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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媚》我的老婆纯白

作者:匪我思存 字数:1146 书籍: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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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老婆纯白,就是纯白阴影,其经常被我叫做白老婆。

  或许会被人误解,以为我这老婆长得很白。其实白老婆并不白,她的皮肤是真正的蜜色,眼睛非常的安静羞涩,望着镜头时会让人想到有一颗大星升起的黄昏,或是夏季清凉的露水。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美人,可却有一种剑在匣中、灯在帷里的潋滟,跟她平常在文字上头的飞扬跋扈一点也不像。

  白老婆脾气却是真正豪爽的那种,且人又老实,太讲义气、太耿直,总是被我骂作傻。她是个比我还傻的家伙,我本来对自己的傻头傻脑已经感到绝望了,却偏偏还有她这么一个,比我更加不可救药。

  我们都傻在人情世故上,面对自己喜欢或是来势汹汹的人,都会变得笨拙。白老婆曾经受过些莫须有的委屈,我却笨得连劝都不会劝她,只会翻来覆去地说:“你真是傻啊,你这个傻孩子……”

  她的傻是孩子气的那种天真,纯粹而坚持,许多时候让我觉得自惭形秽。因为我偶尔还想着掉花枪,自欺欺人地想耍耍小聪明,她却坚定不移地认定了事实,便不再心有旁骛。不管是做什么,她都比我要胆大心细。

  我们都是喜欢秾词艳句的那种人,用白老婆的话说,我们两个都是写情怀超过写情节的。这句话于她是谦逊,因为她的情节比我要好得多,她讲故事比我要精彩,而她用词锋利,常常令我觉得口干舌燥,一身冷汗。

  曾记得她写一位男子,买下万顷江滩种荻,秋来满江芦花似雪,残阳瑟瑟。

  我复述不了她的原句,只记得当时读到那段文字,立刻想起唐人诗句里的一幕。

  那种浓墨重彩的画面质感,才显出文字上的功底非凡。

  可我们也有一样的毛病,就是不管旁人怎么讲,认定了文字是为了取悦自己。

  所以兴高采烈地写下去,一意孤行地写下去,为了取悦自己。

  这种观念如果让读者知道,一定会被PIA。可是如果连自己都取悦不了,如何能够取悦到来阅读这些文字的人?

  但纯白比我有耐性。我脾气不好,遇上掐架总是热血沸腾,而她很多时候只是不做声,然后走开。

  这是一种优雅,可惜我学了很久,努力却没能学会。

  将纯白娶进门的时候我还在写《寂寞空庭春欲晚》。某天半夜我们两个在文下闲聊,第二天有看官大人发现了,于是惊呼,啊,匪竟然是男的,纯白竟然是他老婆。

  这个乌龙事件令我非常想问一句,难道女人不可以娶老婆吗?

  其实当初我看完《这一世木已成舟》后觉得很郁闷,觉得自己应该嫁给她,这样的话,我可以扮作很娇弱的模样,在她肩头痛哭一下。

  后来发现白老婆很细心,遇见任何好东西,都会与我分享。

  她给我寄书,寄杂志,不管我肯不肯写稿,每期杂志都寄给我;送给我非常漂亮的披肩,被邮局寄丢了又把她自己那条寄给了我;还有非常好听的CD,她喜欢找到好听的歌,然后让我也听。她习惯了将一切好的东西都送给朋友分享。

  所以她小时候一定是个大方的孩子,会把糖块分给小朋友。

  即使很久不见面,我也知道,她一直惦记着朋友。她对人的好是真的,纯净的,仿佛清水里汪着的雨花石,水晶冻一样,却坚韧,有着自己的硬度。

  半夜想起来,希望我的白老婆睡得香,吃得好,身体倍儿棒。这样我们一辈子,可以白头偕老。

  一直老到当妖精,还看流行,然后撇嘴,想当年,我们也写过来着。

  那将是非常非常有趣的一件事情。

  2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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