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盗墓:开局让吴二白暴揍黑瞎子 第566章 C4炸药虽迟但到

  ***

  北地一片肃杀之境, 雪花不住的飘落,地上堆起厚厚的雪,肃杀的北风如刀子一般锋利, 无情地割在人的脸上。

  春天似乎从来都不曾眷顾此地。

  一面半旧不新的酒旗挂在屋子上头,被寒风吹得猎猎作响, 前院儿听着六七架马车, 马车不是用来做人的那一种, 而是走镖的镖局多用来拉货的那种板车。

  车上的货已经空了,车上只盖着几片草席。

  饭铺里温暖如春,十几桌人坐下来大快朵颐, 喝酒吃肉, 这地方农业不丰,多靠山珍, 故而出现在桌上的, 多是野味,什么獐子肉、鹿肉、鹿筋、野猪肉之类的,唯一素一些的, 就是一盘蘑菇了,这蘑菇是本地特有的榛子蘑, 与鸡肉同炖, 鲜美极了。

  还有些客人,不喜欢热炒,偏爱炖菜, 于是店家就把饭铺里的桌椅都改成通火的,上头掏出放大铁锅的地方, 桌子底下一烧柴火, 什么鸡肉、排骨、大鹅、榛子蘑、茄子、豆角, 一股脑的炖上一锅,等这锅炖菜炖好了,客人们屁股下面的火炕也烧得热热乎乎,保管你想不起外头的寒风来了哩!

  配上一篮子鸡蛋烙饼,那吃起来,真是要多美有多美!①

  还有温好的酒。

  这地方乃是从关外来的必经之路,长年累月的接待走镖的镖师,酒自然是不错的。

  此时此刻,一桌人吃得吆五喝六,大声说笑,一边碰杯子,一边豪气冲天地讲着那些“刀口舔血”的勾当。

  为首的是个紫红脸的胖子,这人正是金狮镖局的镖头,“疾风剑”诸葛雷。

  这几人几倍黄汤下肚,说起话来嘴上就没门了,正好就说起了去年九月十五,发生在紫禁之巅上的那场旷日决战。

  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决战紫禁之巅,看客极少,因为想要围观这场决斗,第一要有大内秘制的信物月光绸,第二是要有极好的轻功,能够翻过皇宫的宫墙,还要能稳稳当当地站在滑不溜秋的琉璃瓦上。

  这两个条件,诸葛雷自然是一个都不满足。

  但这并不妨碍他对这件事评头论足。

  “叶孤城算什么,还不是败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

  “决斗输了就死,这小子竟还找人来救,哈哈,玩不起,玩不起就别玩!”

  身边的两个人也是大笑着附和。

  虽然诸葛雷就连叶孤城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决斗与他也一丁点关系都无,但这世上却总有这么些人,最喜欢拿别人的事给自己脸上贴金。

  饭铺里的人都不怎么说话,这三人就更加的得意,更加的大声,议论起这场紫禁之巅上的决战来了。

  屋外忽然有一阵风吹过,竟吹起了厚厚的门帘。

  每个人都瞧见,外头正站着一个人。

  一个白衣人。

  这白衣人世而独立,漆黑的长发被狂风吹起,让他的脸色显得有些苍白,也令那双漆黑的眼睛,如两点寒芒一般,刺入了这温暖如春的室内,令这里的平均气温,一下子下降了将近十几度,真乃人工制冷事业的大拿。

  这白衣人的衣着考究,贵气逼人,目光冷而傲慢,好似睥睨一切的仙人,与这种鱼龙混杂的小店格格不入。

  但这不知是为什么,这白衣的贵公子,竟一脚踏入了这凡尘之地。

  于是每个人都看清了他的手,和他的剑。

  手指修长,骨力凸出,指甲修剪得干净圆润,一看就是剑客的手。

  他的剑别在腰间,乃是一柄乌鞘长剑。

  剑分文剑武剑,文剑多为文人贵客们佩戴装饰之用,多装饰华丽,重量也只有一两斤重。

  武剑则利落简单,顶多只有剑穗装饰,重量从六七斤到十四五斤不等,乃是杀人利器。

  这白衣人斜斜别在腰间的剑,更是古朴、简单,一丝装饰也无,只收在剑鞘之内,却已有一种寒森森的冷气砭人肌骨,只瞧上一眼,就知道这是杀人的凶器!

  诸葛雷的嘴巴早在看见这人的第一个瞬间就闭上了。

  他的头居然也底下了,眼观鼻鼻观心,不知道他此时此刻,心里是不是默念着“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只可惜他在心里就是把自己念死,这白衣人冷冰冰的目光,还是想像磨尖了的冰锥一样将他当胸刺过。

  白衣人负着手,慢慢地走过来了。

  他面前正好有一个空位,这如仙人一般的白衣贵公子,竟就这么坐在了诸葛雷的身边。

  诸葛雷的额头上开始冒汗。

  白衣人伸手,用两根修长有力的手指,捏住了诸葛雷的酒杯。

  诸葛雷汗如雨下。

  白衣人淡淡道:“请。”

  说着,把酒杯推向诸葛雷。

  诸葛雷不动,赔笑道:“大爷您……”

  白衣人的薄唇锋利,弧度冰冷,他扫了一眼诸葛雷,语气听不出情绪道:“敬酒不吃,想吃罚酒?”

  诸葛雷立刻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又赔着笑脸道:“多谢大爷、多谢大爷。”

  白衣人斜眼瞥他,唇角笑意冷淡。

  他道:“你要谢我?”

  诸葛雷道:“承蒙大爷敬酒,在下……”

  白衣人截口道:“很好,你拿什么来谢?”

  诸葛雷脸上的笑容就僵住了,他似乎已猜到了这白衣人的来意。

  他勉强笑道:“大爷肯请我喝酒……”

  白衣人道:“我要你从关外拿来的包袱。”

  诸葛雷再也笑不出来了。

  那包袱里,自然装的是至宝金丝甲,这金丝甲薄薄一层,贴身穿上,无人能瞧的出,可却刀枪不入,五十年前,那号称“唐家霸王枪”的唐瑜曾用一杆大枪去点人胸膛,却不想那人穿了金丝甲,重四十五斤的唐家霸王枪,触到那人胸膛之上,却再也无法前进半分了。

  金丝甲的威力,由此可见一般。

  这宝甲多年来销声匿迹,却在前不久,被那神偷戴五不知从何处带出,戴五与诸葛雷本是好友,喝醉了酒后大肆吹嘘了一番,诸葛雷顶不住诱惑,杀人夺宝。

  此时此刻,他又怎么舍得把这宝物送人呢?

  诸葛雷只好装傻:“实在不巧,大爷,咱们的货早在入关时就全卸了,如今这里什么也没有。”

  白衣人不说话了。

  但他的手却已摁上了剑柄。

  这种动作,本就已经是世上最有效的话语,他本就用不着说任何话的。

  诸葛雷面如死灰。

  他道:“不、不错……这包袱的确就在这里,只是大爷,您若想要拿走这包袱,也得露上一手,咱们乃是江湖同道,大爷自然懂得,我会去若是没个交代,也实在不行!”

  白衣人置若罔闻。

  他的一只手,搁在了桌面上,用骨节分明的手指一下下地敲着,似乎是一种耐心的倒计时。

  诸葛雷忽然抽出了剑。

  正当所有人都认为他这是要同白衣人决一死战时,他却忽然花里胡哨地秀了一下剑法,砍了一碟豆腐。

  然后扬言只要白衣人能做到,就可以把包袱让给他。

  白衣人扫了他一眼。

  然后忽地出剑。

  这一剑实在是太快,又太绚烂,这屋子里的人,好似什么也没瞧见,又好似瞧见了一道令人心惊胆战、目眩神迷的长虹,宛如天神的雷霆之怒,只一招,就可令凡人伏法。

  这一剑自然不是冲着豆腐去的,而是冲着诸葛雷的胸膛去的。

  胸膛,乃是每一个练家子都会去防备的要害。

  故而一出招就直入中宫,其实不是什么好的选择,因为人必有防备。

  诸葛雷好歹也是走镖二十年的老镖头,这一点武学常识还是明白的。

  但问题是,这一剑太快了。

  快得让人完全无法防备。

  所以,一种尖锐的、心脏要炸裂的疼痛,忽然就袭击了诸葛雷,这紫红脸的胖子,忽然就变成了一个惨白脸的胖子。

  他瞪着这白衣人,眼睛如青蛙一样的外凸,长大了嘴,气若游丝道:“你……你好毒……”

  然后脖子一歪,死了。

  这行凶的白衣人,自然就是叶孤城。

  叶孤城的眼皮子都没撩一下,直接收剑。

  雕虫小技,也敢炫乎?

  雕虫小技,竟也敢引他的剑去耍,如此辱他,叶孤城岂能留他性命?

  他冷淡地收剑,冰冷的双眼又瞥一眼那桌上的另外二人。

  那二人吓得面如菜色,一声不敢吭,见这杀神夺命眼神,立刻将包裹奉上。

  叶孤城当场打开包袱检查,里头装的,果然是黄澄澄的宝甲。

  这地方几十双眼睛盯着,自然有许多人看见了金丝甲,也有许多人看见是他拿的,一般来说,明智一点的做法,是等到了无人的地方再说。

  但这和叶孤城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想要这宝甲,就杀人取货,谁若是也想来拿,那大可以来试试,叶孤城从不怕任何人,连谋反这种事都做的理直气壮的……更何况是这个?

  他确认无误后,拿上宝甲,扬长而去。

  ***

  屋外有一匹价值千金的青骢宝马。

  宝马自然就是叶孤城骑来的。

  他风尘仆仆地来,如入无人之境般的杀人取甲,取完之后,身上那件贵重的白衣还是一尘不染,连一滴血都没有沾上。

  他跨上宝马,就要赶回京城。

  他的伤的的确确已完全好了。

  之所以还留在京城,其实有两个原因,原因之一,是为了留下来报恩,原因之二,却并不太好说明白,这与他为什么好端端的当着城主,要出来造反玩儿有关系。

  总而言之,既然宝甲已弄到手了,自然就可以回去了,温玉有宝甲再身,想必寻起那《怜花宝鉴》来,也能多几分保障、少几分凶险。

  但赶回京城的路上,这匹可日行千里的青骢宝马,却忽然倒下了。

  途径另一个小镇时,青骢马忽然哀鸣一声,步伐慢了下来,叶孤城挑了挑眉,自马上一跃而下。

  身旁就是客店,那客店有个十分机灵的店小二,一瞧这价值千金的宝马,再瞧这剑客通身的气度,立刻便迎了上来,搓着手赔着笑道:“这位官人,小人瞧您这马实在劳累,需喂些好干料才是,不若官人进门来避避风,小店内有上好的酒菜。”

  叶孤城瞥他一眼。

  店小二对着这张冷冰冰的死人脸,居然还能笑得和朵花儿似得。

  叶孤城松开了拉马的缰绳,店小二心领神会,立刻牵马去后院了。

  他就信步走进了这间客店。

  虽然从外面瞧,这客店实在很不起眼,可一进去,叶孤城却发现,这客店里的桌椅,用的都是上好的花梨木,盛菜用的碟子,有白瓷碟、也有玉蝶、金碟。

  数十个梳着双丫髻的小丫鬟身着红衣,从后院鱼贯而入,每个人的手上,都捧着一碟精致的吃食,一碟一碟地摆在了叶孤城的面前。

  这十个小丫头退下之后,又有一个绿衣裳的小美人从后门钻出,手中捧着盘子,盘子上端放着个花鸟纹银酒壶和两个银杯。

  这小美人把酒壶与酒杯都放在了叶孤城的面前,又嘻嘻笑着为他斟酒,酒液深紫,散发着诱人的酒香,这原是上好的西域葡萄酒。

  就算是个傻子,也该明白,这里才不是什么普通的客店。

  叶孤城无动于衷,连眼皮子都不抬起来一下。

  小美人道:“客官为什么不喝酒?”

  叶孤城道:“谁要见我,自己出来。”

  小美人一僵,一句话不说,悄悄退下了。

  屋子里忽然有人发出一声轻笑。

  ——这是个少女的声音。

  叶孤城不是浪子,不擅风月之事,但耳朵却正常得很,这少女的轻笑声,如同银铃轻响、黄莺初啼,多一分则太娇、少一分则太寡,实在如仙乐一般,令人的耳朵根子都能酥上一酥。

  然后,叶孤城听见了水声。

  他抬眸望去,就瞧见了一架屏风。

  缎面的屏风之后,隐隐约约有个人。

  这人居然在洗澡!

  真有趣,一间客店里,居然有个女人在洗澡。

  叶孤城神色不动,冷冷道:“你找我?”

  那少女轻笑一声,嗔怪道:“你这人怎么这样?专挑人家洗澡的时候进来说话。”

  叶孤城笑了。

  然而这笑意却只停留在面皮上,丝毫不及眼底,于是这罕见的笑容,便显得格外的讥诮、格外的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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