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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小偷》九百八十八 后记

作者:我的洪荒之力 字数:3682 书籍:我不是小偷

  终于写完了,历时太久,感谢多位陪伴好友,以及无偿提供故事的朋友,把身边正在发生的故事,无私的分享给所有爱书的人!

  故事的起源,来自于报刊的一篇报道,具体真假,无从考证,但是我还是相信了一下作为记者的本分。故事是这样的:

  南方一个城市,有个小偷,因缘巧合,进了一处豪华社区,尽显溜门撬锁之能,误打误撞的进了一户人家,没想到的是,这户人家家里藏的现金着实不少,就像初入宝山的阿里巴巴一样,拎起口袋就装钱,总计“搬走”三四百万之多。对此,笔者也曾认认真真的核实了一下,一万元现金,都是百元大钞的话,一百多克,十万块钱,也有两三斤份量了。三四百万,也有将近一百斤重量了。

  如果只凭一句“芝麻开门”能够进出多次的话,我相信,这个小偷肯定能做一个标准的搬家公司员工。

  钱到手之后,自然免不了吃喝玩乐各种消费,白来的钱,花的就快,很容易被别人盯住,所以,被好事者举报了!关进派出所之后,简单审问,小偷全部坦白,希望从宽,而且在印象中,哪个小区、哪间房子仍旧记得清清楚楚。这么大的数额,警察自然重视,遂亲自带着小偷,上门核实查证。

  可是问题出现了,那户人家死活不承认自己家进了贼,丢了财物,损失了几百万现金。同时,不允许警察进屋深入调查,任由小偷指天发誓,还记得人家屋里的各种摆设、财物藏匿之所。

  后经调查,那户人家竟然是附近某地的一任官员,摆出身份,警察也就不再较真,悻悻然带着小偷回去了。

  故事到此结束了,笔者对于之后的事情没有再去关注,只是觉得前半部分已经足够戏剧性了。按照普通人的分析,家里藏现金,而不是放进卡里、存在银行,此事必有蹊跷,难道是----贪腐所得?幸亏警方没有再去追究,否则,真不知道这----神一般的助攻,到底是帮了谁。

  至于小偷的命运,笔者也就是猜测了一下,只是小偷认罪太早了,就算编个瞎话,也能搪塞一番。就说卖血、卖肾、卖器官挣的钱,警方怎么好查去呢?丢钱的不去报案,小偷又能说出来钱大概的出处,警方岂不成了----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

  就算是捡来的,谁敢贸然去领这么一大笔----失物呢?钱未必到手,却惹来了一身骚气,得不偿失。

  最后,警方估计也是一滩苦水要倒。抓个小偷,虽然惯犯,而且不能说明自己的钱财来路清楚、干净,并且承认是盗窃所得,理应把钱还给失主,可是失主却严词拒绝,根本没有这回事,这叫案子怎么发展啊?如果小偷想明白了,当场翻案,这钱是挣来的、捡来的,就不交公,谁能把他怎么样啊?尤其是,没有失主来领!

  本来明明白白、清清爽爽的案子,被其中交错的关系搞得烂泥一摊,真不知道警方在最后如何写结案,那些钱财如何处理……

  这就是本书的创作起因!

  至于大多数人对于小偷的憎恶,笔者深表理解。但是,看书读故事,只是表象,更应该去看看深层次的东西。

  很多人认为,写谁不好,写个贼,还要为小偷着书立传。这种想法从一开始就错了!

  第一段写胡大发出狱,类比于大学生毕业,普通人走上社会,社会是个复杂的大学,从学生时代迈向社会,需要走过很多坎坷。在学校中,有人学的是本事、知识、科学,有的人学的是如何混社会、如何交际、如何拉关系……

  同样一所学校,培养出来的不都是好学生,也有科技工作者、也有官员、也有普通劳动者、也有坏蛋、也有贪腐人员。如果非要把胡大发当做小偷的话,先要反省一下自身有没有小偷的意识。

  偷钱、偷物、偷财产,是偷;偷关系、偷信息、偷资料、偷客户,这么多隐形的盗窃形式,就不是偷吗?所以,没必要纠缠于别人的身份,先看看自身有多干净。类似于学校所学,老师教你请客送礼拉关系了吗?老师教你吃拿卡要了吗?老师告诉你做人要诚实、不要说谎、不要骗人,做人要光明磊落,每年还要学习**做好事……那么多教导,可就没人听啊?

  是学校的课程太落后,已经和社会严重脱节;还是我们混社会的路走错了呢?为了孩子尽快贴近真实的社会,学校要开设如何混社会、捞世界的课程,哪位家长会让孩子去学这些呢?

  第二段写胡大发在餐馆工作,类比于刚走上社会的孩子们,从基础做起,老老实实打工,踏踏实实工作,身边有些伙伴,也会发生一些事情,但是,绝不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这里能提现三观,但是却总结不出来,只在混沌之间。

  其中包括恋爱、友情,含着一段餐馆老板被骗的故事,这类事情在社会上并不少见,借助恋爱之机,骗财偏色骗物,然后一走了之。被骗的如果是女方,多数会打掉牙往肚子里咽,不再声张,很少会有人去报警,省得丢人。但是结果就是,骗子的胆子越来越大。

  有时候也很纳闷,女人到底是什么动物呢?怎么亲友劝说一万句,就不如骗子说一句话呢?这些人为啥就有这么大的魔力呢?也许是心结吧!被别人一下子捏到了痛楚,失去了任何的反抗,所托非人,结果只有一个悲惨。

  此段想要说明的一点,就是人与人交往最重要的是什么----信任!很多人哀叹,社会上坏人怎么这么多啊?要不丢东西了、要不被忽悠了、被骗了,好人,正能量都去哪里了?

  在这么一个互相之间诚信渐少的社会中,我们还能信任谁?都想找个老实人当朋友,只能证明老实人太傻、太蠢,也只能证明你想欺负老实人。都在用自私狭隘的眼光去揣度别人,自己不想被骗,相当强者,就拿老实人开涮吗?

  第三段写失恋、第一次捞钱,人生在世,谁没失恋过呢?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却被笔者写得太不正常了。不为财、不为房、不为追求、不为志向、不为彩礼多寡……而是为了胡大发的一段往事,为的是那个名声。

  也许这世上只有那些完美主义者才会理解笔者。分手理由千千万,这里编了一个最不可想象、最不合时宜的借口。不管怎么样,人生的各种味道,总要尝一尝的,恋爱与失恋,婚姻与离婚,成功与失败,得意与失意……尝尽百态,这辈子也没有白活,否则,还是有遗憾的。

  至于第一次非正常的捞钱,也是属于临时起意的。正常生活中,这类事情也不少见,平和的心态,却被突然发生的某些不公平所扰乱,气急之下,难免会做出超出自己想象的事情。

  前些年,那些民工们为了讨薪,爬上高楼、上到塔吊、过街天桥;官员的二奶收到了非正常的待遇,竟然主动去纪检委告发;某人受了委屈,开着车子上街横行,见人就撞,不问青红皂白;外卖小哥受了客户几句埋怨,一边偷吃外卖还要向快餐里面吐口水;学校、幼儿园的临时工,突然被告知岗位被顶替,职位被裁撤,拿起榔头就要给上学的孩子们做开颅手术……哪一件不是实事?

  凡此种种,多数是激情犯罪,也许几句话就能把人刺激到无可挽救的地步。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下,突发的激越表现,或者更明了的说:为了钱而铤而走险的不只是那些有职位的官员,普通人一样会赌!

  第四段写突发的感情生活、自我创业、被骗局捆绑,类比于工作数年的现代人,每人都有一个创业的梦想,想有一个温暖的家庭。

  创业属于正常要求,无非是做什么业务。但凡要和管理部门打交道的,而且有没有人脉的,想要办事,多数都要恭恭敬敬、满面陪笑,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一点还手之力都没有。这里只写了那些做老板的一点心态,想恭迎拍马,想建立关系网,想积累人脉,不使用一些非正常手段,恐怕很难成功。

  但是他们真的想这么做吗?笔者做过小生意,创业多艰,略微了解一些,忙前忙后还要做三陪,赔钱赔时间赔精力,真的很不愿意。试想,谁又愿意呢?老实做生意不好吗,非要搞一些歪门邪道,来点虚的假的。那时候,真的忘记了自己才是社会的主人,那些手握权力的部门长官,只是公仆而已。坐在那里是为了人民服务,转过身去就是为了人民币服务。这其中,只能感叹我们的公民意识了!

  至于其中的骗局,是前些年确实发生过的。退耕还林时代,有人在借此炒作,类似于现在的高利率诱惑,不管是投资股市、基金、私募,还是做些实业,他们给与的利息远高于银行的利息。你想的是高利率,人家贪图的是你的本金。总之,看不清楚的事情,不了解的事情,一定小心。

  第五段,写了一些日常小事,有些小局,对眼前正在发生的一些事情,摆出一些观点,也算是人的成长,三观更加清晰,思想的救赎吧!

  最近也到年底了,眼见得铁路上坐霸越来越多,看着那些老赖的视频,不觉得手指大动,写了一段贴近每个人生活的。也许你今天回家探亲碰不到这样的,但是谁也保不准等你返城的时候,就遇到以为类似的老赖。人要不顾及面子,脸皮,那就是无敌了。

  面对老赖,据理力争是必须的,但是往往无用,就像一则消息,坐霸老赖被正能量爆棚的一个小伙子揍了,可是自己却要搭进去六万元赔款以及半年监禁。对付赖皮,光有正能量是不够的,还需要智慧!

  最后一段,写的是心灵救赎,同时还要迈出去那一步,真的把自己再投入到熔炉中,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

  类似于毕业多年,每个人都事业有成,回母校看望老师,想一想当年老师的教导,也许历历在目,但是再看一看现在每天的所作所为,就像那则笑话所说:老师浪费了我的时间,教了我很多没用的东西,我还要恭恭敬敬的像虚伪的道德行礼,自己的子女不去学那些虚伪的东西还不行……

  也许某些人会在晚年总结一生,也许会有一些悔意,这就是很多功成名就的人物,不想让自己的子女走自己的老路的原因。郑智化有首歌里唱得好:说着言不由衷话,带着伪善的面具……

  笔者只想表述一个他认为正常的社会观念,他的三观,也许和学校教育时代的比较相近,和社会实际情况脱节严重,也许属于三观扭曲的那种,但书中对于道德的蹂躏,三观的剖析,都通过各种事例展现无余,也算是自我解剖吧!

  多年之前网传一个小视频,好像是北大的一个学生,叫----刘媛媛,一段演讲,包括自己的所见所闻,社会上的扭曲观念,自己对未来的认识,以及自己对于社会正能量的理解。时过境迁,过去多年,不知道当初身为学生的她,到了现在,为人处世是否有了变化,是否还在坚持她的理想社会。

  最后,回答一些评论。有人说,既然是偷,还要美化他干什么,总之是犯罪。尤其已经偷了,书名还写不叫小偷。

  在警察眼中,普通人在没有被证明无犯罪事实之前,都是坏人。偷钱、偷物、偷信息、偷情都算是偷,但是,不要只注意表象,忘记了自己平时工作中可能用到的手段。他们只看到了手段,没有看到目的。

  至于贼捉贼,也不是没有过,尤其是自发的,比如:天下无贼电影,说的不就是一伙贼的内斗吗!

  此书业绩一般,也许书中心理描写太多,又充满了非正能量,笔者也相信,很多想法切中了很多人的真实心理想法,而不是口头上的说法。既然和我想的一样了,我还看它干嘛?

  最后,时值年底春运,送给大家一个良好祝愿,愿所有要回家的人,都能顺顺当当的买到平价的车票、机票,过个好年!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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