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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灵师》第一四三章 鬼屋

作者:星罗封陈 字数:3553 书籍:契约灵师

  血,满屋的血,地板上,墙壁上,家具上,全都是血……

  第一眼看到这种场面时,风尘也被吓住了。?随?梦?.lā

  他没有立马报警,往室内走去。空气中的血腥味夹杂着丝丝恶臭,风尘不禁掏出手帕捂住鼻子。

  随着恶臭的气味,很容易就找到了尸体的所在房间。

  推开房门,里面的场景跟自己料想的一样,这是一起残忍的恶性碎尸案件。

  这间卧室里非常整洁,并没有外面客厅里血迹溅洒的场景。

  大床垫上平整的铺着一条洁白的棉被,一对枕头少了让人看着舒服的感觉,两个枕头间竖着一颗惨白的头颅,眼睛是睁开的,没有瞳孔的眼白看着极为慎人,正冒着一缕缕寒气。

  两条切口平滑的手臂分别放在床头柜两边,双腿呈倒八字形摆放床前的地上,最恐怖的是身子吊挂在天花板的台灯上。

  在心里为自己鼓气一番,来到床前,带上白手套,徒手捧起头颅。

  质感冰冷,还冒着寒气,看来碎尸有被放进冰箱冻过。大概是为了混淆尸体的死亡时间判定。

  切口很平整,初步判定是被电锯之类的利刃在一瞬间切下。

  死者融化后的身子没有血迹滴出,也没有被开肠破肚的痕迹。应该是被凶手一点一点把血液挤出来的。

  现场的一系列痕迹,都表明凶手是一个非常恨死者,且拥有变态心理。

  把头颅放回原位,现场这般凌乱,可见凶手并未刻意整理现场,而是单纯的想杀死死者。

  风尘并不是变态,相反特别厌恶看到这种场面。不报警的原因有两点,一,他还没有配备手机这种高档的物件。二,他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凶手就是此时正守在门口的那个人。

  风尘并不是杨月市的人,而是住在闻达市,是一名高中刚毕业的学生。在高考结束后,带着一张银行卡和一台随身笔记本电脑来到了杨月市。

  因为他所报考的大学就是杨月市第一大——学皇陵大学,从来没有不担心自己会考不上的可能性,他坚信自己的考试成绩。

  虽然十多年前曾和父母在杨月市住过一段时间,但他已经完全忘完了,连自己的家庭地址都忘完了!

  只好按照脑海映像中模糊的记忆,四处摸寻十几年前住过的家,没想到走错门了。

  这不,摊上事了。

  来到这家别墅门口时,看见有几个人围在门口,杂七杂八的说着什么。

  自认为眼前这栋跟记忆中非常相像的别墅是自己家,于是,风尘走了过去,问道:“请问这里是风家别墅吗?”

  一个大叔好心的说:“风家别墅?小伙子,你走错地方了吧,这里是张家别墅。”

  “哦,原来我走错地方了。大叔,你们围在这里干什么?”好奇的风尘问出了这句话

  “我们是这家人的邻居,就住在那边”,大叔指着对面的几栋别墅说:“这别墅主人张先生和我们是牌友,可是最近几天都没见他来打麻将,三缺一,玩不成麻将的我们就想着过来看看,可是打他手机也不接,按门铃没动静,门也打不开,喊他也没回应,窗帘都拉紧了。我们怀疑是不是出事了,正在犹豫要不要破门而入。”

  这时一位年轻女子说:“我们还是走吧,说不定张先生出门旅游,我们贸然破坏别人的大门不好吧!”

  风尘靠在门边嗅了嗅,立刻断言道:“不,恐怕真的出事了,里面有异味传出。”

  “血腥味吗?”女子皱眉问

  “没错,这栋别墅封闭得这么严实,实在不像是有人居住在里面,却有血腥味传出,不是很奇怪吗?”

  女子和其余二人对视一眼,问:“我们怎么没闻到血腥味?”

  “我闻不出!”

  “我也没闻到。”

  “你们闻不到也是很正常的,因为我也只闻到了一点点”,风尘解释说。从小就跟父母一起见那些形形色色的尸体,对人体血液和腐烂味道很是敏感。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我们还是进去看看把”,大叔站出来说

  “可我们要怎么进去?”

  “小李,你和老张关系那么好,一定有老张别墅的钥匙吧!”大叔看向女子说

  “啊?哦,有”女主缓过神,从包里取出一把钥匙递给风尘。

  风尘接过钥匙,刻不容缓的打开了门,于是就有了接下来的场景。

  在别墅内一番搜索后,他很轻松的找到了几样可靠的证物,回到门口。

  “里面怎样了?”大叔看见门口的血,就没敢进。

  风尘应道:“我不知道里面被分尸的那个人是不是张先生,但凶手就在你们之中。”

  “什么?分…分尸,有人被分尸了?”大叔有些不敢接受,显得极为惊讶。

  女子讥讽的笑道:“张先生一天拈花惹草,估计是被哪个情妇杀了吧。凶手怎么可能在我们之中,你倒是说说是谁!?”

  “就是你”,风尘指着女子斩钉截铁的说

  “哈哈,我是凶手?你才来没多久,就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看来一定是位大侦探咯!”

  “很遗憾,我连侦探都不是,何谈大侦探!让我认定你是凶手的原因是——你之前所说的话。”

  “什么话?”

  “当时我只说了有异味传出。你立马就说了异味的来源是血液。你明明都闻不到气味,为什么会知道是血腥味呢?答案只有一个,你就是凶手。”

  “不,我不是凶手”,女子抱头后退一步:“我…我…我听到你说别墅里出事了,我下意识就联想到有人死了,所以才猜测是血腥味……”

  “这也不对劲吧,就算你是真的联想到有人死了,第一时间想到的为什么是血腥味?一般人应该会第一时间想到尸臭味吧!”

  “我…我……”女子还想狡辩,却吞吞吐吐的说不出话

  风尘趁热打铁,提出第二个疑点:“我明明都说了,并不确定被分尸的人是不是张先生。你却一口咬定,被分尸的人是张先生,想用情妇之名转移罪责。”

  女子双眼空洞无神的摇着头:“不是……不是……我不是凶手。”

  “你就是凶手,你应该很清楚作案工具留在现场是什么后果,死者血液溅撒满屋,你身上总会有一些没洗掉的死者血液。现在有太多证据都能指证你是凶手,别告诉我你不认识这个手镯。”要想快速解决一件案子,必须要以心理战进行逼迫。

  听到风尘的话,女子最后的心理防线崩溃了,热泪盈眶的说:“这都是是他自找的,全都怪他。他说过这辈子只爱我一个,如有违背,五马分尸,血液干涸。

  可是他竟然背着我在外面找女人,渐渐的冷落我。哈哈,于是,我就成全了他的誓言,帮他五马分尸,放干血液,血,好多的血,没想到这样的人渣流出的血竟然是红色的,哈哈……”

  风尘叹气的摇摇头,这个女人已经疯了,看来分尸的过程对她的精神有很大的刺激。

  之后,女人就被另外两人送去了警局,报了案。

  在花费了一整天的时间,终于在露宿街头钱,找到自家地址。

  这是一套外表看起来很旧的单人别墅,从口袋内掏出一把挂着房卡的钥匙。

  咔嚓,门打开了,风尘舒了口气,推门而入,里面的场景让他惊呆了。

  入眼全是铺满灰尘的家具和地板,开门时所溅起的灰尘,让他忍不住咳嗽了几声。哎,看来今晚有得忙了……

  转眼间,两个月过去了,在此期间如愿以偿接受到了录取通知书。

  如此自信的原因是,他拥有着超强的速记的能力,能把一件事情短暂性的记下几个小时,隔天就忘完了的那种。所以,只要在考试前,把要考的知识点强行记下来,就可保证考试无忧。

  翌日清晨,明天就要去大学报道了,有些事未必提醒一下。

  风尘来到了公园,晨跑了几圈,随后,厚着脸皮跟着一些老大爷练着太极,直到晨练的人散完。

  接近十点,风尘感到饿了,看了看口袋里的几张皱巴巴的零钱,自信的朝着街上走去。

  家里没有人,只有他自己一个人,父母因为工作的原因,到国外去了,回来的次数屈指可数。

  来到一家包子店,老板笑着说道:“小伙子,又来了啊,东西已经准备好了,去吃吧!”

  风尘见怪不怪的走到了他的老位置,坐了下来,迅速的消灭着包子、稀饭、豆浆、油条。

  每天早上十点左右都会来到这家店里吃包子,每次都是老位置;

  其他位置风尘还不要,记得有一次,来得不巧,位置被别人占了,风尘就一直站在一旁盯着那人吃完,弄得那人都不敢再来了。

  时间久了,老板会在十点左右帮风尘把包子准备好,风尘也确实没爽约一次。

  不消一会,风尘喝完了最后一口粥,抚摸着肚子,打了个饱嗝,闭眼小憩一会儿。

  片刻后,他起身,一边付钱一边说道:“大叔,明天就不要做我的份了,我明天要去上大学了,来不了咯,要记得哦”。

  店主笑着点点头,拍着风尘肩膀说道:“小伙子,好好学,争做国家栋梁啊!”

  风尘呵呵一笑,没有正面回答。

  想到明天就要开学了,他觉得自己也该置办一下行头了,来杨月市的时候嫌麻烦,所以什么都没带,只带了自己用了多年的笔记本电脑。

  摸了摸上衣口袋,掏出了一张卡,朝着自动取款机走去。

  取了接近一万元出来,五千多元交学费,一千元充饭卡,再拿几百去购买衣服,剩余的三千左右留作急用。

  来到服饰城,风尘朝着自己理想的服饰区走去,一路走去,颇有些回头率,

  一头齐额斜发,加上父母把他的颜值基因生的不错,让他也算是一位男神级别的帅哥了;

  但其邋遢的一身才是回头率不错的源头,衣衫不整,头发凌乱,脚踩拖鞋。

  终于来到目的地了:风衣区。

  风尘早就想卖一件风衣来穿穿了,最好再添上一个烟斗……

  迅速浏览了一遍所有的风衣,心里有数了,默默的计算了一会,终于决定出自己要买的风衣了。

  那是一件不算太厚的布衣制的灰色风衣,长度能遮到半截大腿,配送着一条灰色腰带,穿着尽显神秘。

  好的,就是它了!

  他买了两件同款的灰色风衣,留作换洗,再顺便置办了几条牛仔裤和休闲裤、几件衬衣,最后花了接近一千元,才打道回府。

  路上进入超市买了几包方便面和一些零食,为了以防万一。

  回到家里时,已经接近一点了,撕开了一盒快餐饭盒,倒进锅里热了热,粗略的把午饭带过去了。

  他的饭点从来都不确定,反正就是饿了就吃,还懒得自己弄饭,一直吃着快餐饭和方便面,偶尔出去换换口味。

  来到地下书室,书室风格完全是按照动画内的地下书室建造的;书架上摆满了书,走到侦探文学类区,熟练的拿出昨天没看完的《侦探必知》。

  来到一个座椅前,拍了拍上面的灰尘,一个几年没打扫的屋,结局可想而知,他准备下次回家时叫清洁公司来打扫一遍。

  什么?你问我这是第几遍“下次”了?

  哼,凭什么告诉你们?

  一边看着书,一边在笔记本上画着什么,神情极为认真。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

  他仿佛算准了时间点,在晚上七点时,起身伸了个懒腰,把《侦探必知》合上,放回了书架,露出半截在书架外。

  然后打着哈欠的往浴室走去,来到浴室,往浴缸里放着热水,慢悠悠的摸出身上所有东西,放在浴缸旁边的白玉石台上;

  随后脱完了全身衣服,丢进了洗衣机。随后,关上了放水器,惬意的躺了进去:真累啊!

  洗完澡后,风尘把家里该洗的东西都拿去洗了,该整理的垃圾都整理好了,放在了门口内,该收拾的都收拾了,

  明天就要走了,也是该收拾一下家里了,他是那种不劳动则已,一劳动就势必要弄完才肯休息下来。

  忙完了一切,他无力的倒在了床上,那睡姿真是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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