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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格沃兹之我的同学是伏地魔》第四百八十六章 “我”

作者:殉爆 字数:3987 书籍:霍格沃兹之我的同学是伏地魔

  一九二三年的时候,我在英国生活过一段时间,也许是达勒姆,也许是牛津,抱歉,我实在是记不太清楚了,在此之前,我也许是一个英国的本地人,也许是一个从北欧来到这里讨生活的吟游诗人,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是一个被拐卖到约克郡的吉卜赛女人,被卖到贵族的家里当女佣,后来还生了一个除了肤色,哪里都像是公主的女儿。

  这些故事都是无足轻重的,因为从那年开始,路过幸福之家的我们都遭遇了同样的命运,不管我人生的前半段是什么,它原本或悲伤或喜悦的结尾都被他给改写了,就像是把剧本的后半截撕掉,胡乱地粘在了一段光怪陆离的故事前面。

  幸福之家?呵呵。

  对,你说的没错,那个人就是塞克斯博士。

  我知道你们霍格沃兹的学生上学都是坐火车,这段旅程在我们吉卜赛人的眼中有着很重要的象征意义,这种仪式可以说是一扇门,一扇从你原本平凡宁静的生活走向离奇怪诞的门,你们的门要温柔许多,猫头鹰送来的入学通知书,校董会补贴的生活费学杂费,你们还会拥有自己的魔杖,但对于在那个时间段路过那座牧场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一扇狰狞险恶的地狱之门,可悲的是,门把手甚至都不是我们自己打开的,在我们路过那里,笑嘻嘻地观察这扇与众不同的大门时,来自命运的恶意之手在我的背后用力地搡了一把,那个人拽着我的胳膊,把我用力地往回拉。

  我的父亲曾经告诉过我,那些只有老一辈人才会阅读的神话故事其实是古代人们对生活的记录,那时候我在教会的学校里读书,生活在英国的你可能不知道,在挪威,人们信奉的天主教相比新教要保守、极端很多,那些记载北欧神话故事的书籍也是不折不扣的禁书,可小时候的我没什么书看,恰好我的祖母年轻的时候跟着我的祖父见过一些世面,每次到礼拜日放假的时候,我都会到祖母那里听她将神话故事。

  什么?挪威?是的,我来自挪威,你对那儿感兴趣吗?夏天去看看也是不错的,运气好还能看到极昼和极光。

  她告诉我外面有很大的世界,不会一到冬天就看不到太阳,不会整天担心被头顶松针上覆的雪砸伤,我后来学业稀松,所以我根据年轻时候看到的一个吟游诗人,向我的父亲编造了我的梦想,在参加过祖母的葬礼后逃出了北回归线以北,当然,如果早知道会这样,我宁愿接过父亲的油锯,去当一个啥也没见过的伐木工人。

  我游历了几乎整个欧洲,几乎证实了祖母讲给我的一切,不过到那个时候,我反而不相信父亲告诉我关于“古代人记录”的事情了,祖母曾经告诉我,如果沿着我家旁边的小溪往上游走,可以找到一户姓威尔特宁的人家,他们是奥丁神话国度的残民,掌握着魔法的力量,她还告诉我,以前高高在上的神换了性子,他们会选择生活在羊群中,感受我们的辛酸苦辣。

  我曾经对“神明”充满好奇,如果早知道以后会这样,我情愿从没听过他们的故事。

  嗯?你怎么对挪威的这段故事这么感兴趣?我真的沿着溪水找过吗?当然,我怎么可能没找过呢,在水源地只有一座灰扑扑的老房子,许是以前某个贵族老爷的行宫吧,如果你真的感兴趣,我以后可以带你去看看,当然,前提是那时候你还没有杀了我。

  之后……让我想想,我在英国攻读博士学位的时候,遇到了那个人,那时候我甚至想要换个专业,因为学院里的同学听到我的名字都会本能地把我当成学术扎实的人,可我虽然姓达尔文,我前几年学的可一直都是化学,可他们还是乐此不疲地向我打听进化论的秘密,打听学术的前沿,我哪里懂得这些?我只是一个选错了专业的倒霉蛋罢了。

  他比我大几届,听说为了看书,在学校里待了很多年,也没有人赶他走,那天我走在去图书馆的路上,被那个男人拦住,我本以为他会和那些猜测我和达尔文有没有什么关系的人一样,可以随便打发走,但他的第一句话就让我吃了一惊。

  “你姐姐让我多多关照你。”

  是的,他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样说的,我那个只有圣诞节才会行色匆匆露一面的姐姐,竟然和他是旧识。

  是的,我那时候还不知道她是一个女巫,该死,我一直以为她加入了军情六处之类的组织,成为了一个拎着双枪在德国收集情报的女特工,好家伙,你能想到你有个经常不露面的亲戚是女巫吗?反正我想不到。

  我和那个男人很快熟络起来,有时候他会约我一起做实验,他的有些想法远远超出了生物学学科的范畴,仿佛一个没念过大学的人提出的设想一样天马行空,更离谱的是,他居然能够屡屡成功,想来这就是魔法的威力吧,有一天晚上做实验的时候,他突然让我叫他姐夫。

  哦,该死,我真想回到过去,狠狠地抽我那该死的臭嘴,我怎么能叫那个该死的杀人狂姐夫?!害怕?不不不,你说错了,我一点儿也不害怕,我只是愤恨,甚至那时候我也是愤恨的——我姐姐结婚这种事情,我居然是倒数第三个知道的,倒数第二第一是谁?还能是谁?当然是她倒霉的亲爹亲妈!

  我那时年轻,不懂得人心险恶,不仅参加了他们的婚礼,没有注意到那些奇奇怪怪的来宾,还在学校里和他走得很近,不得不说,他还是有些脑子的,我那时候被人叫做小达尔文,他的外号叫中达尔文……大达尔文是谁?这不是显而易见吗?当然是达尔文本人。

  在我毕业的那一年,他也选择从学校离开,我们一起获得了博士帽,那时候他刚刚完成一项划时代的实验——把一只濒死小白鼠的大脑移植到了另一只小白鼠完整的身体里,并且让它安稳地活了一个星期。

  他隐瞒了这个结果,但他的其他研究也足以让他成为炙手可热的人物了,甚至还有记者专门从德国跑过来采访他,你有兴趣可以去翻翻那时候的报纸,如果他不是个巫师,恐怕真的会把外号上的“中”给去掉。

  在去大伦敦城的酒吧里庆贺的那天晚上,他告诉我,他是个巫师,我那倒霉姐姐也是个巫师,我只当他喝醉了在说胡话,可没想到第二天从宿醉中醒来的时候,我姐姐正坐在我的床头,她拉开窗帘,我看到了这辈子都难以忘怀的东西——一条龙,一条该死的龙!

  对,说到龙,就不得不提起我第一次看到龙的那个下午,那天刚做完礼拜,我的嬢嬢带我在村子里逛,结果他的猎犬挣脱绳索跑丢了,我那时候还小,哪怕穿着裙子也能跑得很快,就追到了森林里去找猎犬,我们家的狗狗是棕红色的,在红松林里根本看不清楚,不知不觉我就深入了森林,绕了好半天,天黑的时候,我终于在森林的另一边找到了它……咯咯,你根本想象不到一条狗狗还能爬树,它在树杈上吓得发抖,我想要接它下来,但它根本不敢动弹,好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我仔细看了看,哦!天呐,那根本不是天黑,而是一条黑色的龙!

  那条龙盯着我流口水,好在有他……他虽然年纪有些大了,但我知道,他就是我的骑士,用一根短短的木棍就可以打倒一条巨龙,我知道,我对上帝的祈祷有了回应,他就是玛丽亚带给我的如意郎君。

  我怎么不懂爱情,我已经十二岁了!隔壁家的姐姐在我这么大的时候已经订婚了!你笑话我的动作,你比我爸爸还讨厌!

  事情就是这样的,抱歉,有时候我就会像现在这样突发恶疾,举止怪诞,甚至认为我是其他人,尤其是在我回忆往昔的时候……我现在是谁?刚刚没给你说吗?你的记性可真差,我是卡达·伊轮加,建议你去圣芒戈看看,我知道你们英国有个好医院,或者晚些时候我带你去我们刚果瞧瞧病。

  刚刚说到哪儿了?对,瞧我这记性,我去年刚从瓦加度毕业,和朋友约好来英国享受我们的毕业旅行,不过那些坏家伙好像放了我的鸽子,上个月我坐着你们的魔法公共汽车闲逛,在下车解手的时候被一个黑巫师袭击了!

  你可一定要小心,那家伙可不是一般人,他豢养着很多恶毒的黑魔法生物,是个不折不扣的危险分子,你知道你们魔法部的联系方式吗?必须要让傲罗把这种家伙处理了,对了,是你救我出来的吗?他的实验室你可一定要捣毁,他在自己的庄园里进行了太多邪恶的黑魔法研究,为此抓了不少麻瓜!

  你懂了吧,纳尔逊,那一年我的姐姐已经死了,刚刚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这具行走的身体里有着太多的冤魂,为了不让自己变得疯狂,我只能把他们的生命停在进入幸福之家的瞬间。

  对,现在的我是艾维·达尔文,不过艾维·达尔文其实是第一个倒下的人,我想你应该见过塞克斯博士的那些实验,为了复活他的妻子,他会像拼拼图一样把其他人拼起来,尝试用他发明的塞克斯还原结构他们的灵魂、生命和魔力,在缝合的躯体上酝酿出足以让死者苏生的魔法。

  其实我们还有更多,但是大多数人已经疯了,或者干脆变成除了存在之外什么也没有的行尸走肉,为了不让那些疯狂的呓语脏了你的耳朵,我只能挑选出来这些还能听的故事告诉你。

  我是在那个被你用大金属板压住的房间里醒来的,说真的,如果单论我的“生命”,倒不比你年长多少,一开始我只想手刃塞克斯博士这个带给我不幸的仇人,但很可惜,当我爬出坟墓时,幸福之家已经成为了一片荒原,而他早已因为研究禁忌的课题被同类抹除了,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我追求的都是死亡,但该死的是,他的实验居然成功了!

  我成为了一个不会死,不会痛,不会开心,不会悲伤的怪物!我从未觉得生命是一样能够令人如此痛苦的东西,我挑衅过无数巫师,想要借他们的手杀了我,但他们实在是太弱了……我也找过麻瓜的科学家,但他们只想找到永生的奥秘,把我囚禁起来,但当战火席卷之后,我又是唯一一个从废墟中爬出来的人。

  我研究了他留下来的笔记,但它始终缺少了塞克斯还原最关键的一部分,但他的大女儿从来没从霍格沃兹离开,在离开以后又躲到伊法魔尼找不到人,他的小女儿,你也看到了,乔昆达·塞克斯实在不能称之为一个合格的女巫,我觉得即便塞克斯博士再愚钝,也不会那个魔法放到她的身上。

  去年,我又去了幸福之家一趟,但那里已经再次破土动工了,并且改姓布莱克了,我只能使了些手段,从那里的巫师口中得知,你曾经到过那里,并将那里的一切都付之一炬,我想你应该发现了什么,这就是我找你的原因。

  咱能不提八眼巨蛛了吗?这和我们的事没一点儿关系。

  你倒是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我不仅在你交给那个小男孩的东西上闻到了塞克斯还原的味道,还发现你已经先人一步,掌握了三件死亡圣器,其实这几年我一直在找它们,掌握死亡之后,应该就能去死了吧?

  我实在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旅途的方向,每天还要在不同的呓语中醒来,有时候恨他恨得入骨,有时候却爱他爱得深沉,这太恶心了。

  在一切陷入僵局的时候,我会去“我”之前生活过的地方看看,这也是“我”的共识。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但塞克斯博士的疯狂不是你能想象的,我倒是想看到你找到我掌握魔力的办法,如果那些麻瓜不用你的工具就能使用魔法,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再次发生了。

  什么?我为什么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走过这么多的地方?你还是太年轻了,纳尔逊,如果你像我一样,把喝咖啡的时间都拿来走路,你也可以走这么远的。

  需要我帮你收拾残局吗?像我这种不怕死的人,我想即使是格林德沃,也会头疼一阵吧,要不要我帮你把他们都料理了,然后你快点儿去研究你的死亡圣器。

  ……

  “你倒是可以去试试,看格林德沃能不能杀死你,”纳尔逊眯起眼睛,感受着艾维心中澎湃又驳杂的魔力,站起身来,“已经有不少巴黎人离开城区了,一切已成定局,接下来的对抗可能就要上谈判桌了,在此之前,我恐怕没有功夫帮助你。”

  “我等了那么久,也不急这一会儿了,”艾维扭了扭脖子,“对了,我刚刚没说什么奇怪的话吧?”

  “我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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