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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五千年文明化剑道,剑剑无敌》第一百六十七章:愚蠢人类真无知

  "老师,是这么弹吗?"

  扎着双马尾的女孩坐在钢琴前回过头,皮肤微黑,双颊蕴着两抹高原红,衣着质朴到简陋,双手上生满了冻疮。

  可是她的笑容却是那么的灿烂,仿佛盛夏里的阳光,没有一丝阴霾。许炀也笑了,重重的点头,"对,你弹的很好,都没有错一个音。"女孩立马欢喜的蹦起来,底下坐着的其他同学自发的鼓了掌。

  “丹丹,你真厉害!”

  "这才多久,你就能完整的弹奏一首曲子了,我感觉你是天才。"

  刑丹被说的不好意思,羞涩的低着头坐回了原位,就在这时,屋外响起“咚咚”几声,像是木桩撞击在石钟上。

  这是这边上下课独有的铃声,每次都需要人为去敲。

  许炀起身,笑着拍拍手,"好了,今天的课就到这,大家回去有空就在纸做的键盘上练习下手法,练得越多越熟练哦。"

  “是,老师再见!”

  同学们迅速收拾东西,一边跟老师道别,一边往外冲。

  不快点不行,从这里到家还要翻过两座山,近一点的也需要一两个小时,远的则需要将近四个小时,抹黑走山路实在不安全。

  还是得多修路,多建学校啊。

  许炀站在门口,看着才八、九岁的孩子们手拉着手、笑闹着走远,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才返回教室,坐到钢琴前。

  这是他来之后为学校添置的一个“大件”,因为曾经有个孩子问他:“老师,钢琴的声音是什么样的?

  当时他怔愣了很久,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所以干脆买了一架,让每个人都能亲耳听见钢琴的声音。

  这所学校很小,只有一个班,班里只有三十来个学生,老师加上校长和他,以及一个负责做饭、打铃、养鸡养鸭做杂活的瘸腿老汉,总共也才四人。

  这就是许炀来支教的地方,他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将近一年。

  从起初的各种不适应,甚至因为水土不服大病过一场,到现在吃起夹着土的馒头都面不改色,其中的心理路程,只有他自己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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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的姑娘卧在水边,长长的发丝被打湿,她抬起头,晶莹的眼眸望过来……

  许炀手指一停,琴曲突兀的停下,他闭上眼,脑海里的倩影非但没有淡化,反而越发清晰。

  清晰到他可以看清她的每一个表情,开心愉快的,皱眉不悦的,惊讶奇怪的,还有抬着下巴、骄傲的看着他时的模样,全都历历在目。

  过了这么久,他以为他已经淡忘了.…

  “许老师怎么不谈了?”周倩笑着走进来。"这首曲子叫什么?我好像经常听你弹它,有什么典故吗?"

  许炀睁开眼,怔怔的盯着琴键。

  传说有位国王,他雕刻了一位美丽的少女,日日盯着她瞧,最终爱上了这座雕像,于是他向众神祈祷,期盼着爱情奇迹能够降临。

  爱神阿佛洛狄忒被他的真诚和执着打动,赐予了雕塑生命。从此,幸运的国王和美丽的少女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阿狄丽娜》的来源。

  许炀忽然苦笑了一声,可惜他的阿狄丽娜,他的女神,终究没有选择垂青他。"没什么典故,只是喜欢。"他将钢琴合上,起身回宿舍。

  宿舍就在教室后面,一间不到十平米的土胚房,房间极其简陋,连窗户都没有,即使是白天,不点灯也会很昏暗。

  许炀熟门熟路的拉开灯,又在中间土砌的暖炉里加了点柴火,屋里这才暖和了一些。

  "许老师支教时间快到了吧,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

  周倩跟着进来,忍不住跺了跺脚,这里是真的很冷,尤其冬天,风一吹感觉脸都能冻掉。

  她摸了摸脸颊,皮肤干燥粗糙,没有一点水分,来这里一年,活像是老了好几岁。若不是签的服务期限没到,她早走了。

  许炀看她,这里除了三十来个孩子,只有四个大人,他和周倩都是从大城市过来支教的。

  因为工资太低、环境太恶劣,没有人愿意长久的留下来,只有刚毕业、还有着赤忱之心的大学生们肯过来义务服务。

  可惜同样待不长。

  “我会留下来。”他淡淡的说,没管周倩瞬间瞪大的眼,“我还想再教孩子们几首曲子。”包括那首《水边的阿狄丽娜》。

  br />然而,世事总是难料,许炀想要留下来,他家里人却不愿意。许母曾经来看过他一回,回去后狠狠哭了一场,在得知他还要继续支教后,当天就住进了医院。

  许炀没办法,只能先想方设法找到接替他的人,然后飞回了凌城。走之前,他去了那个叫刑丹的孩子家,允诺会一直支助她学习钢琴。因为她是真的很有天赋。

  "如果有一天你能站上国际的舞台,我希望你可以弹奏一曲《水边的阿狄丽娜》,献给一名姓夏的女士。"

  他扶住不停向他鞠躬致谢的刑家人,转头这么跟刑丹说。

  刑丹懵懵懂懂的点点头,虽然现在的她还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阿狄丽娜是什么,但是她却把这话一直牢牢记在心里,时刻不敢忘。

  直到她真的参加了世界级比赛,最后一场她弹奏的曲目就是那首《水边的阿狄丽娜》。并且在之后每场独奏会中都会弹起。

  因为这个曲子,她改变了一生。

  大

  许炀在凌诚住了半年,确定许母并无大碍后,启程踏上了环游世界之路。

  他走过荒无人烟、寸草不生的戈壁,也走过热闹繁华、行人如织的街头;体验过车水马龙、灯红酒绿,也体验过露宿野外、伴着狼嚎入眠。

  去极北之地看过极光,也去火山底下寻过踪迹;见过山川峡谷,也见过热带雨林。曾经数次遭遇危险,差一点就要送命。也曾遇到过很多好心人,体会过人世间宝贵的温情。

  曾机缘巧合参加了别人的婚礼,还得到了新人的祝福,也曾见到夫妻、情侣大打出手,恨不能你死我活。

  他渐渐成熟,懂了很多,也世故了很多,唯一不变的就是心中始终有个人放不下。

  他会突然想起她,很想知道她好不好;会突然梦到她,梦里她对着他笑,然后梦醒,面对一室寂静,孤枕到天明。

  这种惦记没有随着时间消逝,反而越扎越深,平时不觉得,一想起来就生疼。许炀拍了很多照片,有一部分非常成功,可他却再没有拍过人物照。曾有明星团队找到他,也曾有杂志想聘用他,却都被他拒绝了。因为他这辈子,只拍一个人。

  大

  回到京市,见到熟悉的场景,许炀的心情意外的平静。回国是一直以来都有的想法,在外漂泊久了,

  游子总会想要归家,可是之前他一直拿不定主意。

  因为他知道,这次回去了,家里绝不会再让他离开。

  事实上,胡闹的这几年,已经是家里极力为他争取的自由。

  他能毫无后顾之忧的到处旅行,全是有人在身后替他负重前行而已。他该试着承担起属于他的责任。

  然而不知是近乡情更怯,还是依旧没有做好准备去见某些人,许炀总会不自觉的将回去的时间一推再推。

  直到严文凯发来一条消息:

  她要订婚了。

  那一刻,有什么从许炀的心头升起,又落下。他摸了摸胸口,钝钝的疼。

  他坐了半晚,终是退了去下个目的地的机票,改签了京市。

  他想,他该回去和她说声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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