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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豪情》第104章 第101章逃之夭夭

作者:茕茕柳毓 字数:2461 书籍:热血豪情

  然而明明是一句中听的话,如果从一个笨的人嘴里说出来,往往会变成了一句不中听的话。既是一句不中听的话,搁在一个能察言观色巧舌如簧的人嘴里说出来,就能变成一句令人中听的话。弥勒吴不笨,可就是不知道他怎么会说出这种伤人的话,也许是情况危急,他感到受此不白之冤,正在气头上,所以才口不择言。

  别说是孙飞霞,毎个女人听到这种荒唐的话,都会怒不可遏。孙飞霞咬牙切齿地说:“弥勒吴,你……你把老娘当成了什么?你以为你那地方长得主贵,当花让老娘看吗?”

  弥勒吴明白她孙飞霞屈解了他说话的意思,恨不得一口咬掉自己的命根子,更结巴、也更是着急地说:“唉!飞霞,我……我想……我想……”

  孙飞霞怒火中烧地说:“弥勒吴,我告诉你,你这一辈子再休想……我可以让天下所有男人想,甚至是狗,就是你不可以,我……我之所以会有今天,全是拜你所赐,是你这头猪造成的我现在这种状况,才弄得我上不上下不下的,哈哈哈……老天爷,弥勒吴他这样的捉弄我,你可睁开眼睛看看,我要怎么来分了这个禽兽不如的尸身……”她双目血红,像是疯了般的歇斯底里地吼叫着,内心充满着仇恨。

  弥勒吴看她像只发了疯的母兽,没想到他再次向解释,反而更激起她的兽性疯狂,不仅没有熄灭她心中的火,反而更是助长了她的气势,自己难以把话说明白,反而越描越黑,还想再向她做以解释,可是已来不及了,因为她以发出了“杀——”的命令。

  说时迟,那时快,随着一声令下,六个瞎女手中的六柄剑泛起一阵寒光已刺到了弥勒吴的前后左右。可怜弥勒吴现在手无寸铁,只得左闪右躲。因为他那长年不离手的铁骨如意扇的确太招人耳目,所以他藏了起来,没有想到现在就碰上了这种场面。在此生死存亡的危机关头,多亏他练有的“罗汉疯癫大挪移”步法,要不然恐怕早已死在其六个瞎女人的剑下。

  一个个被男人狠得下心来弄瞎自己眼睛的女人,对男人恨之入骨,既然其主人孙飞霞如此恨他,她们当然也不会手下留情,对生死一定看得很淡,与他生死相搏。一个不想死的弥勒吴碰上六个随时都想死的女人又岂能是对手?弥勒吴感到晦气,处处走背运,喝口凉水都塞牙,去澡堂洗澡竟遭其六女人的追杀,好不容易把她们擒拿,偏偏又遇到了不想见又怕见到的她,无可奈何放开了她们,如今又受到了她们不要命的围杀。

  情况对弥勒吴来说是越来越不利,他刚刚穿上的新衣服已快成了破衣,“嘶”的一声,又是一道剑锋利划破了他的衣衫。六个瞎女人对他紧紧围杀,战况越来越激烈,而弥勒吴越来越感到难以应付,疲于奔命。现在他不但身上衣衫已被其六柄剑划破多处,甚至手臂上已有了一道口子,鲜血也正一滴一滴的滴落。

  孙飞霞在一旁看到弥勒吴受了伤,身上的鲜血流出来时,一付疲惫不堪的狼狈相,高兴地大叫:“杀的好!杀的好,不要给他留下喘息的余地。”

  这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为什么她一看到血,就那么的兴奋?难道她已是个噬血成性的女魔头?

  弥勒吴并不是没和女人打过架,他也碰到过许多武功高强的女人,在性命攸关的时候也并不手软,该出手时就出手,因为对敌人的仁慈,也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可他对这六个瞎了眼的女人,却有些不忍,听她孙飞霞说,她们也都是命运不幸的女人,都是被那狠心的男人给弄瞎的,故存有一念之慈,不忍伤害她们。

  当他发现这六个女人不领他的情,已是存心要他的命时,便开始了对她们的反击,因为一味的躲闪退让也不是办法,必得尽快结束这次战斗。他不想杀人,尤其是更不想杀一个个瞎了眼的女人,所以他手下留情,身躯一拧,伸手往自己怀中一摸,倏地一扬手——几乎在同一时间,同一声惨叫响起。

  女人的六把剑全都掉在了地上,她们原本执剑的手全都贯穿了一根针——一根大号的绣花针。这四根针是弥勒吴唯一的武器,却无疑是救命的武器。绣花针本就破空无声,加之相距又那么的近,既是瞎子的听觉再灵敏,反应再快,又怎能躲得过弥勒吴的这一击?况且,她们与弥勒吴的较长的搏杀中,知道他手中没有武器,只是背动的展转腾挪,予以躲闪,才以狠命的对他刺杀,没有想到他会使用此暗器,致以着了他的道。

  打狗还得看主人,既然弥勒吴没有给她孙飞霞留情面,当然更会引起她对他的愤怒与憎恨,念及曾对她有过爱,就不愿与她纠缠,更不愿与她加深仇恨,说不定是哪个王八羔子假借他的名号侵犯了她,才使她对他如此的凶恨与仇恨。反正是真的假不了,假的难成真,他自己问心无愧,终会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人家说若是碰到胡言乱语不讲理的女人,最好的方法就是躲开她,躲得越远越好。现在弥勒吴就像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唯一的办法,就是惹不起躲得起,躲开她的纠缠,再做打算。

  弥勒吴既然能会打狗,那么他逃跑的本事一定有,因为有时候狗没打到,只有被狗追了。弥勒吴看准机会就跑了,就像后面有狗在追一样。弥勒吴碰到了孙飞霞,他能不躲吗?因为他不仅不讲理,而且还胡言乱语的信口雌黄,把他说得还真的睡了她一样,把他盖棺论定,使他跳进黄河也难洗清受的不白之冤。

  一个男人如果连裤子都肯脱下来,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却不被对方接受时,他不跑又能干什么?弥勒吴一面跑一面想,他等下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想赶快买把剑或刀做以自卫,要不然在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情况下,保不定什么时候又再会碰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和莫名其妙的人,不能再向这一样处于挨打的份。另外他心里已明白,孙飞霞为什么会把他恨之入骨,敢情是哪个龟孙子假冒了他而占了她的便宜,而留下了个烂滩子等他去收拾。

  可令他产生困惑的是,难道那个人屁股上也有一胎记?他不知道那个人是谁,更不知道是在什么的情况下,她为什么会认不出来那个人?但是他肯定了一点,那个痛快过后等着他付钱的人,一定是自己的朋友,而且还是了解到自己屁股上有块胎记的朋友,否则,她孙飞霞也不会知道他屁股上有那玩意,扪心自问,他从没有和她有过肌肤之亲,她也不会知道他那屁股上的隐秘,没想到她说他屁股上的胎记竟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是那么真,可想而知是有哪个乌龟王八蛋在加害于他。

  他已暗暗起誓,一定要把那个混蛋给揪出来,要不然是人家牵牛自己拔橛,人家把羊肉吃了,自己连羊肉味都没闻到,反弄了一身的骚,岂不冤枉?可是他想来想去,却想不出来有谁会那么的缺德,竟这样的害他,而且又知道自己屁股上的胎记,难道……

  弥勒吴煞住了脚步,天啊!难道会是他“快手一刀”王憨?如果不是他,他为什么会那么听她的话?她要他杀自己,他就要杀自己?难道他这么做全为了掩人耳目?有他的什么目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自己屁股上的那块胎记,除了父母外,也只有他王憨一个人知道,因为他二人情同手足,不仅无话不谈,而且同在一个床上睡过觉,同去厕所方便过,同去水池洗过澡。

  到了王憨曾与他说的,他去小解曾看到一个女人正对着他近距离的在那蹲着尿尿。自己问他那女人是谁。他说不认识。自己问他看清楚她那玩意儿了吗?他说没敢看。自己还说他是憨蛋,有那么好的桃花运,他没偷看?鬼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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