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口袋修仙:我一掌便可轰碎修仙界 第一百零二章 五魂宗

  家父已将野王旗传给了他。当初郑郎……

  郑愿误会了我的意思,以为我是权欲熏心的女人,这才弃旗出走。我不避嫌疑,不惧流言,代掌野王旗,目的只不过是想为江湖做点有益的事,我希望江湖上能少一些血腥的屠杀、武林中能少一些无谓的争斗。……我并不贪恋旗主的位子,只要我的郑郎回来,我立即让贤。

  南小仙耿耿此心,可对天日,若有欺心,天诛地灭!”

  秦中来还是不说话。

  南小仙已泪流满面:“家父已风烛残年,他渴望能再见郑愿一面,若若婆婆更是牵肠挂肚,每天以泪洗面。

  …… 、我……我不应该去找他吗?不应该吗?”

  秦中来沉默。

  她为什么总有许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呢?

  飘了一夜的大雪,到天明时还纷纷扬扬。小院里的一树红梅花开了,开得艳丽夺目,开得让人心醉神恰。

  吕倾城靠在栏杆上,痴痴地凝视着红梅,苍白憔悻的脸上隐隐泛出了晕红的光泽,惺忪的眼睛也变得明亮了。

  他已许久未曾被什么东西打动过了,他醉倒的时间比清醒的时间要多许多倍,而且在他清醒的时候,讨厌的头痛病又时常折磨着他。

  他已厌倦了生活。

  世上已没有什么可以吸引他,就连酒也不能。

  他喝酒只不过是为了醉倒,仅此而已。至于是名贵的贡酒,还是劣质地瓜酒,他都无所谓。

  可现在,在这个清晨,在刺骨的风中,在洁白的积雪上怒放的红梅,竟使他完全陶醉了。

  他看着雪中红梅,他的神情那么专注,那么奇特,就好像他从未见过雪中红梅,就好像这院落不是他自己的,就好像这树梅花也不是他自己栽的。他栽这株梅树时,才九岁多一点。转眼间就快二十年了,梅花还是这么俏艳可爱,他却已经疲倦了。

  人生真是不可琢磨啊!

  吕倾城终于收回目光,轻轻叹了一口气。他这才发现,身边已垂手站着两个丫环。她们都屏着呼唤,战战兢兢的,就像两只不得不拜见猫的小老鼠。

  吕倾城的神情马上就变得像清晨的寒风一样冷:

  “什么事?”

  一个丫环嗫嚅道:“我们小姐请,……,请姑爷去赏梅花。”

  吕倾城道:“哦?”

  另一个丫环道:“小姐窗前的腊梅树开了一树的好梅花。小姐说,若是姑爷起来了,就请姑爷过去。小姐已命奴婢们烫好了乌程酒。”

  吕倾城冷冷道:“你们回去告诉你们小姐,就说我这里也有一树好梅花,我就在这里赏梅;不去打扰她了。”

  两个丫环低着头不敢吱声,但又没有想走的意思。

  吕倾城叱道;“还不快走?”

  两个丫环只好走了。

  吕倾城近年来火气越大越大,脾气也越来越古怪,她们要再不走,保不准吕倾城会做出点什么来。

  她们可不想被杀死。

  她们刚走没几步,吕倾城又叱道:“站住。”

  她们只好站住。

  吕倾城森然道:“我想一个人呆着,叫你们小姐别来烦我。”

  她们的“小姐”,就是他的妻子金蝶。

  他痛恨金蝶。

  他以前崇拜她、惧怕她,是因为她美丽、温柔,而且聪明。

  他现在痛恨她、厌恶她,同样也是因为她美丽、她温柔,更因为她聪明。

  他以前总害怕失去她,害怕她会被别人抢走或是跟别人私奔。

  现在他就怕她不走。

  如果她肯离开他,“休”了他,他愿意给她磕头。

  这种切肤的痛恨和厌恶源自去年夏初的某一天。从那天起,吕倾城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那天,一个自称来自东海的女人来拜访,表示她可以暗杀郑愿,而且肯定会成功,但她希望能找个雇主出钱雇地杀郑愿。她知道郑愿在哪里。

  她的要价并不高--白银七万两。

  吕倾城出得起,再高十倍的价钱也出得起,而且他也愿意出这笔钱。

  可他说不出口,因为金蝶在座。于是吕倾城推辞了,说了些很激奋的话,大意是说他并不希望郑愿死,更不用这种手段来对付一个落难的人。他还严厉谴责了那个女人的卑劣行径,叫她马上滚蛋。

  他说得的确义正辞严,可就在这时,金蝶用很平静的声音说:“我想杀郑愿。我可以出这笔钱。”

  吕倾城顿时有一种体无完肤的感觉。她把他当什么看?一个不中用的男人,还是一条癫皮狗?

  从那以后,他就尽量避着不见她。他宁愿跑到最下等的酒馆茶楼会耗掉一天,也不愿在家呆上片刻。他宁愿和街头巷脚拉客的土娼楼在一起睡觉,也不想回到他曾为之自豪的“武林第一美人”身边。

  从那以后,他对郑愿的仇恨就渐渐淡化,直至消失殆尽。他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和郑愿都是应该伤心、值得同情的男人。

  因为他们都曾深爱过同一个不值得爱的女人。

  吕倾城现在仍然很伤心。他伤心的是他的青春,已逝的青春。

  他虽然还不到三十岁,可自觉已暮气沉沉了。他虽仍可以将方天画戟狂舞半个时辰,可他的心已疲倦,他的斗志锐气已消磨殆尽。

  吕倾城发觉自己不知不觉间已走近了梅花,冰冷的梅枝触着他的睑,将他从沉思中惊醒。

  然后他听着有人向这里走过来。

  吕倾城怒气顿生,他猛一转身,刚想怒吼,又一下僵住。

  来人是个穿着青衣、面无表情的人,虽然穿着打扮是男人,可吕倾城知道“他”是女人。

  这个人是野王旗的使者,是吕倾城得罪不起的人。

  使者走近,双手一翻,将一封信递给了吕倾城,一旋身,飘然而去。

  “他”不仅没和吕倾城说话,连看都没朝吕倾城看一眼。

  吕倾城第一次碰上这种情况时,还觉得自己受不了这种污辱,但后来渐渐就习惯了。他知道自己的身分。

  对于野王旗来说,他吕倾城不过是把杀人的刀、放火的火把。

  如果他不想当这把刀、这支火把,他就会被消灭,会有新的刀和火把在等着顶替他。

  武林名公子吕倾城居然也习惯了做奴才,这话说出来谁会相信?

  吕倾城苦笑着撕开信封,抽出了一张淡黄的纸条。

  “据悉郑愿之出逃系由一神秘波斯胡人曼苏尔安排。

  闻曹州魏夫人庄园乃曼苏尔一处别业,望速查明庄园虚实回报,不得有误。野王。”

  吕倾城慢慢搓碎信纸,长长叹了口气。

  野王旗还是在寻找郑愿。他们还是不放心。他转身离开了这庭院。交待的事,他必须去完成。

  在他身后,那树梅花开得那么红,那么艳,却又那么寂寞。

  宋捉鬼近来的心情一直很不好。

  心情不好的人,酒自然要多喝点,醉的次数也比往日多点,澡也比往日少洗点,衣裳也比往日脏点破点。

  总而言之,宋捉鬼现在显得很颓唐、很落魄,很不像个大侠。

  他那柄一向背在身上的桃木刻早已在天香园之战里粉碎,连碎片也不知丢到哪处阴沟里去了。他已不再捉鬼,而且很烦有人在他面前提捉鬼的往事。

  辛辛苦苦积攒了两三年的银子,他三个月就花得精光。身上值钱的东西,也都被他送进当铺里去了。

  宋捉鬼现在已只能喝最便宜的酒,一碟盐水煮花生就已是使他兴奋的下酒菜了。

  而一碟盐水煮花生也不过才值十文。

  但无论他怎么落魄潦倒,江湖上的朋友们却仍然忘不了他,也不敢忘记世上还有一个叫宋捉鬼的人。

  因为他曾经捉过很多鬼,因为他现在还没有失去捉鬼的能力。

  而且他认识郑愿。

  他是郑愿最好的朋友。

  宋捉鬼坐在洛阳最肮脏不堪的一个小酒店里,坐在一张又黑又破的桌子边,穿着身油腻腻的衣裳,阴沉着脸,看着面前的酒碗。

  酒碗里已没有酒,他身上也已没有钱。

  一文钱也没有了。

  但他还想再喝一点。

  他觉得头有点痛。至少还要再喝十碗,头痛才会消除。

  这时候,他察觉有人在桌子对面坐了下来,而且那人正在盯着他看。

  宋捉鬼头都没抬,伸手指指海碗,什么话也没话。

  但那人马上就大声喊了起来:“掌柜的,给这位爷上酒!”

  这个酒店虽然又脏又乱,但掌柜的却是个很掘的小老头,只认钱不认人。就算真有贵人上门,也休想看到掌柜的有什么好睑色。

  所以那人话音刚落,宋捉鬼就听到掌柜的冷笑:“酒有的是,谁给钱?”

  那人似乎愣了一下,道:“我!”

  掌柜的冷冷道:“中!小二,上酒!”

  于是桌上就多了一个酒坛,坛中至少能装二十斤酒。

  于是酒碗就满了。

  那人很沉得住气,一直等到宋捉鬼喝光了坛里的酒,才笑道:“宋大侠……”

  宋捉鬼舌头已有点硬了,眼珠子红得几乎能滴出血来。

  他抬眼瞪看那个人,喷着酒气,冷笑道:“先付账!”

  那人连忙摸出一小锭银子放在掌柜的手中,赔笑道:

  “宋大侠,在下……”

  宋捉鬼瞪眼道:“你说的‘在下’是谁?”

  那人一呆,干咳了两声,小心翼翼地道:“在下是我。”

  宋捉鬼道:”干事的时候总是女人在下面,难道你是女人?”

  满店轰笑。

  这些酒客都是下九流的人物,常在这家酒店里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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