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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感体质》十一

作者:漠北悍狼 字数:4263 书籍:敏感体质

  钱爱书背上一个简单的行囊。他站在李红豆家的门外,举起拳头,拳头顿在那,他甚至没有勇气去敲这扇门。犹豫了许久。他最终没有去敲这一扇把李红豆和他分隔在里外的门。他的手垂了下来,拳头松了。

  站了许久后,钱爱书转身走了。他的身上有一百块钱。他不知道这一百块钱能支撑他到多远,能让他流浪多久。不过他转念一想,既然是流浪,那么,钱也许不是那么重要了。他穿过闹市,背离家的方向,背离大山,他对自己说,我要有多远走多远,越远越好。

  人出生就注定要流浪的。只是迟早而已。即使一个从未踏出个大山的人,他的思想也会去流浪,如果他还有思想的话。就算他已经没有了思想,他混沌的灵魂依然有一天会出离他的肉身,会飞出大山去流浪。钱爱书觉得自己先走一步而已。

  他漫无目的地行走,路上他邂逅了一支自行车队。一共8辆自行车,停在马路边。车手们都是年轻的小伙子,蓄着长发,穿着稀奇古怪。钱爱书独自一人走过去,他们都靠在车座上斜着眼睛看他。钱爱书跟其中一个打招呼,那人马上就有回应。“跟我们一起走吧。”他瞟了一眼钱爱书背上的包袱说。钱爱书想了想,觉得自己也没有目标,就问他们要去什么地方。刚才那人说他们要去黄河,去考察黄河沿线的风土民情,而他就是他们这一队的队长。他姓赵。其他的分别姓:钱、孙、李、张、王、刘、邓。自他而下,大家如此这般按姓排序,老大,老二,老三……这样的称呼。钱爱书告诉他们,他姓钱。

  然后钱爱书问,那我没有自行车怎么办?

  这好办,老大说罢骑上车,你坐后面,我带你去取车。

  老大带着钱爱书骑回城里,然后骑进一个狭小而暗的巷子里头。七拐八拐,老大突然停了下来。“别出声啊。”老大小心叮嘱他。老大把车停放在一幢小楼房的后面,让他守着车别动。他答应着。老大猫着腰蹑手蹑脚的走到那楼下。那楼侧面有一个小车棚,里面停放着几辆自行车。钱爱书意识到老大要干什么了。“喂!你干什么?”他压低嗓音喊。“嘘!”老大回过头来对他眨眨眼,然后跳进车棚,车棚里的车都上锁了。老大扛起一辆就跑。钱爱书推着车跟在后面。

  自行车在老大肩头哐啷啷哐啷啷的响,让车的主人给听见了,从屋里追出来。“臭小子你别跑!”那人也就这么一句话,一遍遍的大喊。老大头也不回拼命的跑。“大老二,你别慌,帮我挡一挡。”钱爱书能猜到,老大是在叫他。后来他明白了,老大之所以叫他大老二,因为他姓钱,在他们的姓中排行老二,又因为他们已经有一个老二了,故此叫他大老二,这“大”或许是为了好听点吧。

  钱爱书慌慌张张的,却也歪打正着,那人从他身旁跑过的时候,他害怕的不行,生怕他瞧出来自己是帮伙的,这么一害怕,腿就软了,手也酥了,啪的跟着自行车一起倒在巷子中央。那人躲闪不及,就被钱爱书绊到在地。

  “对不起,实在对不起!”那人跌得爬不起来,可还在挣扎着想起身。

  那人试了几次,都没能站起来。每次尝试,除了多叫几声哎呦,没有其他任何作为。钱爱书的状况也没好到哪里去,他感觉小腿骨已经断了似的。他勉强站起来,一拐一拐地走过去,把那人扶起来。正好看见老大在巷子那头扭着屁股得意。“天杀的!”钱爱书心里恨得不得了,顾不得腿痛,冲过去就给老大正脸一拳头。老大不知道是被他打傻了,还是吓呆了,或者是太出乎意外,总之他就象被人点了穴道一般,过了好一会,他才歇斯底里的大叫一句:“你疯了!?”

  因为愤怒,钱爱书的头又开始痛了,他双手抱住头痛得在地上翻滚。老大一定以为他在装模作样,他上来就踢了钱爱书一脚,虽然不是很用力。这就更加让钱爱书气愤了,头便更痛了,痛得快无法呼吸。接着钱爱书就口吐白沫了。这下老大被吓住了。他瞧瞧自己的脚尖,可能他觉得钱爱书之所以口吐白沫,是他踢得太用力了。老大不逃了,他朝刚才追赶的那人喊:“喂!快过来帮忙啊,要出人命了!”那人一听,立刻变得好像不曾跌伤过一般。飞奔着跑过来。

  “臭小子!臭小子!……”那人跑过来却不是来看钱爱书到底怎么回事。他对着老大就是一顿好打。老大只是四处闪躲,却也不曾还手。

  “爸,你有完没完了?”老大这句话让钱爱书惊得魂飞魄散,头痛也立即没了。他瞪着牛大的眼睛。杀了他也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对是父子俩。“他是我爸……”老大说。

  最后,钱爱书和老大骑着自行车走了。“你怎么偷自家的车?”钱爱书问老大。

  “我跟我爸闹翻了,说实话我是离家出走的……”老大答非所问,自言自语,“他们也无所谓,家里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

  其他几个车手,不用想也都是离家出走的了。钱爱书也是。

  “天地是我们的!”老大双手握拳,表情严肃,对着天空喊,“自由是我们的!”

  也许这正是城里人与山里人的区别吧。离家出走,对钱爱书来说是多么无可奈何的事情啊,他甚至到现在都不肯承认这是离家出走,一直想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他不断地对自己强调,我只是出去散散心,让我的头别那么痛。这是他认为自己离家出走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可是,对于老大他们来说,离家出走是不需要理由的。如果硬要说一个理由的话,那就是——“离家出走”。

  “我从来就不分辨因和果的,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可是在钱爱书看来,老大所谓的“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还不如说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或许,这些本身就是混为一谈的,老大说得是对的。都是出走,没什么两样。

  车的问题解决了。老大说要给“车队”起一个轰轰烈烈的名字。有人提议叫“浪子”车队。余下的都说,太俗了!简直俗不可耐!那叫什么?!提议的人脖根都红了,额头上青筋根根暴起。“还敌不过傻帽呢,叫傻帽车队得了?”“傻帽!?你去死了行不行!”老大的样子跟要扇人耳光一般,“早说了,不乐意的别出来,出来了就得一条心!”那人低下头了。

  后来钱爱书知道了,刚才低下头的这人跟他“五百年前是一家”——因为他叫老二的缘故,钱爱书叫大老二。知道了这一层关系。钱爱书在心理上先入为主的对他有了一种亲近感。总想着要跟他聊几句。

  车队的名字最终没能定下来。但是这不重要。大家的目的是逃离,有没有名字没关系。老大从背包里掏出一张大地图,铺开在地上,大家都围过去,围成一圈。老大的眼光还算犀利,一眼就瞧见了黄河,他指给大家看——瞧,这就是黄河!——大家都知道那是黄河——这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老大接着说,我们要跨过长江。钱爱书瞧瞧老二,老二瞧瞧老三,老三瞧瞧老四……老八瞧回到老大——这么远!他们异口同声的说。

  “不正是我们需要的吗?”老大说,“越远越好!”

  越远越好,钱爱书也是这么想的。可是真实去走这么远的路,“逃离”能够支撑他到得了那么远吗?阳光下,布满了黑暗而看不见的影子。老大指着一条路,抬头找太阳的方位,分辨那路通向的方向,仔细考虑之后,老大说,“就是它了!”

  的确就是它了。大家顺着这条路,一直往前骑,路好象没有尽头一般。这是对的!老大说,那么远大的目标,就该一直走这样的路,没有尽头,没有尽头,永远没有尽头才好!

  总该会到的!总有完结的一天。老二提醒老大。老大的眼神里有一股无法复制的忧郁。迎面过来的风在耳边鞭炮一般噼里啪啦的爆开。老大紧踩了几脚,窜到前头去了。

  中途,他们在一个小村边歇脚。大家都蹲在村边的一棵大槐树下。太阳很毒,长时间的爆晒就快将他们烤成了腊肉。老大让钱爱书跟他一起到村里头去“讨”壶茶。钱爱书站起来,跟着老大就走。老二追过来说,老大,你去歇着吧,我跟大老二去就行了。老大前后瞧瞧,行,那你们俩快去快回。

  钱爱书和老二就往村里头去了。这还是在村边,跟村里住户的地方尚隔着一片水田,一条小河从水田中穿行而过。而连接小河两岸的就是一根木桩木板搭成的小桥——王维的山水画里头经常见到的那种。猛地还会从水田间“噗”地扑腾出一只白鹭,于是河那边的白鹭也响应了,东边西边,全“噗噗噗……”的往外飞。从小桥往上看,看过桥头柔枝轻摆的柳树,隐隐约约有几柱清淡的炊烟,好象国画中淡淡的刷笔,于蓝天间,是协调的色彩。

  河水清澈涟漪,中间几只灰鸭白鹅,红掌拨着清波,徐徐的过来。钱爱书和老二上了木桥,老二立在桥中央,神情凝重。如果有第三人见到,他一定可以看出,相对于老二,钱爱书的表情是麻木的。

  “走吧,别煞了这么好的风景。”钱爱书推推老二说。

  “没影响的,天依旧是天。”老二半仰着面,“不知道我妈现在在做么个?”老二顿了顿,“我好想我妈。”

  “那你为什么不回去呢?”钱爱书问老二。

  老二半晌没说话。末了说,“我对不住我妈,我爸。”

  “有什么对不住的,叫声爸叫声妈,什么事不都结了……”

  “你不明白的……”老二抢过钱爱书的话头。

  “兄弟。”钱爱书叫了一声。

  老二看着钱爱书,点头,他的眼神告诉钱爱书,他有许多话要说,钱爱书就静静的听——

  “农忙时我在水田里插秧,汗流满面,挂在耳朵上的眼镜晃晃悠悠,我身子往前弓一点,它就往后退回到我的鼻梁上,我往后踩一脚,有时候急促一点,它蹬的就磕在我额头上。它就这样不断的变换视角,折磨我的眼睛,慢慢地我感觉自己象在荡秋千了。两股也开始颤颤的站不稳当。我把快被我拦腰掐断的秧苗扔在脚边,走到田埂上,一屁股坐下来大口的喘气。我抬头刚好看到五婶走过来。怎么了?读书伢子,吃不消吧,听婶子的,回去歇着得了,这哪是读书人干的?才没那么傻,给他们做这么多农活,脸都晒黑了……五婶打趣我。能帮就帮点了,平时也不在家。我这么回答五婶,然后是习惯性的笑。五婶身后紧跟着六婶。六婶也跟我说,侄子,摘了眼镜能看得见吗?看得见,我不是瞎子,只是有点近视。我说。两个婶子就都点头,然后从我身边走过去。走出十几步远近,我依稀听得她们在说,……啧啧,眼睛都读瞎了。要是没考上大学,农活也干不了,真是两头都误了啊……我没有任何想法,因为我妈也这么说过别人。我也说过。坳里考不上大学的学生,都要这样被人说。”

  “你们村至少比我们村好,我们几十年了,就我一个高中生。”钱爱书往老二的话中插了一嘴。老二淡淡一笑,接着讲述他的故事:

  “跟我一起玩泥巴长大的几个伙伴现在都成家了,最大的儿子都两岁了。几个伙伴中间,日子过得最滋润的是钱六了。他小子初中都没读完就回家犁田了。可是你也别说他笨,自小他就是我们几个中间最会玩的一个。对什么都好奇,看见个什么新鲜玩意总想着要琢磨明白。记得那时侯我家的光景在我们村那片还是挺好的。87年的时候,我家就买了收音机了,头一会看到‘家用电器’可把我给高兴坏了。每天放学之后也不象以前那样跟着伙伴到山溪里边去钓虾摸蟹了,径直就回家,然后搬根凳子恭恭敬敬的坐下来听收音机。我家买了收音机的事情,因为爸妈叮嘱我别跟外人多说,以免别人眼红夜里来偷了去;所以我也就从来没跟伙伴们提起过。虽然我很想跟他们提起。他们肯定都不知道收音机是什么东西。可是,后来,不知道怎的,这消息却被钱六知道了。那天我们俩放学回家,钱六一路上闷闷不乐的,我问他怎么了,他对我说,他爸那天早上打他了。然后他突然紧紧的抓住我的胳臂说,我不敢回去了。说话的时候,手在颤抖。接着,钱六说,他想在我家借住一晚。我不好意思拒绝,带钱六回家住了一晚。第二天我们一起去上学。下午,钱六回他家了。结果出事了,收音机不见了。我不敢告诉爸妈,然后赶紧去找钱六。我敢肯定,收音机是被他偷走了。收音机果然是被钱六给偷走的——我在他的床底下找到了收音机的尸体——一堆无法再组装回去的破玩意。呵呵,钱六就是这样的,什么东西都想拆开来看看。这几年他拆柴油机,拆拖拉机,什么新鲜玩意进了村他就拆什么。呵呵,还真让他拆出门路来了——前年搞起了维修个体户。不单说我们村,这门技术在邻近几个村也是绝无仅有的。钱六自然财源滚滚。孩时的伙伴中跟我一样读到高中毕业的,只有一个考上了大学,另外两个跟我一样名落孙山。考上大学的,不知道他以后能过上什么好日子,祝福他吧。跟我一样落难的兄弟,每天挂着一张跟农村极不协调苍白的面皮。看着乡亲们黝黑的脸,我们的心情是复杂的。这书读了到底有什么用?这种教育对农村有用吗?或许,农村的孩子通过读书去了城里,但是,这对农村有什么帮助吗?可能有害。我也是无用的,除了逃避,我什么也不会做。”

  老二的话到此打住。

  “我们还有任务,我们还得过桥去呢。”钱爱书推推看上去有点发呆的老二,“走吧,老大在等我们的水。”

  他们进村去跟老乡打了四壶茶水,道谢,然后回去跟老大会合。

  喝完水,大家稍做休息,继续赶路。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老大是车队的灵魂,什么时候都有豪言壮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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