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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臣》第三百七十六章:一寸山河一寸血1

作者:乌鸦大婶 字数:2737 书籍:悍臣

  用三天的时间将一切准备妥当。∈♀顶点小说,x.

  粮草、战马、兵器、弓弩、火器。

  说到火器,就不得不说说张儒和朱佑樘的一次密探了。那次密谈发生在张儒来到这个世界发生的第一次大同之战之后。

  凯旋回京的张儒救了吓得惶惶不可终日的朱佑樘,手里拿着的,就是一把张儒从神机营淘换来的火铳。这火铳威力不大,不是面对面的对着身体轰,很难把人弄死。

  如果这是大规模的杀伤性武器,神机营的人也不会放心将这火铳给张儒。

  正是因为这把手铳,勾起了还是太子的朱佑樘的好奇心。

  他不停追问着张儒火铳这么神奇的东西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为什么大明有如此杀器,却不选择全军装备。

  张儒耐心的给朱佑樘解释了火器的粗略制造过程,并且运用自己前世从上看到的只是粗浅的说了说火药的构成原理。

  至于为什么不装备全军,张儒给出了两方面的解释。

  一方面,火器这东西造价极为昂贵,一把火铳的造价,抵得上十把军中制式长刀的造价。成化年朝廷本来就没钱,能够少量的装备火器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另一方面,处于这个时代领导者安全考虑,火器不能大规模制造。因为火器制造的话就会有进步,一旦进步了,远距离的杀伤性武器一旦制造出来,皇帝以及大臣们就会变得十分危险。

  大明对武器的管控还是十分严密的,可百密一疏,总有疏漏的时候,一旦疏漏,就会酿成大祸。

  再加上白莲教这个毒瘤一直都在大明的边境捣乱,一旦匠作营有人被收买,火器的制作方法传出去,那对朱明王朝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当时朱佑樘还颇为失落的说,这么看来,这火器没有制造的可能了。

  张儒那时候可没那么多顾虑,马上撺掇着太子爷暗中研发火器,还说什么只要殿下不怕死,臣愿冒天下之大不韪,与殿下疯狂一把。

  从小就跟在朱见深身边,耳濡目染的都是权谋之术,这让朱佑樘的世界是十分枯燥无味的。年轻的他还不知道火器一旦大规模运用对大明这个封建王朝意味着什么,所以就瞒着朱见深在匠作营养了几个匠户。

  聪明的张儒彻底杜绝了火器工艺流失的可能,他把火器的制作分成无数个步骤,每一个步骤都有专门的人分管。匠户们彼此之间并不知道别人的那道工序是如何做出来的,只知道这种东西拼装在一起之后,是可以杀人的利器。

  从那时候到现在,已经过去四五个年头了,匠作营内的匠户也由一开始的八户人家发展到了现在的三千多人。

  匠户生活在匠作营的营地里,有专门的士兵负责看守,匠户们各自有各自的活动空间,但是不得和其他匠户相见。

  严格的管理和丰厚的待遇让那些匠户甘心过坐牢一样的生活,因为张儒说过,只要他们的后辈不想做这一行,朝廷完全可以将他们的后代送出去。每个月有一次相见的机会,每次见面,他们就能从自己的孩子口中问出生活过得怎么样。

  在死了之后能够给后辈留下一笔客官的财富,这让这些已经为人父母的匠户十分开心。

  至于传承,张儒也想到了,匠户的每一个徒弟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故而,并且这样的人朝廷会负责给他们娶妻,让他们生子,延续自己的血脉。

  这次跟着张儒出来的一千神机营士卒,手里拿着的都是能够连发两次的新式火枪。这种火枪跟以往的火枪相比有一个十分突出的特点,那就是杀伤力极大。

  每一颗铁砂都是精挑细选之后打磨出来的棱形铁砂,采用的都是铅子。这玩意比较软。可以顺利进入人体,在遇到器官的时候穿刺,遇到骨头的时候变大。

  基本上被这样的枪来一下,人算是废了。

  在这个没什么人敢做外科手术的时代,弄不好就得死人。

  大军先行的是五万大同边军,他们要戴罪立功,所以他们的目的地是鞑靼大营。

  鞑靼大营驻扎在土城以北三十里的位置,鞑靼人拿下了土城却不入城,将城内劫掠一空之后又退回了草原上。

  这些草原汉子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守城,所以他们宁可在马背上跟明军硬碰硬,也不愿意跟个缩头乌龟一样躲在土城内被动挨打。

  当然,更深层次的意思就是,这些鞑靼人根本就看不起大明边军。

  毕竟从成化年到弘治年,除了数年前那场大同之战因为鞑靼人的内讧,大明取得了某些意义上的胜利之外,其余时候交战,基本上都是大明败多胜少。

  五万大军扑过来,那阵仗可小不到哪里去,鞑靼仗着轻骑速度快捷,将人马分散在数十个堡寨各处,中军大营如果独自扛下这五万人马的攻击,估计新的鞑靼可汗得重新回大明做一回客。

  敌军探马离明军十里就发现了动静,马上报告金帐内坐着的屠胡。

  屠胡脸上稚气未脱,跟在京城的时候相比,多了几分沧桑感。

  他端着盛满了马奶酒的杯子,皱着眉头看着桌子怔怔出神。下首,是一众鞑靼将领,这些人其实都是各部落的头领而已。

  “大汗,明人来势汹汹,不容小觑啊!”

  “是啊大汗,王帐这边的人马不过两万多,明人足有不下四万,若是真的短兵相接,只怕我们讨不到好处。”

  “请大汗下令,草原的勇士,从不畏惧任何风险。”

  “长生天在看着我们,你们怎可如此软弱。那些人不是瓦剌,不是强大的瓦剌。他们是明人,孱弱的明人,跟羊羔一样温柔的明人。”

  底下的人吵嚷一片,每个人都在发表自己的观点。他们的这些观点,完全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想问题。

  屠胡重重哼了一声,将装有马奶酒的杯子重重砸在案头:“你们要是能用嘴巴把那些明军给说走,我给你们最好的草场。”

  全场顿时鸦雀无声。

  屠胡说的是一口纯正的蒙语,草原上的人就认这个。

  不管那些部落首领心里是不是认同屠胡,他毕竟都是他们名义上的领袖,他拥有黄金家族最纯正的血脉。

  “本汗都没有着急,你们一个个像失去了目标的雏鹰一样,成何体统!别说四万人马,就是四十万人马,也不敢动王帐分毫。”屠胡傲然道。

  跟在张儒身边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张儒最喜欢的情报,在屠胡到达草原之后学了个十成十。

  战争归根结底就是情报战,谁的情报及时,谁的情报准确,谁胜利的希望就要大一些。反之,谁要是反应迟钝,那就势必会成为一个失败者。

  张儒在这方面做得很好,屠胡希望自己能够做得更好,尽管他现在还无法超越张儒。

  能够这么笃定,唯一的依仗就是,他认识张儒。

  没人不开眼询问大汗为什么不怕,议论声小了,大家脸上多了坚毅的表情。

  少顷,五万大军卷土而至,外围的草原人做好防御阵型,所有骑兵上马备战。可那些明军却像蝗虫一样扑了过来,根本就不管那些拿着弓箭上了马背的草原轻骑,而是直奔王帐而去。

  锋利的箭矢如雨一般射出,刺透了一个明军的肩膀,他闷哼一声,抬手将箭尾砍去,受伤的手紧紧握住缰绳,继续朝前面冲刺着。

  一个士兵倒下,马上就被战马踩到了脑袋,当场毙命。

  越来越多的战士倒在血泊之中,明军悍不畏死,依然前行。

  营帐周围的拒马在王周面前成了摆设,大戟一挑,拒马飞向高空,重重砸在几个没来得及上马的鞑靼士兵身上。

  尖锐的木头茬子刺进他们的躯壳,鲜血从伤口喷涌而出。

  听到外面的喊杀声,屠胡突然站起来,朝下面坐立不安的各部落头领招了招手:“走,跟本汗出去看看。”

  亲卫扈从跟上他的脚步,他叫过其中一人耳语了几句,然后一脸云淡风轻的朝外面走去。

  营帐外,马璁的战马离屠胡只有不过百丈距离,只不过他现在根本不是在冲锋,而是被几十个鞑靼士兵围攻着。

  先锋遭受了打击,所以后续队伍都陷入了胶着之中,双方战做一团,不少自认为射术了得的鞑靼勇士开始抽冷子朝明军射箭。

  明军这边的弓弩手也在对那些游骑还以颜色。

  亲卫扈从归来,弯刀架在一个穿着铠甲的明军将领脖子上,如果张儒在这里,他一定会惊呼出声,因为这个人他认识。

  断了一臂的林克敌腰板笔直,看向屠胡的目光充满了不屑,屠胡笑了笑,拉过林克敌道:“林将军,你看,你的袍泽兄弟,现在不顾你们的生死,正在那里冲击本汗的王帐。”

  林克敌将脑袋高高昂起:“本将为国捐躯,有何惧哉!”

  屠胡笑着拍打着林克敌的肩膀:“呵呵,好,好汉子,果然是铁血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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