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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鬼背加身,天选卸岭力士》209.打包带走小粽子,天官赐福百无禁忌

  虬九也有一匹好马——快哉风。

  这么多的人物,平素在江湖上,只要出现一个,也够那些好奇的人谈个不完,何况同时出现,那就更不得了!

  这些日子,人们目迷五色,耳听八方,要看的太多了,要听的也太多了。

  人人在谈,人人在看,关于这些人的小小一点风惊草动,就足以使万目所注,万口交谈。话再说回来,火眼周江所侍候的主子,正是那位美艳若仙、娇嗔任性,这里面最不好说话的玉观音郭大小姐。

  在“梅园”外观望了半天,周江才翻身下马!

  郭小姐跟前当差的那个杂役小厮毛七,正由门里出来,一眼看见了他,直着眼说道:

  “那不是周爷吗,你才来呀!来来,快进来吧!”说着上前就拉。

  周江陪着笑道:“别拉,别拉!大小姐起来没有呀?”

  “这都什么时候了!”毛七说:“太阳都照着屁股了,还会没起来,你快来吧,我正要找你去呢!”

  周江赔着笑,一面用袖子拍打着身上的灰尘,心里盘算着见面后的说词。毛七却已迫不及待的拉着他进了香光四溢的梅园。

  大小姐早起来了。这时候她穿着藕色的对襟小夹袄,下身是一袭八幅风裙,一头秀发,随便的向后面拢着,手里拿着剪花的大剪子,正在剪花枝。

  她喜欢藤萝花,紫紫的,一串一串的象葡萄也似的垂着,很久没人整理过了,现在经过她的手,一番“去芜存菁”之后,看上去越发的清新悦目。

  秀秀的两道蛾眉把着,眼睛是灵魂之窗,她的那双眼睛看上去似乎特别有灵性,黑白分明。

  高高的身材,细细的腰肢,明眸,皓齿,玉肤,酥项交织着一片美艳香光。

  由于花的衬托,使人想到了人面花光四字成语,其实象她这般的美人儿,是无须任何物件来陪衬的。

  人都有烦恼的时候,她也不例外,尤其是象她这般大姑娘,私下里,哪能会没有一些背人的心事。

  都说女孩儿家大了,要为着自己的终身大事盘算了,她却少想到这一方面。在皋兰的时候,多少个世家子弟上门提亲,都叫她爹给回绝了,也从没有一个能叫她看上眼的。

  老人家是怎么一个打算,旁人是无从测知,都说他老人家的眼界太高了,准是得哪家的王孙公子,才能配得上他那个如花似玉的女儿,还有人猜测着这位姑娘可能是从小就定过婚了。

  只有她知道这些都不是!她知道爹的眼光太高,那是不错的,但绝不是看对方的钱财和身世。她太了解她父亲这个人了,自己的终身大事有他老人家去负责安排,自己实在是用不着操心。早先,她曾经为自己立下过一个心愿,将来就算是爹给自己挑中的人,也得要自己先看着顺眼才行,要不然宁可一辈子不嫁人,也绝不能委屈了自己。这个念头到今天想起来,也还没什么改变。

  只是,这么多年来,看遍了甘凉道上,居然就没有一个年轻的人能够合了自己心意的,爹也从来没为自己挑选过一个人。今年都二十一岁了,再过一个月,就该过二十一岁生日了。

  老人家临出门的时候,偷偷的把她叫过去,告诉她说他这一次出远门,固然是照例的去金矿上收钱,但是却有两件大事要去料理。两件事之一,就是要为自己找到一个称心合意的人。还有一件事,他老人家却是没有说。当时他老人家表情很严肃,告诉她归期在生日之前,交待完马上就走了。

  在她记忆里,从来没有一次这么急切的盼望着爹回来,从来还没有一次爹离开家这么长的时间。一面用剪子在剪着那些杂乱的花枝,脑子里情不由己的可就在盘算着这些事……

  这当口火眼周江同着毛七已经踏进了院子。毛七老远的呼了一声大小姐。

  大小姐停下了花剪,回过身子,毛七同着周江一径的来到了面前。

  周江赶上来深深打了一躬道:“大小姐早啊!”

  郭彩绫点点头说道:“怎么样,到手了没有?”

  火眼周江苦笑着摇摇头。

  “怎么回事?”郭小姐道:“没见着马主人?”

  “怎么没见着?”周江冷笑道:“人家不卖!”

  郭彩绫秀眉微颦着道:“是怎么回事,你说清楚一点!”

  周江怪遗憾的道:“马主人姓寇,是个外乡客,我是好说歹说,怎么说他也是不卖!”

  郭彩绫道:“那匹马你看清楚了没有?真象你说的那么好?”

  周江叹息着道:“不瞒大小姐你说,我活了这么大,象这么好的马,还是第一次见过,也许小姐你听说过,这匹马,也就是张家口马市上悬银万两的那匹宝马——黑水仙!”

  郭彩绫顿时一怔,黑水仙这个名字她可是听过,往昔爹爹每一次收取矿金回来的时候,总会提起这匹马,她当然不会陌生。

  爹爹曾经不止一次的答应过自己,一定要把这匹马想法子买到手里送给她。现在她猝然听见了这匹马的消息,内心真有说不出的兴奋,情不自禁的露出了笑靥。

  “真的是这匹吗?你没认错?”

  “那还错得了?是马主人亲口说的!”

  彩绫冷笑道:“那就多给他钱。你去跟马主人说,人家出一万,我出一万二,再不卖就出它两万,反正这匹马我是要定了!”

  周江重重的叹口气,摇着头道:“这不是钱的问题,那小子就是一句话——不卖!”

  “他是干什么的?”

  周江苦笑道:“是个送丧的孝子,还带着一口棺材,看样子象没什么钱,他是干什么的,我也不知道。”

  彩绫“哼”了一声道:“你跟他说了我要买没有?”

  周江叹道:“他哪容得我说呀,我说什么,他根本听都不听。”

  彩绫挑了一下细长的眉毛,道:“这人姓什么来着?”

  “姓寇。”周江道:“他就住在长兴客栈里。”

  彩绫扭过脸看着毛七道:“把我的马牵出来,跟我出去一趟。”毛七答应了一声,匆匆到马厩里去套马。

  周江一怔道:“怎么,小姐、你……”

  彩绫一笑道:“你也一块去,这匹马,我是要定了!”说着把剪子往地下一丢,就回房去了。

  送走了白塔寺的老和尚,寇英杰的一个心才算安定了下来。老和尚不知道在尸身上擦了一种什么药汁,说是防腐的,然后用浸过的白布条,上上下下的把尸体包裹起来,又在灵棺前念了一阵子经,烧了些纸,告诉寇英杰说这样一来,尸体可保三月不坏。寇英杰布施了十两纹银,千恩万谢的送走了和尚,才算了却了一桩心事。他打算休息半日,明天一早起程,算计着顶多再有五天的行程,就可到达皋兰。到皋兰后,见着了郭白云的女儿和徒弟,把尸体送到,他的心才算能真正的安定下来,往后的事情以及自己的去留,现在也不能预料,只得走一步说一步。

  呆呆的看着面前的那口黑漆棺材,他的心如冰也似的寒冷,灵前白烛的火焰摇曳着,照着他那张清癯憔悴的脸,一路的雨露风霜,他看上去的确瘦多了。

  每当他看见这口棺材,总会令他想到棺中那个慈祥的老人——他永不能忘怀的恩师,他就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内心痛疚。然后他总会回忆着老人对他所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句话都似一根尖锐的钢针刺着他,使他片刻也不得松懈,当真是痛定思痛。然而,痛何为哉?

  房外有人在捶着门,盖三儿的声音嚷道:“寇先生开门,开门!”

  他没精打彩的站起来开门,只看了一眼,就想把门关上。

  周江用力的撑着:“寇爷,你先慢着关门,有人来看你来了!”周江嬉皮笑脸的迈进一条腿来,一面抱拳施礼。

  寇英杰怒声道:“我早上已经跟你说过了不卖,你怎么……”

  周江摆着手笑道:“卖不卖是寇爷你的事,不过买主可是亲自来了,在前院候着你,要见见你!”

  寇英杰道:“我不想见客。你去跟他说,恁他出多少钱,这匹马我也是不卖!”说完他就又要关门。

  周江用身子抵着,嘿嘿一笑道:“寇爷,你用这两句话打发我可以,可是我要用这两句话打发买主儿,可准保挨揍。对不起,还是劳你驾去见她本人说去吧。”

  寇英杰真想给他一拳,独自个咬着牙发了一阵子恨,却又无可奈何的叹息一声道:“好吧。我就跟你见他去!”

  小伙计盖三忙代他锁上了门。

  周江比着手势道:“请!请!”

  寇英杰同着他穿过了后院,过了二道门的四合院,直往前堂步入。

  比较起来,前堂房舍宽广整洁,不同于后面院子的矮小杂乱,这里住的客人都是些讲究排场的体面人。寇英杰一踏入这层院子,顿时发觉到院子里挤满了人,大伙就象是赶庙会似的聚在一块儿谈论着什么,人人脸上充满了激动,满脸飞金。由各人那种倾慕,欣喜的表情上判来,俨然是来了什么大人物似的,大家伙里三层,外三层,把这片院子围得满满的。

  火眼周江分着众人道:“劳驾,劳驾,马主人来了!”这一声“马主人”果然有效,围站的人群,顿时空出了一条道路,所有的目光,俱都改向寇英杰脸上集中过来。

  这种举止,大非寻常,寇英杰目睹这般,大是惊讶。可是,这团疑念,在他方一步入人丛,立刻就得到了答案,敢情人们所争看的竟是一匹马——黑水仙。

  这匹马想系经过一番特别的洗洁修饰,遍体油光水亮,墨光如缎的黑色壮躯间,衬着它颈项间那圈细细的银毛,当真是别具神威。骏极了!

  似乎有人特别的痛爱它、在它身上加覆着一件红缎夹披,这是养马家对于宠骑眷爱的作风。黑水仙似乎不习惯这种场面,不停的就地打着圈圈,忽然发觉寇英杰,长嘶一声,更加不安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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