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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王侯的荣耀》第1章 狙杀

作者: 字数:2371 书籍:三国之王侯的荣耀

  东汉光和三年,秋,幽州上谷郡广宁县境内的一处山谷,两支人数悬殊的骑兵队正在追逐交战。追击的一方人多势众,士气高昂,他们身穿皮袍皮甲戴着护耳的皮帽,手执弯刀,装备着朴素实用的骑兵短弓。

  被追的一方人数不及对手两成,身披汉军制式骑兵轻装甲,此刻士气低落,疲于奔命,情势十分狼狈。

  两支队伍从拂晓接战,一直鏖战到正午,五十名汉军骑兵损失殆尽,所剩仅十余骑,不过追击一方的鲜卑人也没有占到好处,原先一百人的队伍现在只剩下六十余人。

  前面是个地势险峻的山谷,当地人称之为“野猪肚”。

  这是一个入口小,肚子大,有进无出的葫芦型谷地。

  败阵的汉军士兵被追的狠了,慌不择路,竟一头扎进了“野猪肚”。

  急速追击的鲜卑骑兵在谷口处回旋停顿了一下,分成两批,主力五十骑风卷一般坠入峡谷,另留十三骑在谷口外接应。

  冲入“野猪肚”的鲜卑骑士马速不减,如风卷残云般追赶着十余骑汉骑,一路杀到了谷底。前方已无路可退,十余汉骑折还马头,开始排列阵形,他们的箭已经射完,现在只能靠手中的刀与鲜卑人做最后搏杀了。

  “哟嘿,哟嘿!”

  鲜卑骑兵迅速布列起攻击队形,向着残敌发起了最后的冲锋。鲜卑人自称勇士,但在战场上他们却像沙漠土狗一样,讲究实效,不逞英豪。

  一阵羽箭射过去,四五名汉军骑士跌落马下,余者伏在鞍上催马激攻,主动向鲜卑人发起了冲锋。

  鲜卑人又发了一波箭,相距太近,良弓变成了摆设,鲜卑人把手中的骑弓挂回马鞍,舞动着弯刀,呈弧形阵型向残存的汉骑包抄过去。

  这是他们打猎或抢掠时惯用的阵法,早已操练纯熟,眼看着猎物在包围圈里无路可逃,猎手们的脸上露出了狞笑。

  那捕蝉的螳螂,眼睛里只有蝉,全不提防一只黄雀已经登场。

  “咝”地一声疾响,一支冷箭破空而至。

  停在葫芦口外观战的十三名鲜卑人中,突然有一人闷声跌倒,死者的脖子上插着一支雕翎箭!按照草原上的规矩,有资格使用雕翎箭的皆可称之为神射手。

  猝然遇袭,鲜卑人立即明白自己中了汉人的埋伏,但他们并不十分惊慌,拨转马头,组成一个盾形阵型,急速撤退。

  “咝!”“咝!”“咝!”雕翎箭连发,又有三名骑士跌落马下。

  “嗖!”“嗖!”“嗖!”鲜卑人的神射手也向偷袭者反击,他们的箭也很锐利,似乎有偷袭者闷声倒地的声响。

  蓦然,鲜卑人的左侧出现了一股骑兵小队,是汉军,人数虽只有六人,却十分致命,那名箭无虚发的神射手便在其中!

  不过鲜卑人并不惧怕,对方只有一名神射手,而他们却人人都是神射手。

  相距两百步,双方进行了一次对攻。

  鲜卑人射杀了五名汉军骑射手,己方则折损了四人。最后一名汉军骑士如有神助一般,左右驰骋,竟毫发无损。

  不得已鲜卑人祭出大招,众人一起发力,射倒了他的战马,那名汉军骑士落马之后,一度趴在地上一动不动,正当鲜卑人以为他已死时,却见他突然以一个诡异的姿势跳了起来,茫然四顾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就张弓搭箭与骑士对射起来。

  真是邪了怪了,他就那么无遮无挡地站在那,鲜卑神箭手的箭总是绕着他飞,而他的箭却总是能准确无误地射中对手的要害。

  鲜卑人因此认定此人有天神护佑,伤他不得,不敢再与他纠缠,他们摘下轻便的皮盾,护定队中一人急冲冲而去。

  直到此时,一直驻马在山坡上的刘琰嘴角才露出一丝笑容。

  他不慌不忙地取出自己的雕花大弓,淡定地搭上一支金翎箭……

  金弧破空,如索命无常!

  一众鲜卑武士拱卫的那位贵人轰然跌落马下。

  时间瞬间凝固下来,随着那名鲜卑贵人的倒地,护卫他的骑士们一下子傻了,痴痴地停了下来,折身返回那贵人陨落之处,呈鼎足之势将他围定。

  他们丢弃弓刀,卸掉皮带,除去斜背着的皮囊,解下颈项上挂着的金链、金环、玉石,拔掉手上的戒指,除去手腕上的护身佛珠,然后扒开衣服,坦露胸膛。

  鲜卑武士们围成一个圆圈,同时跪了下去,五体投地拜向尸体,态度虔诚而沉重,口中念念有词。

  然后,他们抓起弯刀,将刀尖对准胸口。

  把眼一闭,猛力插了下去,插入胸膛的尖刀在腕力的压迫下,一路向下,划开了肚腹,执刀之人趁着最后一口气,猛地探手入腹,抓出自己的肚肠,铺排在贵人面前。

  血流尽,鲜卑武士们带着无尽的忏悔纷纷逝去……

  至此,祸害幽州边境多年,杀害上万边民的鲜卑酋长赤髯倒山王身死名裂,魂归黄泉。

  用金翎箭射杀赤髯倒山王的人名叫刘琰,因为射的一手好箭,绰号“小李广”。

  他的金翎箭从赤髯倒山王的左侧太阳穴钻入,贯穿他的颅脑后从右太阳穴穿出,赤髯倒山王一声没吭就栽落马下,魂归西天。

  百步之外取敌手性命对刘琰来说不算什么事,真正棘手的是,他无法判断那十三名骑士中谁才是赤髯倒山王的真身。

  狡猾的鲜卑酋长穿着跟侍卫们一模一样的服饰,拿着一样的兵器,甚至在行军中也不居上位。

  如此狡猾谨慎,猎杀他谈何容易?

  若非那位不怕死的少年射手甘冒奇险跟鲜卑人对射,逼着鲜卑人忙中出错暴露了赤髯倒山王身份,那么他的兄弟就是白死了。

  若让这狡猾的狼王逃过这一劫,又不知要有多少百姓惨遭蹂躏呢。

  所以这狙杀之功,有那少年射手的一半!

  赤髯倒山王死后,追入谷中全歼他们对手的鲜卑骑兵像疯了一样来为他们的首领报仇,他们的冲锋悍烈无比,所向无敌。

  但这一回老天仍然没有眷顾他们。

  刘琰的结拜弟兄夏侯忠骤然如战神附体,一口泼风大刀舞起狂天怒潮,一口气斩杀了二十名鲜卑骑兵,杀的鲜卑人最后一丝胆气也没了,只得狼狈溃散。

  夏侯忠跃马舞刀还要追赶。

  却被刘琰叫住:“老三,穷寇莫追,别去了。”

  夏侯忠听了这话,手中大刀锵然坠地,他力气已经耗竭,而且几乎要吓破胆。

  今天他的表现实在太反常,单人独骑狂劈二十名鲜卑骑士,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诧。

  所以那股劲过去后,他感到浑身无力,手中的大刀是再无拿不住了。

  他从马上滚落下来,躺在沙地上,撒欢打滚地狂笑起来。

  三年了!整整三年了!

  他们终于击杀了赤髯倒山王,这三年来他们为了除掉这个祸害折损了多少弟兄,挨了多少军棍,受了多少委屈?

  但这一切都随着赤髯倒山王的陨落而成为过去,现在他夏侯忠可以堂堂正正地吼一声:敢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刘琰也想像夏侯忠那样就地打个滚儿,但他忍住了,他好歹是个队率,领着几十个弟兄呢,这样撒欢耍泼,以后还怎么当老大?

  喘了口气,他拄着弓站起来,过去翻过赤髯倒山王的尸体,仔细检查了他的脸,从他的手指上摘下那枚象征着“狼山之主”身份的赤金三眼骷髅戒,他往戒指上哈了口气,用力在袖子上擦了擦,那一层冷酷的白色之下是赤色的金子。

  刘琰咧嘴笑了起来:“好东西,好东西啊!”

  赞了两声,他又掣出短刀割断赤髯倒山王的绊带,解开他的衣甲,只见这尸体的胸口前挂着一面纯钢打造、金玉镶边的护心镜,揭开护心镜,却见那满是黄毛的结实胸口上赫然纹着一头黑熊。

  他果然是真真切切的赤髯倒山王!

  此时此刻,刘琰终于仰天长啸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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