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被迫接受了一个任务,是去刺杀一个名叫“屠九”的恶霸。传言他恶贯满盈,鱼肉百姓,经常干出强抢民女之事,是兰云镇赫赫有名的地头蛇。
对于这一类人,我抱着一种冷漠的心态,我很乐意除掉他,至少我不会因为他的死而感到愧疚。
一天夜里,乌云遮月,大雨倾盆而下。
屠九的“宫殿”虽有三十名守卫不停的巡逻,但在这数日的观察中,我看到了机会。我巧妙的避开了守卫,来到了屠九的房门外,可奇怪的是大门是敞开着的,而我隐约间闻到了一股浓密的血腥味。
我轻声慢步来到屠九的房门前,望眼看去,一颗刚被人斩下的头颅抽搐着,殷红鲜血洒落了一地。
房间里很暗,但那颗滚落在地板上的人头,我却看的清清楚楚,那是屠九的脑袋!竟然有人抢先了我一步。
他大口喘息着,浑身颤抖着,他那柄沾血的剑刃缓缓朝一名美妇指去。
“啊......不,不要杀我......”他那凶狠的眼神,强大的气势,直接将那名美妇吓晕了过去。
“有点意思。”我微微一笑,吐出了声来,也惊动了他,现在想想那时候的我可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啊。
“谁!”他低吼一声,手中的剑刃飞快朝我指来。他所散发出来的气势,让我心中骇然,这是一股王者的气息。
在他转过头来之时,我看清了他的样貌,那是一张年轻而又英俊的面庞,他大约在二十一二岁左右。我被震惊住了,他才这么年轻,竟然拥有如此的强大的气势,更让我惊讶的是他竟然没有惊动任何人,便将屠九秘密刺杀。
我沉默了良久,这才开口说道:“一个和你目的相同的人。”
“哦?是吗?”他显然有些不相信我的话。但他仔细观察了我的衣着,与手中闪烁着寒芒的剑刃后。随后他那紧绷着的精神这才得以缓解,从这一点我就可以看出,他没有杀人的经验。
待他缓缓放下手中的剑刃时,我带着钦佩的语气,说道:“不得不说,你是我见过最有潜力的年轻人,不过现在看来,你得先学会保持冷静。”
“哼!我可不用你教。怎么,你也是来这里为民除害的?”他稍稍冷静了下来后,对我说道。
我微微摇了摇头,自嘲道:“我只不过是一个杀手,上头下领命,我就去杀,可没有你那么身怀大义。”
“既然如此,那你为什么还要与我说这些?你的目标都已经死了,你还不快逃?”他微微一笑,显然对我杀手的身份很感兴趣。
“在这么血腥的场景下,亏你还笑的出来啊。”我笑着说道,刻意避开了这个话题,雨声很嘈杂,所以我们的对话没有引来守卫们的警觉。
“你难道也不是一样吗?”
“实不相瞒,我想和你交一个朋友,在下鬼子屈。”我自报姓名后,将手中的剑刃插回了剑鞘中。
“李开宇。”李开宇回答道。随即来到我的跟前,他的个子比我稍稍矮了一点,但我相信要不了几年他就会超过我,无论是哪方面。
下一刻,李开宇神色突然大变,随即肃然说道:“看来,我们有麻烦了。”
“不如我们玩点儿有意思的,你看如何?”说道此处,李开宇的嘴角处浮上一丝邪笑。
“哦?”我微微皱了皱眉头,看出了他的心思。
“这里的守卫一共有三十一人,不如我们来一场死亡竞赛。”
“不知怎么个比法?”我配合着他的话继续说了下去。
“谁杀的越多,便为兄长,你看如何?”说道此处,他浑身颤抖着,显然他已经有点儿按耐不住了。
“那就开始吧!”
我承认这有点幼稚,但当时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要和他比这一场。虽然这不是我的作风,但屠九这种人的护卫又能是什么好人呢?
那一夜,我凭借着高超的技巧与经验杀死了十九人,但我的心情却是十分愉快的,一点儿也没有感觉到一丝愧疚。
从此,我便与开宇老弟的关系十分要好,常常已书信往来,我之所以退出黑血堂,与他的大义脱不了关系。
——————
“走吧,趁着夜色。”我再次整理了一下衣物,率先走去,李开宇紧随其后。
每当我有离去之意,我都会习惯性的整理一下身上的污垢,这是我在黑血堂生涯的前五年中留下来的习惯。以前的我行事作风可不怎么隐蔽,都是找些人少之地,一顿大砍大杀罢了,所以我常常会整理衣上的血迹,好隐蔽于人群之中。
途中,李开宇询问道:“鬼兄,他难道就这样轻易的放过你了?这其中会不会有诈?”
我摇了摇头,否认道:“这不是大师哥的作风,也不是黑血堂的,我们暂且安全。”我停下了身子,向四周望去。
“怎么了鬼兄?”见我停下,李开宇问道。
见四面无人,我轻声说道:“我的钱你放哪了?”
“我埋在了前方百里地外的沙漠中,除我之外不可能有第二个人知道。”李开宇向前方广阔无边的沙漠中指去。
此话一出,我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我的心情一下子就跌落到了低谷,神色也显得有些沮丧,我苦笑道:“开宇老弟,不是为兄瞧不起你,沙漠中风沙一动,地形就会有所轻微的改变,我们再去寻找恐怕就犹如大海捞针了。哎.......”我叹息一声,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鬼兄,你就这么不相信为弟?”李开宇出声质疑,他的神情显得有些不悦。
“诶!开宇老弟,我不是不相信你,而是这里环境恶劣,白天风沙漫天飞。而沙漠中的场景相似处极多,我怕这时间一长,你所埋钱之地也会有所改变。”我劝说道。毕竟为了区区财物,伤了和气实在是太不值当了。
“哈哈!鬼兄,不必惊慌,你且随我来。”见我一副担心的模样,李开宇放声豪笑,他的眼中依旧充满了自信。
“一年前我独闯北帝龙潭,虽然没有遇到什么大机缘,但也寻得了一门奇异道术。”李开宇见我还是不放心,便将其中缘由一一道来。
“哦?这门奇异道术是?”我的心中又再次燃起了希望。
北帝龙潭乃上古龙帝安葬之地,其中险要诸多,时常随着死亡的危险,但其中藏有龙帝传承,可千年过去了却无一人获得其传承,渐渐的北帝龙潭变成了一个传说。
“此术名叫《战天术·血篇》,只要沾染上我鲜血之人,或者物。无论多远我都能感应到,只可惜此道术只不过是一些辅助类型的道术而已,并无大用。”李开宇虽然描述的很平淡,但我却对这等道术的玄妙感到害怕。
试想一下,我若沾染上了李开宇的鲜血,有招一日他想杀我,无论我躲在何地,都会被他寻到。那我则将永无安宁之日,且这只不过是一门道术的残篇,若是全本被人寻得难道真能与天战不成?
“战天术!?”我好像想起了什么来,我在黑血堂学习道术之时,曾听我的导师提起过这“战天术”的来历。
“战天术”乃上古“战天王”周潇卓所创。其道术邪恶狠辣,主攻杀伐。常年习之会逐渐改变人的心智,有“不战必死,战者必疯!”之说。当年周潇卓无敌天下,便与天而战,最终被一道雷霆所杀,从此“战天术”就此消失于人世间。
“难道鬼兄知道这“战天术”的来历?”李开宇见我陷入沉思中,便出声询问道。
“恩。”我点了点头,随后劝说道:“这门道术太过邪恶,你还是不要知晓他的来历较好,开宇老弟待会儿找到了我的钱,就不必再习了。”
我害怕李开宇听得“战天王”的事迹后,一时冲动便意图将这血篇全部习完,毕竟这等道术太过邪恶,我怕会对他的心智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