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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国春秋》第128章 首止会郑国叛盟(下)

作者:千里草人 字数:1772 书籍:鲁国春秋

  杨守德在完成了这一项救世工作后,本想就取道返乡。然而因为三十多酋长率领着族民,跪地哀求其留居蒙疆,杨守德众求难辞,也只好答应下来。

  隔了不久,各族间仇隙愈盛,甚至要演成大规模血斗,杨守德眼看他一手回春的世界,怎肯让他们再历一次更惨痛劫数。

  于是有一天召集全境三十余族酋长,齐集一处,向他们解说战争残酷,应以和平途径来解决。

  杨守德在他们心目中早已和神明相等,当然有此号召力,虽然当地民风强悍,事事大都以武力解决,更何况这种有关地盘,全族利益之争,向来都是诉诸以武力的。

  然而杨守德到底以他声威与众望,使这血雨腥风化成玉帛。他使他们互相团结起来,共推其中一酋长为众族首领,这样一有纠纷即可近之于法,才能求到公正的裁判,做到合理解决。

  经过十余年,全境受到杨守德仁德,居然相安无事,而且甚为团结,蒙疆人民不比中原一结民众,民心甚为笃厚诚朴,当他们敬重爱戴某人时,甚至愿抛去其生命来报答他也在所不惜,因此杨守德在此受到了特殊优遇,而他本身医术又更为精进,声名大震,全蒙疆莫不知有一位‘回春手’杨守德,各族酋长都争相与之接纳,以能与其为友为莫大荣耀。

  且说杨守德身处异域,一晃间已有二十年,当他四十七岁这年,发妻竟老蚌得珠为他生下一麟儿。老年得子当然欣喜异常,各族酋长也为他盛大庆祝。

  说巧不巧,就在同天乌拉族酋长石威也获一女,杨守德与石成相处最好,平时交相往从情谊甚笃,在大庆祝宴上两人各抱子相誓结为亲家,将来二儿成人后互结为夫妇。

  杨子取名凌云,威女取名凤霞,两人受到长辈爱护逐渐成长。凌云生得豹头坏耳,臂力过人,性格暴躁粗扩好斗,蒙古人擅长骑射,摔交,在他都能精通异常,普通四、五个童子联合起来也不是他对手。

  凤霞刚好与其相反,虽不像闺阁弱质,但性格温柔随和,丽质大生。

  他俩真像天生一对,自幼要好得形影不离,终日云不离霞,霞不高云,尤其凤霞一直依靠着凌云保护,免受了许多顽童或负,使凌云更表现出大丈夫气概。

  两人的童年如甜蜜般度过,然而人有悲欢离合,上帝似乎忌嫉他们太过幸福,就在他俩十二岁时,发生了一个惊人变故。

  且说蒙疆最大灾患,并非天灾,水灾,而是成群的俄狼。一群饥饿狼队往往聚集数千数万,游荡漠海,任何生物退之,皆无法幸免,尤其是被食后尸骨无存,惨不忍睹,所以居民视其为最大改害,想尽方法也要消灭这些穷凶恶极的野狼。

  狼群以在秋末冬初时最为猖极,因为这正是雪季开始,一切生物都将暂时隐蔽,避过这寒冷冬季,于是狼群也尽力搜捕食物已备冬之需,而在冬宋春初产子,延绵后代,所以在此时狼群各自分散管巢而居。

  人们都觑准此时大举进剿,以期能消灭这些为害至大的野狼。

  这时又是春天开始,久违娇阳使得万物从冬眠中苏醒,立时大地春回,充满了无限生机。

  栏中马壮牛肥,牧民们磨剑擦努,准备大举行猎,家家户户壮丁都背弓搭箭,等待着出发。

  凌云与凤霞间杂在孩童群中,目注着队队骑士,雄壮地迈向大漠,悠扬号角声,彼此起伏,辗转传递讯息,心中不禁大为羡慕,真希望自己也能像他们一般,行错原野,捕得野狼归。

  大队人马外出后,立时整个部落显得冷清清,每个妇女老年人都忙着准备应用物品,好庆祝丈夫和儿子们行猎归来,这在蒙疆是一个盛大节日,所以俱无暇照顾及小孩们。

  凌云素来胆大,这时见大人无暇管着他,不竟发奇想,这天悄悄对凤霞说:“霞妹,他们都出去打猎了。我有弓有箭,明天我们也去.抓个几只狼回来.一定大号称赞。”

  凤霞向来对凌云柔顺异常,闻言虽心中觉得不妥,也应答下来。

  这两个小孩不知天高地厚,约好第二日见面,就各自返家预备弓箭干粮。

  次日大清早,凌云已在草原上等待着凤霞,于是联袂并骑,驰向浩大无边的漠海。

  在蒙古地区,到处水漠和崇山峻岭,就是一个惯于行走沙漠者,也要时时作下记号,才能确定不会迷失方向,凌云和凤霞只是十二三岁童子,毫无这些经验,怎能单独行于茫茫大漠。

  从早晨一直骑行到晚上,沿途倒也见到了些野狼,但都是已被射杀的尸骸。

  当晚两人就露宿在野外,凌云胆大从不知什么叫一怕”,而凤霞也因有他在旁,也变得勇敢起来。

  一宵过后,两人又满怀希望,手牵手涉足漠野,只听凌云说道:“霞妹!今天一定会找野狼,你看我,只需一箭就将它射死。”

  他可没有考虑到如果有二只或更多的狼同时来将怎么办?如果一箭射不中它又怎么办?

  凤霞很信任他,要求道:“云哥!你打死的狼,牙齿一定要给我好吗?

  凌云高兴笑道:“这当然,等我收集足二十只,做成一个项圈送给你。”

  原来蒙古以猎得狠口中之潦牙,串成项圈或手圈,以为装饰品,代表猎绩。小孩尤其喜爱。

  这两个傻孩子不知猎狼危险,还在大作其白日梦。

  突然远处一声浪曝,干枯的声音听来刺耳难受,这正是狠外出寻食的信号,任何一个猎者都知道它,此时最好赶快隐藏起来,等狼出现后,供机射死它。

  当然猎狼者以越多越好,狼是一种奸许兽类,见凶则逃,见弱则噬,只要人势胜过它,它立刻垂首夹尾狼狈逃窜。

  凌云听到狼噪声,大喜,边忙呼喊凤霞道:“快走,那边有狼”,说着弯弓搭箭,瞄准发声方向。

  果然翻过小山坡,立刻看见了两只大灰狼带领着三只小狼,外出觅食。

  其中一只足有粘牛般大小,显然是雄的,走在最前面,鳞鳞巨目注定着飞驰而来的凌云和凤霞,口中唾液直流,生像俄极之态。

  后面一只当是雌的,身形虽小,也甚为庞大,可能是产后身体尚未复元,行动有些瞒规。三只小狼嗷嗷待哺,挤于母亲腹下,似乎对突来之两骑,很觉害怕。

  凌云奔至狼前三太处立定,手搭弓直向那大公狼。那大公狼为了要保护雌狼幼子,不敢扑出相搏,稳稳地挡在它们面前,严神戒备。

  凌云此时心中也有些发慌,瞄了又瞄,手一松“唆”一声,白羽长箭直射进那大公狼前胸,总算没有虚发。

  可惜凌云手力尚弱,弓开不满,那大公狼虽被射中要害,仍不足至死。并且被伤上剧痛刺激,立刻凶性大发,身上一扑,直向凌云扑来。

  凌云一见此狼受自己一箭居然不死,不觉大为惊恐,在他认为,一箭应足以至它于死命才对。

  凌云正想拉骑纵开,但坐下马早已不听指挥,一见巨浪扑来,吓得长嘶一声直立起来,凌云碎然不防被抛落地面。

  那公粮双爪落在前胸上,对准马喉咬下,犀利的牙齿直陷入马颈撕开一个大窟窿,鲜血泉涌而出,流洒遍地。公狼杀死凌云坐骑后,巍巍站住,左胸上巨创使它有些摇摇欲坠,双目瞪视着旁立的凌云,真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一双狼目血丝满布,红舌垂在两森森涂牙之间,赤白相亲,格外狰狞。

  凌云在此时反而镇定异常,手中握着刚拔出腰刀,举起高过头顶,准备如那浪扑来,就迎头痛击。

  巨狠狠盯着凌云,左右微屈,突然尾一扫,闪电扑向凌云,血盆巨口张得大大的,对准凌云咽喉噬来,如果凌云让它咬到,怕不立时头断身亡。立刻他右手拚命将刀砍出,接着头一低,想从狼腹下溜过去。

  这一切砍在狠身腰部,“砰”然一声,可惜狼毛粗皮厚,而凌云手力太小,只打巨浪向斜一歪,惨降一声,最多只能伤些皮肉。

  那公狼又吃大亏怎肯甘心,眼见仇敌从腹下溜过,立刻将尾向下猛扫,凌云只觉一股腥风扑向面门,脸上一阵火辣辣滋味,双手自然向上一捞,党抓住狼尾,往外一拖,凌云力气也自不小,把那巨狼直拖出一丈多。

  巨狼连受重创,尤其当头一箭经过连番搏斗,已深陷肉里,腥血泊泪流出,点点滴滴在沙上,睁着凶睛气喘喘地注视凌云。

  凤霞看到凌云脸上血痕丝丝,污秽难堪,不禁心中大惊,叫道:“云哥!快将它杀死。”

  凌云此时刀也丢了,陡手空向着狰狞巨狼,目不转瞬,一听凤霞急呼,还以为她出了危险,连忙掉头一看。

  巨狼一见机会难得,闷吼一声,全身猛扑而上,飒然腥风,甚远就嗅得到,凌云一发觉不对已经迟了,锐利狼爪,搭上双肩,血腥狼吻,也快临到颈项,好一个凌云,临危不乱,头向右尽力一偏,只觉左肩巨痛人骨,立刻双手一叉,握住狼颈,奋力直压,续得十指泛白全身力量都聚凝于双手。

  凤霞看见凌云和巨狼一同落到地上不觉大惊,忘了本身安危,一拔腰刀也要挺身上前助凌云。

  凤霞和凌云当中,正挡着那匹死马,奔过去一定得跃过它,而马尸旁那母狼正带领着三个小狼啃死尸骸,也不顾其雄狼与敌人搏斗。

  凤霞一相马直冲向前去,刚好下面正有一条小狼,津津有味地啃食着马尸,一见凤霞冲来,不愿离开,裂开巨口,向凤霞张牙舞爪,凤霞立刻腰刀一挥,对准小狼头砍去,只听得小狼尖峰着倒他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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