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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承了老公的神位》第211章 搞事搞事

作者:水千澈/淦大大 字数:1824 书籍:我继承了老公的神位

  雷季霖忽然轻声对曲君武道:“今天天堂镇里,不独是金骰子赌坊走了霉运,甚至雷万英手下梅婆子那里也出了大麻烦。”

  曲君武吃惊地问:“有人去捣乱胭脂院?”

  雷季霖笑道:“现在胭脂院里的每扇墙壁,都是血淋淋的。”

  曲君武皱眉道:“说清楚一点,我听化究竟是怎么回事?”

  雷季霖道:“今天黄昏,胭脂院里忽然来了一个后生小伙子,一踏进胭脂院的大门,就说要找秦起英。”

  “哦!后来呢?”

  “后来啊!梅婆子一听那个后生小伙子要找秦起英,马上就说他不在,还叫他快滚出去!”

  曲君武冷冷一笑道:“这种乌龟婆娘对于进门不找女人,却来找男人的宾客,当然绝对不会欢迎的。”

  “但那个后生小伙子不肯走!”

  “他要怎么样?”

  “他坚持要进胭脂院里的每个房间,把秦起英搜出来。”

  曲君武突然转过脸问勾千魂道:“今天是不是九月十五?”

  勾干魂摇头道:“今天是九月十一。”

  曲君武“唔”了一声,对雷季霖道:“奏起英只在每月的初一、十五两日才会到胭脂院,今天他一定不在那里。”

  雷季霖一听,不由怔怔地望着曲君武,他想不到曲君武连奏起英几时要干那种事,竟然都清清楚楚。

  雷季霖接下去,又继续说道:“他这种做法,分明是来找岔子的了,梅婆子当然不会放过他了。”

  “梅婆子以前是昆仑派的高手,直到她当了老娼开了妓院之后,才被昆仑派掌门驱逐出去。”

  “梅婆子擅用暗器,她身上最少也有二三十种不同类型的飞镖、毒针,还有九毒砂之类的东西……”

  “不错。”

  “可是她的暗器刚要出手,便被那小子一剑刺死。”

  “啊!”

  “这小子的手法真是没话讲,干净利落。”

  “胭脂院是雷万英的地方,这小伙子敢在这里撒野,还将梅婆子杀死,倒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他不但杀了梅婆子,而且连燕如英也伤在他剑下。”

  曲君武的眼睛忽然冒大了两倍:“什么?燕如英竟然在胭脂院里,而且还被那后生小子所伤?他究竟是谁?”

  雷季霖道:“这人姓罗,名飞。”

  曲君武沉吟道:“罗……飞……”

  雷季霖又道:“据说他和雷万英有一段血海深仇。”

  曲君武抚掌踱着步,突然对雷季霖说道:“我要见一见这个罗飞,最好两天之内能够带他进来见我。”

  雷季霖怔了怔。

  曲君武立刻又补充了一句,道:“小心保护这个人,他是我的朋友,别让雷万英派人把他暗杀了!”

  雷季霖终于明白了曲君武的用意。

  因为凡是和雷万英作对的人,就是曲君武的朋友,曲君武对待朋友一向是不错的,这一点倒是谁也不能否认的。

  九月十二日。

  天堂镇表面上看来,虽然和平时没有什么分别,但镇南北这两个地方的气氛,实际上已开始进人紧张阶段。

  因为胭脂院在城南。

  金骰子赌坊却在城北。

  现在,天堂镇就像是一个战场,虽然战争还未全面性的爆发,但大战前夕的血腥气味已完全笼罩了整座天堂镇。

  在介乎镇南与镇北的中间,有一条不太宽的石板路。

  这里有间小酒馆,名字叫做小小酒馆,小小酒馆虽然地方不大,但酒菜却精美得令路云飞和丁兆雄都有点诧异。

  路云飞平常就很少喝酒,所以他现在也喝得不多。

  但丁兆雄却刚好相反,喝了一盅又一盅,竟然将两坛五斤装的“千日醉”,全都装进了肚子去。

  路云飞有点奇怪,忍不住问道:“老二你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喝酒了?怎么忽然间变得像烂酒鬼般拚命喝起来了?”

  丁兆雄苦笑道:“其实以前我根本觉得酒比尿水还难喝,直到十九岁那年,我还未曾喝过一杯像样的酒。”

  忽然间,小小酒馆门外,站着个黑衣青年。

  他脸上的神色冷冰冰的,说话时的声音更加冰冷如雪,他插口道:“我知道你今天为什么拼命喝酒?”

  这句话,当然是对丁兆雄说的。

  寒星剑丁兆雄眼角也没扫他一下,又将一盅酒喝个精光。

  黑衣青年冷笑一声,又道:“因为今天你需要喝酒来壮胆,你的心里已经开始感到害怕了。”

  丁兆雄忍不住道:“你是谁?”

  “罗飞。”

  罗飞?以前在江湖上从朱听过这个名字,但从昨天黄昏开始,“罗飞”这个名字,已逐渐在江湖传开了。

  因为昨天黄昏时,罗飞击败了五英山庄的老四燕如英。

  而且,胭脂院的梅婆子也死在他的剑下。

  罗飞更在胭脂院里,杀死了十几个妓女。

  无论是谁,能在一夫之内做出这三件事,他的名字一定会十分响亮。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今天,谁也不敢再小看罗飞,虽然在昨天以前,他还是个藉藉无名的小子。

  路云飞喝酒远较了兆雄少得多,他的头脑也较了兆雄清醒得多,他问罗飞道:“你是来喝酒的?还是找我或丁兆雄的?”

  罗飞道:“我从不喝酒。”

  丁兆雄笑了起来,打量了罗飞一眼道:“小孩子当然不该喝酒,你今天大概十七八岁左右吧?”

  罗飞声音冰冷如前,道:“十年前大概是的。”

  路云飞道:“你来这里找我和丁兆雄有事么?”

  “当然有事。”

  “请说!”

  “我来给你们一个期限!”

  “一个期限?”

  “一点不错”

  “我不懂你的意思。”

  罗飞冷冷地道:“我给你们半天的期限,限你们在黄昏之前,离开这里最少五百里之外去。”

  丁兆雄差点没把嘴里的酒喷出来。

  路云飞却仍然保持着微笑,似乎一点也不生气,只淡淡地说:“五百里,未免太远了吧?”

  罗飞冷笑道:“你若肯离开这里,三百里也大概已经差不多了。”

  路云飞转头向了兆雄道:“他要我们挟起尾巴滚到几百里外,你肯不肯?”

  丁兆雄道:“你呢?肯吗?”

  路云飞忽然捧起一坛原封未动的千日醉,拍开泥封狂喝了几口,然后大笑道:“这儿的酒既香且多,我怎么舍得离开这儿?就算三五百里之外有几百箱珠宝堆放着,我也不愿意离开此地。”

  罗飞缓步走进了小小酒馆,轻咳了两声,冷冷地道:“既然如此,你们将永远不会离开小小酒馆。”

  路云飞道:“难道你打算在这酒馆里挖个坑,将我们埋在底下?”

  罗飞道:“你说的不错。”

  路云飞突然亮剑出鞘。

  “这是我的剑,杀人之剑。”他把剑扬了一扬。

  罗飞看了一眼,赞道:“好剑!”

  路云飞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目光锋锐犹更在剑锋之上,道:“罗朋友,你开的玩笑,应该适可而止了。”

  “路朋友,我从不和正在喝酒的人开玩笑。”

  “你一定要试试我的剑?”

  “别人怕你‘金牌杀手’,但我例外。”

  “好!”

  路云飞忽然大笑起来。

  罗飞却在他大笑声中,拔剑向他刺去。

  好一招直捣黄龙,直刺向路云飞的眉心,路云飞立刻将手中的一坛千日醉向罗飞的剑锋上迎去。

  一声巨响,酒坛被罗飞的剑锋震裂,裂片和酒,洒满了一地。

  但路云飞的衣衫,却仍完整洁净,连一清酒也未沾到,因为酒坛被震爆的时候,他已如一只飞鸟般从窗口掠了出去。

  罗飞大喝一声,挺剑直追,紧逼路云飞。

  在眨眼之间,罗飞又再刺出了十一剑,这十一剑刺出之后,丁兆雄的脸色不由变了变,酒也醒了大半。

  丁兆雄原以为,自己可以收拾得了罗飞的。

  等到罗飞施展出真才实学之后,丁兆雄这才发现,这个毫不起眼的黑衣青年的武功造诣犹在自己之上。

  如果这十一剑是向了兆雄刺发的话,他纵不立即落败,也必处于下风。

  他虽喝了不少酒,但他并未醉,而且比许多没有喝酒的人还更清醒。他甚至替路云飞担心起来……

  路云飞会过不少用剑的好手。

  剑,一直是在武林中最普通的兵刃,但真正懂得怎么用剑的人,似乎却少得有如凤毛鳞角。

  但罗飞太懂得用剑了!

  他的心神,他的勇气,他的所有一切,甚至思想和生命,都已完全交付在他手中的一柄剑上了。

  只有真正能够人剑合一的人,才算是个懂得怎么用剑的高手。

  在出剑的时候,剑就是人,人也是剑,人与剑是没有界限之分的。

  这正是“剑在人在,剑毁人亡”的时刻,这种时刻,也就是人与剑完全发挥到最大潜力的时候。

  这种人剑合一的剑法,也是天下间最可怕的剑法,天下间懂得如此用剑,能够如此用剑的人,绝不会多。

  能够抗拒这种剑法的人,也就更少了。

  幸好路云飞就是其中一个,他使的是断流剑法。

  罗飞连刺十一剑,剑势也连变十一次。

  每一剑的去势,都从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方位刺去,每一着的变化,都是妙到毫,如非亲眼在旁目睹,你根本无法想像。

  但路云飞的身法,也随着罗飞的剑连变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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