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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简》第一百一十九章 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作者:又夏浮生 字数:2795 书籍:余简

  我搓了搓裸露在外面的手臂,一只手支握着伞柄,快速在雨水中奔跑着。

  原本灰蒙蒙的天没坚持多久,顿时下了一场秋雨,冷意一点一点的从脚底传上来,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路面上积了不少雨水,白色帆布鞋快速在雨水中踩踏过去,溅起的雨滴打湿了一小片鞋面,留下深浅不一的痕迹。

  雨声拍打着伞布,伴随着风声从耳畔刮过,安静的校园小道内,只有耳边不停歇的风声。

  我微抬起头看向文科教学楼延伸出来的台阶,两节暴露在外面的台阶,已经被雨水打湿。

  风一吹,雨丝就会改变轨迹,走廊上台沿前,也被溅上了雨水。

  两个打着透明雨伞的女生从我身旁走过去,手中举起的雨伞,不小心碰到了,顺着伞身滴下的雨水,“啪嗒”落在满是积水的路面上。

  我踏着路面上的雨水,微微抬高手里举着的雨伞,踏上被雨水打湿的台阶,走上教学楼的走廊上。

  站在一楼楼道口,甩了甩雨伞上的雨水,将雨伞整理好后搁置在一旁,双手用力搓了一下已经起鸡皮疙瘩的双臂,微微整理被雨水打湿的头发。

  十一月初,北京的天气时好时坏,连续两天的降雨,将学校的树木,叶子全都吹掉了不少。

  我理了理额前湿润的头发,睫毛上沾了不少雨气,视线有点朦胧模糊,抬眼看着前方被雨气笼罩的利秀,无论从哪个角度观看,这样的利秀多了几分神秘朦胧的美。

  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短袖,下身一条洗到发白,膝盖破损严重的牛仔裤,和一双已经被雨水打湿的帆布鞋,看不出它原有的颜色。

  头发湿漉漉的贴在背后,站在这里,活脱脱像流浪人,更像个疯子。

  十足的疯子!

  被收好立在一旁的雨伞,雨水顺着伞身流到地上,地面上顿时流淌了一地的水。

  明明打了伞,却像个没打伞一样。浑身上下瑟瑟发抖的站在风口,一阵阵风从身上刮过,留下一阵阵寒意。

  我伸出手,准备拿雨伞,从楼梯上走下来的保洁阿姨,手里提着水桶和拖把。抬眼看向教学楼外,黑色伞面映入眼帘,伞微往上抬,露出一张干净帅气的脸庞。

  即使有天气阴沉,依旧遮挡不住他自身散发出来的闪光点,像是行走活的一幅画,一幅只愿岁月静好的画。

  保洁阿姨走下楼梯,提着的水桶放在我身后,声音粗犷的在背后响起。“哎呀,我说这位同学,你看你伞上的水,都流到地上了,待会有同学走这里过去,不摔倒才怪……”

  我拿起雨伞,顺势往一边挪了挪,面无表情的听着保洁阿姨絮絮叨叨的声音,像是上了发条,停不下来了。

  顾言抬脚迈上走廊外延伸出来的台阶,站在走廊上收了伞,用力的甩了几下伞上的雨水,将伞叠好走过来。

  边拖地的保洁阿姨,声音还在持续着,顾言朝我走近,我伸出食指放在嘴边,示意他小声点。

  他心领会神的点点头,站在一边等保洁阿姨将地拖完,听着保洁阿姨的“教育”,纷纷朝我投来“厉害了”的目光,眼睛闪着亮光,一脸崇拜。

  等保洁阿姨将有水迹的地方拖完后,提着水桶离开,顾言这才将拿着雨伞的手臂微微放松下来,

  “你这几天都去哪了?老是不见你人影。”

  “医院。”

  他伸出手,将我被风吹乱的头发整理好,眼神始终是那么柔和。“太勉强的话就不用去了,你也没有那个义务。”

  我抬眸看向顾言,被雨水打湿的睫毛,沾了一层雾气。此时站在我面前的顾言,柔顺的黑色短发衬托下,一双比林间的小溪还要干净,透彻的双眼,此刻映出了我的影子。

  我从来没觉得勉强或是某种义务,甚至这成为了一种日常习惯,尽管我所有的习惯来源于不好的兴趣,在没有太多的因素下,或许会换一种习惯。

  “顾言……”我的声音很轻,说出的那一刻就被走廊外的雨声掩盖住,不留一点痕迹。“你不是常说,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太多人,都是怀着一颗仇恨的心……放下使自己,是别人感到快乐。”

  “可你从来没有放下过心中的仇恨。”他的双眼直视着我,如盯着猎物的捕食者,没有一丝可以逃脱的时间。

  “那些是我的噩梦,我的深渊。”语气平静,像是在阐述表达某件无关痛痒的事情,面无表情的将视线从顾言的脸上移到外面,下了一层水幕的雨水,遮挡了视线。“这件事是我咎由自取的,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选择照顾他,是因为我欠他的人情。”

  “你是知道我的对吧,我不想欠别人的。”我又问了他一句,将手中折叠好的雨伞打开。

  他退后一步,转动着视线。“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是你老是这样往医院跑……”

  他后面的话刚到嘴边又被咽了下去,永远的压在心底。

  我抖了抖手中的雨伞,抬脚走出楼道入口,站在走廊上看着被雨气笼罩的利秀,撑开手中的雨伞。

  “总比我老是泡在网吧好,人要学会换位思考,不然,长期下去,你会苍老十岁的。”我微转过身,朝顾言摆了摆手。

  雨势已经小了很多,踏着积满雨水的道路,朝着学校食堂的方向走过去。

  展开手心中攥着的纸条,上面记着时珩最常吃的几道菜,却是他的主治私人医生告诉我的。

  买好了饭,打着雨伞离开利秀,搭乘一辆出租车朝时珩所在的医院赶过去。

  这几天的确是太老是往医院跑,经常值班的护士,都已经开始认得我了,却总是被误认成我是时珩的女友!

  两个平行世界的人,就好比被亿万彩票砸中一样,机会渺茫到可怜,甚至没有机会。

  我和时珩也是这样,生活在同样的地球上,却有着不同样的生活方式,之所以组成一团,因为有某些可以利用的价值。

  比如他帮我逃课,我帮他解决烂桃花。

  我走进电梯,按下楼层键,左手提着两三袋午餐,全都是买给时珩的。

  电梯门缓缓打开,抬脚出了电梯,往302病房走,刚到病房门口准备开门,却听见里面传来说话声。

  透过病房门上的玻璃,好奇的像里面张望,只见一个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中年男人,背对着我站在病床前,身旁跟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孩。

  断断续续的谈话声不断从门缝里传出来,想要将耳朵贴在门上,以方便自己能听的清楚,却又放弃了,怕别别人发现自己偷听,那可就尴尬了。

  秉着中华传统美德,一直站在病房门外等着这场谈话结束,却不料竟然会碰到曾经有过一点小过节的男生,自己却偏偏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

  都说仇家见面分外眼红,大抵是这个意思,从见到那个男生的第一眼起,顿时就觉得自己和他合不来,莫名有种想要揍他的冲动。

  时珩住院四天,前前后后来探望他的亲朋好友,多到数不胜数,真正我见过的还真是没有几个。

  能够记住面貌的人,恐怕就是时珩的父亲和那个年轻女孩,给我的印象颇为深刻。

  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还是从在酒吧曾见过的女孩口中得知的,那个一味的讨好时珩,却总是得到时珩冷漠对待的女生。

  她唤他秦陌,声音一如既往的好听。单纯的双眼里,含着淡淡的忧伤和担心,却在垂眸的那一刻,将所有悲伤的情绪掩藏在眼角里。

  我盯着对面穿着一身黑色夹克的男生看,努力搜索着自己是在哪里见过他,或是和他有什么不愉快的交集。

  被一个女生盯着看的秦陌,莫名的觉得一阵不爽。露出他吊儿郎当的样子,言词颇为毒舌。“我说你一个女生,眼睛别这么直勾勾的盯着我看行不!你不害臊我都替你害臊!”

  我终于是想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他,不管隔了多久,他犯贱的性格果然有精湛了不少。

  “三院的院长安全格局还真是够假的,这样就把你放了出来,难道不怕危害到其他人。”

  秦陌总是反应慢了半拍,才理解我话里的意思,暗含嘲讽,却让他接不下去了。

  他额头上的青筋暴起,双手紧握成拳,在下一秒即将发怒的时刻,被树雾拦了下来,一两句话直接将“暴走”的秦陌平静下来。

  秦陌冲我比了比紧握成拳的拳头,咬牙切齿的说:“要不是看在你是女生的份上,我早就让你现在送进抢救室了!”

  我冷哼了一声,讥讽的笑容挂在嘴边。“的确让医生给你做个开颅手术,或许还有机会挽留你的智商。”

  秦陌刚想在说什么,已经做好了准备反驳我的姿势,病房门被打开,走出来两个人。

  这是我第二次见到时珩的父亲,冷峻的面貌不苟言笑,即使在面对自己的亲生儿子,脸上也不会有一丝松动的表情。

  秦陌收敛了嬉皮笑脸的表情,规规矩矩的喊了一声“伯父好。”

  树雾甜甜的笑容挂在嘴边,同样喊了时珩爸爸,却比秦陌更加亲切。“舅舅。”

  时父冲他们点点头,自己一个人率先离开病房外的走廊上。原本跟随时父的女孩,朝我走过来,笑容优雅得体。

  “你好,我是时珩的姐姐,我叫时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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