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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修八荒》第一百七十八章 血魔真身

作者:漫漫路如血 字数:1940 书籍:散修八荒

  韩胜飞往天柱山时,全西南的修士都松了一口气。

  乌云散去,朝阳高升。虽然云海宗险些被夷为平地,好在有护山大阵的阻拦,只是荡平了表面,修士们躲在地下很安全,只有三焱一人伤亡。

  在藏宝阁底下,每层都有强大结界阻拦。在最底层,近百位西南互助联盟的修士交头接耳。一位修士脸色微白道:“云副盟主,这位上仙究竟是谁?与三焱有何仇怨?”

  “我怎么知道?!”云澄面沉如水,昨晚三焱匆匆赶至云海宗,强行要提前服丹渡劫,甚至不惜答应贡献一份崆峒的绝品功法。他立即召集全体门派代表,让他们连夜把丹药送到云海宗,结果三焱才刚开始渡劫,就冒出来一个绝世高手,将其击杀。早知道三焱会死在这里,他丹药就不该拿那么多!

  这次三焱渡劫,云海宗出了大力气,许多太上长老连祖传的珍品都贡献出来,只求能亲眼目睹万仙盟第一真君渡劫。同为化神,他们想从中获取渡劫经验,毕竟这世间化神众多,可合体有几人?

  秉光忽然开口道:“刚才他们二人交战时,我隐约感应到蜀山上清剑的气息。”

  “什么?”

  修士们震惊至极,议论纷纷。

  “清松掌门已死,谁还会用上清剑?”

  “真传弟子,别忘了掌门的真传弟子也可以修炼!”

  “可清松的弟子道匀道卢才是金丹,怎么可能战胜三焱真君?”

  眼看场面越发纷乱,云澄呵斥道:“诸位好歹也是一方强者,如此失态成何体统?”

  “没错,”秉光淡淡道:“我们的重点应该放在蜀山为何与崆峒相斗,而我们西南联盟,又能从中获取些什么?”

  修士们的眼睛闪闪发亮,四大仙门内斗,对他们而言正是好事。仙门已然失去名望,再陷入争斗丧失民心,必然会为他们所用。

  这世道风水轮流转,也许下个带领修士一统九州的组织,就是西南联盟!

  ……

  韩胜来到天柱山时,阳光正好。他看着地上焦黑的土地,心中一阵酸楚,当年散修盟冒火冲锋的场面在他眼前再度重演。

  韩胜沿着一条路慢慢向东,在那里,云四背着他连滚带爬,哭喊着叫他不要死,最后被三焱一指爆头,神魂俱灭。

  韩胜拳头握紧,三焱的头颅猛然爆裂开来,脑浆鲜血细碎地散了一地。他信手一挥,方圆百里的灵气没入大地,土壤翻动,把上面的焦土和血腥埋在地底。

  “云四,这是送你的礼物。”韩胜看着面前新鲜的土地,轻声道:“你被三焱杀了,现在我也把他杀了。”

  只是,为什么还这么悲伤?

  昔日的一幕幕在眼前掠过,有一群底层的散修,发誓打倒天下门派,建立桃源仙境,功法灵石共享,人人逍遥自在。他们计谋百出无所畏惧,敢与天公试比高,即便死亡临近也放声大笑。

  他们,不信命。

  韩胜蹲下身去,肩头剧烈耸动,大滴大滴的眼泪落在地上,直到现在他才明白,自己为什么开心不起来。

  从觉醒天命神通后,韩胜就再也没有开心过。

  他变得无比强大,挥手间天地变色,一眼就能让真君吐血。多厉害啊,韩胜已经天下无敌了。

  只要他想,随时可以赶往东荒,把那些神仙妖魔杀得干干净净,。血魔王算什么,能敌得过自由意志吗?只要韩胜陷入沉睡,他的元神可以格杀擒拿任何生灵!

  唯一的代价是,他信命了。

  只要讨得父神欢喜,就能拥有至强的神通。当年的苦难修行,在天命神通面前,就是个屁!

  你拼命努力一辈子,敌不过他有个好爹。

  韩胜曾经幻想打破这一切,他带领着散修盟试图改变世界。可现在,他有个全世界最强的爹。

  真是绝妙的讽刺。

  他可以一个人打倒所有门派,然后再一个人重建散修盟。等将来的散修盟日报进行采访时,韩胜会说:“曾经我和你们一样,在肮脏黑暗腐败压抑的作坊中工作。后来我勤学苦读奋发图强,冒着致命危险自行筑基,然后带领兄弟们开辟桃源仙境。即便被暴戾残酷的三焱打倒,我也不屈不饶,最终灭杀三焱重建散修盟,再创新天!”

  鼓掌声绝对很热烈,那些被言语打动的散修,恐怕要热泪盈眶,把他视为偶像。当然,韩胜会隐瞒最重要的一点:首先,你得有天命神通。

  天命难违。

  在没有天命的加持下,韩胜曾经想过他会用五十年、五百年、五千年的时间,利用所有能用的阵法陷阱兵器符咒丹药,布下死局去和三焱决战。

  他甚至想过该怎么杀三焱。先一拳打断他的左手,为吴远报仇;再一拳打爆他的右手,为云四报仇;然后踩断他两条大腿,为兄弟们报仇;最后一拳一拳砸在三焱身上:“这一拳是为老李打得,这一拳是为胡小霞打得,这一拳是为宁琅打得,这一拳是为木允打得……”

  直到打够一千零十四拳,把三焱打成肉泥。

  可是现在,在灵气指引天命护佑下,他只管按着路线一刀划过,三焱就灰飞烟灭。

  一招就死。

  正如他之前所说:这就是命,三焱命比散修们命好,所以散修们全死了;韩胜命比三焱命好,所以三焱也死了。

  天命之下,皆为蝼蚁,所谓的天命之子,也不过是只比较好运的蝼蚁。

  好像一群蚂蚁打架,有人在旁边观看。当他恶趣味发作时,会帮助一个小个头的蚂蚁摆平面前的一切。当小蚂蚁遇到大蚂蚁时,那人会帮它捏死大蚂蚁;当小蚂蚁遇到菜青虫时,那人会帮它捏死菜青虫;当小蚂蚁遇到大蚯蚓时,那人会帮它捏死大蚯蚓。这只蚂蚁,就是所谓的天命之子。

  韩胜就是这样一只蚂蚁,他突然明白为什么会有生灵坚持要杀盘古。

  在那个人类面前,蚂蚁是他的玩物;在父神盘古面前,五族是他的玩物。

  一群和平相处繁衍生息的蚂蚁,很快就会让人厌烦。如果那个人只有这群蚂蚁取乐,那他就会试着改变蚂蚁们的生存状态,寻找新的乐趣。

  比如——五族混战。

  比如——天命之子。

  比如——悲欢离合。

  刹那间灵光闪现,一个高大的身影浮现在记忆里:血魔说过他喜欢看戏,最爱故事一波三折,希望韩胜好好表演。血魔还说过,他不但是天命之子,连太古血魔王也只是他其中一个身份!

  其中的,一个身份!

  韩胜霍然抬头,遥望东荒,额头青筋毕露。

  盘古!!!(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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