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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武侠之黄粱梦》第二零一章 十里坡偶遇

作者:超级黑熊精 字数:4317 书籍:纵横武侠之黄粱梦

  第二零一章 十里坡偶遇

  风和日丽,暖风吹拂。

  迎着朝阳,几个人影在繁华的街道上留下了长长的身影。

  赫然便是丁一几人,除了丁一和巫行云,跟随着的还有王明和陆仁甲。

  时迁本来也想跟着的,但是空空门现在太缺人手,他只能到处的去忙活。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说的一点都不错,就连摩尼教的所在都是他打探出来的。甚至为此不惜犯险,深入皇宫大内,总算探听到了江南那边的摩尼教的讯息,甚至还找到了一些另外一个更为深藏的摩尼教的讯息。

  他将两个消息都告知了丁一,其中后面的摩尼教的消息是黄裳留下的,据说已经迁徙去了昆仑山附近,想来这想要起义的并不是这个摩尼教。

  于是丁一便带着几人往江南去了。

  丁一在京城也待了许多天了,这些日子中和故人好好的相聚了一会,心中那种孤寂感渐渐的消散了。

  而且还在此期间,找风启详谈了一晚,感觉到风启实际上是个很实在的人,他的理想很简单,就是能够活下去。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为了更好的活着,只要不被他人杀死,可以活下去便足矣。说他没心没肺也好,说他冷血屠夫也罢,反正直到那个女子出现之前,风启便是一把散发着无穷寒意的宝剑,不惜为了自己的生存杀掉所有威胁与他的人!

  为了能够从无数的孩童中活下来,他可以仿佛毒蛇一般的杀死其他孩子,只为了清风楼给出的每天,每个小组优胜者的那两个窝头。

  为了能够从无数的杀手中生存下来,他不得不研究怎么样才能更有效率的杀人,不得不接受各种各样的委托。因为他知道只要他这把剑不再锋利,迎接他的便是死亡和毁灭。他不是没想过逃走,但是那些逃走的人,无不是被分尸摆放在了院中,这血一般的教训让他心中想去反抗,想要挣扎,却又是如此的无可奈何。而且他还要面对着那些武力高强的接下的任务高手,还要想办法将他们杀死,让清风楼知道他还是一把锋利无比的剑。

  如果没有那个温柔似水的江南女子的出现,或许风启就会这样一路走下去,给别人当一辈子的刀,直到他再也无法杀死对手后被默默的销毁。

  但,一个水一般的女子,一次偶然的邂逅,一个热腾腾的馒头。

  将那被封在了层层寒冰之中的心,再次的燃起,跳动!

  仿佛重生一般的感觉,让风启第一次敢于对任务说不!只因为他有了感情,他寻回了自己的感情。

  而这样的风启,却正是丁一所真正欣赏的,所以他传授给了他一招,一招剑法却已经足够他去领会其中精义了!

  剑出无情,无情剑!

  江守鹤顿悟之前最强的杀招,他冷面阎君的名声便是由这无情剑带来的,直到他日后又渐渐的找回了自己的感情,悟出了更高的寄情于剑!

  丁一对风启说:“什么时候,你能够领会到这无情剑中的深情,那便是你涅磐重生之际!”

  风启不懂,他只觉的丁一的一剑如霹雳一般的让人无法可挡,那快到极致的剑法,为什么还不是极致。因为他才刚刚寻回了感情,自然不清楚这杀人工具一般的剑对他的意义,只有等他明白了其中的意义,他自然就能悟出无情剑中的有情剑!

  丁一对风启只教了一招,因为他相信只要风启能够悟出,那今后剑道一脉必定会再次出现一个绝世剑客!

  他因人施教,如王明那张飞般的性格,又还有着一颗细腻好武的心,他便将他带在身边,另一方面他却只是教王明身法和步法,刀法之上却不过是指点!

  因为每个人的习惯、性格、内力各有不同,武功是因人而异的,只有自己的最适合自己的,才是自己的功夫,哪一位宗师不是到了那境界后就自己创出了独属于自己的武道,即使这门功夫只能是他自己会,但却是如此的浑圆如意、融会贯通。

  而对于陆仁甲这个小家伙,却是先教了他一套基本内功心法和一套最简单不过的刀法,还督促他不要忘却基本功的修炼。他此时正是打下扎实基础的最佳年纪,只要根基打好,今后凭借着他那无双膂力,修炼起刀法来,必定是事半功倍之效。

  相比起丁一等人,周侗想来也没办法来,他的两个徒弟正是修炼到了关键之处,唯一的被他扔给丁一好好调教的史文恭,却早已是一身的功夫,被丁一当作了先锋官,去前面探路了。

  这官道之上需要他探路吗?而且,还不允许他骑马,所要的不过是磨一磨史文恭的那暴躁脾气罢了。

  京城外十里处,有一处十里坡,这里是一个小山谷。往来的路人便会选在在此歇上一会,然后一口气赶到京城,或者去到别的地方。

  所以此处地方不打,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那山谷口便是一座凉亭,凉亭后靠着山林的便是茶似酒坊,便是那客栈都有一座!

  等丁一几人施施然的到了京城外的十里坡处,远远的便能看见史文恭在凉亭之中歇息。看样子,似乎在和人闲聊,在他身边正有几个大汉正绕着他,抱拳说着什么。

  丁一甚是好奇,这史文恭天王老子的性格,也就是自己以武力降服了他,又有他师傅周侗的说与,才会听自己的话,却什么时候这般好相处了?难道还真是跑了几里路,性格就被磨平了?

  脚下加快了几步,来到近前,却只听人道:“啧啧,好汉好功夫,可否来我曾头市做个供奉、教头?”

  丁一走得近了,眼光绕过了众人,正看见不远处的地上一只巨虎趴在那边,额头中一只长箭深深的嵌入其中,一点献血在那黄色的皮毛上溢出,显然被高手射中,一箭致命!

  这时候被人拍马屁的史文恭看见了丁一,分开人群走了出来,丁一的实力他可是清楚得很,那是拿下他跟三根手指捏田螺一般,稳拿把攥!所以也不敢放肆,更何况,还有更可怕的那大姐头巫行云在后面,比起丁一,他更不想面对一个武艺高超到过分的绝色女子。

  对着丁一抱拳道:“丁老大!”然后引着丁一就走进凉亭,又出去将巫行云迎了进来,这才自己坐下。

  丁一指着老虎问道:“这是怎么回事?这箭法不错,是你所为?”

  史文恭得意的点点头道:“我来的时候,正看见这畜生要伤人,便远远的给了它一箭。”说到这比了比四周的人道:“然后他们见我武艺不错,弓马娴熟,便想引荐我去那什么曾头市当个教头,对吧。”这最后两个字却是问向了边上的一个大汉。

  边上的人见丁一身高体壮,不怒自威,端的是好一条大汉,那走过来的女子又是如此仪态万千,美艳不可方物,心中知道这几人必是大有来头的人物。人群中一个留须中年男子却是暗道:如若请了这么一批人回去,那主人必定大为高兴,曾头市也能如虎添翼,主人必定能够在中原大展宏图。想到这便说道:“这位好汉,箭术通神,救了我等性命,却让我等好生感激,所以才会如此询问,还未请教阁下是?”

  丁一抱拳还礼,道:“见义勇为而已,何必如此客气。”

  这中年男子道:“要的,要的,虽对诸位高手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却是救了我等性命,怎能不感激。”顿了顿有引着史文恭道:“不知诸位要去何处,如若不急,可否随某人一起回村,也好让我禀报我家老爷,好好款待一下救命恩人。”

  丁一挥手道:“不用了……”

  却话还未说话,就被史文恭抢道:“丁老大,我看他们也是盛意拳拳,便去一番又有何妨,反正那地方,我刚问了一下,离此却也不远。也不过两三日的路程罢了,听说是个大金国的富商建立的村子。”

  丁一道:“两三日?”

  史文恭一愣,道:“至多四五日,便在济州府。”

  丁一还要说话,边上的中年男子道:“几位如此威武不凡,这位姑娘更是美若天仙。倘若能够去到我那小地方,必定会使我那村庄有焕然一新之貌。何况,诸位的相助之恩,却是不能不报,我家老爷却是经常跟我们说,这行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个‘义’字,诸位如果不肯应允,小的这厢回去了一说起这事,必定会被我家主人责怪,说我不顾这救命大恩。”顿了顿又道:“刚才这位恩公,小的见他武艺高强,更是想请他回去做一方教头,保土护民,还有奉银,却也是一件好事,却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这中年男子虽然不会武,但是从他主人那里他知道这练武没有一定的财源,根本没办法坚持下去。在镇上,因为他主人做人参买卖很是赚了一笔钱,凭借着这些钱门下请了不少的护院,当地的官府见了他都要给他行礼。所以他才会、才敢在这个时候邀请丁一等人,因为他知道一般来说武林中人很少会有谋生技能,一般性钱财的所来都是江湖上的救济,亦或帮人走镖、护送的来的赏银。下做点的便是做做梁上君子,也是有的!

  史文恭点点头,他为人骄傲,但偏偏喜欢听好话,这中年男子的几句马屁下去,立刻便将他拍得晕晕的了,如果不是还有丁一等人,怕是早就跟着这中年男子走了。

  丁一想了想,道:“是什么地方?”

  中年男子听见丁一提问,暗道:有戏!立刻回答:“小镇唤作曾头市,我家老爷便是镇上的曾家庄庄主。”

  丁一疑惑的道:“曾头市?似乎未曾听说过。”

  中年男子骄傲的说道:“却是我家老爷给改的名字,当地官府过了堂的。”

  丁一道了声:“好大的权势,便去看看也好。”心中实际上是在想,这等权贵说不准便是为祸一方的豪强,自己过去一探究竟也好。如果当真是凭借着权势为祸乡里,那自然是杀一儆百,如果没有此事的话那最好。想到这,点点头道:“既如此,便随你等前去瞧瞧。”

  中年汉子喜道:“好咧。阿三,把马车驾来,请小姐,孩子上车。”对着巫行云和陆仁甲说道,又说:“三位好汉,那边有快马,可供我等骑乘。也是运气,我们才到汴京做完生意,这些马匹却是空了出来,这真是天定的缘分啊,便是老天爷知道几位好汉会来,所以特意让我等早早的卖出东西,将马匹腾出。”

  史文恭哈哈一笑道:“你到是能说会道。”指了指那边的大老虎又道:“这大虫可莫忘了,却也是一笔钱财。”

  中年男子听见史文恭的话,却是心里一喜,好,不怕你说,怕的就是你不提。你提起了,便说明你也是缺钱的人,那说服你做教头,我也更有把握了。

  却哪里知道,史文恭倒不是在乎这些钱,不过是想着这老虎卖掉了还能让弟兄们好好的吃上一段时日。平日里因为他箭术高超,师傅给的银子花完后想要喝酒什么的,便会自己去周边猎些猎物来以作酒资,正是在京城习以为然了。

  丁一跟巫行云道了声:“先去这曾头市看看,再南下去找那摩尼教。”

  巫行云自然不会反对,点点头,看向那马车,虽然不算太华贵,但是却也是不错了,里面软席铺垫,另有羊皮背靠,边上还有个小抽屉,里面似乎还有着一些肉脯、果脯和美酒。此时里面也没有人,想来原本是这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乘坐的,现在却因为要拉拢丁一等人让给了她,她自然不会不好意思,将羊毛背靠往边上一放,大大方方的就坐了进去。

  不过陆仁甲这个小家伙却是道:“我是男子汉,不坐车,我也要骑马。”

  丁一呵呵一笑,道:“你也要骑?你不怕吗?这些可都是北地上等的骏马,脾气可不好呢。”他说这话实际上也不过是吓吓他罢了,这些马被用来运货托物,哪里还可能有什么倔脾气。

  小家伙一昂头道:“不怕,我又不是没骑过。”

  这时候,边上的中年男子脱口赞道:“果然都是好汉啊,这英雄出少年却不是胡说的,来人啊,给这小英雄也牵匹马来。”

  他话音落下自有人去把马牵来,他们本来在此歇息,因为商队中有人在用火加热肉脯来吃,因此招来了这不知哪里跑来的饥肠辘辘的大虫,却正遇到了史文恭,所以没有一人受伤。这些人心中对于救下自己性命的史文恭几人可是感激的很,当即一枣衣汉子牵着一匹马过来了。

  还真如丁一所说的这般,这些马都是高头大马,本来就是北方的两种军马,却是因为这曾头市的曾家主,用自己的人脉托人采购来的。小家伙虽然长的壮实,但这厢一比,却是才到马背的个头。

  不过小家伙可一点也不觉的有什么不行,一手抓住马鞍子,脚下一用力,轻巧的一个翻身就上了马背,然后扬起马鞭叫了声:“嘘……”这马便往前走了几步,小家伙借着这几步却是已经将自己调整到了一个最轻松的坐姿,道:“怎么样,我说我会骑吧?”

  众人看他还真不是在吹牛,这一手马术虽然不及丁一等人,却也是不差,那动作的生疏、滞碍,想来是他身高不够所致,不然的话这上马扬鞭必定更加轻松自然。见他这么一个小孩,操控着大马走了几步,当即就齐声喝彩:“好!”

  这下小家伙更得意了,丁一也点点头,这便是瘦猴的功劳了,这基本功的马步练得不错。不然的话,纵使他小小年纪就天生大力,不懂马术,不通马步的话,骑马只会让他更加的吃力、疲累。

  中年男子看见陆仁甲驾马一溜烟的绕着前面小跑,眼中却是闪过道道精光:这几个男男女女,都是如此的不凡,如果当真能够收为门下,家主的实力想来绝对可以更上层楼,将曾头市扩张出去百里也决不是什么难事,到那时候几大教头练兵,家主坐镇,外有商队运作,那便是一个小型的王国,却又有何人敢来管?

  想到这,急着回家的念头更胜,在旁人的帮助下上了马道:“诸位,我等这便上路吧?”

  丁一点点头道:“走啊,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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