骆驼饮水之地。

  楚歌三人晃晃荡荡的走进了吐吐哈里绿洲,湿润的空气,令人觉得心旷神怡,绿洲的面积不大,最多只有两三个足球场大小,除了一座修建在湖水边上的木屋,没有任何人工的痕迹。

  楚歌背着的4个水桶,每桶的容积是60L,总共240L的淡水,这几天里已经消耗了超过一半,艾达这两天为了节省淡水,连澡都没洗,这些看到了淡水,欢呼一声,直接脱下外衣,扑通一声跳进湖水里。

  夏暖赶紧回避,远远的躲开,去寻找合适的生活物资,楚歌则缓步来到了木屋旁边,轻轻举手敲了敲门。

  里面理所当然的没有任何回应,楚歌推门看了看,屋里的陈设极为简单,木质的桌椅板凳,墙上挂着一把柴刀状的工具,角落里放着两只水桶,就是房间里所有的道具了。不过房间里倒还算干净,证明近期还是有人曾经居住过的。

  吐吐哈里是一个小绿洲,没有人常住于此,最多是过往的旅者在此补充淡水,暂时停留,而这样的人十天半个月也不一定碰的一个,自然也就无法形成聚集地。

  楚歌转了一圈,伸手从墙上摘下了那把柴刀形状的工具,转身带上房门,向着远处的灌木丛走去,那里可能生长着能补充维生素的好东西。

  沙漠里的植物,都显得干枯尖瘦,这样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水分的消耗,楚歌走出二十多米,在一株矮小灌木上,他发现了一颗椭圆形的枣红色植物。

  楚歌把它托在手心,试探着提供给系统,系统很自然的收下了,这证明这种植物是楚歌之前没有遇到过的。

  楚歌用指甲扣下了一块果肉,等了30秒,果肉没有明显的变黑,有用舌尖舔了舔,舌尖没有麻木的感觉,这可以初步的判断这种食物是安全的。

  楚歌用手擦了擦果子,扔到了嘴里咀嚼,野果子谈不上清甜,但至少不涩口,吐掉庞大的果核,咽下果肉,楚歌等了30分钟,没有出现任何异常。

  这就说明果子可以吃了,楚歌扔下柴刀,开始采集这种像枣子一眼的野果,十几平米的这种灌木上,结满了果子,没一会儿,楚歌腰里的三个大号骆驼皮口袋就装的慢慢蹬蹬。

  把这些果子倒回小屋,楚歌拎着柴刀继续上路,这次他的目标,是生长在绿洲边上,高大挺拔的几株仙人掌。

  仙人掌典型的沙漠植物,多肉而尖刺,在中国古代的医书中,多有用仙人掌入药的记录,主要功效是清热解毒,去火辟邪。对中医稍有了解的朋友就会知道,有这种功效的食物,那味道肯定是好不了,如果好吃,那中国人民早就把仙人掌开发成餐桌上的美味了。

  仙人掌肉味苦而寒,不好吃,但其中含有大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对久在沙漠中旅行的旅者来说,是很好的补给。

  楚歌拎着砍刀,三下两下就砍下了3大棵2米多高的仙人掌,用骆驼皮带捆了,拉回小木屋,夏暖也回来了,带回了一大捧绿色植物的杆茎,楚歌尝了一根,味道清凉,竟还不错。

  艾达也洗完了澡,甩着湿漉漉的长发,三人一起给仙人掌拔刺,忙了1个多小时才完成。

  接下来,楚歌给仙人掌去皮,清洗,切成小条放在阳光下晾晒,阳光虽然不强烈,但空气足够干燥,只要一天的时间,这些仙人掌就会变成干菜,成为三人维生素和矿物质重要的补充来源。

  当晚,楚歌三人就在小木屋里过夜,连续8天的沙漠跋涉,令夏暖和艾达筋疲力尽,楚歌也感到了疲累,好在三人恢复速度都是极快,只要一晚充分的休息,第二天就又是三条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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