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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繁花》小度小度,渡我过河之三百一十三

作者:朱圣勤 字数:857 书籍:一树繁花

  313.大路朝天

  —— 不守规矩死的快

  蕙兰:我一不在家,就外出徒步。午饭都不吃,你是神仙啊?

  瑾瑜:你该知道什么叫年饱吧,热几个圆子即可当午餐。再说了,你晒了被子,得早去早回。

  蕙兰:又去哪里转来?

  瑾瑜:人间仙境。

  蕙兰:大白天里说梦话,哪有人间仙境呀?

  瑾瑜:这次真没说梦话,确实是个好地方。俍致书苑三面环山,这里却是三面环园。四季鸟语花香,到处纤尘不染,空气新鲜不断,呼吸通体舒畅。

  蕙兰:那确是个好地方。

  瑾瑜:坐在园中长椅上,沐浴明媚春光下,简直是流连忘返。想象你总是忙碌奔波,辜负了大自然的恩赐,算得上是小傻瓜一个。

  蕙兰:哪有你这么悠闲自在。怎么不说我是大傻瓜?

  瑾瑜:因为你还没有“长大”。

  蕙兰:不听你的闲话。

  瑾瑜:但有一点小遗憾。在返回的途中,途经菱湖北路。虽然“路见不平,”但未拔刀相助。只能看下“热闹”,然后回家写帖,略述当时场景,做“事后诸葛亮”。有用无用,自行掂量。

  蕙兰:发生什么事啦?

  瑾瑜:毋庸置疑。政府想的真周到,新修道路非常好。两边栽种树木花草,中间划出电动车道人行步道,好几处还特地做了图形标识。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图标识的清楚明白,正常人都不会糊来。

  蕙兰:这不是很好吗?

  瑾瑜:当然好啊。可惜再好的东西,人不遵守也枉然。请听下面的对话,我未能拔刀相助,是不是有些遗憾,你自己私下评判。

  行人1:你这人怎么回事呀!差点把我小孩撞了!你是没长眼睛,还是大字不识?

  骑行人:对不起。

  行人2:不是没长眼睛,分明不懂规矩。人字形标识那么大,还偏偏要往上面骑。

  行人1:还骑得这么快!要是撞上我小孩,你吃不了兜着走。

  骑行人:实在对不起,下次注意了。

  行人1:不懂规矩死的快,别拿生命当儿戏。

  骑行人:谢谢你的提醒,这是一次例外。因为家有急事,一时疏忽大意。平日我很守规矩,不会再有下一次。

  行人1:你走吧。

  骑行人:不守规矩的人还真是不少,又有几个人骑上人行步电动道。

  行人2:这里没有违章拍照,真是拿他们没办法。

  行人1:规矩都让这些人破坏了。

  行人2:那些不守规矩人,统统撞死了才好。

  行人1:不学习真的很可怕,横冲莽撞太没文化。

  行人2:这里是交通盲区,希望交警能关注。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惩处难见文明。

  蕙兰:没啦?

  瑾瑜:这些还不够吗?

  蕙兰:好像说错一个字。

  瑾瑜:什么字?

  蕙兰:不懂规矩死得快,应该改为,不守规矩死的快。

  瑾瑜:说的有道理。懂规矩的人多,关键在于遵守。一字之差,意义不同。本来一路好心情,无端增添了阴影。希望文明之花,与春天同绽放。人道车道不能混淆,遵守交规共享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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