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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444号馄饨铺》30 冤魂发怒了!

作者:九萧 字数:2749 书籍:(系统)444号馄饨铺

  程小花将照片递到李春秀的手中, 轻声道:“其实小健也很想你。我今天悄悄去看他,他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偷偷的哭,嘴里一声声喊着的是:‘妈妈,妈妈’。”

  “小健,我可怜的孩子啊……”李春秀抱着照片呜呜咽咽地哭着。

  程小花重新点燃了坟头的蜡烛, 劝慰着:“哭吧, 心里有啥委屈咱们都哭出来。没事, 都是女人,不用不好意思。”

  大概也是因为触动了软肋, 又或者是在程小花身上感受到了善意。李春秀就真的放声大哭了起来。

  哭过一阵之后,心中的郁结稍结,它这才想起问程小花:“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找我?”

  程小花说:“春姐,我是小花啊。你家住村头, 我家住村尾。平常虽然不太来往,但彼此应该都知道。”

  李春秀点了点,“我知道,你是程家的。村里人都说你命硬,克六亲。”

  程小花说:“过去是过去,现在我过得挺好。快乐也好,悲伤也罢, 不都向前看不是?活在过去的痛苦里, 苦的也还是自己。”

  “向前看?”李春秀冷笑了起来, 那张鬼脸也因此显出几分狰狞, “我都已经成了个鬼, 还怎么向前看?我的前头,除了黑暗什么都没有。”

  程小花摇了摇头,“你还有小健,小健不就是你的希望吗?你……”

  然而李春秀一听到这句话,怨念大增,咆哮了起来:“都是那个混蛋,那个挨千万的!他毁了小健,毁了孩子的前途!我恨他,我恨不得要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眼见它的戾气又要占据理智,程小花急忙问:“小健怎么了?”

  果然一提孩子,李春秀的心就软了,“我的小健本来开朗,成绩又好。后来,有一回那个挨千刀的,居然带女人回家鬼混,被孩子撞见了……”

  对于孩子而言,撞见父亲与情人欢/爱的场面,对心理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当时的小健又怕、又恼。

  怕的是母亲知道这事后,这个家就散了。虽然父亲对母亲不好,虽然这个家很穷。可是这是孩子的家呀,怎么也不想就此散了。他们班上就有个同学,父母离婚了,母家后来就改嫁到了外地,一年到头也见不到一面。

  恼的是父亲不是个东西了,母亲那么好,为了家里的生计一天的晚的忙。他平常好吃懒作也就算了,还做这种对不起母亲的事。

  十几岁的孩子,半大不小,已经能懂很多事了。他一方面不敢让母亲知道,另一个面又觉得自己没有说出来,是对母亲的一种背叛。

  于是原本开朗的孩子,渐渐地变得消沉了起来,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初中毕业,只考进了所三流职高。

  李春秀叹息了一声,说:“原本我孩子的成绩好多啊,刚上初中那会儿,班上的老师都觉得他能进重点高中,以后考个好的大学也不是问题。我辛苦维持这个家,维持和那男人的婚姻,还不全是为了孩子?到头来,就是因为他的荒唐,毁了,孩子全毁了!我起初还知道这些,看小健成绩下滑得厉害,我打他、骂他。可那孩子,就是死杠着,什么也不跟我说。后来还是他王八蛋喝多了,自己说出来了。”

  程小花一直以为李春秀巨大的怨气,是缘自于死不甘心,直到此时方才知道,全是因为孩子。

  对于一个母亲而言,又有什么比得过孩子的呢?

  李春秀继续往下说:“后来,他跑到外头欠了大笔的赌债还不上,他的情妇也跟他撕破了脸。我本来也想跟他离婚,可还没等我提,就先被这王八蛋给害死了。原来,他事先给我买了大额的保险,再故意把我推下河淹死。得了保费后,那王八蛋居然又和他情妇好上了,钱都给他情妇花了。我在这里河里被鱼虾啃,被河水冲。他们却拿着我的买命钱逍遥快活,还对我的孩子不闻不问?我怎能不恨,怎能不怨!”

  程小花说:“所以你就缠了那个小三半年,活活把她吓死了?虽说是她自作自受,可是你呢?你因为巨大的怨念,丧失人性,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厉鬼。你儿子如果知道你这样,他会怎么样?”

  “我儿子,我儿子……”它审视着自己如今这副可怖的鬼样子,就跟着害怕了起来。

  之前它虽然神思不清,泯了人性,可它还记得自己曾下一下子就撕掉一位山民的头。它也记得在那小河沟里,自己悄悄地把两个游泳的孩子拉到水底淹死。

  那个山民、那两个孩子,和她都是一村的,基本她活着的时候,还和他们聊过天,给孩子吃过糖。

  “太可怕了!我怎么变得这么可怕了?”它抱着自己的头喃喃地自语着。如果不是记忆尤在,它怎么都不会相信,那些事是它做下的。

  它急得团团转:“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程小花说:“春姐,你走吧。回到你该去的地方去。”

  “该去的地方?哪里?”

  “地府,所有亡魂都要去地府报道。”

  “所有亡魂都要去地府报道……”它木讷地重复着,忽然戾气大现,仰开嘶吼一声:“我不能放过你,我要拉你陪葬!”

  吼罢之后张牙舞爪地跑了,很显然,它的怨气又占据了理智。

  程小花想再提灵力催动冥音铃,可铃声只发出几声微弱的“铃铃”,对鬼魂失去了制衡之力。她也能明显地感觉到丹田里的灵力十不存一。

  “不用试了。”景殊忽然在她身后出现,“就你那点微弱的灵力,随便用用就耗尽了,至少得一天一夜才能缓过来。还愣着干什么?追那女鬼去啊!”

  程小花一看李春秀是朝山下的村子跑去,拔脚就追,边追边喊:“春姐,回来啊!那个王八蛋都死了,你到村子找不到他!”

  然而,李春秀已然失了人性,根本听不见。一阵风似的,就已倒了山下的清水村。

  此时已经半夜2点多钟。村子里的人都已经睡熟了,倒是村头村尾的狗们敏锐地嗅到了什么,一个接一个地吠着,打破了村子里的宁静。

  有村民听到动静,刚披着衣服走出家门,忽见一道黑影从家门前闪过,在快要消失之前,那个影子忽然扭过头来,露出一张狰狞的鬼脸。

  “啊!”那村民惊呼一声,当时就晕了过去。

  程小花一路追到村子里,只听到村子里狗吠叫不息,村民们都感觉到不对劲,觉也不睡了,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家家户户的灯也都亮了个七七八八。

  孙名扬和山猫也迎了出来,一看到程小花和景殊,孙名扬就问:“怎么回事?村里人怎么都知道闹鬼了?”

  景殊冷笑:“知心姐姐没当成,反倒把女鬼的戾气引出,这女鬼火气上头冲下来报仇来了。”

  山猫眯了眯眼:“小花姐,不行的话,还是让我一口把她给吞了事!”

  程小花说:“想我被万鬼噬身,你就直管吞!”

  村道纵横交错,早就看不见女鬼的去向。不过程小花想它既然想报仇,肯定是往方国良家去了。尽管人性是没有了,却还记得仇人的住所。

  方国良家正在办白事。

  因为警察已排除他杀,定是意外死亡。方家也没办法,只好先把丧事办起来。

  小健也是个可怜的孩子,先失了母亲,又死了父亲,成了彻底的孤儿。

  今晚,两个叔叔说孩子要长身体不能熬太晚,就叫他先去睡着,他们替他守。

  可小健哪里睡得着?躺在床上抹了会儿眼泪,就又穿了衣服起来了。刚刚走到灵堂前,两个叔叔的对话就传到了他的耳中:

  “老大死了,帐上还有七十多万,小健还是个学生哪里用得上?”

  “就是!我早想盖个新房了,正好先挪一部分出来给我个盖房。”

  “老三,盖房能先缓一缓,我儿子这头在说亲,女方是城里人,非要在我们在城里买房才肯结婚。要不等我们这边事办完了,你再盖房?”

  “城里的房了多贵,等你买完了房,哪还有余钱给我盖房?老二,你甭想独占老大的钱!”

  “难道盖房子的花费就便宜了?我看是你想独占吧!”

  “行行!咱们也甭争了,一人一半,这总公平吧?”

  小健气得浑身发抖,冲出来对两个叔叔吼着:“那钱是我妈的买命钱,你们谁都别想拿!我就是全烧了也不会给你们!”

  二叔板起了脸说:“小健,你这孩子怎么和大人说话的?你还是学生,能管得好这么大一笔钱?我和你三叔还不是为你好?”

  三叔说:“就是就是!有事咱们好好商量,都是一家人,我们也是为你好。”

  “滚,你们都滚!我爸不用你们守灵,我妈的买命钱你们也别想要!”小健顺手抄了根扁担,乱挥乱打。

  两个叔叔促不及防地挨了几下狠的,一路退到了大门口,忽然觉得身后刮过一阵阴风,莫名地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再看小健的表现,忽然脸色一变,手里的扁担“咣当”一声落地。

  两个叔叔感觉不对劲,慢慢地回过头去,对上的是一张惨白惨白的脸,脸颊上的皮肤还有好几处被撕咬的痕迹,带着点点的血痕。凌乱的长发不住地有水滴落,隐约中还能听到“嘀嗒、嘀嗒”的滴水声。

  “鬼,鬼?”二叔吓得浑身发抖,想逃,可偏偏两条腿不听使唤。

  “是,大嫂?”小叔依稀认出了它,吓得更狠了,他的腿倒是能听使唤,可不等他跑,就被扼住了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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