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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骑士ZIO的自我修养》第六百八十三章 散会

作者:及兰若 字数:2211 书籍:假面骑士ZIO的自我修养

  作为老牌且手中握有实权的大佬,在朝堂上的杨恭仁比起杜如晦、房玄龄之类的新贵自然是毫不逊色。

  要是能够跟杨恭仁接触到,只要有心经营一番,想跟房玄龄杜如晦接触也是或早或晚的问题。

  那么,该怎么跟杨恭仁接触上呢?

  今天突然想起来,白日里杨嘉宾刚刚自己搭话的时候,便已将自己引荐给杨恭仁作为筹码,引诱自己吟诗。

  而且他好像也答应了此事一定会跟杨恭仁说。

  一开始齐谐没把杨嘉宾的承诺放在心上,他原本就不是来参加春闱的,自然没有多挂念。可此时,杨嘉宾的承诺颇有些可利用的地方。

  春闱可以不参加,但是杨恭仁倒是不可不接触了。

  此时是初唐科举考试,还没有后世那样严格按照考试成绩划分等级。

  留有了不少前朝举荐的风气,而且此时也有不少应试之人会在考试之前,将自己的写的诗词文章整理出来提前送给主考官,博得一个好印象。

  原先的齐谐,诗才、文采虽然都算得上不错,但在但要放在全国范围内,恐怕只能算是中等。

  而此时的齐谐却已今非昔比。

  不说别的,单单是他脑子里存的唐诗,便并足以惊动杨恭仁。

  虽然才学一类,此时的齐谐依旧没有。甚至因为某些记忆的丢失还不如前身,但只是诗词一项就足以吊打历史上各路大神前一千年、后一千年。

  那么自己是要开始抄诗吗?

  作为一名土地公,齐谐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还有靠作弊抄诗词才能达到目的的一天,不过此时也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唐朝的诗词是在盛唐以及时期才开始蓬勃发展。诗词上所谓的“初唐四杰”也都是贞观末期以后才出现的人物。

  而至于真正初唐时期,武德或者贞观年间,此时的诗风大多是继承了前朝奢靡浮夸的风格。

  自己这个时候抛出几首诗,震惊诗坛什么的暂且不说,震惊一下杨恭仁是绰绰有余了。

  那么此时该做些什么事呢?

  齐谐肚子里的诗词自然不少,这得益于九年义务教育的结果。

  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诗都可以用在此处。

  齐谐作为一名书生,战场自然是没去过的,那么他便不应该做出那些征战沙场的诗词。

  再比如此时正是处于建国初期,一般情况下也不能描写国破家亡的场景。

  这与大环境不符。

  这样的话,像杜甫的诗词基本上便不能用了。

  不过,就算是抛开这些,剩下的诗词也足够他用的了。

  说干就干,齐谐从床上爬起来,打算把自己记忆中能记住的诗词全部抄下来。

  好与不好,何用与否,等写完了再判断。

  从储物袋中取出砚台、毛笔。

  然后齐谐便愣住了。

  他没有纸。

  夭寿。

  刚才光顾着兴奋,他直接忘记了,在这个世界,纸还不是一般商品。

  受到造纸术技术的限制,此时的纸,尤其是写字用的宣纸,还是相当贵的东西。

  按理说,一首五言绝句加上诗名不过二十余字,就算是七言律诗,也不过六十字。要是用后世的钢笔或者圆珠笔,一本《唐诗三百首》几张大纸也就写完了。

  可偏偏,齐谐手里没有钢笔。

  有的,只有毛笔。就算是齐谐用再细的笔,想要在一页纸上也写不了几首诗。

  改进造纸术?

  齐谐脑海里不由冒出这个念头。

  很快,他便打消了这个想法。

  这就好比后世想要吃鸡蛋,就打算建一个养鸡场一般。

  不切实际。

  首先齐谐没有造纸这方面的技术。

  虽然他大约清楚造纸的流程,也大约知道造纸用的材料,可真要他实验出来,他又哪儿来的资本?

  更何况,他没有时间。

  发明创造不是一拍脑袋就能做出来的东西。

  每一项发明,尤其是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发明,又有哪一个不是经历过无数时间的洗礼才成功的呢?

  就算是齐谐有积累千年的经验,最多也不过是后续缩短改良的时间。

  想要从无到有,耗费的时间至少要以年为计量单位。

  造纸术是不可能了。

  齐谐心里否定了这个想法,心思却也活络了起来。

  既然纸不能改,那么改造笔呢?

  要不然,造钢笔?

  想想后世的钢笔构成,齐谐再次打消这个想法。

  造纸术如果说只是改良,还有一定可行性的话。

  而钢笔内部的结构,以这个时代的技术水平,又怎么做得出来?

  钢笔pass,那便做炭笔吧。

  齐谐仔细琢磨了一遍,觉得这个方案倒是可行。

  出门叫来旅店里的伙计,吩咐他去厨间取一些炭条来。

  顺手又给了伙计几枚铜板。

  伙计应声而去。回来的时候,手里端着慢慢一簸箕的木炭。

  齐谐哭笑不得,也怪自己没有跟人家说明白。

  道过谢后,齐谐从簸箕中取了些细长的炭条,让他把剩余的木炭送回去。

  随便找了一本书卷,齐谐迫不及待地拿起炭条在书卷的背面划拉。

  他这个举动要是被别的人看到,必然会痛心疾首地谴责他一番。

  在这个时代,惜字如金、惜纸如金。

  除了节俭以外,更多的是对书本、纸张的敬畏之心。

  齐谐知道这其实是一个好观念,可他毕竟是来自新时代,对此却依旧没有太多的敬畏之意。

  可惜,炭条虽然能把手染得乌黑一片,却根本没办法在纸上划出一条清晰的字迹来。

  齐谐知道,后世常用的铅笔,笔芯的主要成分是石墨和黏土。

  虽然石墨和木炭本质上是一类物质,可性能终究是不同的。

  这个时代,又上哪儿去找大量的石墨呢……

  齐谐心里又是一阵气馁。

  扔掉手里的炭条,齐谐盯着书案上的砚台发呆。

  对了!炭条不能用,应该可以用鹅毛笔吧!

  前世看电视剧,那些讲外国古代的,手里都掐着一管鹅毛笔写信。

  骚气地不行。

  小时候的齐谐还特意从池塘边寻了些鹅毛,做过一些。

  那种笔当然不如圆珠笔好用。

  当时的齐谐图了个新鲜后便将做好的鹅毛笔抛于脑后。

  现在回想起来,鹅毛笔虽然不是很好用,至少还是能用的。

  想到这里,齐谐再次兴奋了起来。

  再次出门喊来伙计,让他去给自己寻摸几只又长又租的鹅毛。

  伙计捏着齐谐递过来的几枚铜钱,满脸迷惑的回到厨房。

  这个书生,还真不是一般的古怪啊!

  齐谐也不管这伙计心里怎么想,回到房间后,兴冲冲地坐到书桌旁,开始琢磨着记忆中的诗句。

  虽然不是十分确定能不能用得上,但只要有用到的可能,便需要提前备好了。

  在唐代诗人中,齐谐最喜欢的无疑是李白。

  李白也是齐谐能够背过的诗词最多的诗人。

  所以,优先要记下的,便是李白的诗。

  其次是一首《春江花月夜》,这也是一首绝佳的诗。后世的闻一多甚至对这首诗有过一句评语叫“孤篇盖全唐”。

  最主要的是,这首诗,齐谐能从头到尾的背诵下来。

  “春江潮水连海平……”

  固然有一些字是不确定的,可能偶尔也有两句忘记了。

  但那么长的诗,只要把其中最著名的句子写出来,也便是胜利了。

  等伙计再次在门口敲门的时候,齐谐的脑子里已经有不少诗词在脑海中浮现了。

  找出一本《论语》,齐谐把书卷打开,然后翻出来书的背面。

  这个时代的纸张相对后世要厚不少。这样也有个好处,就是在纸后面不会有墨迹渗透出来。

  《梦游天姥吟留别》

  《行路难》

  《春江花月夜》

  ……

  一首首或长或短的诗句出现在纸张上。

  一直写到深夜,齐谐才长长地舒出一口气。

  说起来,自从经历过土地庙村的一场屠杀后,齐谐的“身体素质”明显好了不少。

  当初南华老人也说,自己这是经历过积累了十年香火击刷后的身体。其强度与韧性可想而知。

  就算是今日奔波了一天,经历了无数的事端,甚至还喝了不少酒,如今又在房间里,用一支极不顺手的笔,伏案写了半宿的诗词。

  而身体,竟然没有特别的疲乏。

  齐谐心里不由得一阵兴奋。

  当初刚刚得到身体的时候,齐谐一直为自己绝少感受到饥饿感而头疼。

  而现在,他却丝毫没有这方面的忧虑。

  虽然用积攒了十年的香火换取这一副躯壳,实在有些得不偿失,但能够得知这具躯壳比自己预料的还要好,齐谐的心里也难免会有些高兴。

  这就好比后世人买盲盒,虽然花了大价钱也没买到自己想要的手办,但是意外收获了不少虽不珍贵但一场精美的物件。

  这种喜悦之情还是很让人陶醉的。

  而且,齐谐在默写诗歌的时候也注意到。原本有一些自己本来已经记不清的诗,稍稍冥思想一阵,居然还真的能够回忆起来。

  这就好像是在自己的脑子里添加了一个“搜索引擎”,只要把关键词输进去,不一会儿便能得到记忆中的答复。

  甚至,这些记忆原本是不应该记住的。

  比如在图书馆随手翻到的某一页书,比如上学时候,旁边的同学随便与旁人的闲聊……

  这是齐谐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体验。

  他实在是有些新奇。

  前世常常从各种渠道得知,人类的大脑是如何如何的有潜力,现在看来,这还真的不是“砖家”胡乱瞎掰的。

  兴奋之下,齐谐一度有通宵达旦码字的冲动。

  不过,他思索之下,还是暂时放下了这个打算。

  自己的身体具体是怎么回事,这个回头还是问一问南华老人才算靠谱。

  这会儿万一用脑过度,那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该休息的时候休息,劳逸结合,这才是正常人应该做的事。

  吹灭了油灯,齐谐用伙计送来的水洗漱完毕。

  回床睡觉。

  ……

  第二天,齐谐早早便醒了过来。

  看着窗外蒙蒙亮的天色,齐谐不由得伸了个懒腰。

  虽然睡得时间不长,但他身体依旧精神饱满。

  应该睡了有两个时辰吧。

  齐谐稍稍琢磨了下时间。

  重新伏案而坐。

  既然暂时没有更好的办法,这两日便把抄诗这件事当成个正事来干吧。

  《兵车行》

  《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锦瑟》

  ……

  齐谐不由得感叹,自己实在应该多感谢那九年义务教育。

  如果不是那些年的埋头苦读,又哪儿来自己如今的走笔如飞?

  粗粗的一卷书,齐谐用了不到一整天的时间便用完。

  具体有多少诗齐谐一时之间还真有些数不过来了。

  写诗的时候,齐谐是按照后世的写作习惯,从左到右,一行一行写的。

  而且用的都是简体字。

  这样一是因为顺手,二也是齐谐有意为之。

  这些内容,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是“不容与世”的。

  他可不想因为这一卷“诗集”,引来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虽然是这样,但齐谐还是有些不放心。

  理论上来说,自己用鹅毛笔写的字是在背面,确实不容易被人察觉。而且又是简体字,又是标点符号的……

  一般人看来无疑都是些“鬼画符”。

  但也不排除被某些才思敏捷之辈看到,参悟透其中的关窍。

  所以齐谐并没有把这卷书跟其他的书放在一起,而是用一小段布匹包好了,放在了储物袋中。

  因为原本的书是《论语》,作为一名书生,能这么珍而重之地对待《论语》,无论是谁都挑不出毛病来。

  把书收拾好,齐谐这才走出旅店。

  此时,已经是接近午时。

  齐谐晃晃脑袋,深吸一口气。正打算去客栈的大堂里寻些简单的吃食。

  刚走进大堂,便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来。

  “齐兄,你果然也起得晚了!”

  说话的是杨嘉宾。

  “杨兄。”齐谐连忙转身,对杨嘉宾道了个揖。

  既然打算傍上杨家这棵大树,齐谐对杨嘉宾的态度自然比昨天好了不少。

  杨嘉宾也不以为意,仍旧热情四射。

  也许在他看来,一起吃过了饭,齐谐对他的态度有变化更是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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