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女穿之大理皇朝 第二十章 实施新政

《女穿之大理皇朝》第二十章 实施新政

作者:妍然傲雪v 字数:4913 书籍:女穿之大理皇朝

  随后的六年时间,我和段誉一起上学堂,一起跟着段正明学政。由于我是当过女皇的,对于政事有一定的了解,和段正明聊起来也得心应手,并结合未来文明提出了不少建议,段正明也觉得可以采纳的新政。

  段正明采纳我的建议颁布了一系列新制度,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即刻执行的制度,另一部分制度则暂缓执行。首先是要即刻执行的制度:

  一、人口普查

  每年年节后,即二月初一至十二月初一,每月开展一次全国人口普查——逐户调查家庭成员情况,并向朝廷汇总。

  人口普查包括:住房所属权,家庭成员伤亡人数,现有人数,是否有重大疾病者,婚姻状况,授受文化教育程度(此项从学院建成起实施调查)。

  二、官员制度

  重新编制官阶名称,裁剪无用的官员,年老体弱者。废除官员世袭制,除皇家同意世袭的官位,包括爵位,且不隔代相传亦可随时取消。打个比方,如果段誉既不是皇位继承人,也没有世袭的官位或爵位,那么他父辈的官位或爵位,就与他无关,他若想获得官位或爵位,需要自力更生方可获得。官位或爵位不限男女,凡有能力者皆可授于官位或爵位。

  (详细列表见《大理皇朝部分官职表》和作品,此处不另列)

  三、务工制度

  (一)即日起秉持人人平等原则,不分“士、农、工、商、艺”等级,全朝内不得有任何行业歧视。若有违者,朝廷将视犯者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二)无论男女除残障者(有朝廷最高认定处认定的相关证明),完成十二年义务教育者都须参加劳作自力更生,女子至55岁结工,男子至65岁结工。未婚女子带面纱务工。

  (三)若想继续接受教育者,最多每年可向家里借取学费的十分之一的费用,不接受教育以后,必将费用归还,其余部分由自己通过勤工俭学(半工半读)交费。参与勤工俭学者以学习为主,可利用自己课余时间参加务工,招聘方给予该工种的一半月俸。

  (四)全朝上下废除所有赋税,凡务工者扣除每月月俸的个人比例予以缴纳六金:养老保险金(朝廷25%,个人5%)、医疗保险金(朝廷18%,个人2%)、失业保险金(朝廷4.5%,个人0.5%)、工伤保险金(朝廷9.3%,个人0.7%)、生育保险金(朝廷4.2%,个人0.8%)和住房公积金(朝廷24%,个人6%)。(各金说明略)

  (五)详细工种略。最低月俸2两银子(缴纳六金前)

  注:1两黄金=100两白银,1两白银=1贯钱=10吊钱=2000文=4000元

  (六)每年朝廷向每位务工者发放月俸2倍年终奖。年终奖解释略。

  (七)女子至55岁结工,男子至65岁结工后,每月发放退休金。退休金:月俸(缴金前)的一半,之后每年增加退休金的十分之一。

  (八)务工时间:每日务工四个时辰,即巳时至申时,午时:午膳及午休时间包括在内,做五休二(轮休制,休沐日可申请调整)。

  (九)放假:国定假日共放假四十天(国定假日:除儿童节、七夕两个节日)

  1、年节:十二月二十九至正月初十,共十二天。

  2、元宵:正月十四至正月十六,共三天。

  3、清明:二月三十至三月初三,共四天。

  4、端午:五月初四至五月初六,共三天。

  5、儿童节:家中有15岁以下女儿、16岁以下儿子者,六月初一放假一天。

  6、七夕:未成亲男女,七月初七放假一天。

  7、中秋:八月十四至八月十六,共三天。

  8、国庆(建国日):九月十九至九月二十八,共十天。

  9、冬至:十月三十至十一月初二,共三天。

  10、皇帝、皇后寿辰当日,共二天。

  11、年假:除国定假日、轮休天外,务工时期若有事可向务工管理方申请

  (1)务工日起至年满5年,务工当年算1年,年假五天。

  (2)务工年满5年至年不满10年,年假十天。

  (3)务工年满10年至年不满20年,年假十五天。

  (4)务工年满20年至结工,年假二十天。

  注:1、若遇国定假日的前后各七天内未满务工五天的,从前一个七天开始,每七天补务工一天,直到每七天(除国定假日包含在内的七天)务工五天止。

  2、年假使用至每年年节放假前,未使用或未使用完者,过期作废,不可累积至下一年使用。

  3、教师因与学生一样有寒暑假,故无年假。

  4、医院务工者因年中无休,故每个阶段的年假比普通务工者多五天年假。

  5、若国定假日放假第一天正好轮休的务工者,国定假日结束后可补休一天。

  (十)务农者,按收成、按年缴纳六金,若收成不好可向朝廷申请免缴一年。

  四、婚姻制度

  (一)成亲年龄:女子年满18岁者,男子年满20岁者,可成亲。若有违者,朝廷将对成亲者两方处于罚银处罚;若情节严重者(女子不满16岁者,男子不满18岁者),朝廷将对成亲者两方家庭处于刑罚。注:入学阶段不可生子,若有违者,朝廷将对成亲者两方家庭处于刑罚。

  (二)选秀年龄。女子年满15岁者可参加选秀,入选后由宫女或女官做起,年满15岁及笄后方可有参选嫔妃机会。参选范围:15-18岁。

  (三)婚姻自由。取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制度,男女双方可自由婚配,父母不可以“门当户对”为由,横加阻拦。若女子至23岁、男子至25岁者仍无自由婚配对象,方可执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注:男女弱冠和及笄礼年龄不变。男子年满16岁,女子及笄礼后双方方可订亲。

  (四)婚前接触。男女订亲后在婚前可以彼此见面了解,了解后若觉得对方不合适,可单方解除婚约。

  (五)婚前检查。男女双方婚前需提前一个月做检查,婚后男方不得以无嗣为由休妻。

  (六)婚后男女双方皆务工后,必须赡养双方父母,并给予父母一定金额的银两。

  (七)婚后男女双方皆务工一年后,必须自行开府居住,房屋可租可买,但不可向双方父母要银子以支付房钱。若所租房屋双方觉得已有能力买下,可向朝廷相关部门申请。

  (八)和离。婚后双方若有婚前隐瞒的不良嗜好或行为的,另一方可提出强制和离,若有子女者也可带走子女。

  五、文化推广

  (一)文字。为缩短大家的书写时间,现推广“简体字”,书院入学者必须学习,其他若有兴趣者可至书肆免费领取《当今字与简体字对照书》。

  (二)记账。记账一律使用“复式记账法”,账册附使用说明和专业记账用笔。

  六、废除酷刑、宫刑及死刑,增设劳务改造,设立拘留,无期服刑,建立劳教所。

  1.废除所有酷刑。

  2.入宫男子废除执行宫刑,改为服用药丸(此药丸只是使入宫的男子失去生育能力,但可保留器官)。

  3.二十年以上有期服刑至五十年以下者,可有劳务改造机会,表现好或立功者,可视其情况减刑,最低不低于二十年有期服刑。

  4.废除死刑,设立最高刑罚为无期服刑——数罪累积至五十年以上有期限服刑者。

  5.拘留,指违反朝廷发布的规章制度,但不构成服刑的,朝廷将视其违反制度的轻重性予以不同时间段的拘留。拘留时间范围:十天至六个月,十天一叠加。(有期服刑最低六个月起,一个月一叠加)

  6.建立劳教所。年满入学院年龄至未满十八岁犯罪者,入劳教所边日常学习边授受劳务改造,直至其念完十二年义务制教育。

  以下为第二部分暂缓执行部分:从公主十五岁及笄之后下月初一起执行:

  一、教育制度

  暂缓执行期间,仍保留国子监和各地书院,至公主十五岁生辰后朝廷将废除国子监和各地书院,在全朝最小范围县辖内开设学院:包括幼稚院、义务制教育院、大学普及教育院、继续深造教育院。朝廷也将在此期间,培养足够的师资人员。无论男女凡年满5岁者皆需入学,朝廷将按不同阶段收取不同费用(详见开放学院时公布):

  (一)满5岁者,必须入幼稚院完成一年启蒙教育。

  (二)满6岁者,入义务制教育院十五年完成十二年义务制教育。

  (三)满20岁者,自愿入学大学普及教育院,十年内完成四年大学普及教育。

  (四)满30岁者,自愿入学继续深造教育院,十年内完成六年继续深造教育。包括:硕士、博士、博士后。

  注:1.此制度从实施起,不分男女凡年满5岁者皆需入学,并全部实行军事化管理。

  2.此制度开始实施后,30年后大理国基本上都可念完大学,至少念完高中。

  3.学院入学时间为上六休一,另分上半学期、下半学期、寒假及暑假:

  (1)上半学期:每年九月初一至十二月十五。

  (2)下半学期:每年二月初一至五月三十。

  (3)寒假:放假一个半月(十二月十六至正月三十)

  (4)暑假:放假三个月(六月初一至八月三十)

  4.入学期间凡遇国定假日,皇帝、皇后寿辰当日,其放假时间与务工制度一样。

  5.十二义务制教育者必须在就近县辖内入学,不可跨县。

  二、考试制度(前科举制度)

  童生——完成九年义务制教育者参加的统考,通过后朝廷将颁发其毕业证书;不通过者强制复学一年后,继续参加统考,年复一年直至通过为止。

  秀才——完成十二年义务制教育者参加的统考,通过与不通过者同童生考。

  若十五仍未完成十二年义务制教育者,朝廷将颁发其结业证书,必须强制务工。务工后必须半工半读,在30岁前将十二年义务制教育完成,否则朝廷将其历年成绩公之于众。

  举人——完成四年大学普及教育者参加的统考,通过与不通过者同童生考。

  贡士——完成继续深造教育者参加的统考,通过与不通过者同童生考。

  进士——殿试。至少完成大学普及教育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就是准进士,待殿试合格后,则为进士。

  探花——殿试第三名称探花。

  榜眼——殿试第二名称榜眼。

  状元——殿试第一名称状元。

  三、设施建设

  1.成立银行。

  合并当铺和钱庄,银行和原当铺及钱庄功能一致,典当分死当和活当,但典当价值全部按市价计算。死当规定不变,活当更改规定如下:

  (1)典当物可以是首饰、地契、名家字画、物品等。

  (2)典当额度可以是所典当之物的全额,也可以是部分金额。

  (3)银行根据其典当之物的种类、典当人典当的年限及其典当金额设定不同的典当比例,按月支付一定金额的银两,直至典当之物的典当额度及典当比例所计算出的典当金,全部支付清,典当之物归还。

  (4)若有在第一次典当年限内不能还清者,可在归还一年后申请延期一次,可延期的年限为第一次年限的十分之一。申请延期后根据归还后的余额重新计算每月支付银两,直至全部支付清,典当之物归还。

  (5)若在延期后仍不能全部支付清者,可再延期一个月付清剩余全部银两,否则银行将强制没收其典当之物归朝廷所有,其剩余银两不需归还。若典当者想取回典当之物,按市值价购买取回。

  (6)典当之物价值为当时市值价,不打折扣。

  2.开设剧场

  最小范围——州,关闭所有说书场,酒楼中的戏台,戏园,合并开设剧场。

  剧场演出种类:小品、相声、川剧、越剧、豫剧、沪剧、评剧、说书、昆曲、黄梅戏、影子戏、布偶戏。

  3.报纸出版社

  最小范围——镇,每辖区内建立报纸出版社,每月出版一次,若遇紧急事件则及时另行加版。每月公布一次朝廷所有官员月俸,以助百姓监督官员贪污;登载下一月剧场的演出剧种、时间、场地、剧名;登载每月人口普查结果;登载每月朝廷大小新政。

  4.建立养老院、孤儿院

  (1)建立养老院

  最小范围——县,务工退休者至70岁后,若有不能自顾并无子女照顾者,或不想拖累子女者,可申请住养老院。

  养老院服务者服务一位养老者月俸为1两五钱银子(缴金前),一人最多服务二位养老者。其月俸的三分之二由于朝廷支付,剩余三分之一的四分之一由养老者支付,剩余部分全部由子女支付。

  (2)建立孤儿院

  最小范围——县,每月人口普查后,无人照顾的未成年男女,朝廷将全部收入孤儿院,孤儿院抚养至完成十二年义务制教育。

  孤儿院不另设学堂,每年适学者,孤儿院将统一送往就近学院。

  5.建立医疗救助——即医院

  合并医馆和药铺,建立医院,最小范围——村。医院主要负责治病,抓药。

  (1)医院分为门诊部(白天常规就诊)、急诊部(紧急情况和夜间)、住院部、技术部(技师、检查、化验、手术)、药房(抓药、代煎药)。

  (2)医院十二时辰全天开放,采取早晚轮班制。

  早班务工时辰:巳时至戌时。

  晚班务工时辰:亥时至辰时。

  (3)医院内工种主要分为三种:医生、护士、技师。

  医生的主要职责为看病、开药和医疗技术,分布与: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值班、技术部和药房。

  护士的主要职责为护理和辅助医生和技师,分布与:住院部、技术部。

  技师的主要职责是在医生需要提供技术治疗时,予以技术辅助。

  6.建立婚姻登记所、工商管理所、住房管理所、户籍登记所

  以上四个机构与衙门分离,成立独立的办事场所,不受衙门管制由朝廷直接管制。每县辖区内设立一处场所,凡与之相关的民众必须向对应的办事场所提交申请,违反者朝廷将对其执行警告,三次警告后仍不申请者,朝廷将对其追究相应的责任。衙门从即日起只负责案件的诉讼、审理、判罚。

  婚姻登记所:适婚男女成亲登记处。凡是适婚男女,无论是正娶还是纳妾,最晚成亲前一天必须到婚姻登记所登记,婚姻登记所将予以颁发双方一人一份婚姻登记证,否则将不被朝廷所认可。日后双方若出现矛盾,不得向衙门告状,衙门亦有驳回其告状的权利。并于每次人口普查时,需双方都出示给普查人员过目,若有遗失可及时补办。若人口普查时无法出示婚姻登记证者,朝廷将予以一次补登记机会,五日后普查人员将再次登门核查。若仍无法出示者,朝廷将对其追究相应的责任。

  工商管理所:凡是商铺包括小摊位都必须到工商管理所申请,经工商管理所将对其经营场所进行经营安全、环境卫生、商品质量审查,审查通过后工商管理所将予以颁发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需在经营时随身携带,以便工商管理所定期检查。若无经营许可证者朝廷将给予一次再申请机会,待下次检查仍无法提供者,工商管理所将对其执行罚款处理,并查封其经营场所。

  住房管理所:全国所有住房买卖、土地买卖、租赁登记处。全国所有百姓住房将分批进行改造,改造后凡入住的百姓必须到住房管理所登记,首次登记时所涉及的登记费全部免费,登记完毕后朝廷将予以颁发住房、土地、租赁所属权证。并于每次人口普查时出示。若无法出示所属权证者,朝廷将予以一次补登记机会,下次人口普查人员时仍无法出示者,朝廷将对其追究相应的责任,并将其强行驱赶。

  7.建造菜场、超市、美食广场、夜市

  为了优化街道环境,街道上不允许设立任何摊位(除夜市以外),所有卖菜的摊位搬入菜场的摊位,杂货摊、生活用品、包装食品全部进入超市,所有餐饮全部搬入美食广场。三种场所如何管理详见开设前公告。另外,三种场所四条主街各开一处。夜市不再日日开设,每月逢初五、初十、十五、二十、二十五、三十,每五天开设一次。

  8.房屋改造

  百姓自住房、公共设施(以上所提所有设施及客栈)全部采用钢板砖瓦结构。

  百姓自住房(官员住房除外),共建十层楼房,一梯两户(一部升降梯左右各一户),一户主客房分离,主房:三卧一厨一厅二卫;客房:二卧一厨一厅一卫。

  公共设施及客栈,根据其功能建层数,三层以上建造升降梯。

  以上所有房屋执行先改造公共设施及客栈,后百姓自住房的顺序改造。百姓自住房改造期间,百姓可入住客栈中,其住宿期间由朝廷根据其家庭人数承担全部费用,超出部分则全部由百姓自己承担,即一户2两银子每月。

  最后注:如有其他新政,将在正文中说明。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粤语 陕西 台语 辽宁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回到书页 下一章 > 错误反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保存桌面网址发布会员中心留言本

Copyright © 2024-202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