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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国漫里的绝色美人》第 87 章 脸皮

作者:寂寂如雪 字数:2697 书籍:穿成国漫里的绝色美人

  安以农扭了扭手腕, 挣脱出双手,他伸手扯住散落在自己身上乌黑柔亮的长发:“这些年我常听人说山中遇精怪,或者路边遇鬼魂, 之后就是一场大病或者灾祸。但我遇到先生,跟着先生学习, 所遇到的, 都是好事。

  “今天这个和尚我见过。那日先生离开, 这个和尚在路上拦住我, 说我和你太过亲近,所以常年生病,寿数有损。”

  顾正中一颤, 瞒下自己用灵物补足损伤的事情, 艰难道:“他说的没错。”

  听着顾正中的声音, 安以农只是继续用手指绕着青丝,目光如水:“我告诉那和尚,人的悲喜都伤身,有执念更损寿, 如酒徒杯中酒, 如书生手中卷。

  “先生就是我放不下的书卷,戒不断的美酒,就是伤身, 也是心甘情愿。”

  “你心甘情愿?你知道我想对你做什么吗?”妖化的顾正中还在自我挣扎。

  安以农猜顾正中以前一定是个正直的人, 所以成了非人的存在还能坚守原则。他就不一样,他随心所欲,他还没一句真话。

  所以他说:“以前不知, 现在知道了。即便如此, 我也不能将你看做‘异类’。”

  喜欢的人说着近乎救赎的话语, 顾正中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沸腾的喜悦,但和尚那近似诅咒的留言让他克制住这种情绪:“你只是因为我们几年相处迷惑了,你还要做官,去实现自己的抱负,还要娶妻生子,子孙绵延。”

  “先生不信我吗?”

  顾正中眼中红色褪去,再没有一开始的气势强大,他有些无措地点在安以农额头,让他睡去。

  “他居然相信我?”顾正中的声音里带着抑制不住的窃喜,还有自我厌弃的惶恐。

  “他怎么能相信我这种妖鬼?”

  那天晚上什么事都没发生。

  系统看看一脸恍惚怀疑人生的顾正中,再看看酣眠的宿主,情不自禁竖起大拇指:“宿主,你他娘的真是个人才。”

  安以农醒过来就是天亮了,蛇和乌鸦都不在,顾正中也不在,但空气中还残留着暖香。

  起身后他才看到桌子上放着顾正中那把从不离身的扇子,还压着一张纸:有事唤我的名字,还有,不要相信妖魔说的每一句话,包括我。

  安以农脸上生出浅笑:“你看,老是这样体贴,他要是稍微过分一点,我不就能顺理成章毫无负担直接上了吗?”

  一个鬼还这么有原则,倒是衬得他挺不要脸的。

  “宿主,既然你对他没有排斥,那昨晚……”

  系统没说完就被安以农‘斜’了一眼:“不排斥,和被别人的节奏带着走,是两回事。而且,他总这么胸有成竹冷静自持,偶尔方寸大乱一回,不是很好吗?”

  “……”系统沧桑吐气,明明从武力值上讲,宿主是个菜鸡,但总有种顾大佬被吃定的预感。宿主真不当人啊。

  要穿袜子的时候安以农才发现脚踝上挂着一根红绳,没有看到头尾,浑然天成,上面只串着一颗泪滴大小的金珠子,他看了会儿,想着昨天那人握着他脚踝套进去的情景,莫名其妙觉得色/情。

  脚在古代,可是很私密的部位。

  “你说他有胆子在我脚上挂个绳子,怎么就没有胆子留下来?”

  系统想起昨日顾正中在房间来回踱步的样子,再看看宿主的没心没肺,心中生出微妙的同情:“大概担心自己克制不住,辜负了宿主的‘信任’。”

  “哦。”安以农表示不置可否,“那他迟早是要辜负的。”

  雨停后,安以农继续上路,马车摇摇晃晃走过泥泞的小路,开进县城。一只乌鸦立在树枝上,看着马儿铃晃动。

  他略休整过就带着束脩上山拜访山长,也就是县学的院长。

  为求清净,县学办在山中,它背靠青山面朝溪流,春可赏落英缤纷,冬可赏红梅残雪,实在是个风景宜人的好去处。

  山长考过他的学问,又与他对弈,之后就起了爱才之心,想要收他为弟子。

  “感谢大人抬爱,只是学生已有先生。”安以农低头婉拒,因他态度良好,山长倒是没说什么,仅是遗憾自己错过这样的良才。

  那日晚,窗前总立着一个人影,和梅枝一起投射在窗户纸上,天亮后才消失。

  之后安以农就开始了山中求学的生活。

  他凌晨四五点就起床早读,夜里八/九点才睡下,稍稍有些闲暇时间,也多是拿着诗集在看。

  书院每十五日就要放假一天,众人都去山外的花花世界玩乐,他也从来不去,只是安心读书。山长看了,赞赏有加,也更愿意教授他知识。

  山中生活贫苦,一日三餐都是粗茶淡饭,学生中有富贵者不适应,只能花钱到外面买些肉食,再花钱让厨房的人帮着做。

  安以农是其中的异类,他对寡淡的食物适应良好,并且连书童都不带,洗衣叠被都是自己来。连衣服破了都能自己缝,别说,针脚细密,缝得还挺专业。

  这样一张清贵的脸,这样鹤立鸡群的人物,会琴棋书画,能诗词歌赋,却总是若无其事做着书童要做的杂事。别说那些取向广泛的,就是直男都觉得是暴殄天物,几次都说让自己书童帮忙打理。

  安以农都拒了。

  不过之后他再醒来,就发现昨日换下的衣服都已经洗好了挂在房间里。

  安以农看着随风飘的亵裤,既不惊讶,又没脸红:“你说他是自己洗的还是让别人来,心情怎么样?”

  系统:……你可做个人吧。

  系统以为,几年亲密无间的相处,突然一个人走了,宿主多多少少会有不适应,结果似乎没有。除了每日一炷香和依旧保留着的出门打伞的习惯,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不对的。

  顾大佬一番情深,算是错付了。

  次年,三年一度的乡试来临,安以农说自己想下场一试。

  山长觉得他的基础不错,但还需打磨,不过本着‘试水摸底,对科考有个正确认知’的心态,他还是摸着胡子给写了介绍信。他们县学里头几个准备考试的人就结伴去了省城。

  去省城的一路他们没有遇到任何危险,后来听说有其他赶考的书生走同一条路被山中精怪吃了,还有被匪徒打劫了,大家都拍着胸口感到庆幸。

  安以农想起自己逃荒的一路。剧情里他们这伙人应该遇到过两次劫道的山贼,但都没有,想来是某人做的。

  他打开窗户在外头找,果然找见一只黑不溜秋的乌鸦。乌鸦却被吓一跳,小心翼翼挪动两只爪子,把自己藏到树叶的后头。

  安以农大笑,那几日他的心情都特别好,看书也很有效率。

  此时赶考的几人,安以农年纪最小读书的日子最短,希望也是最小的。可谁也没想到,他这第一次的乡试就给过了,排第三,名次算是很靠前了。有几个平日比他学得好的,居然还排在他的后头,甚至落了榜。

  安以农猜着可能是他们心态不好,临考紧张了,而且考场环境也不好。

  因他在第三名,入副榜,所以名字直接被送往国子监,也就是全国最高学府。这也就意味着,等他回乡料理完家中事务,就能直接去京城继续求学了。

  “黄梅生估计能嫉妒到头顶冒烟。”系统哈哈大笑,它还指望着对方再贡献几个悔恨值呢。

  考上举人是大事,到了这个阶层,就已经赢过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的人。

  回来的安以农还得到了县令的接见,他们这些新鲜出炉的举人在酒席上认识了不少县里的富户。恍惚间,他们好像就成了被恭维的人上人,几个举子的心态飘起来。

  之后富户请吃饭送美人,几个举人收了,沉醉在富贵乡美人怀,只有安以农包袱一卷溜得飞快。

  他去了一趟县学,认认真真谢过山长。

  山长说他的学问已经不错,但想要再进一步,还得多增长见识:“如果有条件,不妨到处走走。”

  之后安以农还回了三锦村,拿出县里给的赏银修路,还买了一些地,用于办私塾给村里孩子开蒙。

  他说:“我以前逃荒的时候,看到很多年轻人因为不识字吃亏,甚至不知道的时候就签了卖身契,所以想要办这么一个学堂。”

  “这学堂只教授最基础的文字和算学,好让孩子知道点东西,不做睁眼瞎。若要更进一步,得自己去镇上的私塾。”

  他又定了规矩,这私塾不收束脩,男女都能来,男童上午来,女童下午来。成人要学也行,只是要站在外头。

  三锦村的人本就念着他的恩情,这时候就没有不应的。村里的孩子几乎都被送到了这个临时的学堂里,男童上午来,女童下午来,都用沙盘练字。

  至于说女童应不应该学字?女人都做皇帝了,再说了,白给的好处,凭什么不占?所以就是最保守的人家,也都送了女孩来。

  之后曾经一同逃难来的田姓族人都来了,称这是族里的大事,肯定要写在族谱上的。

  什么叫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就是。

  安以农看着田家老村长的面子,又拿出一些钱置办祠堂和族田,让田姓族人在这里落下根。

  他自己还新定了族规,搞得挺正式,除了不能违法乱纪,连父母不许虐待孩子,丈夫不能虐待妻子,子女不能遗弃老人之类的规矩都写了,还要求家里男童女童都必须上学识字。

  另外,每年祭祖只许男丁进去的规矩也改了,已经嫁进来的媳妇和未出嫁的女儿也能祭祖。

  部分田姓族人觉得规矩太多,不喜欢,但是没关系,他们娘会教他们喜欢的:“皇帝都能女人当,祭祖怎么就不能让女人去?”

  几个田姓的老人签了名,表示如果不遵守这些规矩,要驱逐那人出族。

  人总不能只想着好处,不行使自己的义务。

  成为举人后,安以农就成了县里很多富贵家庭的女婿首选,同窗中也有人问,试探的、明言的,还有介绍自己妹妹的。

  甚至连山长也问起他的婚配:“以农啊,男子二十弱冠,你已二十,是时候考虑自己的人生大事了。如果是因为没有父母也没有长辈不好做主,不如我为你介绍一门?”

  “山长亲自做媒?”这可把其他人羡慕坏了,山长在县里经营多年,人脉极广,他要介绍的,肯定不是那种只是有钱的暴发户,而是真正有底蕴的人家的小姐。这正是寒门小子心目中最好的婚配对象。

  君不见,那些话本小说中,与穷书生相会的不是官宦人家女儿的幽魂,便是一时落魄的官宦人家女儿?

  “变成举人可真是好啊。”

  “那也只是因为他是田以农,你看其他人有这个待遇吗?我要是有妹妹,也会想将妹妹嫁给他。”

  两个书生一边说着一边走过桃花林,此刻的桃花林中没有桃花,倒是有一只安静的乌鸦一直盯着他们。

  “娶妻生子,才是人类应该走的路。”桃花枝上出现一个俊美的男人,黑色外袍懒散地披着,和黑色长发混在一起,他手里托着一盏酒,神情落寞。

  “他是该被人喜欢的,也值得被人喜欢。”

  长相俊秀,性情温和,没有妻妾相好洁身自好,不能说富有,但也不算贫穷,唯一的缺点是没有父母和家族,没人帮衬。

  可是从另一种角度考虑,这也是优点,少了亲友家族的影响,这女婿和入赘的也没什么区别了。

  “殿下既然喜欢,他也愿意,为何不试试?”乌鸦不太明白,他是个纯正的妖,中意了就能搭窝生崽,没有那么多纠结。

  “他年纪轻,不知道世间有许多不得已。”顾正中笑了一声,仰头饮下苦酒:正是因为喜欢,反而不敢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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