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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神)杀死那个雷神》106 第 106 章

作者:归途何在 字数:1546 书籍:(原神)杀死那个雷神

  赵大志脸色一暗:“是……我会想办法赚钱的, 多破几个案子,多拿点奖金。”

  可那还不是危险得要死,需要你拿命换!

  还不如找个普通的女孩, 平平稳稳的一辈子呢!

  理智告诉她, 他们根本不适合。他想要的,和她想要的, 本就不是一个东西。

  李秋也平复了一下呼吸, 沮丧道:“我回家了。”

  “不吃火锅了么?”

  “不吃了。”她赌气似的向外走去。

  “秋也,”他也顾不得自己身体还未平复,忙起身上前拉住她,“对不起, 你别走,给我个机会, 我们一起吃个饭……”

  “……”她回过头来望着他,表情似乎是不舍的。

  “好么?”

  他从背后抱住了她……

  他的气息是这么干净,纯粹,结实的怀抱就像是专门为她设计似的, 抱着好舒服。明明喜欢他的亲吻, 喜欢他的拥抱, 喜欢他温和的性格,却不能接受。

  她抬手轻轻抚摸着他的脸,感受到他在亲吻自己的手心。手心痒痒的,她的心里也痒痒的。

  “我可以给你一年。”她小声道,“一年之后,我就不能再和你在一起了。”

  “一年?”

  “可以么?”

  “……”他沉默了许久才说道,“好。”

  他会用一年的时间证明,他是真的爱她, 并且会想办法让这一年的时间延长。

  “那么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男朋友了。”她转过身,在他下巴上留下一个吻。

  赵大志一脸惊喜,急切地将她拥进怀里:“我会努力的,我会给你你想要的生活的。”

  李秋也脸上反而满是忧虑。

  她叹了口气,这大约是她人生中第一次委屈了自己对于钱的渴望,转而追求爱情这种虚无浪漫的东西。

  若说赵大志只是她闲暇的消遣,那么她现在好像已经对这个消遣有点上心了。她此时是有点后悔来见他的,本来如果不来,就什么事也没有了。结果现在,原本不相干的人,突然就成了男朋友。

  “哦,对了,看我,连礼物都忘了。”他急忙在身上摸索着,最后在床边的包里找到了一个红色的盒子:“送给你,我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过生日,就当提前为你庆祝了。”

  “这是什么?!”她认出那是的盒子,迫不及待打开,里面是一条love系列的项链。

  “哇,赵大志,你很会耶!”她欣喜地拿出来,“快快,给我戴上。”

  他给她戴上,在她耳边低声道:“.”

  暖热的气息吹拂在耳畔,她抬起头看着他,眼睛里像是盛满了星光。

  可她没有办法对他说出同样的话来。

  她喜欢他,他好看,又有一种单纯的感觉,她喜欢他就像喜欢一个包,可是她不爱他。

  但是她已经答应他做他的女朋友了,于是她认真道,“赵大志,我的生日很好记,在秋分的那一天,你可不能忘了。”

  “好,我已经牢牢记住了。”他温柔地在她额头落下一吻。

  他这时才意识到她这个古怪的名字的由来,大约父亲抱着小小的婴孩,责任在身,却只能望着窗外的秋天的风景说一句:“凉秋也。”

  而今识尽愁滋味,

  欲说还休。

  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他是否也将会历尽各种愁滋味呢……

  ~

  吃完饭,赵大志送李秋也回家时,很不巧碰到了刚刚买菜回来的方素梅。

  一向见了人都笑眯眯的方素梅,突然目光就锐利得如同一只发现了猎物的老鹰,警惕地问道:“小也,你朋友啊?”

  “阿姨你好,我叫赵大志。我是秋也的朋友。”他赶紧自我介绍。

  方素梅一脸莫测的表情,语气也是阴阳怪气的:“别别,你这么大了,叫大姐就好了,叫什么阿姨呢?”

  赵大志尴尬万分,李秋也却一脸单纯无邪的表情,装着一副听不懂的样子。

  “好……大姐……”赵大志只好硬着头皮厚着脸皮道,“我,我就碰见了她……”他越说越觉得自己矮了下去,“我……先走了……”

  不到三个回合,赵大志落荒而逃!

  “哈哈哈哈……”李秋也的笑声惊起了一群麻雀。

  方素梅却严肃道:“小也,你千万别告诉我你处对象了!”

  “处了怎么样,没处怎么样?”

  “你还没开始上大学呢,处什么对象啊,那大学里,什么好的没有!你千万别被这种社会上的人骗了。那都是盲流子,你啊,就算是高中毕业了,你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好好学习,真想处对象,大学毕业了,妈支持你,行么?”

  “我明白您想说什么,”李秋也笑道,“等我大学一毕业,就会和疯了一样逼我赶紧谈对象、结婚。结了婚了,就会催我马上要孩子,要是双方都是独生子女,没准还得催我要第二个。哎,妈,世界上的事儿,哪能都按照您的安排来呢?您又不是王母娘娘。再说了,王母娘娘也管不住七仙女啊。”

  “你,你想气死我!你是七仙女,我是王母娘娘?”

  “那您刚才那样,确实挺像的。”李秋也很真诚地说道,“好可惜,我是个女孩,满足不了你做恶婆婆的心愿了。”

  “李秋也,你这个死孩子!”方素梅气得要死,早把“小媳妇”赵大志忘去了脑后,“都说女孩外向,真是不假,胳膊肘往外拐的白眼狼!”

  为了赵大志这个事儿,李正远和方素梅给李秋也训了一个暑假,想起来就要耳提面命一番。但李秋也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死猪不怕开水烫,依旧我行我素,还跟赵大志搞了个情侣项链戴着。

  她对父母说道:“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我不会影响学习,玩儿够了,我就离开了。”

  也就是那时,李正远突然有了一种感觉,他的孩子,已经彻底脱离了他们的掌控了……

  但他却不知道她会飞向何方。

  ~

  ~

  上了大学后,课业并没有高中老师所渲染的那么轻松。李秋也和叶小绵都考去了北京同一个学校,赵娜却去了上海一个艺术类院校。赵娜的梦想就是做明星经纪人,而李秋也是她的第一个艺人目标,她想把李秋也包装成一个大明星,课余总是积极为她寻找各种主持和模特的机会。

  大一的寒假,李秋也倒也怀着一腔热情,特意跑了一趟上海参加一个杂志举办的模特大赛,虽然是入围决赛了,也获得了曝光度,但是期间各种摄影师的骚扰,被迫去各种应酬忍耐咸猪手,不平等的霸王合同,搞得她不胜其烦,本来有个机会做某个国内知名大导演电影的女n号,却因为比女主好看太多,被要求给女主做裸替,于是硬气如她合同也没签就回家了。

  “秋秋,这次真的是我没调查好,以后绝对不会了!” 赵娜生怕她反悔了,道歉道,“都怪我,以后我都陪着你去好不好?等你混出来了,那些人都是什么啊,什么也不是。你就是顶尖的明星。”

  李秋也虽然进入这个圈子没几天,但是里面的规则已经窥了个七七八八。她没有和赵娜说,有天晚上她在酒店楼梯拐角,亲眼看到赵娜口中那个“顶尖”明星敲开导演的门,之后叫的声音整个环形大楼都能听见。

  她那时甚至已经有点理解那些女明星为什么要找所谓的“干爹”了——毕竟只需要□□干爹一个人。

  若只有美貌,却无人保护,就跟个扔在大街上的肉包子似的,多的是野狗想来吃,但没有哪个野狗是愿意叼回去的。

  成功的是少数,那么多那么多女孩,出卖了□□和灵魂,却没有任何回应,或者只能换一个台词都没有的角色。最终,还是只有砸钱。她于是迟疑道,“娜娜,我觉得……做明星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的,不是说我好看就行,还得有钱。那个经纪人不也说了么,只要我给他五十万,他就可以让我做冯导电影的女三号,可你觉得值嘛?你觉得只要五十万就够么?你看上海满大街的漂亮姑娘,有几个能做明星的?得背后有资本运作,要不只好去□□了,我是坚决不可能那么做的。”

  “我去□□也不可能让你陪!”赵娜不甘心地说道:“而且你天生就是女明星的料啊!你别气馁,出名不分早晚,你看那个林志玲,三十岁才出名呢,我再找找,我找个靠谱的,或者咱们先从龙套做起。”

  李秋也只好随口应着,却已经对做明星丧失了兴趣。

  ~

  大一学期末,赵大志千里迢迢赶来□□她收拾东西。

  同寝室的人见到赵大志,简直惊诧得要死,叽叽喳喳道,“天哪,秋也,这是你男朋友么,好帅啊,是模特吧!”

  “好像那个贾宝玉!”

  “哪里有!明明像丹尼斯吴!”

  “像贾宝玉和丹尼斯吴生的孩子!!!”

  “哇,难怪秋也看不上咱们学校的男生……”

  李秋也差点没笑出声来,心想,赵娜四处找合眼缘的艺人试图纳入麾下,还不如找赵大志靠谱呢!

  看到赵大志一脸窘迫,她赶紧把收拾好的东西给了他,“走吧,我们先去吃个饭。”

  出了学校的门,他问道:“你几点的火车,我得挑个近一点的饭馆,别误了点儿。”

  “赵大志,你是不是傻。”她冷笑,“我明天的火车。”

  “啊?明天?那你……那你今天就……”

  “今天我们去住宾馆呀!我定了王府半岛酒店。”她笑嘻嘻地牵着他的手,“用我的奖学金订的,我对你好不好?”

  “秋也……”他紧张地拉住她,“那样不可以。”

  “不可以什么?……嚯,你想多了吧。我可没别的意思,您这大忙人,一年才来见我一次,就算是牛郎织女,也该有点私人空间吧!”

  “啊,是……”

  “走啦!打车啦!这么多东西,先放在酒店,然后我带你去玩儿一天。”她拉着他上了出租车。

  但直到第二天送她去赶火车之前,他也没能再走出酒店房间半步。

  ~

  回家的火车上,李秋也不免又想到了昨日的亲密,想到他结实的身体悬在自己身体上的样子,想到他的温柔和小心翼翼,想到他的汗水与失控,脸此时才后知后觉地烧了起来,心也“怦怦”乱跳着。

  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

  很真实又虚幻的幸福,像是夙愿得偿,像是尘埃落定。

  生平第一次有那样的感觉,她却突然害怕了……

  如果有一天这种感觉消失了呢?

  如果他们最终不欢而散了呢?

  如果很多年后再离开他,她会不会肝肠寸断,会不会彻夜哭泣,如同怨妇?

  她为自己这样懦弱的恐惧而愤怒……

  她望着窗外的风景,却好似看到他英俊的面庞映在车窗上。此刻或许是应该感谢他的,不然她或许不会拥有那么旖旎又快乐的回忆。

  她看看手指上的戒指,刻意地与她的项链配成了一套,是他给她新买的礼物。

  价格对于他来说应该不便宜吧……

  可惜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高中生了,她还是没有忘记自己的目标。

  或许是该结束了?不然,再拖下去,她该难过了。

  她的手伸进衣服兜里,想要拿手机,谁知道却摸到一个硬硬的纸团。

  她掏出纸团来,展开,只见上面写着:不要离开他。

  李秋也怔住了,她盯着那纸条看了许久,最后将它扔在火车上的垃圾盘里。

  随后,她拿出手机来,看着短信里赵大志的甜言蜜语发了十多分钟的呆,最后才给他回道:

  “一年了,我们分手吧。”

  她或许是高估了自己。

  仅仅是打下这一行字,她便流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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