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我都金丹期了,你要和我分手? 第278章 海盗!

  “难道我不该关心吗?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不!没人说你不该关心。”

  “我在你唱曲时,最刺目痴心的就是杜牧的那首泊秦淮了,说什么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每唱一次,我就生一次气……”

  说着,她的眼睛也睁圆了,竟是十分愤慨的样子。

  侯朝宗看得又呆住了。

  他没有想到小女孩在愤怒时,竟会如此的令人感到震撼。

  香君厉声地道:“在黄天荡大破金兵,帮助夫婿韩世忠击鼓助阵的梁红玉,出身也是商女,谁说青衣队里,没有巾帼女杰的。”

  侯朝宗忍不住摇头叹气道:“香君,你这个气生得没来由,作诗的杜牧是唐朝人,而韩世忠、梁红玉却是几百年后的事了,他如何知道去。”

  香君不禁低下了头,那是一种惭愧,她读的书不多,对古人的事情也不清楚,所以才会前后倒串了。

  可是,她不服气,偏着头问道:“难道说在唐朝以前,平康里巷中就没有一两个令人钦佩的女子了吗?”

  这一问倒把侯朝宗给问住了。

  他搜索枯肠,也想不起一两个例子来,但又不忍心说没有,想了想才道:“杜牧那首诗的意思并不是在骂那些秦淮歌妓,他是借瑟而歌,讥讽那些麻木不仁的达官贵臣,整天纸醉金迷,浑浑噩噩的过日子。”

  “那为什么不直接指名了骂,非要扯到我们娼家的头上来呢?”

  “这……我也不知道怎么说给你听了。”

  “不!侯公子,我知道我懂得太少,这里面一定有个道理的,妥娘姐是有学问的,我把这个牢骚对她发过一次,她居然叹口气说,谁叫我们的老前辈不争气呢,不怪别人瞧不起,连那样一个倔强的人都认了,我想一定是有原因的,我多问两句,她却发起瘟病来,又哭又唱的,却没有回答我。”

  “她倒是个有心人。”

  “是的,在姐妹中,我最是敬重她,别人都笑她有点瘟,叫她疯婆子,就只有我知道她一点都不疯。”

  侯朝宗点头道:“我也不以为她疯,她只是伤心人别有怀抱,一方面自伤身世,一方面又看不惯这些人,所以才借机会发泄一下。”

  “对!对!就是这个情形,侯公子你是真正了解她的人,而她对你也十分敬重的,像今天,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到后来乖乖的连一句话都不说了,可见你的话是真正的说到她心里去了,她那个人是难得服人的,听见了不顺耳的话,不管是谁,也要抬杠抬到底,钱谦益钱老头见就最怕她,经常被她顶得下不了台。”

  侯朝宗笑笑道:“钱牧老的脾气大得很,在应酬时经常一言不合就拂袖而退,只有在女人面前才和和气气。”

  香君笑笑道:“妥娘姐说他是老奸巨猾,故意做作,因为他是东林前辈,不摆臭架子就没人尊敬他了,其实这老头儿,对富贵名利热衷得很。”

  侯朝宗听了这话有点刺耳,皱皱眉道:“香君!有一句话我劝告你,就是别去学郑妥娘的尖酸刻薄,尤其在批评别人时,一定要有确实的证据,你可以说钱牧老行止不够端庄,但不可以说他热衷富贵,他并没有做出什么伤德败行的事吧!”

  香君红了睑道:“是,公子!我年轻不懂事,望你能多教教我。”

  “正因为你不懂,才更不可以随便说话。”

  香君又恭恭敬敬的答应了,态度十分温驯。

  侯朝宗忍不住又笑了。

  此刻她又像是一头善解人意的小猫了,轻偎在朝宗怀里,仰着头,睁大了眼睛,凝望着朝宗,流露出无限的敬意。

  朝宗轻拥着这个娇小纤弱的身躯,也望着那张年轻而姣好的睑,鼻子里嗅着那一阵阵的幽香,倒是有些心悸摇动。

  在脂粉丛中,侯朝宗不是个生手,因为他本是世家公子,更因为天资颖悟,过目不忘,天分好,才华高,读书并不差,玩的时间也多。

  因此,他知道如何去捉摸一个女孩子的心理。

  情窦初开的少女最易钟情,但香君是比较特出的一个,她不像一般的女孩子容易被打动,要想赢取她的芳心,必须要花点技巧。

  好在这种技巧难不倒侯朝宗,他已经从先后的谈话中了解到这个女郎的性向了,因此他的谈话也是偏重于理性的。

  因为他发现这个女郎是能以理折而不可以情动的,他很巧妙的将话题又引到了杜牧的那首七绝上。

  讲杜牧作这首诗的背景与感触,连带地也谈到了金陵秦淮,六朝金粉的陈迹,南朝四代的兴替,隋唐的盛衰,以及目下古城的许多胜迹往事。

  这一切把香君都听呆了。

  朝宗更卖弄精神,把从正史以外的闲书上看来的一些掌故说给她听,特别侧重的是青楼中一些奇女子的侠义烈行。

  他知道香君是个极为要强自尊的女孩子,这些故事一定能特别打动她。

  果然,他的策略是成功了。

  在极度的感动中,香君的身心似乎都溶化了,她紧蜷在朝宗的怀中,一任朝宗在她身上轻柔的触抚,似乎全无感觉。

  因为她的心神,已经飘浮在另一个幽远的世界中了。

  一直到小丫头为他们送来两盅冰糖莲子,才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也把他们拉回到现实的世界里。

  毕竟这是秦淮河畔的书寓,他们的关系,仍然是顾客与歌妓,而香君还是一名清倌人。

  清倌人是尚未破身的雏妓,她们只陪客人清谈小酌,打打茶围而已。

  对一个初次临门的客人而言,朝宗所留的时间已经是非常之久了。李贞娘叫小丫头送来了茶食,这是送客的暗示,朝宗知道这是该告辞的时候了。

  他自然很识趣,香君接过了莲子,喂他吃了几口,他就推盅起立道:“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

  于是掏出了早已准备好的礼物,放在盘子里,交代清楚了。

  二两银子的打赏。五钱重的一尊金佛作为贽见,虽不是豪举,却也很风光了。

  小丫头叩头谢过了赏,捧着盘子,飞也似的拿去向贞娘献宝了。

  香君却喜孜孜的捧着那柄扇子,爱不忍释,看了很久,才郑重地收进了箱子。

  然后她才仰起头来,深情款款的望着朝宗道:“公子,谢谢你了,不过也太破费了,尤其是还送娘那么贵重的东西,叫我如何过意得去,公子是特意去请了来的,这倒成了敲公子的竹杠了。”

  侯朝宗笑道:“那里!那里—那是应该的。”

  香君却一偏头道:“公子,我没有拿一般的客人来看待你,说的也是心里的话,你不必这么铺张的。”

  朝宗笑道:“连酒席都是人家摆的,这还能算是铺张吗?香君,我知道你不同于一般的女孩子,但我也不能太使你丢脸。”

  “我感谢公子的这一份心,但也更增加我心中的不安,我心敬的是公子的学识人品,却不是争的这些!因此这个请公子拿着吧。”

  她到后面去,迅速地拿了一个绣花荷包回来,蹲下来给他系在腰上,道:“侯公子,明儿可千万别这么破费了,你在客中,又是来候考的,虽然我知道你是世家公子,家道殷实,但现在你还没有做官赚钱,每一分银子都是花家里的,送在这里太没价值了。”

  话说得很俗气,但是情意恳挚,倒使朝宗非常感动,那个荷包沉甸甸的,不知里面放了什么东西,正想掏出来看一下。

  香君忙道:“娘要来了,别让她看见。”

  把朝宗的手掩住了,朝宗倒是一荡。

  因为他摸到那个荷包还是温热的,想必是香君自己系在身上的,刚刚到后面去,只是为了解下来以及放东西进去。

  书寓里的姑娘只有对很相知的客人,才会送些体己私物,如香囊、荷包、汗巾之类,那也是一种拢络人的手段。

  一则以示恩爱纪念,最主要的目的,则是给客人拿去在同伴间夸耀,因为这也是一椿很有面子的事。

  不过这种订情的私礼,也不是很容易得到的,除了花足银子,还得姑娘确实看得起你,把你当作恩爱密友才会那样做的,即使有钱,还不一定能捞到这种体己回礼的。

  有位盐商看中了一个红姐儿,在她身上花的金子也足够打个同样大小的人了,住也住过了,芳泽也亲过了,可是那位姐儿对他始终是冷冰冰的不假辞色。

  那位盐商送给她一个用珍珠缀起来的荷包,心想,那位姐儿至少可以回他一个体己的荷包了。

  那位姐见也真绝,谢谢他厚赐,也答应等半个月后,特地精心刺绣一个荷包还赠给他的。

  因为半个月后他恰好有事再过金陵,这个消息喜不自胜,半月后,船过金陵,为了桩点面子,特地把那位红姐儿叫条子请到客船上,摆下酒席,遍请同伴好友,想在席间把那些体己私物当众风光一下。

  因为,他听说那位姐儿从他走后竟是闭门谢客,专心在楼阁上刺绣。

  如此厚德,着实令他既欢喜又感动,更由于风月圈子里都知道这个消息,尤使他感到风光体面,乐不可支。

  终于那位姐儿的体己物来了,是一只锦绣十彩的绣花荷包,花团锦簇,十分漂亮,上面还绣了吉祥如意等字样,确也是祝祷之词,荷包里还给他装满了制钱。

  但是,那位盐商却像吞了几十个煮熟的鸡蛋,伸长了脖子,瞪大了眼,半天吐不出一口气来。

  原来那个荷包足足有箩筐大小,里面装足了一万个制钱,由两个脚夫挑着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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