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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村医的快乐生活》第671章 林凡被虐

作者:王小虎 字数:1994 书籍:桃园村医的快乐生活

  所以,他不但将去势已弱的长剑伸手抄接住,而且将那只握着瓷瓶的断手捞在手中。

  顾不得血污了,身形一折,疾掠向乐云飞。

  乐云飞这时已像个死人般,双眼紧闭,身体四肢僵木,脚手冰雪般寒冷,气息微弱,已是奄奄一息,断气在即。

  沈胜衣急忙自断手中取出白玉瓷瓶,自身忍着彻骨冰寒的煎熬,用牙齿咬开那个瓶塞,捏开乐云飞的牙关,将瓶中的药粉倾倒入乐云飞口内。

  他将大半瓶药粉倒在乐云飞口内,他自己吞下了小半瓶。

  对症之药,果然灵验,沈胜衣但觉体内有一股灼热的气流迅速地流窜全身,热流所到之处,寒气尽消,那条僵木冰寒的左手臂,亦恢复了知觉,不再感到冰寒。

  他连忙坐下来,运气调息三周天。

  运气三周天之后,他整个人感到血脉充畅,浑身舒坦。

  他连忙将情况已有好转的乐云飞扶坐起来,一掌抵在乐云飞背心上,将内力输入他体内,助他加速药力的运行。

  大约一盏茶时辰过后,乐云飞才恢复过来,全身毛孔已无大碍,不由长长地舒了口气,与乐云飞各自运功调息。

  野店老板与小二再次睁开眼睛时,见他们心目中的好人活生生站在他们面前,不禁高兴得大喜非常。

  但当他们看到黑风老怪常山阴死状之惨时,吓得急忙将目光收回,不敢再看。

  常山阴不用沈胜衣出手杀他,已因流血过多而死,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从此,不能再为害江湖武林!

  像常山阴这种估恶不悛的大恶人死得如此惨酷,足为天下所有恶人之戒。

  野店老板与小二殷勤地为沈胜衣与乐云飞重整杯筷,送上最好的酒莱。

  乐云飞死里逃生,真有再世为人之感,他生性本就豁达,举杯向沈胜衣邀饮道:“沈大哥!且先干三大杯!”

  沈胜衣豪爽地举杯道:“乐兄请!”

  两人一口气连干三杯。

  三杯之后,乐云飞才像想起什么,从怀中掏出一锭十两重的金锭,递给一旁侍候的老板与小二,道:“老板,小二哥,麻烦你们动手掘个坑,将那些人的尸体埋了,这锭金子就当酒资使费吧!”

  野店老板连声应是,接过那锭金子,与小二大着胆子清理外面地上的尸体。

  待那老板与小二离开后,沈胜衣才问乐云飞道:“乐兄!那老怪怎会杀你的?”

  乐云飞苦笑道:“小弟也是一头雾水,不明所以,若小弟真的死了,可真是死得不明不白。”

  “青冥七煞可是乐兄杀的?”沈胜衣望着乐云飞问道,“他们与你有过节仇怨?”

  乐云飞摊摊手道:“青冥七煞小弟久闻其名,但见面还是第一次,何来仇怨过节?只从他们口中得知,他们是受人指使来杀小弟的。”

  沈胜衣目光忽然一亮,道:“这么说,黑风老怪与青冥七煞可能是一伙的了?”

  “这一点,黑风老怪也承认了。”乐云飞点点头吁了口气,道:“以黑风老怪的辈份与名望,沈大哥,依你看,当今江湖武林中,有哪一位能指使得了他?”

  沈胜衣沉思地道:“近百年来,江湖武林中,除了南圣北帝两位前辈奇人辈份名望比黑风老怪高崇外,愚兄也想不出还有哪一位比他辈份更高,名声更响。只有一种可能,能够指使得了像黑风老怪这样的人!”

  乐云飞不解地问道:“哪一种可能?”

  “那就是可能有人用钱收买了黑风老怪,指使他来杀你。”

  “沈大哥这一说,小弟也认为只有这种可能,黑风老怪隐居三十年,再出江湖,非钱不能,被人用钱收买,并不出奇。”

  “如果是有人用钱收买了黑风老怪与青冥七煞来杀你,这价钱一定很巨,这是个财力十分雄厚之人。”

  沈胜衣加以分析地凝目问道:“乐兄!你的仇家中,可有拥资千万的武林人?”

  乐云飞仔细想了想,摇摇头道:“没有,小弟的仇家大都全是黑道上干没本买卖的歹徒恶贼。”

  沈胜衣眉峰微皱了一下,道:“这就伤脑筋了,只有等指使黑风老怪的人再有进一步的行动,或许能查出对方是何许人物。”

  沈胜衣举杯道:“来!咱们喝酒,别费脑筋乱猜了,干!”

  乐云飞举杯一饮而尽,放下酒杯,道:“沈大哥!你怎会这样巧,经过这里,及时出手救了小弟?”

  沈胜衣道:“愚兄有一位朋友在离此五十多里外的枫林镇居住,应他年前之邀,前往小聚,经过这野店,想歇歇脚,恰巧就遇上了……”

  语声微微一顿,语锋一转,问道:“乐兄!意欲何往?”

  乐云飞洒脱地一笑道:“小弟向来是随遇而安,走到哪里算哪里。”

  沈胜衣目光微微地含笑说道:“既如此,何不就随愚兄到枫林镇走一走,跟愚兄那位朋友结交一番。”

  乐云飞欣然道:“沈大哥!小弟就陪你走一趟也好。”

  沈胜衣站起身来道:“那就动身吧,到了我那位朋友处,再喝个痛快。”

  乐云飞点点头回道:“沈大哥可有马骑?”

  沈胜衣摇摇头,道:“没有。”

  “那咱们合乘一骑吧。”乐云飞随步走向那匹拴在树下的健马。

  辞别过老板,乐云飞与沈胜衣两人一骑,往枫林镇催骑行去。

  第三十一章 红叶公子酬知己 枫林山庄失朋友

  枫林镇外有一座枫林山庄。

  山庄主人名秋枫,秋枫年纪虽然很轻,但在江湖上,名头却很响亮。

  提起“红叶公子”,江湖上不闻其名者,少之又少。

  他们走江湖时,以火红的枫叶为标记,所以江湖上就称之为红叶公子。

  如今庄外枫林正红似火,艳如晚霞。

  也就在晚霞与枫林染为一色的时候,沈胜衣、乐云飞一骑双跨来到枫林山庄前。

  两人一骑穿行在枫叶艳红的枫林中,恍如置身于火海中。

  “‘枫叶红于二月花’,小弟现在体会到了。”乐云飞白皙的脸孔被枫叶映得红红的,赞赏不已。

  沈胜衣微笑不语。

  “沈大哥!你这位朋友是否就是江湖上人称红叶公子的秋枫兄?”乐云飞一见这一座大枫林,心中已猜料到几分。

  “不错,正是他。”沈胜衣含笑说道,“他的年纪比你还轻。”

  “小弟早已久闻其名,只是一直无缘结识……看,前面有人来了。”乐云飞遥指枫林深处说。

  沈胜衣抬眼前望,果见一位身穿雪白长衫,襟头绣了一片火似枫叶的青年,正如行云流水般向他们迎上来。

  “枫弟!”沈胜衣叫了一声,自马背上跃下,急行几步,迎向那白衣青年。

  乐云飞也忙离鞍下马。

  他从沈胜衣的那一句“枫弟”声中,已知那白衣青年正是枫林山庄的主人,红叶公子秋枫。

  “沈大哥!”白衣青年欢叫一声,急奔向沈胜衣。

  两人很快就迎在一起,握手互相打量着对方,脸上尽是笑意。

  乐云飞静静地站着,望着两人欣喜激动的样子,心头热乎乎的。

  两人问候过后,沈胜衣一手拉着白衣青年来到乐云飞面前,笑说道:“枫弟!愚兄为你介绍介绍,这位是……”

  白衣青年惊喜地接口道:“沈大哥!你先别说,且让小弟猜一猜。”

  微一凝眸,接道:“这位兄台必是江湖上人称金陵公子的乐云飞大侠,可对?”

  乐云飞连忙抱拳道:“不敢当大侠二宇,在下正是乐云飞。”

  语声一顿接道:“沈兄介绍,在下也猜到兄台必是这山庄主人,人称红叶公子的秋枫兄了。”

  秋枫抱拳道:“小弟正是秋枫,不知乐兄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尚祈见谅。”

  乐云飞笑道:“秋兄太客气了,倒是在下冒昧造访,打扰秋兄了。”

  沈胜衣在旁豪放地一笑道:“你两人这样客气,如何才有完?”

  秋枫和乐云飞闻言,都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于是,三人手拉着手,步向枫林深处。

  枫林很大,但山庄却很小。

  在枫林深处的一块空地上,建盖了十数间房舍,如此而已。

  但每间房舍全都建盖得十分雅致好看,红墙红瓦,与火红的枫林浑然融为一色。

  乐云飞看得赞赏不已,对红叶公子秋枫一见如故。

  秋枫也很乐意结交乐云飞,在三人坐下喝酒时,已像结交多年的老朋友一样,无拘无束,畅饮欢谈。

  “沈大哥!怎的这么晚才来到?害得小弟望眼欲穿。”秋枫提壶为沈胜衣斟了杯酒,道:“要罚你干一杯。”

  沈胜衣爽快地举杯一饮而尽,道:“枫弟!愚兄在路上遇到了一点事故,所以来迟了。”

  “发生了什么事故?”秋枫好奇地问。

  “秋兄!发生事故的是在下,要不是沈兄援手,在下已魂游地府了。”乐云飞一想起那生死一发的情形,心中不由仍有余悸。

  “乐兄!究竟是怎么回事,快说出来吧。”秋枫望望沈胜衣又望着乐云飞。

  乐云飞喝口酒,将野店外无端遭到黑风老怪、青冥七煞截杀,及沈胜衣恰巧路过,出手相救的情形,述说了一遍。

  秋枫听得动容不已,大为惊诧道:“小弟曾听先父说过,黑风老怪确被南圣北帝联手击杀,想不到他竟然没有死,三十年后又再出来为害武林!

  语声一顿,脸露钦佩之色地望着沈胜衣,道:“沈大哥果然剑法无双,斩杀了那老怪物,为江湖除一大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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