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极品律师 第三〇一章 不打连赢的机会也没有!

《极品律师》第三〇一章 不打连赢的机会也没有!

作者:一个人走向 字数:3154 书籍:极品律师

  唐人杰听完李丽诉说,也是无限嘘唏,突然听到背后也有人抽泣,回头一看,徐晓岚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他背后,两手抹泪,Δ*..

  “是我害了李婷啊,如果不是我介绍她去,她也不会死!”李丽大放悲声。

  “李姐,你也别伤心了,还是想想怎么给你妹妹伸冤。”徐晓岚听了李丽的悲惨遭遇,也不烦她了,想想她也是被生活所迫,才去做小姐,给你代孕。

  “是啊,唐律师,只有求你了。”李丽眼巴巴地看着唐人杰。

  “你这个案件,现在还在公安局那里,作为律师,我现在也介入不了,要先等刑侦调查出结果,移交法院,我们再提起公诉。”唐人杰沉吟了一下,“你已经向王春来供述了李婷和叶开山的事实,我相信她应该会很快提审叶开山,顺藤摸瓜,叶知秋极有可能是幕后黑手,等公安抓住凶手再说吧,现在我担心的倒是你的安危,之前他们忽略了你的存在,如果你突然被失踪或者甚至死亡,那么没有人作证,你妹妹这个案子就缺少关键一环……”

  “啊!”李丽被吓得花容失色,“那我该怎么办?”

  “怎么办?只有先躲呗。公安机关也不可能叫人保护你。”唐人杰说。

  “这样吧,反正我们这里够宽敞的,要不让李姐和我们住在一起吧。”徐晓岚突然说。

  “好啊好啊!”李丽欣喜地叫起来,“那啥唐夫人,感谢你,你真是个好人。”

  “我叫徐晓岚,现在并不是唐夫人。”徐晓岚严正纠正。

  “好吧,我其实听徐晓枫说过,这我妹妹刚死,我心情有点乱,都忘记了。”李丽有点不好意思,然后眼巴巴地望着唐人杰,“唐律师,我可以住你们这里吗?”

  唐人杰一听头就大了,这不是引色入室,不是冤家不住在一起吗?这李丽当初在1o1硬要弄自己和她那啥,万一哪天她又非要还自己半炮,那不是麻烦了,徐晓岚又答应了她,该怎么办呢,他瞪了徐晓岚一眼:“这个那啥,不太好吧,我们这里时不时还要接你姐家向小阳来住……”

  “没事啊,小阳来就和你住,我和李姐住。”徐晓岚说。

  “这个,不会吧!”唐人杰叫起来,差点想说,你们住在一起,哪我还有幸福生活吗?

  “什么叫不会?这个家我作主!”徐晓岚蛮横地说。

  当天晚上,徐晓岚果然叫李丽和她睡在一起了,这李丽也不懂事,连套话都不说,喜滋滋去了,让唐人杰恨得牙痒痒,这回,不但那半炮要时常提防冒出来,家里的炮也打不成了。

  一晚失眠,第二天一上班,趴在办公桌上郁闷着,新来的同事张辉律师抱着一堆案卷风尘仆仆地进来,唐人杰主要负责民事组,其实也就是个协调的作用,该谁谁的案件还是谁来办,是以民事案宗都放在他这个办公室。不过唐人杰现在名气大了,很多办理刑事案件的都先是找他,反而很少有找老刑事律师陈浪涛的,这让唐人杰心里有些惭愧,好像抢了陈律师的东西,不过老陈脾气很好,说刑事案件多而且没肉,只要唐人杰愿意,就捡吧。

  张辉把案卷放在柜子里,唐人杰很诧异地问道:“上周五你们不是连夜去了帝都,怎么也得个四五天,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老张的事情办得怎么样?”

  张辉一脸倦怠地说:“还可以吧!”

  唐人杰问:“赔了多少钱?”

  张辉说:“赔偿款九十万元,人转回阳城治疗,医药费等其他费用据实结算。”

  唐人杰说:“那还不错。”

  张辉苦笑着摇摇头,“什么叫不错,伤那么重,唉!一言难尽。”

  说完噼里啪啦把案卷锁进柜子的抽屉里说:“两天两夜没有睡觉了,回家补觉去。”然后一边打着哈欠,一边风风火火又走了。

  看来老张撤诉是对的,唐人杰当时给他说最多能赔十万元。

  那是今年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唐人杰站在律师事务所十八楼的窗户前,看见驼背的老张在红灯亮起时,穿过马路向他们所的方向走来。他们的办公室在十八楼,但在一楼挂得有牌子。

  唐人杰突然间闪过一个念头,老头可能是要打官司的,就猜测,他会不会来他们所咨询?那一天他值班。果然,他的感觉没错,老头上了十八楼,径直向他办公桌走来。

  当时唐人杰也没事,就殷勤接待了老张,老张的事实是这样的

  1993年,经本人申请,村两委会审查、公示,老张申请到一个宅基地建设许可证,俗称准建证。后来又经过抓阄,老张获准在村东头的空地建房。正当他备料建房时,村里来做他的工作,劝他把自己的准建证让出来,让那些家庭人口多、孩子急需结婚或分家的人先建房,等来年申请新证时,老张再建。

  经不住村里领导的规劝,思前想后一个星期后,老张把他的准建证借给村里。村里为他出具了欠条,主任和书记都签了字,又加盖了村委会公章。谁知风云突变,因为江边私搭乱建严重,上级停止新的宅基地审批,此后几年再没有核宅基地建设许可证。

  老张年年拿着手里的借条找村里,村里年年许诺给他一个“处理”,这一拖就是十多年。2oo5年,旧村改造开始,宅基地审批彻底停止,村里的旧房子全都扒了。当年的房子如果建起来,能换两套七十平米的楼房,按现在的价格,最少也得一百四十万元!老张很后悔当年把准建证借给村里。

  “请问律师,村里是不是得赔偿我两套房?”老张问唐人杰。

  .从法律上来说,老张和村里形成的是一种借用合同关系,借物应当偿还,一旦损毁折价赔偿,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又觉得老张与村里之间形成的借用合同不一定受法律的保护,准建证是不是一种可借物呢?最头痛的是,另一方是村委,虽然不是正斧的正式编制,但也算是另外一种组织的正斧,在华夏,凡是牵涉正斧的案件,基本没打赢的,国情如此,民告官,太难了!官官相护,这是历史以来永恒不变的真理,比法律管用。

  那天老张在唐人杰的办公室坐了一上午,他们俩聊了很长时间,他说他叫张民安,是王道街道办事处三社区的江边渔民。他俩甚至讨论起了一种叫“八袋”的海鲜的学名与吃法,老张高兴起来就像个孩子,眼神透着调皮的光。突然,他问唐人杰:“如果请律师代理这个案子,律师费是多少?”

  老张两眼炯炯有神地盯着唐人杰,他身体不错,完全不像个74岁的老人。唐人杰在心里快地算了一下,迎着他的目光,坚决地说:“得十万元!”

  唐人杰知道这个案子的难度很大,还没有研究,现在法院立案审查很严,有关房子拆迁补偿的案件都是一刀切不立案。这个案子看上去简单,实际很复杂。他不愿意接老张的案子,就说了一个高昂的律师费,想把他吓跑。

  “是打赢付吧!”原来他是这样理解,先不用付钱,给他打来一百四十万,付十万元律师费,他当然愿意。

  “你理解错了,不管打赢打输,律师费都得收。律师的代理本质是劳务性质,以他的专业知识与经验提供法律帮助,输赢都要收费。你说的打赢收叫风险代理,按要回钱的百分之三十收,那就是四十二万元而不是十万了。”

  “可是打不赢,我为什么要付律师费?”这样的问题唐人杰至少听当事人讲过一百遍,早知道怎么回答。

  “但是你不打就连赢的机会也没有!”

  老张沉默了,打与不打,这是个两难选择。

  “要不这样吧!我给你写个诉状,你自己去起诉,只收一点的代笔费。”

  老张摇摇头说:“我还是要你代理,你也别说十万了,五万元,我家里有个病人,实在拿不出来多余的钱,明天我就可以给你送来。”

  “这个……”唐人杰突然不知道怎么说,没想到老张答应了,其实,这个案子也有好办之处:事实简单。嘴上依然说:“我得给所里汇报,所里同意我才能办。”

  老张说到做到,第二天真的把五万元交到了所里,他们签订了委托合同和授权。我给会计说:“钱先收下,票暂时别出,这老头的案子不好办,如果立不了案,可能还要退回给他。”

  钱收到后,唐人杰当时就想办,五万也不是个小数字。他将老张的那个借条复印了用来研究,又查找了很多的资料,有关宅基地准建证的法律几乎没有,后来又托人,从一个农村土地员那里找到一个空白的范本,才搞清楚这个宅基地建设许可证是怎么回事。它是村民申请建房的资格,有效期两年,只给建房者本人,上面有建设面积,在房子落成后,又用这个换宅基地使用证也就是农村房产证。

  为了最大可能争取打赢老张的官司,唐人杰经阳春雪同意,决定开一个案件讨论会,提前把案件介绍和有关问题打印好给全所的民事律师。星期五下午,是例行学习的时间,他们开始讨论老张的案子。他特意让老张参加,一是让他知道案件究竟好不好办;二是让他知道大家在努力为他办案,付出了劳动。

  如唐人杰所料,大家都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案件。讨论的结果是:老张与村里之间的借用合同无效。宅基地建设许可证具有人身属性,是特批给张民安的,属于不可借物。根据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双方应当返还,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责任。该借用合同中,老张和村里都有过错。

  接下来又有一个问题出现了,老张的损失有多大,怎么评估?“借用近于买卖,适用同样之法”,当年房子如果建起来,拿现在的拆迁政策,能换两套房子,市价在一百四十万元左右,老张一直是坚持这个意见。

  可房子毕竟又没建!这是否又是法律上的一种可预期损失呢?这比法律关系还难。另外还有个时效性问题,宅基地准建证早已过期,从1993年到现在,十二年过去了,是否也过了诉讼时效?但有一点很明确,村里的确借了老张的宅基地建设许可证,也的确没还。

  案子的讨论结果让唐人杰和老张都感到很失望,官司赢的可能性不大。

  唐人杰说:“老张,你回去考虑下,打还是不打自己想好了。”

  话虽这么说,唐人杰还是想打,钱收进兜里了,就不想再拿出来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粤语 陕西 台语 辽宁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回到书页 下一章 > 错误反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保存桌面网址发布会员中心留言本

Copyright © 2024-202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