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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1996.我是五哥的小媳妇

作者:炼石 字数:2502 书籍:伙计

  1996.我是五哥的小媳妇

  我在峡州南正街的地位无与伦比,所有的人都清晰的记得,无论是谁家做了好吃的,站在街心叫的第一个名字肯定是我的罗汉,来的肯定不止我一个,跟着我来的除了关芳蔼,还有那个白白胖胖的杨婷婷(详见拙著:都市系列长篇小说第一部),杨婷婷是我们王家带大的女孩子,王家无论是谁出去做客都有她的份,可关芳蔼不同,她只和我一起去。

  关家和我家相隔半条街,她妈妈要是做了什么好吃的就会要关芳蔼叫我到她家吃饭;有时候我的作业没做完,她妈就会盛一海碗饭、上面的好菜堆得像小山似的让她给我端过去。那个时候,关芳蔼不过就是三四岁,自己都有些走不稳,端一大碗饭看着就叫人担心,可她很认真、很专心,每一次都能顺利的完成任务。

  夏天的时候,南正街的人有习惯于把自家的小饭桌端到街边一边歇凉一边吃饭的习惯,小丫头走过的时候,大家就会顺便对她说“吃一点。“如果她感兴趣,就真的会拿起筷子吃一点;有大人要她将给我端的好菜好饭给他尝尝,她会严词拒绝:“不行,那是我五哥的!您可以到我家找我爸爸喝酒去!“

  首长是我们南正街王家五个男孩子中间读书最好的,小学第一、中学第一、高考也是全市第一,就成为南正街第一个考入北大的男生,那个时候说的是到毛主^席身边读书去了。他在对赵敏(详见拙著:都市系列长篇小说第二部)回忆起每年假期回到南正街家里,除了读书,唯一的任务就是教那个刚上幼儿园不久的关芳蔼写字。有时候写得累了,小丫头就会趴在大哥哥腿上睡一觉,以至于后来时隔二十多年在京城再见面,关芳蔼没有和其他人那样叫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领导人为首长而还是叫他大哥哥,首长的眼角居然会有了些湿^润,还是和当年那样将她轻轻地搂在怀里:“在京城,这里就是你的家!“

  王家三哥王大为是个人长的很帅、学习也不错、功夫也很不错的男人,在南正街上,除了那个被称为“和尚“的张广福(详见拙著:都市系列长篇小说第二部),就数我三哥名气最大。他是我的第一个体育教练,冬天的时候会带我到江边沙滩上练跑步,那可比在腿上绑沙袋还要困难得多,所以我才能在以后健步如飞;夏天会带着我到长江里游泳,后来得了个“沅江小龙“的称号也是名副其实。只是夏天的太阳太厉害,我被晒得脱了一层又一层的皮,我都有些看着害怕了:“三哥,这样下去,我不会变成蛇吧?“

  “胡说!你是人,人是热血动物,蛇是冷血动物!你说会不会?“三哥会冷不防地一脚把我踢到江里去,根本不管我的死活,而是冲着打着一把小花伞坐在岸边的关芳蔼问道:“小媳妇,你的五哥要是变成一条蛇你还要他吗?“

  “要!“小丫头回答得很坚决:“他就是变成一只蚂蚁也是我的五哥!“

  我们王家五兄弟虽然同姓,可却是三个父亲的种、三个母亲生的,年龄的跨度相差将近一倍,因为我的父亲是个跑船的,常年不在家,所以学校的家长会就会常常是我所称的大爸或者二爸去参加。大爸是个老实人,又是个工人阶级,开完家长会回来就是一个字:“好!“二爸是个干部,开会回来总会把我叫到他身边进行一番训斥,我就会毕恭毕敬的站在他面前唯唯诺诺。关芳蔼就会很羡慕,就会要求她的二爸也到幼儿园去参加她的家长会,当然有求必应,可是二爸开完家长会回来差点没笑死,说人家老师纳闷关芳蔼怎么会有两个爸爸?二爸说:“我给人家解释,我是小丫头的二爸,人家就表示理解:'你是她的后爸爸。'“

  我和关芳蔼的娃^娃亲其实不仅仅是女人之间的打赌,而是因为关芳蔼的爸爸虽然得了一个好看的小丫头,可却更喜欢我这个虎头虎脑的九斤或者叫罗汉的男孩子,就执意要把自己的那个女儿和我订下娃^娃亲。王家的三个大男人都感到有些突然、也有些为难,就以我们两个孩子相差八^九岁,年龄差距过大而婉言推辞,可是那个渔民却不依不饶,硬说八^九岁的男女差别根本不算什么,他就是喜欢我做他的女婿。而且还说我也很喜欢那个小媳妇,每天都会到他家里去陪那个连话都不会说的小女孩说话,当然还会去喝奶。

  就这样,南正街的所有人就都知道我莫名其妙的就有了一个小媳妇,大家就知道了我嘴边的那些奶汁是哪里得来的,就知道了关家夫妇对我的真心喜欢,自然也就乐见其成。尤其是那个小丫头慢慢长成了一个大眼小^嘴、粉^嫩好看、梳两个冲天小辫、像个洋娃^娃、一天到晚乐呵呵的小女孩以后,就经常有人逗她给他们的儿子当媳妇去,小丫头不干:“我是五哥的小媳妇!这是我妈妈和二妈妈说的!“

  “五哥说得真好听!“那个好看的田大妈(详见拙著:都市系列长篇小说第二部)抿着嘴在笑:“小媳妇,会唱《五哥放羊》吗?“

  “不会!“关芳蔼在奇怪的望着田大妈反问道:“我的五哥上哪里放羊去了?这么好玩的事怎么不叫我?我可以替他放羊嘛!“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开杂货铺的杨大爹(详见拙著:都市系列长篇小说第二部)自言自语的念着《道德经》,把关芳蔼叫到高高的柜台前,给她的小^嘴里塞了一颗大大的椰子糖,淡淡一笑:“不管你走到哪里,小媳妇都是她五哥的!“

  其实,在南正街的时候,我只有十二岁,关芳蔼那个时候也就是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什么都不明白,连男女之别都不知道,更谈不上男女之间的那点事,不过全南正街的人都知道小媳妇就是喜欢我,大家就会经常看见那个长得越来越水灵的关芳蔼会理直气壮的拉着我的手,经常把我带回她自己家里吃饭,渔民之家有的是鱼虾,加上她的父母本来就喜欢我,蒸炸烧煮烤,就会换着花样的弄给我吃。

  后来我就因此成了吃鱼高手,不能说很喜欢,可是我的朋友个个都说看我吃鱼就是一种艺术享受。一条全鱼在我的筷子上几挑几抖,就已经是半边香喷喷的鱼肉在手,放在嘴里一番咀嚼,香喷喷的鱼肉下肚,那些大大小小的鱼刺就被吐出来,那种技巧不得不叫人叹为观止,无人可以媲美。还有一个绝技是关芳蔼的爸爸交给我的,就是剔鱼刺,经过我的筷子一番摆^弄,可以保证碗里的鱼肉没有一根鱼刺,钟玉^卿后来眼泪汪汪的对关芳蔼诉苦:“先生走了以后,我就不敢吃鱼了,因为我发现自己已经不会剔刺了!“

  南正街的人都知道,我的二妈、也就是王家二哥、三哥的母亲邱老师(详见拙著:都市系列长篇小说第二部)最喜欢的是两个丫头,一个就是在她身边长大的杨婷婷,另一个就是关芳蔼。因为王家全都是男孩子,反而凸显出女孩子的珍贵:杨婷婷被视为自己的女儿,而关芳蔼被视为自己的媳妇,所以就一视同仁。几十年过去了,那些南正街的老人依然记得那个裙裾飘飘的邱老师牵着两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丫头从街上走过的场景。

  所有的看官都可以想象、也不难理解,当我知道那个羊城海珠北路所有人的心肝宝贝、佛爷的大小姐、那个既是太妹、又是拉拉、还是个瘾君子的漂亮女子、那个将要被我进行调^教的娇滴滴的公主叫关芳蔼、马上就明白了我为什么会和她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立刻就意识到她就是我在南正街的那个见到我就会笑逐颜开、大声叫着“五哥“的小媳妇以后所感受到的巨^大震撼,那就叫不可承受之重,不可推卸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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