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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逃跑女郎》第93章 月光下的尸身

作者:长芦月 字数:4120 书籍:我的逃跑女郎

  我本是开着玩笑随口说了一句,但卢娜这样一问,令我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鼓足了勇气,拉着卢娜的手说道:“喜欢,第一次见你就喜欢。”随即想起在酒吧把她撞倒的情景。

  卢娜看着我:“我也想做你的女朋友,跟你在一起一定会很快乐的。”没想到高冷的卢娜会给我这样一个答案,我拉起卢娜的手,兴奋的心情溢于言表。

  当两颗心彼此吸引,一切都变得自然,卢娜轻轻投入我的怀抱,这一刻,我发现荒原真的很美。

  "从今天开始,我想简单地活着。"卢娜轻轻地说。我点了点头,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

  卢娜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体香,我在第一次遇到她的时候便对她的体香感到痴迷。此刻,但时光留住,温情永存。

  我和卢娜都没有说话,便这样静静地站在河边。

  良久之后,卢娜对我说,“我们回去吧,别让尼莫等急了。”

  卢娜小鸟依人一般地点了点头,恋爱了的女人一定是会变得可爱的,卢娜也不例外。她始终拉着我的手,跟我一起返回露营地。

  走着走着,卢娜问道:“虫子,那个叫皮优的奥斯曼公主到了你家的菜园了吧,你喜欢她吗?”

  卢娜这样一问,我猛然发现,自己陷入了两难之中,我喜欢卢娜,但是和皮优之间已经不是简单的朋友关系,也不是什么所谓的老大和小弟的关系,她曾经拼了命救我,而我也为了她提起枪去了卧龙岗,我抱着她睡在小木屋中,她也曾主动亲吻了我。

  我发现皮优在我心中已经不知不觉站了一大片地方,但自己始终并不清楚对皮优究竟是什么感觉。如果说有感觉的话,我一直觉得自己是爱慕卢娜的,爱慕她的美丽,也爱慕她的善解人意。

  我身边的人也给了不同的选择,比如安妮,她第一次见面便认定皮优是她最理想的儿媳,而尼莫则在第一次见到卢娜的时候,便认定她是自己的嫂子,直到现在也没有改口。

  一边是卢娜,一边是皮优,谁才是我的真爱呢?

  突然,我耳际听到轻微的脚步声,如果在这里遇到人的话,也只可能遇到尼莫一个人的,但显然这个人不是尼莫。

  我发现了尼莫,尼莫也基上会在同一时间发现我,于是我们往往会发出信号彼此确认身份。

  我一把拉住卢娜,闪到一株灌木丛后,“嘘,来人了?”

  卢娜小心的问道:“虫子,你这是顾左右而言他吗?”

  我心里一阵无语,无论是卢娜,皮优,还是智子都太聪明了,卢娜的聪明是睿智之余还有一些小女人的小聪明,皮优是智慧之中带着爽利,而智子则是机智中带着古怪精灵。当然,可能卢娜的这种女人更令男人着迷吧?

  我悄声说:“南面,沿河来了一个人。”

  “是尼莫吧?”卢娜问道。

  我没有回答,学了夜莺的叫声,每一声鸟鸣都会有长短的区别,只有尼莫能听懂这几声夜莺鸣叫中暗含的意思,同时也是向来人发出试探,看看那人有没有回应,那人听到夜莺的鸣叫,停下了脚步,但几秒钟之后,便又迈步前行。

  这时,在我们北方露营的地方,传来了几声乌鸦的叫声,我用极低的声音对卢娜说:“尼莫在北面露营地的地方。”

  “那这个人是谁?”

  “树林里光线太暗,看不清!听脚步声很沉重,不像是猎人,不管他是谁,人也罢,野兽也罢,一会儿你都不要动。在这里呆着就可以。”

  说着,我从腿上抽出匕首握在手中,借着树木和灌木丛的掩护悄悄地向前走了十多米,那里地面空旷,更适合我去偷袭,对方也无法立即逃入树林或灌木丛隐身。

  这时来人已经接近我二十余米的位置时,我没有带着伍德先生给我留下的那支步枪,否则此刻,便可以用枪口对着这个人大声的问一句:“来者何人?”如今我只握着一柄匕首,倘若不知死活地问一句,没准那人便可以随手给我一枪,这种赔本的买卖我不做。

  对面的人越走越近,我确定是一个人,从他糊模的身体轮廓便可以看出来。这人真是很奇怪,大晚上在荒原上溜达,真是不要命了。要知道,荒原上很多掠食者喜欢在晚上活动的,借着夜色的掩护,它们往往更能捕到猎物。

  此时我的如同一只土狼,这一带便是我的领地,对于冒然闯者,我虽然不至于杀了他,他一定会先制服他,然后再看看他是谁?

  我又发出几声夜莺的鸣叫试探来人,与此同时,全身绷紧,如同一只准备跳跃起来捕食的青蛙,只等那人进入我的攻击范围,我便会嗖的跳起了,电光石火般的发出致命一击。

  那人离我只有七八米的距离了,他终于意识到不对,停下了脚步怯生生地问:“有人吗?谁在那里?虫子哥,尼莫,卢娜,是你们吗?”

  我听到声音长舒了一口气,这声音我很是熟悉,是小约翰。

  我答应了一声,“小约翰,你怎么一个人到处跑。你不是跟着乔治和伍德先生们他们走了吗?”

  这时卢娜也走了过来,小约翰似乎像是遇到了亲人一般,“虫子哥,卢娜,我可找到你们了。我跟着乔治他们走了一段路程,但还是觉得跟着你们要好,我要跟你们回去。可走到天黑,还是没有见到你们的影子,就害怕了,我只好沿着河岸去走。”

  “为什么要沿河岸走呢?”我问道。

  “我们来的时候小乔治告诉我,这条河流会和墨累河交汇,最后流到莱德港,我想到了莱德港,便不用担心回不了家了。”小约翰解释说。

  我笑着说:“可你现在是逆流而上呀?”说着便带着卢娜和小约翰向露营地走去,同时一声呼哨告诉尼莫我这边没什么事,尼莫也以哨声回应我。

  小约翰大窘,支支吾吾地说:“我……我知道,我只是想再沿着河岸找找你们。”

  看着这个大男孩,卢娜好奇地问道:“为什么要找我们?”

  小约翰说:“我要和虫子哥一样,做一个猎人。然后杀光那些害我们的土著,给我爸妈报仇。”

  我霍然停住脚步,看着小约翰,惊出一身冷汗。

  这时,我才想起卢娜所说,我确实遇到了麻烦。

  站在小约翰的角度,杀光土著报父母之仇,是天经地义的。可小蛮他们又何尝没有仇恨呢?小蛮可是被总督兄弟两人当做野兽囚禁了数年的。

  小约翰看着我,“虫子哥,我说的不对吗?”

  我摇了摇头,“没有什么不对,小约翰,我只想告诉,土著人跟我们现代人一样有好有坏,谁杀了你的父母,你便找那人报仇,没必要都杀光的。”

  尼莫这时迎了上来,“小约翰,你怎么来了?”

  小约翰说:“跟他们没走多远,就跑回来找你们了。”

  尼莫听罢,连连点头:“就是,跟他们走多没有意思,不是跟我们好。”说着拿出一些烤鱼递给小约翰,小约翰也不客气,接过吃着,对尼莫说:“我不是为了好玩,我要跟你们一样,做一个猎人,然后去把那些偷袭我的土著杀掉,也替爸爸妈妈报仇。”

  尼莫一拍大腿,“好样的,到时候算我一个,我也要找机会把那藏在石头后面吹哨子的龟孙抓住宰了。”

  我正想斥责尼莫:“你瞎掺和什么?”可话刚到嘴边,卢娜也重重点了点头,“尼莫说得对,必须抓住那个坏蛋。”

  尼莫和小约翰没想到卢娜也加入他们的行列中来,大是兴奋,可我看到的却是卢娜眼光带着笑意看着我,那样子仿佛在说:“看了吧,我早就告诉你,你遇到麻烦了。”

  我无奈的苦苦一笑。小约翰问道:“尼莫,你告诉我,你们是怎么被困到那里的?”

  这也是我一直以来想问的问题,只是一直没有时间问起来。

  尼莫仰着头想了想,“虫子哥,小约翰,你们说是不是很奇怪。嫂子让我带着她去打猎,我们过了大分水岭,便根据狼粪判断狼群在哪里,一路追踪,后来发现走的太远,便计划回去,偏偏就是我们想回去的时候,我们就听到狼嚎,于是便向前追,就这样每当我们想放弃回去的时候,狼嚎之声便会响起。你们说这是怎么回事。”

  小约翰说道:“有人恶作剧学狼嚎来钓你们!”

  尼莫看着我,示意我来说,我摇了摇头,“如果是有人学狼嚎,尼莫一定能听出来,更何况一路上的狼粪做了不假!”

  尼莫说道:“小约翰,听到了罢?这就是学问了,你想当猎人,现在就得学着点。“

  我骂了一句,“你费什么话,快说,后来怎么样?”

  “我当时想得跟你一模一样,狼粪可是做不了假的,后来遇到老巴马,他告诉我们见到一些狼群,都往达令河边来了,于是我们商量,我们此行最远到达令河边,如果见不到土狼,便返回去。”

  “可是当我们到了达令河畔的时候,偏偏就遇到了钱眼和胖大厨两帮人,还有其他的一些人,一共四五拔,我当时但察觉到有点不对劲,这事怎么就那么巧,加上我们一共七拔人,都追着土狼到了达令河畔。大家都觉得奇怪的时候,不肯泉这边就响起了狼嚎,于是我们就商量,到不肯泉这来一趟,见到狼打狼,见不到狼打水,水袋水壶里装满水,就一起返程,可听到这边有狼嚎,等到了,却一根狼毛都没见到。”

  “大家都是觉得奇怪时,就听到山上响起了哨声,我们都以为又遇到了一拔人,可这时四面八方响起狼嚎之声,那声音越来越近,我觉得不妙,便率先让嫂子上了树,没一会儿,数千只狼围拢过来,老实说,任谁也没见过那阵仗,数千只狼密密麻麻,四面包围着,我们当时都吓尿了,我招呼大家赶紧上树,好在泉边有几棵大树,大家都纷纷爬了上去。”

  “那些土狼把我们赶上了树,并不急着走,就在树底下转悠,到了晚上,大家发现土狼一群一群地走了。这时候,那哨音就又响起来,这下倒好,走了的土狼又回来了。”

  “就这样,只要土狼一走,哨音就响,而哨音一响,土狼便来,我们都气得在树上破口大骂,可那吹哨子的就是躲在山上的石头后面,任凭我们怎么骂,就是不吭声。终于有人气愤以极,朝山上开了枪,哪知道刚开完枪,哨声便响了起来,土狼们好像有了灵性一样,围那开枪的那棵树,不断的向上窜,试图跳上树去咬那开枪的人,虽然没有咬到,但大家都害怕了,也不敢再朝山上的吹哨人开枪了。”

  “一直持续了一天,一天下来,大有又累又困,又渴又饿,也有人气的大骂,第二天晚上,有人提议趁哨音停下来,想要偷偷下树,然后摸上山去抓了那个吹哨人,可是刚到山脚下不知怎的露了马脚,哨音吹得那叫一个急,一时之间,四周狼嚎之声大作,越来越近,当地我感觉地面都有震动,那些人有的往山上冲想要去抓人,有的往回跑想要重新上树,可怜,不管是那一路,都在转眼之间被狼群淹没。”

  “第三天,人们在树上实在受不了了,再看狼群也消失了,便想下树逃走,我当时觉得心里没底,就决定再等等看,钱眼和胖大厨听了我的话都留在了树上,但是其他的人都选择下了树去了,之后我便听到了惨叫之声和狼嚎之声!我们出来的时候我看到一些衣物,就是那些想跑出去的人穿过的衣服,我想他们应该被狼群吃掉了。”

  “后来,嫂子帮我分析说,狼群第一次攻击是因为有人放了枪;第二次攻击是因为有人要上山偷袭,第三次是有人逃跑,因此,会不会只要呆在树上老实点就会没事儿了,我越想越有道理,那吹哨人好像就是要让这些人老实呆在树上听话,于是我们只好安分地在树上做猴子了。”

  “再后来的事情,我想大家应该清楚了,小约翰你们两家人和伍德便来了。小约翰你们两家人刚刚准备离开,那哨声便响了起来,土狼便又围拢了过来,比前几次更凶更狠。最后悲剧还是发生了。”

  尼莫说到这里,便不再说话。我看了一眼卢娜,卢娜点了点头,示意尼莫说的没有问题。

  小约翰气愤道:“那些人凭什么要让我们乖乖地呆在树上做猴子?早晚有一天我要把他们揪出来,一个个都杀掉,土著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小约翰的气愤是有道理的,我隐约觉得是不是小蛮看到了约翰一家人,便起了复仇的心思,便鼓动那个吹哨人攻击我们呢,我不知道。

  大家都失去了谈话的兴趣,卢娜上了吊床睡去,尼莫和小约翰也都累了,躺在干草铺上很快也睡了过去。

  我悄悄的爬起来,借着夜幕的掩护返回不肯泉,尽管夜晚穿行荒原很危险,但我不得不这么做,我想搞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希望小蛮他们还没有走。

  不肯泉边冷冷清清,没有一点声息,我无声无息地爬上山来,摸到那块大石后面,借着月色看去,石头后面四个人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们被我用小美蕈液麻倒,然后捆了起来,但针尖上能有多少毒液,按理说他们早该醒了,可我到了他们身边,他们依旧安安静静。

  我有些奇怪,爬过去看时,不禁头皮发麻,四个古瑞族人竟然血肉糊涂,初步推断竟然是被砸死的。我记起,小蛮被我拉到一边,便又爬到小蛮的位置,那里却空空如也,显然小蛮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重新爬了回来,看着这四具尸身,有些发呆。事情一下子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是谁如此狠毒,竟然用石头砸死了这四名古瑞族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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